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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重构零售业价值链

发布时间:2022-11-01 16:40:0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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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沃尔玛、TESCO等零售巨头越来越看重下一轮竞争中的重要筹码——能否拥有足够多、足够优质的农产品供应商。“农超对接”模式能否持续推动零售商的业态创新?理论上多方获益的模式是否存在问题?

越来越多的国内外零售巨头开始实施“农超对接”战略,这一在西方已经成熟的采购方式逐渐成为国内业界的新热点。日前,英国最大零售商TESCO宣布,该集团在中国市场目前最大的自有农场落户厦门。2007年,家乐福在国内开创了“农超对接”的先河,其本意是为绕开经销商,减少流通环节,减少采购成本和付款周期。

目前,各大零售巨头都开始“跑马圈地”。沃尔玛去年就与商务部、农业部分别签署了《共促“农超对接”的合作备忘录》,拟到2011年年底有100万农民与沃尔玛实现“农超对接”。在竞争者都开始发力后,家乐福自然也将加快其“扩张”速度,目前家乐福已有40多种农超对接的直采产品,其在中国的农产品直采比例平均为15%~20%,而在北京、上海的门店则达到了近30%。新一轮的“农超大战”一触即发。

与此同时,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国家战略大背景下,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多次发布以“农超对接”为主题词的红头文件,赋予了“农超对接”更深层的意义。“农超对接”是在怎样的背景下产生,有哪些对接模式?对零售商的业态创新、价值链重构、利益分配,乃至对整合行业的竞争格局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农超对接”模式的商业逻辑

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目前,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超过70%,美国达80%,而我国只有15%左右。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

从商业逻辑上来分析,要了解“农超对接”,就不得不回到“农超”为什么需要“对接”。现代经济竞争已不是单个生产环节和单独产品的竞争,而更多地体现在整个产业链之间的竞争。所以说,商业逻辑上的“农超对接”摆脱了以往寄希望于通过种植环节的科技进步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的状况,逐步开始建设可控的农产品产销产业链,使得农产品直接和超市等销售终端进行对接,并根据消费者需求反馈情况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模式。

对超市而言,传统的农产品采购中间环节较多,农产品到超市销售终端甚至要经历“农户一小商贩一地头市场一区域批发经纪商一市批发经纪商一农贸市场商户”等一条或多条冗长的供应链,每个环节的加价平均为10%。这不仅导致蔬果成本大幅提高,商品损耗不断增加,而且蔬果经历了多次装车、配货、卸车、改包装等过程后,从采摘到市场的时间可能远超过48小时,商品鲜度和品质也可能出现明显下降,35%的新鲜食品因腐烂变质而失去价值。这对超市和农民而言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超市建立“农超对接”之后,超市销售终端与农产品直接建立了合作关系,小型的中间代理批发环节取消(因为超市的采购和物流配送力量较为有限,很多具体工作短期内暂时需要依托大型流通商),一些农产品可以在24小时内送达超市,这就大大提升了产品的新鲜度。如果说传统的农产品采购是一种间接采购,那么,“农超对接”就是—种直接采购模式,它不仅改变了零售行业的竞争格局,也将改变整个农产品价值链上游各方的利益分配体系和产业格局。

由于减少了许多中间流通环节,超市的采购价格降低不少。以沃尔玛为例,实施“农超结合”之后,其农产品采购价降低了20%~30%,损耗也降低到5%以内,这些节省下来的成本都将反馈给消费者,让他们买到更实惠的产品。

尽管多方共赢已成定局,但超市仍是最大的赢家。

零售业的本质是什么?菲利普·科特勒对“超级市场”做出了如下定义:“一种规模大、低成本、高销售量、自助服务式,为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和家庭日常用品的种种需求的零售组织。超级市场的经营利润仅占其销售额的1%,占其资本净值的10%。”从这个定义看,零售业显然最需要的是及时、准确地满足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需求,同时让消费者付出较少的成本,买到更新鲜、更实惠的商品。

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之下,农户分散经营,而超市则需要通过采购与一些农产品经销商合作,这种方式存在不少弊端。第一,在传统模式之下,由于农业的产业特性是较为分散的,超市采购职能通过中间商为中介,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和对资源的掌控。由于农户和经销商较为分散,因此农产品和生鲜的采购只能采用分散采购模式,相比之下,集中采购无疑更具优势,可以增加议价能力,还有助于建立完善的采购机制和均衡机制,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第二,传统商业模式下,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其对物流、仓储要求较高,因此要求超市具备较多的冷链、冰柜、运输车辆等,这就增加了超市的成本。第三,由于中间环节较多,市场需求与农产品生产之间缺乏传导机制,导致农产品生产行为经常与需求相脱节。

因此,“农超对接”不仅对重构农业产业链有很大帮助,对超市的业态创新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对零售商的深层意义

1 有助于零售业创立自有品牌

对超市而言,农超对接模式相当于将产业链向上游延伸,这样有利于超市开发自有品牌。在国外,凡是大型商场或连锁超市,自有品牌都占一定的比重。比如家乐福、日本大荣的自由品牌超过30%,美国西尔斯的自有品牌甚至超过90%,而国内零售企业在自有品牌上的比例还比较低。

对于超市而言,在“农超对接”的大背景之下,开发自有品牌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超市开发自有品牌有利于降低商品的价格,提高毛利水平,发挥价格优势,扩大产品销售。由于自有品牌是超市直接定牌生产的,自然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交易费用和流通成本相对较低。

其次,有助于确保产品质量,实现差异化经营。目前国内超市业态趋同,逐渐陷入了同质化竞争的泥淖。实施“农超对接”之后,超市可以与特色农业示范区合作,抑或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强化产品的地域性、便利化、差异化和个性化。

再次,“农超对接”有利于企业掌握更多的自主权,以把握市场需求。通过生产农产品自主品牌,超市可以通过收集、整理、分析消费者对某类产品特性需求的信息,提出新产品的开发设计要求,迅速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不仅可以获得商业利润,还可以获得加工利润。

2 有助于提升零售业“鲜度”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零售连锁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经到了做强核心业务——加强生鲜品类的阶段。从消费环境上看,随着大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对饮食类购物的方便性和即时性需要越来越突出,以居民日常生活消费为出发点的生鲜类商品就成为超市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经营项目。基于生鲜区经营状况对整个超市的影响程度,它已成为超市竞争力的一个象征。从宏观政策环境上来看,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

颁布,特别是在国家鼓励“农超对接”的背景下,国内外零售企业迎来了强化生鲜业务的战略机遇。从长远来看,“农超对接”必将有助于大大提升超市的“鲜度”竞争力。

3 绿色营销,培育新的消费市场

“农超对接”使得超市也开始更多参与到农产品的上游生产中去,从标准制定、技术指导、质量检验,到统一加工、配送等各个环节保证产品的安全。

零售业作为商品流通的一个中间环节,应当紧跟时代消费趋势,扩大绿色商品的销售空间,形成绿色商品的销售网络,形成较好的经济效益。超市可以以“农超对接”为契机,取得政府部门政策上的支持;与此同时,超市可以与肉联厂、粮油加工厂等企业形成战略联盟,逐步建立起鲜肉、蔬菜、豆制品、粮油、小食品等绿色食品配送体系,从而实现食品高效率、无污染、低成本流通的绿色通道。

绿色食品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零售企业应该把握绿色食品的经营契机,把握住营养、卫生、科学配伍的绿色食品的无限商机。“农超对接”可以大大提高超市绿色产品的比重,这既符合未来的消费潮流,也有利于提升超市的竞争力。

三种合作模式

目前,国内零售业大致有三种“农超合作”模式,区别主要在于超市与农产品对接方式的不同。

第一,家乐福“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家乐福是在国内较早开始“农超对接”的零售企业,目前有40多种农超对接的直采产品,家乐福(中国)生鲜总监赛伯表示:“2010年家乐福全国主要城市直采比例则达到30%。在这种模式之下,专业合作社并无物流配送能力,而只能靠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将产品运抵超市。”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成本较低,但由于专业合作者的物流配送能力不足,需要依赖第三方物流公司来完成配送。

第二,沃尔玛的“公司+中介组织+农户”模式。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中介公司,它们主要承担物流采购和配送的功能,还会根据合作基地所在地方的情况与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合作,在包装技术、货物摆放方法等方面都有一套完整的标准。如果运输途中温度或湿度不稳定造成损耗都由第三方物流公司承担。

因为中介公司能够较好地起到承上起下的功能,这种模式相对比较稳妥,能够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产品质量。通过在包装、温度等配送环节的控制,沃尔玛能把农产品的损耗控制在5%以内,这远低于目前我国鲜活农产品在流通中10%~15%的损失率。截至目前,沃尔玛中国农超对接基地面积已超过30万亩,该公司计划到2011年年底,在中国的超市内三分之一的蔬果类产品将来自定点直接农场。这种模式的不足之处在于,中介公司参与利润分配,对超市而言,其成本相对较高。

第三,TESCO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与农户对接的“公司+农户”模式,另一种则是合作农场和种植基地模式。其与沃尔玛、家乐福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超市不是被动地采购农户已种植的农产品,而是采用订单式采购,对种子的种类、质量也有一定的要求。并且,TESCO建立了三个生鲜配送仓库,实现了冰鲜、鱼类的直采,而不是到批发市场或者通过经销商运作。

TESCO还在上述模式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直接建立自有生产基地。2009年,TESCO在上海首次推出了自有品牌蔬菜和自有农场,2010年6月又在厦门推出其在中国市场目前最大的自有农场,农场占地3000亩,全年种植12个蔬菜品种,总年产量3000吨,直供TESCO在华东地区的所有门店,包括42家大卖场和8家处于试验阶段的便捷店。

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其实质是相同的——就是通过压缩中间环节,实施集中采购,区别就是用何种方式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三种模式孰优孰劣,应当根据当地农业产业集中度因地制宜地选择。若当地农业产业组织形式较为成熟,可以直接采用沃尔玛模式,倘若集中度相对不高,则适合采用家乐福的“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建立自有农场,当然也可以采用TESCO的合作农场和种植基地模式。

零售业态发展的必然产物

“农超对接”对零售业态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是毋庸置疑的。流通领域发展的趋势是,大规模经销商挤压零散经销商;系统的分销体系挤压非系统的分销体系;专业化的分销系统挤压非专业化的分销系统。因此,超市“农超对接”是—种进步,是超市业态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的必然产物。

首先,“农超对接”将改变超市的盈利模式。超市对于直采农产品的定价往往是在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价10%~12%,对直采产品免收进场费和促销费,结款周期也从40天缩短至7~15天。零售业依靠商品差价盈利本来应该是主流,但是这么多年来,国内超市都习惯了坐收进场费,赚取渠道利润。“农超结合”至少可以在农产品品类上改变超市的盈利模式,从收取进店费转为以自主经营为主,以商品周转和销售毛利为主导。

其次,价值链上利润分配体系将发生全面改变。分销系统的变革会反作用于上游生产系统的变革,超市需要质高价优的农产品,这就要求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种植。而商业与农业的直接对接,对农业生产起到很大的引导作用,即超市在与基地或农户沟通的过程中,将自己的选择标准告诉他们,让基地和农户及时了解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品种、方法以及产品包装等。此外,分销系统的规模化会引发上游种植户进行大规模生产,这对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农超对接在生产环节开始尝试订单方式,同时在流通环节绕过了批发市场环节,中国的农产品原有格局将建立起从源头到零售环节的追溯机制,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再次,超市最为看重的,并不是“农超对接”模式能获得多少直接利润,而是农产品的定价权。这一方面可以增加超市在整个产品链上的话语权;另一方面,超市之间竞争的焦点之一便是价格,“农超结合”之后,超市可以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并采取更为灵活的营销策略。

面临的问题

既然“农超对接”是一件多方获益的事情,又有各家超市的积极推动,为什么这一模式不能在全国迅速推广?况且,还有不少农户抱怨,对接基地有名无实。

合作社产品具有单一性、季节性、产量大等特点,而超市需要的则是多品种、连续性、跨季节的产品。同时,超市对农产品还有很多附带的高要求,如进场费、摊位费、管理费、过节费、产品提成等很多费用,以及很多高水平的资质认证,这些因素让不少合作社和农户望而却步。

与传统合作相比。表面上“农超对接”可以降低超市的采购成本,但是由于合作社没有配送中心,就变相增加了超市的物流运输成本。而农产品公司可以对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产品包装和运输也不需要超市来做,产品到了超市经过检验合格后,就可以直接上架销售。因此,超市更倾向于和流通体系健全的农产品公司进行合作。

要想使农超之间顺畅对接,就要跨过配送中心这个“坎”。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很多超市希望把配送中心直接建在农民的地头。而建设一个中小型配送中心需要投资30多万元,并且还要不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大部分合作社显然没有这个能力,这就使“农超对接”陷入了两难境地。配送还只是制约“农超对接”的因素之一,超市也经常抱怨农户依然停留在低下的生产技术和传统的买卖意识上,与超市坚持的采购标准和现代化经营理念还有很大差距。此外,绝大多数消费者对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感情也让很多二、三线城市的“农超对接”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农超对接”无疑将引发零售业的一场革命,不管是家乐福、沃尔玛抑或是其他大超市,都已经把拥有足够多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商看成是在中国进行下一轮角逐的重要筹码。尽管“农超对接”存在不少问题,但其无疑是零售业当下的竞争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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