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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安全生产60年大事记(二)(1960-1965)

发布时间:2022-10-24 19:40:06 浏览数:

1960年

1月7~17日,中共中央在上海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确定了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讨论了今后3年和8年的设想。由于夸大地估计了“反右倾”以后的“大好形势”,会议又过高地规定本年度钢产量为1840万t等高指标,会后各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为继续“大跃进”,纷纷大办县、社工业等。这些“大办”,使得“共产风”比1958年更严重地泛滥起来。在“左”的思想影响下,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使劳动保护工作十分艰难。

1月11日,劳动部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统计工作会议,提出事故统计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可比、有分析。对事故统计报表做了简化。

1月17日,国务院第39次全体会议批准《关于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由卫生部、国家科委于2月27日公布执行。这一规定对新中国和平利用原子能事业迅速发展,保障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及居民的安全健康,作出具体规定。《规定》还要求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工和孕妇、授乳妇一般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2月25日~3月1日,劳动部召开锅炉安全技术鉴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委员会的组织简则,讨论和修改了《锅炉安全监察规程(草案)》等规定。

4月10~20日,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湖南长沙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针对当时全国事故猛烈剧增的形势,会议提出了“与工伤事故作斗争,积极改善劳动条件”的任务,提出在全国开展以“十防一灭”(即防撞压、防坍塌、防爆炸、防触电、防中毒、防粉尘、防水灾、防水淹、防烧烫、防坠落、消灭工伤和死亡事故)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群众运动。

4月20日,劳动部部长马文瑞在第四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指出当前劳动保护工作的任务和工作重点是:“①在发展生产和革新技术的基础上改善劳动条件,变笨重为轻便,变有害为无害,变危险为安全,变肮脏为清洁。当然,这只能逐步变革,不可能一下子就解决所有的问题。②与伤亡事故作斗争,减少和消灭伤亡事故。③与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作斗争,防止以至消灭职业病和职业中毒。④做好劳逸结合,安排好职工劳动和休息。⑤对于女工进行特殊的保护,就是妥善地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由于生理条件而引起的一些特殊问题。另外还有对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虽然很少,但是仍需要作为一个问题提出)。”

5月9日,山西大同老白洞煤矿大爆炸是建国以来最大的矿难,这次事故死亡677人,连同被救出的228人中又死亡5人,共死亡682人。1961年3月24日写出的《关于老白洞矿煤尘爆炸事故追查工作的结案报告》认为:老白洞矿事故是煤尘爆炸事故。

5月5~12日,劳动部、一机部、化工部在天津联合召开全国锅炉技术革新现场会,交流了技术革新和采用机械化等方面的经验,决定在全国广泛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竞赛活动。

5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切实注意劳逸结合保证持续大跃进的指示》。指示说,在最近一个时期,不少厂矿、商店、学校、机关和人民公社,对于群众劳逸结合问题很不注意,有的完全忽视。工作和学习时间过长,经常通宵突击,公休、假日不得休息,个别厂矿甚至擅自把劳动时间改为12小时。中央认为,有必要再一次提请各级党委切实注意和认真解决劳逸结合这一极关重要的问题。

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试行《矽尘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实施办法》和《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7月24日,中共中央批转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党组《关于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报告》,提出要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健全女工“四期”(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劳动保护制度。即对从事笨重劳动和经常攀高弯腰工作的孕妇,要调做适宜工作;对从事长久站立、蹲坐、行走怀孕7个月以上女工,要给予工间休息,有条件的不让她们做夜班;对哺乳的女工,婴儿不满1周岁的,工作中给1次或2次哺乳时间,每次20min,往返时间计为工作时间;对社办企业女工,生育期间应给45~56天的产假。

9月30日,中央批转了经周恩来总理审定的国家计委党组《关于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报告》。报告中首次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八字方针”不仅对于不切实际的高指标进行调整,使国民经济趋向科学发展;而且对于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促进作用。

11月28日,平顶山矿务局五矿,因不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安全管理混乱,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导致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87人,36人受伤,损坏巷道2820m。

11月30日,安徽淮南矿务局谢家集二矿因不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导致6采区13槽6号眼发生煤尘爆炸事故,20人遇难,11人受伤。

12月15日,四川省重庆市中梁山煤矿因长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安全管理混乱,导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24人。

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坚持8小时工作制的通知》。《通知》重申,全国各城市的一切单位,一切部门,在一般情况下,无例外地必须严格实行8h工作制,不得任意加班加点,不得任意侵占干部和群众的业余休息时间;坚决制止忽视劳逸结合的做法;对屡教不改的负责人或负责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处分。

12月24日,劳动部发布《蒸汽锅炉安全规程》。

1961年

1月10日,国家经委、劳动部发出《关于加强安全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的通知》。

1月13日,中共中央于1960年12月24日至1961年1月13日,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毛泽东在会上说,社会主义建设不能急,要搞它半个世纪,要搞几年慢腾腾,不要务虚名而遭实祸。他批评“一平二调”“共产风”是“人祸”;要求大家勇于承认错误,有多少错误就说多少,有“左”反“左”,有“右”反“右”,有什么反什么。毛泽东提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1961年要成为实事求是年。会议为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作了准备。这次会议精神,不仅对于各级领导在经济建设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起到了正确指导作用;而且对于劳动保护战线的各级领导如何做好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1月14-1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八届九中全会,会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会上,毛泽东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这次会议,对恢复党的实事求是传统作风,纠正“大跃进”的错误,是一个转折的关键。

3月6日,湖南省拓溪水力发电工程局因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予以解决,导致水库发生塌方事故,死亡64人,伤24人。

3月16日,辽宁抚顺胜利煤矿因长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安全管理混乱,导致发生火灾事故,死亡110人。

4月3日,四川省竹园坝钢铁厂因不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对长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予以重视,安全管理混乱,工人手持煤油灯观察胶水泡制情况时,不慎将煤油灯与汽油接触着了火,导致焦化车间职工宿舍发生火灾事故,死亡93人,重伤33人,轻伤14人,受灾者共有353人。烧毁简易砧木楼房两栋共32间,公物600余件及全部伤亡和受灾者的被服、现金和生活用品等。

4月28日,四川省南充专区高顶山煤矿因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以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混乱,导致发生岩石大垮塌,死亡82人,伤3人。

4月30日,煤炭部发布《关于加强煤矿卫生工作及防止矽尘危害的通知》。

7月12日,劳动部、公安部、化工部发布试行《气瓶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7月26日,邓小平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谈了东北工业企业的情况,提出企业要整顿,要起草一部工业企业工作条例。并且让薄一波具体负责起草《国营工业企业管理工作条例(草案)》。

8月11-14日,在邓小平主持下,中央书记处在北戴河连续举行4天会议,对薄一波写出的条例草稿逐条讨论,最后归纳为70条,简称《工业70条》。《工业70条》针对“大跃进”出现的劳动保护工作削弱、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瞎指挥、乱操作,设备损坏严重等问题,明确规定了国营工业企业的性质和基本任务,重新肯定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要求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这个条例草案的讨论和试行,对于总结国营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经验,贯彻执行当时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促进我国工业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9月16日,中共中央将庐山工作会议上通过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70条》)发给各地各部门讨论和试行。《工业70条》根据当时实际情况,提出了整顿国营工业企业、改进和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些指导原则。《工业70条》中的主要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定如下。

第16条规定:“企业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定期进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技术安全的检查。全体职工都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许冒险作业。新工人必须学习安全技术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第20条规定:“每个企业,都必须从做好定员工作,改善劳动组织,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技术熟练程度和业务水平,加强劳动保护等方面,来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用更少的劳动时间,生产质量更好、数量更多的产品。”

第24条规定:“企业必须实行安全生产制度,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劳动防护设施,教育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避免工伤事故。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供应、分配和管理工作。对于高温、高空、井下作业和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的工人,在劳动保护方面应当享受的各项待遇,必须切实保证;需要定期轮换工作的职工,必须按期轮换。在车间内外、厂区内外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卫生。切实保护职工的健康,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逐步减少、努力消灭职工中的职业病。认真实行劳逸结合,不许随便加班加点。要坚决精简会议,取消不必要的业余集体活动,使职工有足够的睡眠、休息、学习、娱乐和从事家务活动的时间。”“分配女工的工作,要切实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适宜由女工做的工作,不要让女工去做。要特别注意女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10月7日,劳动部、商业部发出《关于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职责问题的通知》。确定由劳动、商业两个部门共同核实需要供应护品的职工人数,研究供应办法;商业部门负责安排计划分配和组织物资调拨供应;劳动部门负责平衡各产业部门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制订地区性的统一标准,并对执行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62年

1月11日~2月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扩大的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及地委、县委、重要厂矿企业和部队的负责干部7000多人(因此又称“七千人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经验,统一认识,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切实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会上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作书面报告和讲话,初步总结了1958年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经验教训,分析了几年来工作中的主要缺点错误。讲话指出:当前经济困难的原因,除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农业歉收外,“还有一条,就是从1958年以来,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报告指出全党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踏踏实实地、干劲十足地做好调整工作。毛泽东在会上作了讲话,着重指出必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必须在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的基础上,加深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他在讲话中作了自我批评。这次大会,也包括对工业经济建设中因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尊重科学的大跃进而导致伤亡事故频频发生,有了清醒的认识。

1月31日,劳动部发布关于抓紧处理1961年死亡事故的通知。

2月27日,安徽省滁县丰山水泥厂、铁路采石工地、淮河水泥厂等8 个单位联合仓库因安全管理不善,存放的50多万发雷管爆炸,仓库被炸毁,保管员被炸死。

3月15日,河南省鹤壁矿务局因不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安全管理混乱,导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8人,伤42人。

3月26日,国家科委、劳动部发布《关于核定蒸汽锅炉安全工作的安排的通知》。

4月26日,劳动部发布试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通知。

4月29日,劳动部、化工部、轻工部、石油部发布《关于开展受压容器安全检查的联合通知》。

7月24日,国家计委、卫生部发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从196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标准是在1956年暂行标准基础上制订的,要求新建、改建的大中型企业均应按此标准执行。

8月8日,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关于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

8月14日,劳动部、商业部发布《关于防止氨瓶爆炸事故的通报》。

9月26日,云南省云西公司新冠采选厂火峪都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死亡171人。

10月4日,劳动部发布《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试行办法》和《对蒸汽锅炉司炉工人的安全技术管理试行办法》。

10月8~13日,劳动部在北京召开13省、市劳动保护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1961年的工作安排,并对防护用品、防止矽尘危害、锅炉安全等工作作了研究。

12月10~18日,劳动部会同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冶金、煤炭、轻工等8个部门联合召开第二次全国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总结第一次全国防尘会议以来的工作和经验。

周恩来总理听取了会议汇报,并指示“要力争在三五年内解决我国工业企业中矽尘危害问题”。

1963年

1月6日,安徽省阜阳专区山金家煤矿由于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测气员和安全检查员擅自恢复井下通风,造成风流紊乱,一氧化碳扩散全井,导致64名工人中毒。

2月9日,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卫生部、冶金部、煤炭部、全国总工会《关于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的报告》(国经周字第100号文)和劳动部《关于1963年防止矽尘危害措施专款的分配和使用意见》。根据防尘会议期间劳动部毛齐华副部长向周恩来总理汇报防尘工作情况中提出的请示,周恩来总理在对报告的批示中,提出了尽快防止矽尘危害的要求,国务院批准拨款1300万元作为防尘专项费用。

3月1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从事有害、高温、井下作业工人食品供应情况和意见的报告》。这个报告鉴于当时国家经济困难的情况,为增强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井下作业工人的体质,对全国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120万人,高温作业90万人,矿山井下作业151万人,决定从1963年4月1日起,对这些工人实行保健食品制度。

3月19日,薄一波副总理听取了劳动部工作汇报后指示,对于管理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机构应当予以加强,人员不能减少。这方面的工作,对企业的生产至关重要,今后劳动部应继续抓。

3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方面作了规定(简称“五项规定”)。自此,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了全国统一的规定。

4月4日,劳动部公布施行《蒸汽锅炉设备事故报告办法》。

4月15~29日,劳动部在天津召开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地劳动部门的干部55名。会议总结1962年工作,安排1963年工作,研究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等问题。

5月1日,我国第一艘万吨轮“跃进”号在航行中触礁沉没,周恩来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后来,“安全第一”写入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里。

5月17日,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5月28日,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关于加强各地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报告》,决定全国劳动部门锅炉安全干部增加编制500人。

7月15日,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修订公布《矽尘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实施办法》。1960年7月1日公布的《矽尘作业工人医疗预防措施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8月20日,煤炭工业部颁发关于《煤矿企业安全工作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条例》的通知。

9月3日,国务院批准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天津铝品制造厂铝粉爆炸事故的报告。1963年6月16日8时10分,天津铝制品制造厂磨光车间吸尘管道发生铝粉爆炸事故,该厂磨光车间因通风吸尘设备的风机制造不良,摩擦发火,引起吸尘管道内铝粉发生剧烈爆炸,炸塌了磨光车间和邻近的包装车间,伤亡职工43人,其中死亡19人,伤24人,炸毁厂房678m2,各种设备21台,经济损失近100万元。这是当时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铝粉爆炸事故。报告要求有关单位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9月17日,卫生部、劳动部发布《化学纤维工业中二硫化碳及硫化氢中毒防治办法(草案)》。

9月18日,劳动部发布试行《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9月23日,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患矽肺病职工的若干待遇问题的通知》([1963]中劳薪440号),《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知》指出,自从国务院于1963年2月9日以“国经周字100号文”批转劳动部等5个部门《关于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的报告》以来,一些部门、地区曾对执行《报告》中有关矽肺病职工的生活待遇的规定,提出了若干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现在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后,就患矽肺病职工的若干待遇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规定。

10月24日,劳动部、第二机械工业部联合发布《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及发放标准暂行规定》。

10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草案)》。这个办法规定,在生产中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矽10%以上的粉尘企业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粉尘作业场所空气中含游离二氧化矽粉尘经常保持在2mg/m3以下。对矽尘危害严重而又无法采取防尘措施的企业,应该停止其生产。

11月11-21日,劳动部在武汉召开全国锅炉安全监察工作会议,讨论了《蒸汽锅炉和受压容器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提出3年内的主要任务是建立锅炉定期检验制度,完成锅炉登记建档工作和司炉培训、考核、发证工作。11月21日,劳动部毛齐华副部长在会议的总结讲话中指出,要做好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安全运行5个环节的安全监察工作。

1964年

1月27日,卫生部、劳动部发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2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传达石油工业部关于大庆石油会战情况的报告的通知》。自1960年5月开始,国家集中全国石油部门的人力、物力,经过3年多的艰苦奋斗,开发了大庆油田。到1963年,大庆油田油产量达到600万t,国家投资已全部收回,还为国家积累了大量资金,并锻炼出一支有一定技术素养、有组织有纪律、能吃苦耐劳的石油工业队伍,“铁人”王进喜是这支队伍的优秀代表。中央通知指出:大庆油田的经验不仅在工业部门中适用,在其他部门也适用,或者可作参考。此后,全国工业交通战线掀起了学习大庆经验的运动。自此,劳动部及各产业部、全国工业企业劳动保护战线开始学习大庆经验,大庆的讲究科学、“三老四严”(“对待革命事业,要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对待工作,要有严格的要求,严密的组织,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的求实精神,对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3月16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部发布关于分配1964年防止矽尘专款的通知。

5月7日,湖南省浏阳县城关出口鞭炮厂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火药爆炸事故,死亡35人,伤16人。

8月25日,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全国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79号提案,决定对煤矿井下从事薄层工作、必须采取跪卧式体位的工人引起的滑囊炎,从1964年10月1日起按职业病执行。

12月10-20日,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上海召开防止职业中毒经验交流现场会,参加会议的有部分省市劳动厅(局)、卫生厅(局)、工会、企业主管厅(局)和一些重点厂矿企业的负责干部,以及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会议总结了一年来的防毒工作,交流了防毒工作的经验,研究讨论了今后工作的计划和设想,讨论了《工业企业防止职业中毒管理办法(二稿)》。

1965年

1月4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4年12月20日~1965年1月4日,在北京举行。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整个国民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号召,由于“*****”的到来而未能实行。

1月4日,根据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马文瑞为劳动部部长。

1月8日,**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塔里木二场基建二队因安全管理混乱,开会时发生火灾,导致烧死171人,烧伤10人。

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工业生产建设高潮领导的通知》,指出企业应“保持良好的生产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和劳逸结合;不许违章作业,不经上级批准不得加班加点”。

6月5日,劳动部发布《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逸结合的意见》,指出在生产高潮中,一定要牢记1958年到1960年间发生的重大工伤事故的教训,坚决反对冒险作业,反对以工人生命作儿戏的官僚主义,反对拼人拼设备等错误做法。

8月26日,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给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的报告中说:“最近,冶金战线都在颂扬马鞍山钢铁公司,把她誉为‘江南一枝花’”。同年9月15日,冶金工业部转发了这个报告。11月5日,冶金工业部在马鞍山钢铁公司召开文明生产现场会,全国119个企业的党委书记、经理和厂矿长共300多人出席了会议,学习马鞍山钢铁公司坚持文明生产,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从此,马鞍山钢铁公司被誉为冶金战线上的“江南一枝花”。

10月11-23日,劳动部在辽宁省旅大市召开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检查第二次全国防尘会议以来的防尘工作,交流推广陶瓷行业水磨、湿式作业和水爆清砂等防尘技术经验。

11月12日,劳动部发布试行《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

12月7日,劳动部发出关于公布试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通知。

12月24日,国家计委、物资部、劳动部发布通知,对合理安排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器材的问题作出决定,要求各地、各部门应在本地区、本部门的物资计划中统一安排解决,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完成劳动保护工作项目。

编辑边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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