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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21 16:40:04 浏览数:

摘要: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发展的本质是对各种权益、利益的协调、配置和平衡,从而保证高校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发展目标的实现。但高等学校内部治理工作存在政治权力过度强化、行政权力泛滥化、学术权力异化等问题。为此,文章根据现阶段高等学校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从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目标确定、高等学校内部各个权力制衡、高等学校内部治理制度完善和制度改革等方面为如何优化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行策略分析。

關键词: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具体是指高校各种权力的配置和运作,实现对高等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需要充分把握好各个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实现对各个权力系统各要素之间的重新优化组合,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发挥出高等院校的发展潜力,促进高等学校对人才的培养。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有关领导人指出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是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高等学校教育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关键。随着新课改的进行,社会各界提升了对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重要性的认识,高等学校已经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作为发展自己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 实现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的重要性

(一) 是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

改革开放后,高等学校实现从扩大办学自主权到建立高校法人制度以及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但是高校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没有得到实现,缺乏具体的内部治理结构设计,出现了学术寻租、放权授权循环、学者盲目追逐官位等现象。通过优化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能够实现对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规范化治理,在依法治校的要求下能够让高等学校发展相应地承担一定的责任,进而在高等学校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进步。

(二) 通过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能够保障教育发展本质内涵

在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下,高等学校教育也迫切需要转型发展。高等学校转型发展主要受到的障碍是思想障碍。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首先需要保证实现学生的健康成长,在遵循制度规律的同时提升教学质量。高等学校的学科设置、专业安排、课程建设等都要坚持以人为本。其次,要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形成专业的学术工作机制,实现学术和行政的双阶梯发展。这些要求和高等学校教育发展本质内容相符合。

(三) 能够推进高等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

通过高等学校内部治理优化对高等学校自身运转进行了改变,开始面向社会资助办学,确立了科学的考核管理机制。同时,高等学校还充分发挥出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评价中的作用,实现了对教师的科学管理,促进了高等学校治理的现代化发展。高等学校内部治理需要形成利于创新的文化,基于国内外已经形成的制度性创新模式,需要有关教育人员认真总结这些已经形成的创新制度模式,比如同行评议制度、学术访问制度、讲座制度、跨学科研究中心、产学研结合模式等,通过创新实现高校内部治理的优化发展。

二、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权力与政治权力重叠

我国《高等教育法》指出,国家政策支持下的高等教育是党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等学校内部领导和行政体制的结合统一。党委主要具有高等学校治理的政治权利,校长具有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的行政权力。但是,现阶段一些高等学校存在行政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过度集中,受党委管理支配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高等学校的发展。

(二)行政力量对学术权利的僭越

学术研究对高等学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高等学校发展成绩的体现也表现在学术发展成就上。但是,现阶段相关法律没有对高等学校学术发展权利进行保证,导致很多学校学术组织行政化、边缘化发展,学术发展的同时受行政干涉过大。

(三)监督权的弱化

高等学校内部治理权利的配置中,教职工代表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实现者,具有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的监督权。但是在实际中教职工代表无法对高等学校党委的决策工作进行监督,也无法充分行使自己对高等学校行政权的监督。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是高等学校党委由上级任命,不对教职工代表负责。教职工代表的监督权利无法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导致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权利配置的失衡,容易滋生腐败。

三、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和完善的策略

(一)明确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发展目标

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的本质是对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的去行政化,实现对高等学校自主办学和学术自由的追求,明确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发展目标,具体表现为:第一,要认识到高等学校内部权力生态平衡是实现高校各机制平衡发展的基础。通过高等学校内部权力的制衡发展,在最大限度上满足高等学校各个管理部门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要求。第二,要认识到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制度是实现高校各机制平衡发展的保障。第三,要认识到构建长效互动机制是平衡机制的核心。

(二)完善大学章程制度规则

第一,明确章程制定主体。明确章程制定主体能够保证所制定的大学章程制度成为充分保证提高高等学校自主办学能力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第二,实现大学章程内容的完整性。大学章程内容不应该以行政化的眼光来看待,要着重体现高等学校治理主体利益的相关内容,充分协调高等学校科研和教学、学生和教师、学校和院系之间的内部结构问题。

(三)优化高等学校内部各职能部分之间的权力配置

1.优化党委书记和校长之间的权力配置。首先,要明确党委书记的主要工作职责,即确保高等学校社会主义办学发展方向,加强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权。在党委部门工作的稳定进行下,高等学校能够将广大师生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上,把握高等学校办学发展方向,提升高等学校在教师选拔和人才培养上的先进性。其次,党委书记要进一步抓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学校各方面工作决心,提升教师工作干劲。最后,党委书记要制定适合高等院校发展的教育教学策略,全面推进高等院校改革建设发展。

2.优化党委工作部门和行政部门之间权力配置。高等学校党委工作主要是在党的领导下,确保高等学校确立正确的办学方向,通过发挥高等学校行政职能更好地组织高校的教学、科研等活动,提升高等学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党委系统和行政系统的职能虽然不同,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交叉互补的地方,为此,需要对二者权力配置问题进行优化,进一步确定二者的工作职权。党委工作部门要确定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开展的重要性,保证各项活动开展都要在合理、自由的政策下进行。党委部门人员的安排要根据高等学校发展实际,尽可能地精簡,从而避免出现人浮于事的现象。高等学校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高等学校的任课教师,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党委在指导高等学校工作的重要作用,在心理上消除对党建工作开展的排斥。

3.优化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配置。第一,通过立法的方式保证高等学校学术权力,避免出现高等学校发展依赖行政化的倾向。在有关教育改革制度的支持下要加快促进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加快建立学术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委员会等制度,在高等学校内部进一步提升学术权力的地位和对高等学校发展的作用。第二,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需要良好环境的支持,在高等学校行政区权利行使上要减少政府机关的干涉行为,赋予高等学校发展更多的自主管理权。第三,积极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调整基本方向是实现党委领导、校长治理和专家治学的充分结合,在充分行使党委权力的同时,将高等学校的行政权力交由给校长为代表的行政管理人员。

4.优化学校和各二级分院之间权力配置。二级学院是高等学校发展的基础性学术单位,在高等学校内部治理中具有独立的发展地位和重要的作用。但是,现阶段一些高等学校的管理权集中在学校发展上,各个二级分院只是属于执行部门。为此,需要实现高等学院二级分院管理体制改革,提升高等学校的精神文化内涵。第一,重新塑造学术至上的文化氛围。受高等学校内部权力配置行政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化发展,高等学校的学术研究团体逐渐失去了自己的地位和价值,学生的价值观被社会风气扭曲。为此,需要在高等学校内部强化良好的学术风气,减少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第二, 实现权力的科学划分。实现二级分院和学校之间权力的合理划分需要进一步扩大二级学院在学校管理上的权限,并对学校管理决策权、人事权、理财权等进行重新界定。

5.优化高等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权力配置。第一,提升高等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学生是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的相对人,为此,在个人权利的实现上需要遵从学校的安排。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学生和学校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学生在缴纳学费之后,要求学校为其提供一定水平的教育服务。学校在进行各项管理的时候要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第二,辩证处理学生学习工作中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关系。从根本意义上看,高等学校承担学生成长管理义务,为此要在具体教育教学管理上凸显出人文性和科学性,合理设置管理模式,转变自己的服务方式,调动一切因素为学生的学习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

6.优化高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监督权力之间的合理优化配置。近几年,高等学校在招生、毕业生就业安排、 人员招聘、干部任用、经费管理和学术研究等领域腐败的案件频发。为此,怎样处理高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监督权力之间的关系问题,在最大限度上防止高校腐败问题的发生是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促进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首先,需要高校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实现行政权力、学术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发展。同时,高校需要完善行政审批、基础建设工程、物资采购、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建设,促进各项权利的规范化发展。其次,高校要进一步强化内部权力监督机制,充分保障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合法化运行。最后,高校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实现高校内部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总体运行方向的科学化、合理化。另外,高校在对各项权力应用范围确定的基础上,建立与之相应的运行预警系统,采用多种宣传和教育方式有针对、有策略地预防各项权力在行使的时候出现纰漏,保障各项权力的合理运行。

(四)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监督机构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要求,高等学校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包括教职工代会、工会等。但是,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监督工作的进行是高校党委在党代会基础上受上级党委任命的,在某种程度上受党代会和党委任命,不对高等学校教职工代会负责。为此,在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加强党组织对高等学校内部治理发展的引导,保证高等学校社会主义发展的合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高等学校党委权力的制约,通过建立监事会制度实现对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规范。监理会作为高等学校内部结构治理的重要监督机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监理会和高等学校董事会、高等学校校长等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上下级的从属关系。为此,监理会的监督管理内容应该是全面的,要实现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的结合。

(五)积极扶持和充分发挥学生会等组织在高校办学中的作用

学生作为大学发展的重要主体力量,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需要对学生实现民主、平等教育,加快建立具有公法人社团的学生会,通过具有公法人社团的学生会在最大限度上保证学生的自治权利。陶行知曾提出“学生自治”的思想。他说:“学生是未来的社会公民,我国所需要的公民是拥有共同自制能力的公民。想要拥有有自制能力的公民,需要拥有共同自治的学生。”学生自制的实现不是放任学生自由行动,而是实现对学生的共同治理。同时,作为学生自治的团体,应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六)强化高校行政权力的服务职能

强化高校行政权力的服务职能是建立高校学术权力本位治理结构的关键,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内容:第一,高校需要从总体上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各部分以及各个院系对高校教学科研活动的服务管理意识。第二,在高校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管理方面要鼓励干部在岗攻读学位。第三,高校业务性职能部门需要拥有较高的学术声望,让具有一定组织才能的专家担任高校领导。

四、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现阶段我国高等学校在大学章程完善、学术权力彰显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相应的成绩,但是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发达国家的内部治理结构存在一定差距。为了更好地实现高等学校发展,需要有关教育人员对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优化进行更深入的探讨,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体系,从而促进高校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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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岳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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