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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发布时间:2023-01-10 10:10:06 浏览数: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服务廉洁化水*,根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广州市*纠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五篇,供大家参考。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服务廉洁化水*,根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广州市*纠风办关于2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纠办〔20**〕2号)部署要求,决定今年在我市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20**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单位进行“回头查”验收工作。为确保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有序,扎实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排查和解决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问题,整治庸懒散奢、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漠视群众利益等不良风气,以评促改,标本兼治,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实现作风建设和公共服务廉洁化水*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年广州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行评办),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由廖增烈同志兼任。

  三、评议对象

  (一)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市直有关单位和中央、省驻穗有关单位(共31个)

  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市安全生产*、市知识产权局、市民防办、市“三旧”办、市档案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以上各单位的直属单位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纳入各单位的评议范围。

  (二)行评“回头查”单位(18个)

  **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市殡葬服务中心、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市第一巴士有限公司、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市第三巴士有限公司、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广州交通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公司、*电信广州分公司、*移动广州分公司、*联通广州分公司、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

  四、评议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合理、高效、廉洁原则制定完整的政务服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引,做到政务服务有章可循。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与政务服务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引、投诉渠道。

  (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办事指引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清正廉洁情况。在服务企业和市民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等问题。

  (五)监督问责情况。是否针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是否及时、高效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是否对明显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2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局《20**年度全市质监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黄质监〔20**〕32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持“纠建并举、惩防结合”的方针,紧密结合质监职能,着力解决好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查改并重,通过单位、个人自查、服务对象建议,全面收集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单位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勤廉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有效推进学习型、科技型、法治型、服务型、和谐型“五型”质监建设,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质监部门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局负责全市质监系统评议活动的指导和督导工作;大冶质监局、阳新质监局在当地纪委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评议工作。

  2.坚持面向社会、依靠群众。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坚持开门纳谏,加强同*、*委员、经信委、工商联、服务对象及新闻媒体等联系,虚心听取企业和服务对象意见,广泛采纳群众意见建议。

  3.坚持问题导向、边评边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围绕解决质监部门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统筹运用评、查、纠、改、建等方法,解决问题、完善制度,促进质监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4.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抓好统筹谋划,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以抓质监业务工作丰富行评工作,通过行评工作促进质监业务工作的提高。

  三、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

  (一)评议对象

  全市质监系统各级质监行政部门、分局和事业单位。

  (二)评议内容

  1.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

  一是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继续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是推进“四减五制三集中”落实的情况;

  三是落实服务企业20条措施,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的情况;

  四是执行《黄石市财政局、黄石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减免涉企收费(基金)的通知》的情况;

  五是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

  六是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行为,治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情况;

  七是重要事项办理和行政审批权力行事规范和公开透明的情况;

  八是技术机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涉企检验、检测、检查行为的情况。

  2.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

  二是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情况;

  三是整治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解决庸懒散软、中梗阻塞、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情况;

  四是国家质检总局行风建设“十不准”、“五公开”,省局行风建设“八项承诺”、“六条禁令”、“八不准”落实的情况;

  五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将行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的情况;

  六是窗口受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六项制度落实的情况。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是各级党组(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表率作用的情况;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政准则》的情况;

  四是“三重一大”制度决策机制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五是政风行风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和实施的情况;

  六是完善岗位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腐败风险防控体系的情况。

  4.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一是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通过多种途径查找自身问题的情况;

  二是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三是查找突出问题的情况;

  四是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的情况;

  五是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过程中受理的举报投诉办理回复、行风评议监督员提出的问题建议答复、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事项兑现到位等的情况;

  六是解决突出问题,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满意的情况;

  七是健全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工作内容

  此次评议工作从20**年5月开始到11月份结束,分五个阶段,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依托媒体、公众参与”的方法在全市范围内同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

  1.制定方案。

  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印发行评实施方案,层层建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各县市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于5月15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工作机构成员名单、专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市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0714-6518939)。

  2.思想发动。

  广泛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政风行风建设的相关文件、《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市纠风办关于20**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20**年度全市质监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省质监局领导、市局领导在今年行评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提高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营造氛围。

  市局将在*门户网站开辟政风行风评议专栏,向社会广泛宣传评议的内容、重点及投诉渠道,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评议活动在广大群众的关注、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各级质监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专题活动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质监系统的先进典型,向社会公布服务职能、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形成浓厚的行评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和公开承诺阶段(5-6月)

  1.广泛征求意见。

  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热线电话、问卷调查等多种途径收集意见和建议。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设立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征集本级党委、人大、*、*、纠风办、行评督查员、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对本系统、本部门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开展自查。

  要围绕评议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任务,加强内部排查,主动发现问题,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逐一剖析,找出原因,认真梳理分类。重点开展“五查五看”,即:一查执法行为,看是否存在不按法定依据、权限和程序执法的问题;二查收费行为,看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三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四查服务意识,看是否存在耍特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五查廉洁自律,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其他违*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

  3.主动公开承诺。

  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要及时核实处理,根据职能权限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方案,明确办结时限,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4.开展明察暗访。

  邀请行评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对本系统、本单位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发展、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问题和行评工作推进的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各单位查找的主要问题要在5月底前报市局行评办。

  第三阶段:行风建设和问题整改阶段(6月至11月)

  整改阶段是实现和巩固评议成果的关键阶段,通过该阶段把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转化成整改的实际行动和建章立制的依据,努力实现问题整改到位,并形成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1.制定整改方案。

  各单位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赢得群众的理解与认同。各单位要根据集中评议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整改方案。各单位要在6月2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市局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狠抓整改落实。

  问题整改要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落实一件注销一件,确保所有问题逐一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回头看”,看整改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群众是否满意,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行评监督员、纠风办、行风监督员、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报、宣传,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真切体会到质监部门行评工作的力度和效果,感受到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成事的决心和态度。

  3.建立长效机制。

  要从发生问题的源头分析原因,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整改效果。对屡禁不止、纠而复发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用创新的方法加以解决,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反复发生,不断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对各级质监部门在问题整改中动作不迅速、整改不彻底、群众不满意,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通报批评等手段加强督导。

  第四阶段:行风状况测评阶段(10—11月)

  今年的集中测评工作中,将按照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政风行风热线”考核、电视问政集中评议的方式进行。评议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参评部门综合评议得分=第三评估结果×20%+服务对象评议结果×30%+媒体测评结果×30%+投诉的情况及投诉办理的情况考核结果×20%。

  1.第三方评估。市纪委委托专门调查机构,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在质监系统服务对象和城乡居民代表库中选取调查对象,对质监部门政风行风状况满意度进行调查。

  2.服务对象评议。由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工商联组织企业及服务对象对质监部门进行书面问卷式测评。

  3.媒体测评。市纪委将以电视问政方式开展集中评议,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在全市同步播出和报道。市领导、市直参评部门负责同志、参评部门服务对象代表、特邀监督员、行评督查员等参加集中评议,进行现场测评。

  4.投诉的情况及投诉办理的情况考核。市纪委将汇集*、领导批件、“政风行风热线”投诉办理的情况,对质监部门行风建设效果进行评估考核。

  市局将依据测评方法对各单位实施抽查,各单位要积极做好集中测评准备工作,主动开展自我测评。

  第五阶段:总结及结果运用阶段(11月)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行评成果和经验,向当地*、纠风办和市局行评领导工作小组报告工作的情况,争取领导和支持。各县市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于11月初向市局行评领导小组报送行评工作总结。市局将对各单位的行评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对在当地被评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不合格单位”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主要负责人。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年全市质监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评议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进行,市局党组决定成立黄石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名单如下:

  组长:柯尊强,党组*、局长副组长:刘家文,党组成员、副局长:柳旺元,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陈奉军,周启春,肖唐敏,陈松树,汤正东,袁林,马雪辉,何晓霞,周燕燕,徐华汉,刘昆,杨波,朱再兴,何力,李国林,柯尊诚,郑晓华,陈文春,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调研员、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计财科副科长、质量科科长、监督科科长、法制科科长、标准化科科长、标准化所所长、计量科科长、特设科科长、人事科副科长、机关党委副*监察室主任、冯光涛,市稽查分局局长云霞,许可分局局长杨长明,城区分局局长熊宣明,大冶质监局党组*、局长王义军,阳新质监局党组*、局长毛文胜,市纤检局局长李盛市,计量所所长李庆明,副调研员、市质检所所长姜本文,市质监学校校长张军南,省特检院黄石分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陈松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三个组:材料组由陈文春、余珊、李莉(计量所)负责,宣传组由陈奉军、何松霖、冯萍负责,督办组由陈松树、柯尊诚负责。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保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建设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要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开展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基本原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三是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四是坚持公*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五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

  目标要求:政风行风建设要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为主题,着力解决建设系统有关单位和行业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建设系统各单位、各行业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单位和行业。

  (二)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增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是否依法履行职能,公正、文明、依法执法;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3、是否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

  4、是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和落实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反馈结果。对“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上的举报投诉是否能认真受理、积极整改,群众是否满意,并是否由主要领导上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5、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根据市建设局的要求,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评议工作实行跨年度评议,即从20**年5月到20**年4月底为一个年度。

  (一)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两手抓、两不误”,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效能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融于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之中。评议工作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进行,做到议下评上,评深议透。评议实行百分制,考评总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局属单位测评(20分)。组织局属单位下属测评本单位工作成效。

  2、群众满意度测评(50分)。计分办法是:(满意票+比较满意票×0.8+基本满意票×0.6+不满意票×0)÷(收回总票数-不了解票数)×100%。

  3、工作考评(20分)。局纠风办组织人员对各参评单位进行考评,考评主要内容包括

  组织领导、查找问题、落实整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履职情况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与评议代表评议(10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代表根据*时督查和明察暗访的情况,对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

  5、奖罚分(最高5分)。⑴各参评单位围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结合单位和行业实际,制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工作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县(市、区)*肯定并在全县(市、区)推广的,每项奖励2分;在全市推广的,每项奖励3分;⑵参评单位根据评议代表意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取得明显成效,经局纠风办确认,每项奖励1分。⑶凡在评议期间,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出违规违纪案件(以立案时间为准),受到党政纪立案调查以上的每件次扣3分,受到效能告诫的每件次扣2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1分。奖罚分最高为5分。

  (二)评议步骤

  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20**年5月至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和部署阶段(7月至8月15日)。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意见。各单位要按照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二是选聘评议代表。各单位要从*、*委员、*、人民团体和相关人员中选聘若干名评议代表。凡被市、县(市、区)*和市局机关纠风办选聘为评议代表的,各单位原则上不再重复选聘,民主评议代表的名单要报局纠风办备案。三是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传达省、市纠风工作会议和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形*人参与评议的浓厚氛围。四是开展舆论宣传。各参评单位向群众宣传公开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以及举报投诉渠道和方法,以利于各界了解评议对象、分清职责、界限,客观准确地评议。各参评单位要围绕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时限、违诺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调查摸底和查找问题阶段(8月16日至9月30日)。首先是组织问卷调查。局纠风办组织对局属各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其次是查找问题。各单位按照评议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经常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直接与群众对话,听取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第三是明察暗访。局纠风办将对各局属各单位组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反馈并限时整改。

  3、评议和集中评议阶段(10月8日至20**年元月23日)。在局纠风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领导下开展集中评议,评议大会采取评议代表与各单位领导面对面方式进行,并邀请市、县纠风办领导和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代表参加。对现场评议提出的问题,承诺整改的目标和措施。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努力配合做好评议和集中评议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评议和集中评议取得好成绩。

  集中评议大会后,各参评单位要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按照“定问题、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的“五定”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进行整改。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

  性问题的,要向群众作出说明,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建设系统整改工作的力度和政风行风评议效果。

  4、工作考核和综合评定阶段(20**年元月26日至20**年4月30日)。考核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政风行风热线”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经济发展创造软环境的情况;评议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做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各参评单位要根据考核内容,收集好相关材料,并分类归档,以备检查。考核工作于20**年3月底前完成。同时,做好迎接省厅、市局和县纠风办组织的考核。

  局纠风办将以问卷调查测评结果、明察暗访测评结果、工作考核和“政风行风热线”及群众投诉件办结率等为依据,对各局属各单位综合评定,于20**年4月10日前完成综合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市、县行评办,同时以适当形式公布。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几点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精心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加强指导,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整改,注重实效。坚持纠、评、建并举,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借助民评这一形式,着重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眼破除制约本单位发展的各种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着力纠正行业的各种不正之风,巩固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态势。

  (三)整体推进,重在建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整体部署,统筹协调。各单位要以端正的态度,有力的措施,良好的作风带动基层。各单位要按照市、县和局纠风办的部署,抓好自身的作风建设,推动政风行风建设。政风行风重在建设,建设是重点,是目的。要通过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改善管理水*,改善单位形象,实现标本兼治。

  (四)加强宣传和监督。各单位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工作的全过程要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各单位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局纠风办将不定期出纠风工作简报。各单位要积极投搞,年底评议工作检查时将对采用的稿件适当加分。

  (五)严明纪律,确保公正。评议过程要贯彻公开、公*、公正的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评分标准和评议结果都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保证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健康开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4

  一、评议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围绕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能,对中央、市委、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法律服务行业是否讲诚信、是否规范服务行为,司法行政机关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行政管理,保证政令畅通。

  (二)办事公开情况。是否按照政务公开、法律服务行业办事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将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监督保障措施等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是否做到内容全面、准确、真实,是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是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廉洁从政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否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行政审批、执法环节、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无以权谋私行为,在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有无商业贿赂和不廉洁行为。

  (四)作风建设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省厅“十二项规定”和市局“十项规定”。是否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是否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办事效率低等现象;是否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五)问题整改情况。是否重视*举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采取重点评议和普遍评议相结合、自主评议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构,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政风行风实施方案,选聘政风行风评议员,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评议调查阶段(5月-8月)

  1.围绕评议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接受投诉、上门走访和邀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导员、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和归类。

  2.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及建议,通过公示栏、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各单位要根据评议情况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底前报市局监察室。

  (三)民主评议阶段(9月)

  召开评议会议,由评议代表通报反馈调查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月)

  1.通过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和本年度督导员、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改。要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理由、列出计划,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反馈。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5

  按照市、县20**年纠风工作的要求,现就我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的中心工作,以“树立行业新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着力解决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作风问题,为构建和谐嘉鱼和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内容

  1、促进发展方面。是否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行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把促进行业发展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转变经营理念,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落实服务方面。是否建立服务承诺制度,有无承诺失信、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改善服务环境,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是否坚持客户至上、文明服务,有无吃拿卡要、误导欺诈、强制服务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3、公开透明方面。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否推行办事公开,有无切实可行的办事规则、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认真负责的回告结果。

  4、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和内部规章制度,及时查处利用职权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5、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坚持纠建并举,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建立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评议步骤

  民主评议工作从7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1)部署发动阶段(7月份)。

  (2)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中旬)。

  (3)集中测评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

  (4)总结阶段(9月下旬至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突出问题。

  (三)明察暗访,督查工作实现常态。

  (四)强化制度,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五)严明纪律,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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