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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6篇

发布时间:2022-10-02 14:40:05 浏览数:

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6篇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 中图分类号:D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496(2017)02—066—05&ld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6篇,供大家参考。

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6篇

篇一: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

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96(2017)02—066—05“亲” “清”视域下的政商关系解读孙伟祖(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辽宁 沈阳 110004)[内容提要]当前我国正处入跨越发展的转型期、实现现代化承前启后的关键期和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亲清政商关系正是基于这一背景提出的紧迫时代任务。

 亲清政商关系要求,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保证市场起决定作用,实现官商之间的良性互动。

 必须以法治作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现路径。[关 键 词]跨越转型;政商关系;亲清;法治政商关系,是政府和市场、权力和资本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

 从时间维度来看,政商关系是一个古老话题,任何时代都是各种社会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市场经济在人类经济生活中居于统治地位,政商关系更是成为各国各地区人们社会关系集合中的核心要素。

 从空间维度来看,政商关系也是一个国家、地区为政者必须做出回答的时代命题。

 对于任何政府来说,与民众的关系始终是最重要的关系,是决定自身盛衰兴亡的基础。

 能否正确处理与各阶层、界别、地域、团体的关系,对于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国家之间的竞争也表现为相关制度安排的竞争。

 而其中的关键是政商关系。一、亲清政商关系的时代背景任何政商关系都是内部决定因素与外部影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亲清政商关系的提出,不但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方略,也是当今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特征决定的。(一)我国处于跨越发展的转型期我国拥有五千年的悠久文明史,曾经在农业文明时代拥有了世界第一的生产能力,也曾有以四大发明为代表的科技创新,但是却没有首先发起工业革命,以至于陷入停滞落后的境地,这一发展历史迷一样地困扰着世界各地的学者;当中国人民开始改革开放之后,世界又见证了一个奇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 35 年年均两位数增长,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中国模式。

 纵观中国经济之迷和中国经济奇迹,收稿日期:

 2017-03-08作者简介:

 孙伟祖,辽宁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66 - -万方数据

 转型是其中的主线。

 因为没有从农业经济成功转型到工业经济,我们在世界经济竞争中落后了;而恰恰是成功地进行了一系列转型,让我们拥有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奠定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基础。

 在这系列转型中最为关键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国经济实现了一系列的跨越,当前,我国经济正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为了避免陷入发展中的停滞, 必须让市场经济起决定作用,从而和更好发挥作用的有形之手一起实现中国经济的再次跨越。

 在这一关键性转换期,政商关系必须随之转型。(二)我国实现现代化承前启后的关键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因此,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之一。1964 年 12 月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总理根据毛泽东**的提议,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以及教育现代化“四个现代化”,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设计“两步走” 战略。

 第一步,1965-1980 年,用 15 年时间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中国工业大体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第二步,1980-2000 年,再用 20 年基本实现四个现代化, 使中国经济走在世界前列。

 改革开放伊始, 邓小平同志提出“三步走” 战略。1980-1990 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基本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1991 年 -20 世纪末,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水平基本实现小康;21 世纪中期,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又提出了“新三步走”战略。2000-2010 年,国内生产总值翻一番;到 2020 年,再使国内生产总值翻一番,包括人均收入翻一番,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再用 30 年时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从我国现代化战略演变与进程可以看出,现代化是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的必由之路,当前是我国实现现代化承前启后的关键期,而新型政商关系的确立则是必备要素。(三)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自 2012 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呈现新的特征,通常用新常态来概括。

 具体来说,新常态可以归结为经济增长速度换挡,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过渡;结构上优化升级,以产业结构为代表经济结构迈向中高端;经济发展的动力发生转换,由要素驱动主导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

 新常态的实质是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通过创新驱动主导经济结构优化而支撑中高速经济增长, 从而实现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的根本转变。

 新常态的着力点是结构调整,以达到三个新平衡:速度、质量与效益的新平衡,经济发展数量与结构的新平衡,经济发展动力结构的新平衡。

 经济进入新常态,要求政府与企业、官员与商人做出积极反应,形成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政商关系。二、亲清政商关系的基本要求2013 年,***在全国两会期间曾告诫各级领导:

 “官” “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67 - -万方数据

 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2016 年 3 月 4 日,******在同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见面时,用“亲” “清”两字阐明了新型的政商关系的内涵。“亲” “清”二字的精准提炼和概括,是******新型政商关系思想的形成和成熟的标志。

 ******关于新型政商关系的论述不是一时一事的看法,而是基于长期实践探索和深思熟虑后的深层认识,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亲”和“清”着眼于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 “亲”是驱动力, “清”是规范。“清”是“亲”的前提和条件,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政商不“清”,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立不起来,经济不可能行稳致远。“亲”是“清”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亲”是要保证政商合力共进,由此中国经济获得强劲发展动力和活力。(一)新型政商关系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当今世界政商关系的三种主要模式:一是代理关系,政府是商人的代理者,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典型政商模式;二是指导关系,政府是商人的指导者,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典型政商模式;三是管理关系,政府是商人的管理者,是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典型政商模式。以亲清为标志的政商关系不同于上述模式, 而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新型政商关系模式,即政府与企业、党政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之间的关系,不是利益基础上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而是法治框架内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党政领导干部与非公制人士之间的关系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同心圆内的挚友、诤友关系。

 这一政商关系既保证企业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也要发挥政府的宏观理性和公益性。

 既体现基本制度层面公有制与非公制经济的“亲”,也体现政府与市场机制层面的“清”。(二)新型政商关系要保证市场起决定作用市场经济源起于商品交换,支配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是价值规律,其核心是商品按价值等价交换。

 所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本质上是要让价值规律在资源配置中起支配作用。

 而保证价值规律起支配作用的载体是商品,商品延伸到哪里,价值规律就支配到哪里,市场就决定到哪里,所以市场经济发展也是商品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公共权力是不能商品化的,否则就会破坏价值规律;公共权力存在的价值在于维护商品化的过程公平公正地进行。

 现实中,任何国家都存在公共权力本身商品化的风险,腐败就由此滋生。

 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滋生的腐败除了我国经济体制转型中存在的体制机制不完善问题,更重要原因在于公共权力的商品化。

 而导致公共权力商品化的则是市场没有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

 所以就有了我们经常看到和听到的无论是民众还是企业家都笃信“找市长”而不是“找市场”。

 因此,亲清政商关系的确立和完善就是要保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 这样才能兼顾经济发展的两个主题—— — 效率和公平。(三)新型政商关系要实现官商之间良性互动任何制度与机制,任何组织和集体都是为了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所以无论是政商关系宏观层次的政府与企业关系,还是微观层次的党政官员与企业家的关系,事实上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终要落到政府官员与企业所有与经营者身上,落到党的领导68 - -万方数据

 干部与非公有制人士身上。

 所以规范、明确、简洁、易行的行为规范成为其中的重中这重。

 亲清政商关系对此做出集中的阐述:对于党政领导干部,亲就是要坦荡真诚与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民营企业遇到问题或困难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多沟通,多交流,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清就是与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要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于民营企业家,亲就是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要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要光明正大搞经营,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样就能解开“离不开”和“靠不住”的悖论,政商关系也不会“剪不断、理还乱”了。

 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亲清良性循环的政商关系, 从而奠定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三、亲清政商关系的实现路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国家的政商关系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没有绝对理想化的政商关系,政商关系是其内在和外部多重因素复合作用的结果。

 在现代社会,社会分工不断向纵向细化与横向全球化方向发展,日益要求政商之间保持密切的合作,保持政府有力的宏观统合及企业的微观活力。

 官员与企业家在平等的基础上交往、在法治规范下互动,是形成健康政商关系的应有之道。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通过改革开放创新政商关系, 不断释放民间经济的力量。

 这不仅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发展和完善,也增强了党的执政基础。

 现今,为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解决政商之间存在的“勾肩搭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消积现象,必须找到有效路径实现亲清政商关系。

 健康有序的政商关系,既需要有合作,又需要有约束。

 合作是因为,政府需要服务企业的发展, 企业也需要在经济效益之外实现其社会效益。

 为了维护这种合作需要有约束,即企业与政府合作要有界限,而划界的利器唯有法治。

 人们能够通过法律预见别人的行为,安排自己的事务,从而以法治厘清政商关系的行为边界。(一)必须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十八大”以后中国改革的中心是简政放权,实际上就是要解决政商关系。

 为此必须坚定不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既捆住政府多余越位的有形之手,又要补上有形之手的短板。

 为此要实现三个转变:首先,进一步推进政府从大政府、无限责任政府转变为小政府有限责任政府。

 其次,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建立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最后,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

 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监督权的内部制衡。(二)建立更加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法治需要有完善的微观治理结构, 在以往政商关系的种种异化中, 除了政府的原69 - -万方数据

 因,与企业本身的治理结构缺陷也有关。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企业的发展当前遇到的更多的是微观治理上的障碍,因而面临着制度创新的紧迫任务。

 解决这一紧迫任务不仅要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和对外合作能力,而且要建立更加合理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这样,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就会大大增加。

 所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相关机制,可以有效防止企业权力的滥用,避免企业中出现个人专制和裙带关系,促进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创新的内部环境和氛围,让企业在规范的轨道上走得更远、更好,进而防止政商关系异化。(三)依章依规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新型政商关系也是党群关系的重要一环, 要想让党员领导干部在亲清政商关系形成中有作为、 敢作为,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坚持依靠党章党规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从而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保障。(四)以统一战线统合政商关系的利益矛盾政商关系是“政”和“商”在履行各自政治职能和经济职能过程中形成的相互关系。政商关系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它涉及政府与企业、官员与企业家等多重关系,本身是一种复合结构。

 新中国成立以来,作为党的国家治理机制,统一战线一直承载着协调国家与社会基本关系的重要使命。

 党和政府对某些非公经济人士进行政治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治与经济关系的协同发展, 而这有助于保持我国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行及政治秩序的基本稳定。

 在当前国家治理中,健康政商关系的形成应更多地借助于制度创新,通过制度规则调整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清晰界定政商互动的边界。

 由此形成新型政商关系,而不是全盘否定传统政商关系。

 我们应该全面认识统一战线在处理政商关系中的功能优势和存在的不足,使统一战线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方面要以辩证历史的视野审视政商关系,对其历史地位和现代作用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另一方面要坚持政治安排的标准,继续做好对非公有经济人士的统战工作,引导和鼓励非公有经济人士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贡献。参考文献[1]***.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别委员联组会上的讲话[N].人民...

篇二: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

亲清政商关系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探讨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报告指出,要突出重点、精准有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把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驾护航。

 一、主要做法

 1. 装上“探照灯”,日常监督到位。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做实做细做深日常监督。将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列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重点内容,督促相关纪检组围绕关键部门、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通过谈心谈话、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等方式,查摆风险点,堵

 塞漏洞。如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通过电话抽查、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等方式对 x 个进驻部门,x 个办事窗口进行嵌入式工作纪律检查和日常督查。

  以政治生态民主评议为契机,分别于“年中”“年终”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党风廉政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等对全市 x 个乡镇和单位干部廉洁和为民服务等事项进行测评,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吃拿卡要、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督查 x 次,检查单位x 个,发现相关问题 x 个,并督促办理到位。

  2. 找准“薄弱点”,靶向治疗到位。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由 ** 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领题调研,找准影响亲清政商关系构建的热点难点问题,因症施策,靶向治疗。针对干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以及职能部门“事难办”“推绕拖”“中梗阻”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结合“四心四干”作风整治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了“不担当、不作为”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先后派出 x 个督查组,深入 x 个机关、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围绕“降税减费”、窗口办事、服务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党员干部作风问题 x 起,涉及 x 人。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融资、违规入股

 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领域、强揽工程、阻工扰工等问题,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结合起来,开展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处置问题线索 x 条,处理单位和个人 x 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x 起。

  3. 开通“快车道”,线索处置到位。建立网络、信访、电话、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织密监督立体网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台账,开通线索处置“快车道”,对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同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涉企腐败行为零容忍,严查官商勾结、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破坏市场经济、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截止目前,共受理营商环境方面信访举报件 x 件,发现问题线索 x 件,立案 x 人。

  4. 打好“预防针”,警示教育到位。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通过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完善权力制约机制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推动党员干部干净履职尽责,推动既“亲”又“清”政商关系形成。运用工业园管委会原主任况小斌、国土资源

 局城区直属分局原局长罗刚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了“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选取十八大以来的十个典型案例编印了悔过书,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

  得益于良好的营商环境,上半年,** 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 x 户,注册资金 x 亿元;新注册内资企业 x 户,注册资金x亿元。**市自**年起连续x年入围江西省县域经济10强。

  二、存在的问题

 1. 营商环境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调查中,参与问卷调查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单位干部、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干部、企业负责人、退休老干部、普通群众等九类人员,在“您认为当前 **市营商环境如何”选项中,好和较好占 x%,对 ** 市营商环境总体评价较好。然而,认为一般的占 **%,不作评价的占3%,营商环境与群众期盼还是有差距。

  2. 服务企业中不“亲”“清”作风问题依然存在。在“您认为影响 ** 市营商环境突出的问题有哪些”的选项中,**%的认为是干部“怕、慢、假、庸、散”。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中,干部吃拿卡要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有的违规接受企业吃请、有的占用企业车辆、

 有的接受私人老板安排的旅游,等等,都直接影响了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影响了 ** 市的营商环境。在今年查处的 x 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中,有 x 起涉及到企业,占 x%。如,环保局党组成员罗某,于 ** 年-** 年期间,违规收受某公司香烟 x 余条,收受礼金 ** 元。

  3. 领导干部甘于被“围猎”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任由自由主义泛滥,把党纪条规束之高阁,忘记自己党员的身份,忘记自己干部身份,与私营业主整日私混,与服务对象打得火热,心安理得接受他们安排的旅游,致使两者身份之间无界、无戒,把自己当成他们的弟兄,乐享其成”,国土局城区直属分局原局长罗刚毅的忏悔书中,真实记录了自己被“围猎”的心路历程。在查处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很多领导干部成为被“围猎”的对象,甚至有的甘于被“围猎”,成为企业老板敛财的工具,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背道而驰、格格不入,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和声誉,破坏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三、对策建议

  1. 加强监督制约,防范化解风险。越是权力集中的地方,越容易滋生腐败。纪委监委机关要以日常监督为主抓手和突破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

 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要做深做细监督这篇大文章,激发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的潜能,整合监督资源,充实监督力量,增强监督成效,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使日常监督更精准、更有力,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坚决斩断和破除领导干部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利益链”“关系网”,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防范化解廉洁从政风险。

  2. 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准确把握纪委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推动发展不动摇,做到与党委政府同向同频同步,用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发现的单位和个人在服务企业中态度蛮横、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遇事绕着走、打太极、踢皮球,“中梗阻”,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问题,在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责的同时,要强化追责问责,严格以不落实的事倒查不落实的人,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打造高效有序的政务服务环境。

  3. 涵养政治文化,务实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厚植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基础和底蕴,坚固共产党人宗旨意识和政治本色,使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中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紧盯“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持续深化

 整治“一热两不三多”突出问题,弘扬真心愿干、公心敢干、用心实干、匠心巧干工作作风,促使党员干部做到与企业老板之间暨要亲,为其竭诚服务,更要清,清白,清楚公与私,俭与奢,亲与疏之间的界限,有戒有界,守住底线,永葆廉洁本色。

  4. 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公平正义。加大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围猎”与“被围猎”困局。在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同时,要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通过查处的行贿受贿典型案例,查摆其背后的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堵塞漏洞,扎紧“笼子”,让围猎者无空可钻。另一方面,要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深度剖析行贿受贿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从案例中参透被“围猎”的沉痛代价,筑牢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让“围猎”者无法找到突破口,无从下手,真正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格局,维护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

篇三: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

构建“ 亲”“ 清” 新型政商关系 对策建议思考

 政商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就必须正确处理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从健全法律法规入手,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发力,出台了一系列标本兼治的重大举措。******在 2016 年 3 月 4 日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别委员联组会时,用“亲”“清”二字,言简意赅概括了新型政商关系,为公职人员与企业家的交往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行为遵循。近年来,各级纪检部门查处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都与不良政商关系密切相关,在一批政府官员落马的同时,也带出许多深陷其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XX 上半年,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XX 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XX 省政商关系不清问题突出,有的公职人员与房地产老板关系密切,涉嫌利益

 输送。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政商关系不清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整改任务,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XX 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就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一、政商关系不“清”的危害 政商关系不“清”危害极大,庸俗的政商关系逾越了公与私的界线、法与纪的红线,导致公职人员被侵蚀、党风政风被污染,严重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一)严重践踏党纪国法。在混乱的政商关系面前,党纪国法形同虚设,一张条子、一个招呼,就可以决定一座矿山、一块地的归属,腐败分子借机中饱私囊,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建立在利益交换、权利寻租基础之上的商品交换那一套,不知不觉渗透进了党内生活,腐蚀了党员干部的灵魂。一段时期以来,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不但成为产生腐败的“催化剂”,而且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干

 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催生了不良政治文化,恶化了政治生态土壤。

 (三)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在庸俗的政商关系的影响下,一些地方和部门歪风盛行,“潜规则”比“明规矩”更管用,行贿者坐收暴利,合法经营者陷入“逆淘汰”的怪圈,产生了诸多消极影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四)严重扰 乱市场秩序。政商关系的走样、变味,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一方面,一些不法商人千方百计、挖空心思拉拢、腐蚀、套牢公职人员,利用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利套取项目、资金,攫取不当利益。另一方面,一些本想正当经营的企业受大环境的影响,也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经营”与党政官员的关系,请吃请喝,送钱送礼,加重了企业经营成本和负担,严重影响了发展环境和企业自身利益。

 (五)严重影响经济发展。事实证明,没有一个地方、一个企业可以通过权钱交易、不正当交易来保持持续、的发展。一些靠不法手段做拿到资源、项目的企业,即使短时间内侥幸获得快速发展,长远看也必然“先天不足”导致持续发展乏力,有的还要面对法律的追究、制裁,不可避免地在市竞争中被淘汰,给企业和地方发展带来严重危害。

 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策和建议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坚持不懈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明确“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要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着力加强产权保护,加快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长期激励作用。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定价制度建设,建立起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垄断行业定价制度框架,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

 (二)健全法规制度。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最有效的方式。随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型政商关系的稳固需要健全法律制度的保障。健全完善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法律规范政府权力边界、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为公职人员和企业家交往提供法律依据与法治保障。企业家是市场经济主体,追求的价值是获得利润、创造财富;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与企业家交往是经常的、必然的,也是必需的,这种交往,应该成为君子之交,要亲商、安商、富商,但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形成西方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

 (三)真诚服务企业发展。以诚心和企业家拉近距离,以诚意和他们交往,以热情加强团结,以热心为其服务;切实负起促进改革发展的重任,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上走在前列,理直气壮地亲商、安商、护商,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和处理,着力提振干部队伍为促进经济发展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精气神;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广“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条龙”办结等方法;健全首问负责、限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制度,充分体现“特色服务”“真情服务”,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等,方便企业准入;改进政务服务方式,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各涉企数据平台和

 信息整合,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各类服务事项办理提速、提质、提效;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实现对企业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流程公开、决策透明、结果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四)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取消和下放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发展减负护航。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加大惠企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好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惠企减负政策。积极搭建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为高科技、高附加值、信誉好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银行取得贷款提供征信,降低融资成本。落实促进经济发展政策,细化配套措施,保持政策稳定性,强化政策落实督查,保证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法治、市场和社会环境。

 。

 (五)畅通政商沟通机制。落实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市、县领导和各涉企部门负责人“一对一”联系服务大型企业、重点企业和“三高”企业。畅通政府和企业沟通联系渠道,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政策宣传普及,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多平台、多手段宣传和

 解读政策法规知识,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到位。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企业的困难和需求。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行业自律规范,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六)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廉政服务意识,对照 XX 省《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和《XX 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制定公职人员亲近企业的指导细则,打消干部服务企业的顾虑,使干部对企业能“亲”、敢“亲”、会“亲”,正确处理好亲情、友情、恩情等关系,划清公私界限,不踩“红线”、不越“雷区”,抵制人情干扰,拒绝金钱诱惑,不计个人得失,正确行使权力。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建立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出台奖励“为官有为”的办法措施,支持改革、宽容失误、鼓励担当,激励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七)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各级党校要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开展对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教育、公职人员廉洁从业教育、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商教育,强化廉洁典型示范引导,旗帜鲜明告诉人们倡导什么、反对什么。建立企业守廉激励和失廉惩戒机制,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不廉洁企业及其负责人“黑名单”制度,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推进项目工程廉洁建设,开展项目工程和企业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实施项目工程领域廉洁宣誓、廉政承诺和廉政风险告知工作。

 (八)发挥党组织的作用。要严格落实党中央要求,抓好企业党建工作,把稳企业发展方向,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活力,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发挥党员和企业党组织在政商交往中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加强党性教育与诚信守法教育,形成健康向上氛围。

篇四: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

与争鸣 《 翻曽国行政管理■

 A

 CHINESE

 PUBl

 IC

 ADMINISTRATIONDOI :

 10.1 9735/j.issn.

 1006-0863.2019.08.13法治 、 善治与规制— — 亲清政商关系的三个面向王帅[ 摘要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 , ******提出了建设 “ 亲 、 清 ” 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 , 这是党和国家

 对新时期政商关系理论的生动诠释和精辟概括 , 为今后中国政商关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

 亲清政

 商关系的建构既需要国家法律的保障 、 制度的完善 , 也需要政府与企业家双方主体的自觉 , 总体上

 包括三个面向 :

 国家强化法治建设 , 构筑宏观法律保障 , 促进国家与社会和谐发展;政府谋求善治 ,

 塑造服务型政府 , 打造公平 、 规范的市场环境 ; 企业自觉创设现代化企业规制 , 规范企业行为 , 与国

 家和政府形成合力 。[ 关键词 ] 亲清政商关系 ; 法治建设;服务型政府;企业规范[ 中图分类号 ] D035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006-0863

 (2019)

 08-0099-07作为人类社会生活中最为核心的关系范畴 , 政治

 与经济关系的和谐 、 稳定 、 有序对于国家发展至关重

 要 , 而政商关系则是政治与经济关系最直观 、 最集中的

 反映 。

 从广义上讲 , 政商关系是一种多层次的复合结

 构 , 也是一个相对敏感的话题 , 它是权力与资本 、 国家

 与社会 、 政府与市场 、 官员与企业家等诸多因素相互关

 联 、 互动之下形塑而成的产物 。

 ⑴从狭义上讲,政府作

 为国家意志与公权力的直接体现以及公共资源的分配

 者与管理者 , 商人 、 企业作为民间社会力量的代表以及

 流通经济的主要支配者与操纵者 , 二者在社会资源分

 配领域必然存在相当紧密的关系和互动 , 其互动结果

 无疑会对一国的政治制度 、 经济结构 、 社会文化等方面

 造成深度的影响 。对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其表现

 为一种独特的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调节机制并存的二

 元结构 。

 ⑵在这一宏观制度格局之下 , 当代中国的政

 商关系具有鲜明的特征,其中既有国有经济与私有经

 济之分 , 又有大型企业和中小商人之别,它们在国家宏

 观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及其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均有着显

 著的差异 。

 同时 , 政商双方在持续互动的过程中 , 既有

 各取所需 、 寻求双赢 、 相得益彰的正相关关系,也存在

 设租寻租 、 官商勾结 、 暗箱操作的负相关关系,呈现出

 多重而复杂的面相 。

 诚如先哲荀子所论 , “ 安之者必将

 有道也 ” , ⑶构建和谐有序的良性政商关系 , 推动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 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建设的题中之义 。一 、 当代中国政商关系的现状与困境时至今日 , 中国已经走过了改革开放四十年的风

 雨历程 , 进入了崭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

 从

 邓小平同志 “ 南巡 ” 讲话正式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开始 , 迄今已逾二十年的时间 。

 在这一

 历史时期内 , 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日益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 随着经

 济结构日趋多元化以及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升 , 中国

 已然成为一个从社会结构 、 意识形态 、 人民生活方式等

 诸多方面都日益呈现出先进性和多样性特征的现代社

 会 。

 与此同时 , 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 政商

 关系也随之进入了新常态 , 进行了全方位和整体性的

 革新 。

 首先是市场形态发生了巨变 , 随着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逐渐从对国民经济的全

 面干预中得以抽身 , 曾经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占据主导

 地位的权力经济 、 计划经济模式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 ,

 政府对待市场与企业的态度和思维也越来越理性 。

 其

 次是产业结构持续升级 , 以知识创新 、 科技导向为驱动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政治认同视阈下国家安全实现研究 ” (编号 J8CZZ027

 )

 作者 :

 王帅 , 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讲师 , 硕士生导师 , 太原 0300062019 年第 8 期

 总第 410 期99

 廛瓜中国行政管理 》 探索与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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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MINISTRATION的先进产业的份额日趋显著 , 高端制造业的占比不断

 提升并呈现出逐步取代传统的资源型 、 能源型 、 劳动力

 密集型等较为落后产业的趋势 , 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

 中的重要性以及企业家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日益提

 高 。

 再次是以规范化 、 知识化 、 透明化为特征的先进企

 业文化逐渐普及,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家精神逐渐形成 ,

 企业家群体陆续完成新老交替 , 现代化的产权制度和企

 业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并持续向现代工商业文明迈进 。中国当代的政商关系大体完成了由传统到现代的

 转型升级,基本上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

 要 , 政商双方各自分工明确有序 。

 一方面 , 政府基于执

 政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 充分发挥监管和调控职能 , 维护

 市场规则,健全法律法规 , 同时从理性设计出发 , 主动

 地使事业目标与商业目标保持一致 , 并努力实现两者

 的相辅相成 、 相互促进 。

 另一方面 , 企业和企业家则基

 于现代企业制度和商业文明 , 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道

 德,承担社会公义 , 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量 。

 然而 , 当今中国仍然处于一个深刻的社会转型时

 期,尽管前景乐观 , 但诸之于是社会发展也存在诸多的

 不确定性 , 机遇与挑战并存 。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 ,

 在国家一系列高压反腐行动的不断深入推进之下 , 官

 场中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被一一公之于众 , 无论 “ 老

 虎 ” 还是 “ 苍蝇 ” , 其落马的背后几乎都有政商关系异

 化方面的因素 。

 具体来说,这集中体现为如下两方面 :一是政商关系 “ 不清片 ” 。

 首先 , 从政府与市场关

 系的宏观角度来看 , 鉴于长期以来的计划体制 、 全能主

 义政府模式 、 官本位文化等体制惯性难以在短期内得

 到有效遏制 , 政府与市场各自的权力边界相对模糊 , 政

 府自身的定位不够清晰 , 职能错位 、 政企不分 、 行政垄

 断的现象广泛存在 。

 特别是在一些国民经济的上游领

 域,如能源 、 金融 、 交通运输 、 基础建设等行业中 , 政府

 主导资源配置的权力仍然过大,甚至成为直接的市场

 主体,排挤民间资本 、 排斥市场竞争 。

 近年来 “ 国进民

 退 ” 隐忧仍在 , 公私之间仍然难以形成平等的市场地位 ,

 民营企业发展遭遇了融资难 、 准入难的困境 。

 同时 , 部

 分地方政府的市场化 、 盈利化倾向明显,普遍以追求经

 济增长 、 增加财政收入作为行动逻辑 , 地方政府的 “ GDP

 主义 ” 则尤为盛行,相对忽视了社会必要公共服务和公

 共产品的供给 , 导致资源向资本领域不断倾斜,而向教

 育 、 医疗 、 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资则略显不足 。其次 , 从政府运作的中观层面来看 , 中国当下转型

 期的国情决定了政府的现实运作与理想状态尚有一定

 的差距 , 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仍缺乏规范和透明 , 行政执

 法的自由裁量权较大 , 同时必要的政务信息公开和监

 督问责机制也有待完善,使企业的外部环境充满了不

 确定性 , 特别是对于各地的中小民营企业来说,政府规

 制与政策推力更是至关重要的非市场环境因素 。

 一方

 面政府在向企业授权 、 审批 、 监管 、 认证 、 处罚等环节的

 操作中往往弹性颇大且随意性较强 , 容易蜕变为设租

 寻租的温床,诱使企业家进行利益输送 。

 另一方面 , 政

 府的各种产业政策与区域发展战略的制定往往相对短

 视 , 缺乏长远性和稳定性,不同官员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与态度认识也有着很大差异 , 因领导变更导致的工程

 烂尾 、 资金断流 、 企业转轨失败等现象时有发生 。

 比如

 2006 年轰动一时的 “ 徐工收购案 ” 就因市场机制不健

 全 , 牵涉面太多 , 利益复杂而导致经济问题政治化 , 引

 致中央政府出面干预 。“再次 , 从官员与企业家关系的微观视角来看 , 由于

 公权力依然高度集中 , 各级党政一把手干部掌握着相

 当可观的权力 , 同时人身依附 、 裙带关系 、 政治家族 、 潜

 规则等问题仍常见于体制之内 , 从而导致官商共谋 、 官

 商错位等一系列现象 。

 官员经商和商人干政并存 , 前

 者以权谋私 , 进行权力寻租;后者借权谋利 , 开展利益

 输送 , 双方私相授受 , 相互诱导 , 构筑利益同盟 , 非法攫

 取国民财富 。

 自十八大至今 , 几乎每一名因贪腐受到

 党纪国法严惩的省部级高官都能牵涉出数十名乃至上

 百名向其寻租 、 投献 , 甘愿充当 “ 白手套 ” 或拐客的不

 法商人 。

 某中部能源大省甚至出现了 “ 塌方式 ” 腐败

 现象 , 省委常委中近半数陷于官商勾结的泥潭中无法

 自拔,该省个别地级市的领导干部甚至 “ 前腐后继 ” ,

 “ 黑金 ” 政治大行其道 , 政治与市场的双重俘获在此体

 现得淋漓尽致 。二是政商关系 “ 不亲近 ” 。

 在现代社会中 , 由于政

 府在本质上是公共权力的掌控者 , 其权威具有普遍性

 和强制性,每一个人乃至社会的各个领域都无可避免

 地处于政府行为的影响之下 , 因此政商之间从根本上

 不可能彻底绝缘 。

 事实上 , 政府与官员各自的行为逻

 辑均具有一定的内在张力,对于政府而言 , 其既有谋求

 垄断利润 , 巩固自身利益的一面,也有降低交易费用 ,

 维护市场规则 , 最大化社会产出的一面 。

 对于官员而

 言 , 其同样既有作为理性经济人以权谋私的意向 , 也承

 受着来自纪律监察 、 法律约束 , 以及上级部门对其政绩

 的考核等诸多压力 。

 在党和国家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

 代化建设的今天,政府理应提供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

 基本公共服务 , 构筑适宜市场运行的制度保障,这既是

 政府的基本职能所在 , 也是官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然而 , 鉴于近年来党和国家在反贪治腐 , 廓清政治

 生态方面的高度决心和空前力度 , 在给官员和企业家

 敲响警钟的同时,也使政商双方的心态产生了微妙变

 化 。

 一方面在政治高压之下 , 有相当一部分官员产生

 了严重的 “ 惧商 ” 、 “ 避商 ” 心态 , 甚至 “ 谈商色变 ” 、 “ 无

 私者无畏 ” , 从乱作为演变成不作为 , 懒政怠政 、 推诿扯

 皮 , 无视企业的正当诉求 , 无法创造健康的营商环境以

 及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

 2015 年 , “ 为官不为 ” 的概念

 20 年来首次被写入 《 政府工作报告 》 中 , 充分表明对不

 作为现象的整治已经上升到国家治理层面的高度 。

 同

 时 , 在各级政府中也有不少官员自身的执政能力不足 ,

 缺乏处理民营企业相关事务的经验 , 无力解决民营企

 100 2019 年第 8 期

 总第 410 期

 探索与争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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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ESE

 F.iB.r:

 ADMIN"S"AA^ON业发展中的一些难题 , 在地方上政府牵头 , 企业买单这

 类现象频发 , 导致中央制定的一系列关于促进民营经

 济健康发展的政策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

 另一方面,

 企业家在长期与政界交往的过程中 , 由于担心受到不

 法官员的牵连.其政治敏感性不断提高 , 政治策略日趋

 保守 。

 随着牟其中 、 黄光裕等长期涉足政商两界的当

 代 “ 知名 ” 商人先后银铛入狱 , 企业家已基本不再寻求

 成为 “ 红顶商人 ” , 为避免因外部性不确定而导致的政治

 风险 , 有一些企业家更是刻意疏远政府 , 投资意愿持续

 降低 , 资本外流 、 产业向海外市场转移等现象逐步显现 。综上可见 , 当前中国政商关系中的种种不健康行

 为既污染了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态 , 又破坏了公平正义

 的社会风气 , 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 如若听其

 自流则势必导致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 , 形成二者的

 “ 共生态困境 ” , 政府公信力下降,市场信心受挫 , 民众

 的政治疏离感增强.难免会给中国社会的良性发展以

 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 。二 、 亲清政商关系的提出及其内涵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关键的历史

 时期 , 要实现 “ 两个一百年 ” 奋斗目标 , 实现全面小康

 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市场经济各主

 体力量的积极作为 , 也离不开政府构建宏观制度和提

 供微观服务的重要作用 。

 因此构建全新的良性政商关

 系对于党和政府来说同吋具有氏远重要性以及现实紧

 迫性 , 是当代中国为政者必须做出回答的重要时代命

 题 。

 回溯过往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经济体

 制改革的核心是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 使市

 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

 2016 年 “ 两会 ” 期间 ,

 ******首次提出了建设 “ 亲 ” 与 “ 清 ” 并重的新

 型政商关系的要求 。

 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写

 入 “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

 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 。

 2018 年 11 月 1 日 ,

 ****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时再次强调各级

 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 。

 这一系

 列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正确处理政商关系 , 进而

 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坚定信念与决心 。“ 亲清 ” 政商关系是一种基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与

 市场经济规则之上的 , 政府与民营企业家身份平等 、 彼

 此独立 、 各尽其职 、 合作共赢的一种非人格化 、 非依附

 型的全新政商关系 。

 “ 亲 ” 的关键在于政府官员与民营

 企业彼此坦诚交往,各存亲近之心 , 政府尤须强化为民

 营企业服务的意识 , 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政府的

 一项重要任务...

篇五: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

“ 亲 ”“ 清 ” 新型政商关系在民营

 经济发展中的必要性 及对策建议思考

  本文阐述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必要性,分析了民营经济发展中政商关系存在的误区,提出了在民营经济发展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路径:要树立科学的政商观,遵循市场化原则;要为政商关系提供制度保障,依从规范化原则;要准确把握“亲”与“清”的度,遵从“亲”“清”并举原则;要积极做到“亲”政、“清”政,维系法治化原则。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民营经济是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过程中,和谐的政商关系可以有效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扭曲的政商关系则会严重阻碍民营经济的发展。因此,新时代如何构建好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发

 展环境就显得十分重要。******用“亲”“清”二字言简意赅地对政商关系进行了精辟概括,并反复强调“亲”“清”政商关系,这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中央对于正确处理政商关系的明确要求和现实遵循,同时,这一政商关系的准确“定格”,不仅可以营造积极的政治生态、健康的市场环境,而且对于提振民企信心,助力民企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必要性 积极、健康的政商关系是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1 1 、“ 亲”“ 清” 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作用的充分肯定

 “十三五”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依然重要,我们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的环境,争取在新常态下让其有新作为、新

 提升、新发展。XX 年,******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并首次提出了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今年两会期间,***再次强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才是阳关大道”,这使新时期政商交往有了新的定位,为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干部与商人等关系提供了科学理论遵循,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限度地凝聚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力量的必然要求。

 2 2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最大限度激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活力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政商关系如果能够保持良性互动,必然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活力的润滑剂,从而确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制度环境是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必须,一定要从根本上保障各个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利益,做到最大限度地激发民营企业家的创新与创业热情,不断为全面深化改革输送强劲动力,这些都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与

 民营企业、商会组织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协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3 3 、“ 亲”“ 清” 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民营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需要有良性积极的政商关系,因此,****提出要构建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从而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而言,一定要建立良好的政商沟通机制,不仅要做到覆盖面广,而且要积极互动,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健全民营企业诉求反馈机制,建立规范的“收集—处理—督办—反馈”流程,这样才能让民营企业真正感受到“反映问题有渠道、解决困难有途径”,与此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也就真实地听到诉求的声音。

 二、民营经济发展中政商关系存在的误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经济的繁荣与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已然成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全进程,四十年风雨兼程,不仅使民营经济在市场经济中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而且也成为了驱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1 1 、允许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变化

 (1)民营经济的“萌芽起步”阶段(1978—1992 年):这一阶段,民营经济改革自下而上、从“被限制”到“被承认”,政策的制定大多都是围绕着民营经济的性质。

 (2)民营经济的“螺旋发展”阶段(1993—2007 年):这一阶段,民营经济改革的主要特征是调整、鼓励发展、再调整,大多数的政策都是围绕着民营经济的性质和地位而制定的。

 (3)民营经济的“冲击成长”阶段(2008—2012 年):这一阶段,民营经济改革是转方式、调结构,因此,政策制定大多数根据如何应对危机带来的负面性和如何转型升级而定。

 (4)民营经济的“空间拓展”阶段(2013 年至今):这一阶段,民营经济改革凝心聚力、“松绑”、“减负”,很多的政策都是围绕民营经济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

 2 2 、政商关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和企业在资源配置中形成了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各级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之间的关系,究其本质,其体现的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政商交往“亲”“清”尺度把握不清。

 (1)“亲”而不“清”。大多数民营企业的发展都是很不容易的,民营企业家与各级领导干部之间的交往经常存在一种不正常状态,我们经常会发现领导干部与一些民企之间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牵连,这就会导致民营企业的运转和领导干部存在着微妙的关系,其最终导致的结果必定是资本和权力之间的勾结。

 (2)“清”而不“亲”。与“亲”而不“清”相对立的另一个极端就是“清”而不“亲”。一些领导干部担心犯错误,对民营企业采取“远离躲避”方式,对待民营企业家是一种消极应付的态度,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也是“不闻不问”,形成“不敢为”和“不作为”局面,这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三、着力在民营经济发展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政商关系是新时代营商环境的关键维度,而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是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那么,如何在实践中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营商环境获得优化提升,从而不断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就应当使“政”“商”双方之间的交往把“亲”和“清”作为目标取向,并采取“亲”和“清”的方式,注意过程的把握,唯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好“亲”“清”政商关系,因此,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形成合力:

 第一,要树立科学的政商观,遵循市场 化原则。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商需要树立科学、正确的思想基础。要使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地位观,积极做到尊重市场,尊重规律,同时,必须要做到权力意识淡化,服务能力增强,这样,才可以为创造市场环境的公平竞争提供保障,从而切实让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对民营企业、商会组织而言,要有正确的经营观、竞争观和市场观,通过合法经营与良好运作做出应有贡献,建功立业。

 第二,要为政商关系提供制度保障,依从规范化原则。从制度上规范政府和企业间的交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提供公开、阳光的规则与途径。一方面,规范各级党委、政府的权力,界定“权力清单”,明确该办、能办的事项,明晰权力边界,使党委、政府行为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明晰民营企业、商会组织的权限,明确其“负面清单”,对企业的申报条件和合法权益进行科学界定,这样才能够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形象不受影响。

 第三,要准确把握“ 亲” 与“ 清” 的度,遵从“ 亲”“ 清” 并举原则。扶持民营企业和商会的发展,让政府审批手续变得便捷属“亲”的范畴,尽可能地让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下降也属“亲”的范畴,要积极做到国企与民企的同等对待,使民营企

 业真正获得更多的安全感。要斩断官商勾结利益链条,割断权力与资本的不正常结合,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守住“清”的底线。在把握二者之间的“度”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如果不接触企业就属“廉政”,同样也不能变成“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新衙门主义”局面。总之,既要反对“亲而不清”,也要反对“清而不亲”,鼓励政府官员敢于同企业亲近互动,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体现好党委、政府对民营企业家的“亲”;同时又有原则、有底线,保持交往中的“清”。

 第四,要积极做到“ 亲” 政、“ 清” 政,维系法治化原则 。作为民营企业家,商会组织而言,一定要主动地同各級党委、政府积极进行交流和沟通,让党委、政府听到真实的声音,要积极地参政议政,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实实在在地“亲”政,支持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一定要树立法治化观念,做到诚信、守法,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继续利用“托关系”、“找人情”等潜规则,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要做到遵守法纪,诚信经营,有效监督,以把企业做强为最终目标,真正做到“清”政。只要这样,才能够摒弃政商不正当利益的滋生土壤,真正构建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篇六:正确处理亲清政商关系

济论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路径探析李娟(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陕西西安710068)【摘要】本文阐述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必要性,分析了民营经济发展中政商关系存在的误区,提出了在民营经济发展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路径:要树立科学的政商观,遵循市场化原则;要为政商关系提供制度保障,依从规范化原则;要准确把握“亲”与“清”的度,遵从“亲”“清”并举原则;要积极做到“亲”政、“清”政,维系法治化原则。【关键词】政商关系;“亲”“清”;民营经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民营经济是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过程中,和谐的政商关系可以有效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扭曲的政商关系则会严重阻碍民营经济的发展。因此,新时代如何构建好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就显得十分重要。******用“亲”“清”二字言简意赅地对政商关系进行了精辟概括,并反复强调“亲”“清”政商关系,这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中央对于正确处理政商关系的明确要求和现实遵循,同时,这一政商关系的准确“定格”,不仅可以营造积极的政治生态、健康的市场环境,而且对于提振民企信心,助力民企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必要性积极、健康的政商关系是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作用的充分肯定“十三五”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依然重要,我们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的环境,争取在新常态下让其有新作为、新提升、新发展。2016年,******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并首次提出了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今年两会期间,***再次强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才是阳关大道”,这使新时期政商交往有了新的定位,为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干部与商人等关系提供了科学理论遵循,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限度地凝聚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力量的必然要求。2、“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最大限度激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活力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政商关系如果能够保持良性互动,必然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活力的润滑剂,从而确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制度环境是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必须,一定要从根本上保障各个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利益,做到最大限度地激发民营企业家的创新与创业热情,不断为全面深化改革输送强劲动力,这些都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商会组织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协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3、“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民营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需要有良性积极的政商关系,因此,****提出要构建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从而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而言,一定要建立良好的政商沟通机制,不仅要做到覆盖面广,而且要积极互动,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健全民营企业诉求反馈机制,建立规范的“收集~处理一督办一反馈”流程,这样才能让民营企业真正感受到“反映问题有渠道、解决困难有途径”,与此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也就真实地听到诉求的声音。二、民营经济发展中政商关系存在的误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经济的繁荣与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已然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全进程,四十年风雨兼程,不仅使民营经济在市场经济中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而且也成为了驱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1、允许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变化(1)民营经济的“萌芽起步”阶段(1978—1992年):这一阶段,民营经济改革自下而上、从“被限制”到“被承认”,政策的制定大多都是围绕着民营经济的性质。(2)民营经济的“螺旋发展”阶段(1993—2007年):这一阶段,民营经济改革的主要特征是调整、鼓励发展、再调整,大多数的政策都是围绕着民营经济的性质和地位而制定的。(3)民营经济的“冲击成长”阶段(2008—2012年):这一阶段,民营经济改革是转方式、调结构,因此,政策制定大多数根据如何应对危机带来的负面性和如何转型升级而定。(4)民营经济的“空间拓展”阶段(2013年至今):这一阶段,民营经济改革凝心聚力、“松绑”、“减负”,很多的政策都是围绕民营经济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2、政商关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和企业在资源配置中形成了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各级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之间的关系,究其本质,其体现的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政商交往“亲”“清”尺度把握不清。(1)“亲”而不“清”。大多数民营企业的发展都是很不容易的,民营企业家与各级领导干部之间的交往经常存在一种不正常状态,我们经常会发现领导干部与一些民企之间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牵连,这就会导致民营企业的运转和领导干部存在着微妙的关系,其最终导致的结果必定是资本和权力之间的勾结。(2)“清”而不“亲”。与“亲”而不“清”相对立的另一个极端就是“清”而不“亲”。一些领导干部担心犯错52 I新西部NEw wEsT 2019年03月下旬刊万方数据

 经济论坛田误,对民营企业采取“远离躲避”方式,对待民营企业家是一种消极应付的态度,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也是“不闻不问”,形成“不敢为”和“不作为”局面,这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三、着力在民营经济发展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政商关系是新时代营商环境的关键维度,而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是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那么,如何在实践中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营商环境获得优化提升,从而不断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就应当使“政”“商”双方之间的交往把“亲”和“清”作为目标取向,并采取“亲”和“清”的方式,注意过程的把握,唯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好“亲”“清”政商关系,因此,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形成合力:第一,要树立科学的政商观,遵循市场化原则。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商需要树立科学、正确的思想基础。要使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地位观,积极做到尊重市场,尊重规律,同时,必须要做到权力意识淡化,服务能力增强,这样,才可以为创造市场环境的公平竞争提供保障,从而切实让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对民营企业、商会组织而言,要有正确的经营观、竞争观和市场观,通过合法经营与良好运作做出应有贡献,建功立业。第二,要为政商关系提供制度保障,依从规范化原则。从制度上规范政府和企业间的交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提供公开、阳光的规则与途径。一方面,规范各级党委、政府的权力,界定“权力清单”,明确该办、能办的事项,明晰权力边界,使党委、政府行为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明晰民营企业、商会组织的权限,明确其“负面清单”,对企业的申报条件和合法权益进行科学界定,这样才能够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形象不受影响。第三,要准确把握“亲”与“清”的度,遵从“亲⋯‘清”并举原则。扶持民营企业和商会的发展,让政府审批手续变得便捷属“亲”的范畴,尽可能地让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下降也属“亲”的范畴,要积极做到国企与民企的同等对待,(上接第34页)使民营企业真正获得更多的安全感。要斩断宫商勾结利益链条,割断权力与资本的不正常结合,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守住“清”的底线。在把握二者之间的“度”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如果不接触企业就属“廉政”,同样也不能变成“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新衙门主义”局面。总之,既要反对“亲而不清”,也要反对“清而不亲”,鼓励政府官员敢于同企业亲近互动,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体现好党委、政府对民营企业家的“亲”;同时又有原则、有底线,保持交往中的“清”。第四,要积极做到“亲”政、“清”政,维系法治化原则。作为民营企业家,商会组织而言,一定要主动地同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进行交流和沟通,让党委、政府听到真实的声音,要积极地参政议政,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实实在在地“亲”政,支持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一定要树立法治化观念,做到诚信、守法,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继续利用“托关系”、“找人情”等潜规则,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要做到遵守法纪,诚信经营,有效监督,以把企业做强为最终目标,真正做到“清”政。只要这样,才能够摒弃政商不正当利益的滋生土壤,真正构建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参考文献】[1] 高德步.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I】.行政管理改革,2018(9).【2】王海兵,杨蕙馨.中国民营经济改革与发展40年:回顾与展望Ⅱ】.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4).【3】李永胜.构建新时代政商关系的路径选择U】.国家治理,2018(8).[4】

 张楠迪扬.政商关系与营商环境如何实现双赢【I].小康,2018(8).[5]张阿伟.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经济发展[I】.大庆社会科学,2018(10).【作者简介】李娟(1982一)女,陕西西安人,经济学硕士,任职于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理论与管理研究.“祭牛魂”等节日和活动。2、都老制传统都老制是一种壮族人民所特有的村民自治制度。“都老”由村寨里的村民们民主选举产生,对村民进行管理,维护村民权益。都老并不是统治者,而是壮族社会中的管理者。都老制这种家长式大家族的社会组织形式长期影响着壮族的发展,使得原始的民主观得以存续发展,影响至今。3、氏族制度遗风壮族地区生态自然环境封闭,远离中原文化政治中心,故而在发展的过程中较少受到中原文化等级制度的影响,再加上中原统治者奉行的“以夷制夷”的政策,使得壮族内部长期保留着氏族制度下的原始民主、平等和自由的遗风,呈现出的原始性的特点。【t叫此外,壮族受到自然条件限制的生产方式也影响了男女平等观念的形成。壮族种植水稻,由于自然环境恶劣,壮族人民必须付出辛勤劳动才会有好的收成。这就决定了男女必须通力合作,形成了“男耙田,女插秧;女收割,男碾场”的生产合作方式。【1”为了生产能够顺利进行,夫妻必须密切合作。故而壮族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性不亚于男子,男女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参考文献】[1】【3】【4】【5]【6】

 覃菁.上甲史俗【M】.延边大学出版社,1999.【2] 肖可意.上甲族群的“管板”神崇拜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08.【7][8】李莉森.从大新生育习俗看壮族生育观念与生育文化[D].中央民族大学,2012.【9】

 艾米尔·涂尔千.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商务印书馆,2011.【10][11】黄雁玲,壮族传统家庭伦理及其现代演变研究[D].中南大学,2013.【作者简介】赵莉丹(1982一)女,壮族,广西崇左人,硕士,副教授,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曾永鑫(1987一)女,汉族,广西南宁人,硕士,讲师,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方向:社会学等.新西部NEw wEsT 2019年03月下旬刊I 53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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