鸿福范文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计划 >

“卓越计划”下政法院校的计算机基础教学

发布时间:2022-10-23 09:50:06 浏览数:

【摘 要】为了适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的需要,政法院校的计算机基础教学必须进行改革。改革主要涉及教学内容的更新、课程体系的合理设置,以及分层式教学方式的实施。实现政法院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改革的目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兼顾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需要,有步骤地进行分层次教学;(2)针对政法院校的专业特点,有目的地增加计算机安全、计算机犯罪以及与计算机相关的法律知识;(3)结合法学专业的特点,融入计算机知识,加大综合性法律专业实践技能培养的力度;(4)始终坚持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多媒体技术,形成以教师为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模式。

【关键词】“卓越计划” 政法院校 计算机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31-0048-03

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下发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在现有法学教育已具规模,但教学质量亟待提升的背景下提出的。该计划针对法学教育面临的现实问题与挑战,将目标定位在: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计算机作为现代社会一种通用的智能工具,已成为现代人必须具备的,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现代人的立身之本。也正是从这样意义上来讲,政法院校学生计算机的应用能力,理应成为卓越法律职业人才知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实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总体目标实现的需要,政法院校的计算机基础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一 政法院校计算机基础教学的现状

1.政法院校的计算机基础教学,存在着严重滞后于社会需求的状况

教育还主要是以应试为主,甚至有些院校还规定必须拿到计算一、二级证书,否则会影响毕业证书的取得;更有甚者,个别用人单位也要求应聘者必须拿到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否则不予录用。这样的一些规定导致在一些高校里形成了计算机考级热。鉴于这样的现实,致使许多政法院校的计算机基础教学,自然而然地陷入了应试的怪圈。学生大多以应付计算机等级考试,作为学习计算机基础课程的主要目的,他们只是关心与考试内容密切相关的知识,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根据考试复习材料去做大量的习题上。计算机基础课程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如果学生不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地运用课堂上所学到的基本操作技能,即便是能够拿到计算机等级证书,也没有什么实际的应用价值。更何况无数客观事实已经证明,在毕业之后的实际工作中,有很多拿到了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学生,甚至连一些最基本、最简单的计算机操作都应付不了,必须在实际工作中重新学习。由此可见,政法院校的计算机基础教学,远远没有适应当今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更谈不上适应“卓越计划”对卓越法律人才所提出的新要求。

2.政法院校计算机基础教学内容繁杂、与实际脱节,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普遍较差

计算机是以应用和操作为主的技能性学科,因而教师的教学必须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为目标。当前政法院校中的计算机基础教学,普遍存在着与实际脱节的情况。在多年实际的教学工作中,我发现,尽管上课多数时间是在机房,学生即使是完全听懂了,留给学生的实际操作练习的时间,仍不足以使学生完全熟练地掌握所学的知识;更何况还有很多学生跟不上教师的教学进度。其结果必然是,在有限的上机练习中,学生主要按照老师布置的作业来完成,教师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把教学的侧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操作的能力上。甚至有很多学生在就业后的实际工作中,时常还会抱怨大学课堂学到的知识没有多少实际应用价值。诚然,这样的状况,并不能说明计算机基础知识本身的无用,主要问题还在于没有很好地把知识的掌握与现实的实际应用紧密地联系起来。计算机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在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中,如果还是仅仅守着几本成型的教材,让学生进行机械地模拟练习,将很难培养出有实际应用能力的、高水平的卓越法律人才。

3.计算机基础教学未根据学生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与教学内容,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目前,大多数政法院校都把计算机基础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所有专业的学生统一选课,而且讲授的内容也基本一致。其实,不同专业的学生对计算机操作与应用的需求应该是不同的。尽管自教育部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以来,高等院校新生计算机知识的起点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但还是由于全国不同地区、不同城市间存在的差异,使得大学新生入学时的计算机水平,也有明显的高低之分,层次不一。这种高度统一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的选择,反映在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中,结果必定是:基础好的学生,因为觉得“吃不饱”而失去重复学习的兴趣,甚至会产生厌学心理;而基础相对差的学生,会因为难以理解、掌握全新的知识而影响学习的积极性,产生厌学心理。由此可见,只有针对不同基础、不同专业的学生实施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才能够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从这一意义上来讲,在政法院校的计算机基础教学,必须进行积极的改革,甚至需要有一定程度的创新,积极拓展新形势、新要求下的教学新思路,以适应“卓越计划”下培养法律人才的新需要。

二 适应“卓越计划”的计算机基础教学改革

要想实现“卓越计划”的既定目标,在政法院校的计算机基础教学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针对学生未来职业的需求,及时更新教学内容

主要是有计划地增加“计算机和信息安全”类知识的教学,以及“交叉融合”类的知识。第一,“计算机和信息安全”类的知识,主要包括:程序设计、离散数学、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与系统结构、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与应用、编译原理、计算机网络与通信、信息安全概论;人工智能与模式识别、C++(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程序设计、密码理论与技术等。这类知识主要可以通过开设相关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来获取。第二,所谓“交叉融合”类的知识主要指“计算机”与“法律”交叉融合领域的知识,主要包括:计算机犯罪防范(侦查)与取证、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信息安全法学、信息安全管理、信息技术法律法规、电子商务法、数据库与信息财产法等。这类知识的获得,主要是通过开设相关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来实现的。对这类知识的学习,能够进一步体现信息网络时代法学专业的办学特色,以便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从事学科交叉的专业以及综合性的研究,抑或可以为交叉领域的相关工作做基础性的准备。

2.针对政法院校的特点,设置更加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从理论上讲,课程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若干课程,按一定的结构组成的、具有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功能的统一整体。课程是由具有一定相关性的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而形成的结构体系,课程是构成课程体系的基本要素。要实现计算机基础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首先必须从卓越人才培养模式的总体设计,以及卓越法律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整体走向出发,合理地更新与选择教学内容。也就是说,应充分考虑到政法院校计算机基础教学面临的新形势,从以“卓越计划”人才培养的目标为出发点,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把体现计算机发展、具有时代特征的内容反映到课程体系中来,让学生在掌握计算机新知识与新技术的同时,培养并提高他们以计算机为媒介、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然后在教学中结合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的特点,在传统的计算机基础教学三个层次基础上,体现政法院校的教学特点。传统的计算机基础教学一般分为: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技术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层次。可以考虑,在保持完整、独立的计算机基础教学课程体系的同时,赋予每一层次不同的新内容,特别是在计算机应用基础层面,一定要结合政法院校的专业特点来设置课程,不仅仅是教学内容上的不同,更要有多样性、灵活性的课程体系,要适度地增加选修课的比重,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特殊需求。

3.采用分层次教学,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所谓“分层次教学”,主要是依据教学大纲与教学内容的要求,按照学生的学习成绩与学习能力的差异,在把学生划分为不同层次的同时,把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转化成不同层次的学习目标,重新建构教学结构,实行学习目标的分层达标、分层评价、分层激励,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分层递进的教学方法正日益受到更多的关注与重视。目前,各政法院校的学生均来自不同的省份,甚至是全国各地,由于地区的差异、教学条件的限制以及师资力量的不足,有许多农村学生在上大学之前根本没有接触过计算机。而生活在城市里的孩子,早已对计算机运用自如了。学校在安排计算机课时,可以通过摸底考试,有针对性地分成初、中、高级三个不同层次的期班,并设置不同的课程内容,以供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的学生自主选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自主地选择适合自己水平、自己专业的教学班级,能够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伴随着学习热情的提高,学习的效果自然而然也就提高了。与此同时,任课教师的教学方法与策略,也应该根据不同班级、不同的教学对象来进行适当的调整,亦即,教学方式应该是灵活多样的,不应该拘泥于现成的课本,应该把侧重点放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上,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鼓励学生独立思考、独立设计的同时,把教学侧重点放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上。

三 适应“卓越计划”的计算机基础教学改革的实现

1.兼顾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需要,有步骤地进行分层次教学

这是适应“卓越计划”的计算机基础教学改革实现的第一步。现在普遍采用的相同学制学生相同教学进度的课程设置,是兼顾大多数学生利益的权宜之计,这种课程设置势必导致教学起点偏低的结果。当然,对于处于“零起点”的那部分学生而言,无疑是很容易接受并感到欣慰的好事;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对于那些基础比较好的学生而言,难免容易产生轻视,甚至厌学的心理。如果教师针对不同水平学生的客观实际,结合政法专业的特点,首先精心设计一些不同层次的教学目标,然后通过学生自己动手与动脑,来达到自主解决预设问题的目的,就会产生好的效果。这样,学生会通过观察与思考来发现问题,继而产生想要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欲望。如果还能够通过自己的实际操作,解决教师预设的各个层次的问题,学生一定会因为成功而倍感欣慰。我认为,这种分层次教学的模式,教给学生的不仅仅是书本上的知识与实际操作的技能,更重要的是,能使学生掌握获取知识的有效方法。这种由教师引导的学生自主学习的方式,在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同时,还因为分组协作方式的采用,培养了学生团结协作的意识和能力,也兼顾到了各个层面学生的不同特点,锻炼了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进而达到了提高学生整体综合素质的目的。

2.针对政法院校的专业特点,有目的地增加计算机安全、计算机犯罪以及与计算机相关的法律知识

政法院校在选择计算机基础的教学内容时,除了必不可少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办公应用软件、信息网络知识之外,还应该拿出大量的教学时间,针对政法院校的专业特点,增设相应不同专业特色的内容,以适应“卓越计划”对法律人才培养的需求。这些内容,大致涵盖有关计算机安全、计算机犯罪以及与计算机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尤其是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知识。因为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是世界各国21世纪综合国力、经济竞争实力和生存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成为各国奋力攀登的至高点。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解决得如何,关系到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稍有不慎,会使国家处于信息战与高度的金融经济风险之中。

在现实社会背景下,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御体系,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和装备作为坚实的基础;而且还需要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作为保障,特别是需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掌握先进的信息技术理论与实务知识,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并兼具一定管理能力的、高层次计算机和网络信息安全人才作为后盾。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未来信息化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应新形势对新型法律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我们要培养的卓越法律专业人才,是需要具备全新知识结构的新型人才。

3.结合法学专业的特点,融入计算机知识,加大对综合性法学专业实践技能培养的力度

一般来讲,通过综合性专业实践这一重要环节,可以进一步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实现培养出来的学生具有“动手能力、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的总目标。这一综合性法学专业实践环节,应当有计划地贯穿在整个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的不同阶段。如在“数据库课程设计”模块的教学中,主要教学目的就是教会学生设计一个小型的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并实现系统应该具有的对数据的定义、存储、检索和修改操作等功能。那么,如何提供安全措施,对数据库的用户进行合法性检验,保证数据库中的数据安全和对数据的修改遵循一定的规则,达到一定程度上的正确性,需要学生在开发设计过程中,通过提高把握系统功能整体协调性、安全性和全局性的能力来实现。再如,在“网络技术课程设计”模块的教学中,更容易结合法学专业的特点。这一模块的教学,主要是通过学生的课程设计,一方面掌握网络底层的硬件和软件的配置,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另一方面也是最为关键的方面,就是提高学生对计算机通信软件的编程与调试能力,进而熟悉并掌握局域网络环境下相关计算机的应用。获取这类知识,对于政法院校的学生来讲,意义尤为重大,即,可以为学生毕业之后从事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的技术与管理工作、进行有关计算机犯罪的防范与控制、开展计算机取证,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立法及其执法工作,奠定必要的实践基础。

4.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利用多媒体技术,形成以教师为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多媒体技术——黑板——粉笔”的教学模式

众所周知,多媒体技术在现时代的高等院校,甚至高中的各科教学中,都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对于一些晦涩难懂以及抽象的理论知识,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不仅可以使教学的内容因为具体、生动、形象而更容易被学生所接受,而且,还是传统的黑板加粉笔的方法所无法比拟的。

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要科学、合理地利用多媒体技术,克服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带来的一些弊端。如:加大的信息量造成的课件庞大臃肿,以及由于过多地在课件中插入图片、动画、影音剪辑而模糊教学重点与难点等弊端。我认为,目前的计算机基础教学,应该科学、合理地利用多媒体技术,积极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具体讲:(1)应该适当减少课件的容量,突出教学的重点与难点,切忌把教科书上的知识点原封不动地搬到课件中来,课件的内容应当力求新颖、别具匠心。(2)千万不能因为采用多媒体技术而忽视师生的互动与情感的交流,教学是教与学的教学相长的过程,教师只有通过与学生的交流与互动,才能了解学生对知识理解和掌握的情况,发现学生理解、掌握知识过程中存在的盲点,进而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当然,在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的同时,也不应该忽视传统教学模式中黑板与粉笔的作用,毕竟在知识的传授中,会有一些比较难以理解的东西,此时粉笔与黑板的作用,就是多媒体技不能替代的。任课教师在板书过程中对问题的具体分析,能加深学生对知识重点、难点的理解和掌握,使其印象深刻。

参考文献

[1]孙晓华.通过几次教学活动探讨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改革[J].计算机教育,2004(6)

[2]陆汉权、何钦铭、周群.大学计算机基础教改新尝试[J].计算机教育,2004(7)

[3]屈会芳、王忠华.高等学校计算机基础教学的未来探讨[J].电脑知识与技术(学术交流),2007(1)

[4]李旻.关于大学计算机基础教育若干问题的分析[J].教育信息化,2006(9)

[5]于艳华.加速高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的改革[J].教育艺术,2004(12)

[6]梅剑峰.对高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的再认识[J].中国成人教育,2007(11)

[7]薛萍萍.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在信息技术课教学中的应用[J].当代教育科学,2004(22)

[8]达列雄.大学非专业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8(30)

〔责任编辑:肖薇〕

推荐访问:政法 院校 计算机 基础 计划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