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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人大常委会8篇

发布时间:2022-06-22 08:20:02 浏览数: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人大常委会8篇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人大常委会篇1

  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至少每季度召开X次,党支部委员会至少每月召开X次,党课至少每季度召开X次。

  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围绕“两学”内容,每次确定1个主题,全年专题讨论不少于X次,研讨主题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有党员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坚持自主学习,每月要有学习记录。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人大常委会篇2

  ******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的问题,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的集中体现。《条例》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内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四大监督方式为支撑,以多元责任为抓手,全面构建了完善的党内监督体系。新《条例》亮点纷呈,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石。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统领《条例》始终。

  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全面”意味着党的各个领域、各项活动的全覆盖,既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也包括党的重大决策、执行及党内监督、问责的各个环节。“严”字以高标准明确行为指向和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逾线既查,动辄则纠。《条例》紧紧扣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

  在修订动议上,全面从严治党是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一个重要目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奋斗前进的主心骨。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权威性,必须着力建设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修订《条例(试行)》是发挥“党的制度建设”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

  在任务设定上,党内监督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软肋,直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做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

  在监督内容上,党内监督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监督关口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具体的监督制度设计,无论是巡视巡察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还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都是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予以运行的,可谓方向明确,指向清晰,实际可行。

  第二,抓住“关键少数”,实现以点带面。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但不能免于党内监督,而且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关键少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是党内“重点监督”的“重中之重”;同时,主要领导干部中的“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党内监督必须抓住重点,突出高级领导干部的“示”和“范”的作用;强调“关键少数”的“领”和“导”功能,才能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各级领导干部不但是监督的重点对象,更是推动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条例》明确中央领导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也是党内监督实施的主体。《条例》规定“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有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就明确了党中央的领导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的监督职责,保证了“高级干部”“关键少数”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开展监督的积极性。

  第三,多种监督并重,完善监督体系。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党内监督只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才能实现监督的无例外、全覆盖。而党内监督体系的形成也是党内监督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条例》对监督体系的规定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重要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并实现了向制度层面的升华。一是正向的“引导激励”与严格的“监督约束”有机结合,实现两手抓,双向着力。《条例》明确,“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基础,监督是保障,《条例》注重“信任”这一党组织选任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前提,这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和基础;同时也重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管,有力的监督是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在长期的权力运行中不误入歧途的重要保障。二者是不可或缺,相辅相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关系。二是上中下联动,实现上级、同级、下级三级同时发力,合力监督。《条例》“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就从党的组织原则的高度,构建了不同级别党组织、同一级别党组织以及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相互监督的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体系从“上中下”三个维度搭建了主要的体系框架。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层层相关、环环相扣,实现无缝隙监督。首先,《条例》肯定了领导干部的自我修养、自省自察的自觉性和能动性的发挥。提出“加强自我约束”的要求。其次,《条例》构建了由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由此,通过“自我监督”、“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完善的监督体系。特别是《条例》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身居要职,身体力行对下级领导干部及普通民众有重要影响。所谓“官风如疾风,民风如草芥”,风吹之处,草倾一片。只要党中央带头严以律己,自觉地接受监督,以上率下,必会实现党风纯正,干部清正,民风淳朴。此外,《条例》也完善了“以下促上”的“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日常监督”使党内监督职责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覆盖到党组织的最基层,为保障全面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民主监督”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要实现党员的民主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具体到党员个人,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不断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第四,责任多管齐下,倒逼监督落地。

  “权责一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权责一体”是政治体制设计的通常安排。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统一是政治安排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都负有监督的职责。监督既是权力也是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如果只有监督权力而不(或不全部)承担监督责任,容易使有权监督者任意行事,要么滥用权力,要么不作为,监督就会流于形式;如果只有监督责任而没有(或不充分)享有监督权力,则会使监督无法正常开展,实际上形同虚设。

  《条例》以责任为抓手,对负有监督职责的各级党组织厘清了责任边界,其中“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这就在“上至党中央下至基层党组织”之间清晰划分了各自的职责界线,有效地防止各级组织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对于责任不担当的消极不作为现象,通过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的有效衔接,设置了一系列的责任追究情形,从而保证党内监督全面落地。

  第五,内外监督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最首要的。必须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国家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条例》的重要原则。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虽然各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和功能,但二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根本性质和目标上是一致的。******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在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同时,必须加大推进“党务公开”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引导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切实保证其监督权的实现。群众监督是在党的肌体外部增加了一道权力监督的藩篱和权力约束的屏障,并在外部形成压力机制,推动党内监督的不断推进和完善。

  二是支持和保证国家监督的有效开展是《条例》的明确要求。党内监督不能代替更不能取代国家监督。把党的优秀分子推荐到国家机关的重要岗位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党内监督是通过自律保证党的纯洁性,还需要外在约束才能有效约束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用权行为。为此,《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实现党内监督、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实现全方位监督的立体效果。

  三是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公众的社会监督是《条例》重要方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长期合作的关系。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党内民主监督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党之间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条例》要求支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充分体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信息手段的普及和应用,进一步丰富了党务公开的载体,也进一步拓展了社会公众监督的渠道。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权力属性,但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不但不能忽视和漠视,还要因势利导,充分利用其便捷性、广泛性、时效性等特点实现为我所用,发挥其在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宣传方面的平台作用和权力监督方面重要的约束作用。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人大常委会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一、坚决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二、坚决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三、坚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坚决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五、坚决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六、坚决落实廉洁自律规定。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七、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上级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人大常委会篇4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委将20**年定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根据市委宛办〔20**〕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市直水利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水利事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参加范围

  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

  三、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四督四查”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丰富主体责任落实的载体和形式,提升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特色性,打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色做法;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以推进“三查三保”机制常态化运行为切入点,通过“亮晒平行动”贯彻“五查五保”,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落实责任。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组织纪律的规范执行,以零容忍态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局纪委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

  (三)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看住盯紧重要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

  (四)严格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入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履行好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遵循******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x发〔20**〕5号),建立健全干部选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多渠道了解干部,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德才兼备、知人善任。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省委“4+4+2”党建制度体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四督四查”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手段,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重点查处项目审批、水利工程招投标、规费征收、工程验收、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跟踪问效。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和“三亮三评”工作,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能检查、能考核、能追责。局党委将建立联合动态督查、跟踪问效制度。

  (三)公开述责述廉,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和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述前调查、述中评议、述后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回访和通报力度。突出述责述廉重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政风向上向善,推动述责述廉述出压力、述出成效。定期组织开展述责述廉,选取部分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局党委、纪委述责述廉;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党员大会)述责述廉,推动公开述责述廉常态化。

  (四)专项监督检查,注重压力传导。以推动“4+4+2”党建制度体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市直水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扎实整改、认真履责、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制度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从严考核评价,发挥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形成上下互评、同级参评、分类测评相融合的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科学挂钩的途径方式,把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列为重点促进对象,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六)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从严追责问责为有力抓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问责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从严问责。坚持“一案双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加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增强通报曝光的震慑和教育效果。

  六、方法步骤

  主体责任深化年从20**年6月开始,到20**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20**年6月—7月中旬)。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等形式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安排下去。

  (二)自查推进阶段(20**年7月中旬—8月)。各单位要对照工作重点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工作措施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扎实推进。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于8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告报局直属单位党委,同时抄送局纪委。

  (三)监督检查阶段(20**年9月—11月)。局党委组成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公布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排查、会商研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年12月)。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总结工作,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人大常委会篇5

  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勤奋敬业创优争先;坦诚待人和谐相处,互助互爱共建文明。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乡镇党委领导班子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述责述廉报告精选。

  今年以来,镇党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各项部署,把管党治党工作与全镇经济社区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政治建设,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

  镇党委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章,以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2次,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等各类主题学习30多次。指导镇班子成员开展理论宣讲15余次,组织新任两委班子集中培训1次、村监会成员培训2次,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万人示范培训班”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从严管党治党,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镇党委的政治责任、首要责任,先后8次召开镇党委会专题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镇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把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一贯到底。党委书记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政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对所分包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村、社区支部履职尽责情况,带动促进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

  三、提升组织能力,真抓实干强化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选优配强农村、社区干部,顺利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下降到42.3岁,35岁以下党组织书记达到8名,18人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村、社区两委干部平均年龄由上届49.95岁下降到39.5岁。20**年新发展党员39人,认真开展违规违纪党员排查,排查2012年以来新发展、转入党员档案453份。青年人才入库达180人,后备干部80多人。培训入党积极分子87人,召开新任两委干部培训会、党务工作会、党建工作培训会等20多次,提高了村级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为我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了基础。

  四、强化政治引领,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

  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执行会风会纪、值班带班制度,要求各村认真落实日常坐班、挂牌上岗制度。结合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大讨论专题学习等活动,进一步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加强纪律,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工作实际开展宣讲、研讨活动,深入查找发展问题,以思想解放助推工作作风转变。把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作为检验干部能力的标准,增强镇村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为民办实事、谋发展的意识。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在重大项目、财务公开、人事安排等方面,实行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促进镇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镇村各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利器。在各村、社区积极推广小微权力清单,组织两委班子学习、宣传小微权力清单,采用明白纸、宣传栏、明白卡等使两委明确权力界限,使群众了解办事流程。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定期学习******系列讲话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制度规定,树牢班子成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反面典型教育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对县纪委通报曝光的案件,一律在镇村干部会上学习通报,深刻剖析,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在全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形成“自觉受监督、习惯被监督”的良好心态。同时,对村“两委”干部开展廉政教育。重点针对项目建设领域、扶贫领域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经常性召开廉政谈话会,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在潜移默化中养成知党纪、懂敬畏、守规则、敢担当的优良作风。

  七、聚焦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助推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是坚决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二是强力推动县委重项工作落实。镇党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县城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召开镇党委会50次、党政联席会31次,及时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组织镇纪委、监委在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停车场治理、违章建筑拆出等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全程参与,并适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严肃问责。三是强化镇村干部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镇“红黑榜”通报制度,督促各村、社区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六条道路整治、旧村拆迁、大气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定期汇总、公开重项工作落实。

  八、存在问题

  (一)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工作虽然有布置有安排,但没能及时检查、督促,抓落实的力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培养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

  (二)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创新。目前教育形式主要以观看视频讲座、集中学习文件、党课教育等形式为主,应该多创新教育形式,提高党员干部参与积极性。

  (三)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九、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制度。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在坚持做好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做到公开透明。

  (二)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创新廉政教育形式。通过公众号、网络、微信群等宣传舆论阵地,传播廉政文化,坚持在服务基层中将廉政文化带下去,融入到服务群众工作当中去。力争在宣传教育活动中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达到“事事是教材,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境界。(三)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和宣传发动,提升干部思想认识高度,严抓干部管理,严守工作纪律,进一步增强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人大常委会篇6

  今年三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这是党中央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根本遵循。

  党要管党,管党必须从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是完善党内法规的重要内容。十八大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正风反腐更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还不同程度存在,党内还有一些同志的政治思想不纯、作风不正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不少见。所以,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严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贯彻执行,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自我革新、自我完善。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强有力反腐倡廉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关键是落实好一把手的责任。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通过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纪律约束下工作和生活。党委书记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体现严管厚爱,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同时要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一级的书记,把责任一级级落实到底。党委(党组)其他成员要协助好书,履行“一岗双责”,把分管的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各级纪委监委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好党章赋予纪委的监督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履行好“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把责任落到实处,制定细化党建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身上,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具体到我们医学院,学院党委是主体责任,书记抓,抓书记,各基层党组织要有看齐意识,紧跟学院党委的步伐,同频共振,上下同欲者胜,上下齐心者胜,共同把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具体要抓好日常监管,全学院把“两学一做”常态化,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强化思政教育,高举立德树人旗帜,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人大常委会篇7

  我校根据上级会议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1、利用班会和每周集会,学校领导和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知识讲解和学习,带动全校师生对安全知识的重视和预防。

  2、广泛利用学校多媒体、校园橱窗、教室黑板报、手抄报,学生的班会、队活动等途径,大力宣传消防方面的知识。

  3、开展2次大型逃生演练和消防演练师生共同进行灭火实战训练活动,提高了全校师生的消防意识,通过消防灭火、紧急疏散、自救逃生等演练,切实增强了师生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在提高师生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的同时,我校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活动。

  5、进一步提高了消防队伍的反应能力和处置突发火灾的能力。使他们了解消防基本知识,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6、教育师生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天天抓、周周抓、月月抓,力争把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全面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人大常委会篇8

  在思想上入党,始终做到心有所依。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到心有所依,必须不断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一要原原本本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要不断加强党史国史学习。三要增强政治敏锐性。

  在组织上入党,始终做到身有所属。一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二要带头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三要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持执纪为民,始终做到志有所向。一要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把执纪为民理念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二要坚持开门搞监督,搭建便利、快捷、直接的群众监督平台。三要把执纪成效交由群众评判,深化党风廉洁建设社会评价。

  立足本职岗位,始终做到责有所担。一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学习掌握好、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要做到铁面执纪,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担负起监督责任,关键时刻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三要对于不敢担当、不敢监督、不敢负责的要敢于问责。

  守住纪律底线,始终做到行有所止。正人必先正己,执纪者必须自身净、自身硬。一要带头学习党规党纪;二要全面落实内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三要对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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