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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制度汇编10篇

发布时间:2023-11-24 09:50:04 浏览数:

危废制度第1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废制度汇编10篇,供大家参考。

危废制度汇编10篇

危废制度 第1篇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范围及术语

1.3.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出库、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

1.3.2术语

(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危险废物暂存:指危险废物在综合利用、转移、处置前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1.4危险废物的管理

1.4.1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综合利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1.4.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4.3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1.4.4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1.4.5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

1.4.6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1.4.7禁止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

1.4.8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1.4.9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1.4.10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4.11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1.4.12各部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行为者,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违规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危废制度 第2篇

第一条危废仓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危废仓库规定开放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开放,各企业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间封闭,以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三条各企业在指定时间内应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四条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仓库要进行登记,并作好记录保存完成,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暂)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六条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第七条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

第八条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第九条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危废制度 第3篇

一、了解危险废物仓库

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暂存库的分类储存目前还没有行业标准。目前,大部分在建或已建成运行的危险废物临时存放通常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分类施工和运行管理。

◆第一类采用综合类仓库,在内部做分类贮存管理。

综合类仓库中,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分区储存。对货架、货位进行编号,方便货物的接收管理和查询。货架周围留有适当宽度的巡检通道和叉车通道。同时库房要留有足够多的安全出口。

◆第二类依据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的标准略作调整分类建设的。

二、危险废物仓库分类

根据危险废物储存火灾危险性,可以把危废仓库分为三类:甲类贮存仓库、乙类贮存仓库、丙类贮存仓库

危废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三、危险废物仓库管理要求

1、仓库堆放安全五距标准

五距是指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堆距。

标准一:顶距

含义:指堆货的顶面与仓库屋顶平面之间的距离。

要求:一般的平顶楼房,顶距为50厘米以上;
人字形屋顶,堆货顶面以不超过横梁为准。

在立体仓库中,危汇网整理资料得出纸箱包装和工位器具罗列不能超过4米,货架为5层货架,高度不能超过7米。

标准二:墙距

含义:指墙壁与堆货之间的距离。墙距又分外墙距与内墙距。

要求:一般外墙距在50厘米以上,内墙距在30厘米以上。物品摆放距离窗户、墙面、暖气、消防器材0.5米到1米的距离,便于维护。

作用:以便通风散潮和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可供消防人员出入。

标准三:柱距

含义:指货堆与屋柱的距离。

要求:一般为10~20厘米。

作用:柱距的作用是防止柱散发的潮气使商品受潮,并保护柱脚,以免损坏建筑物。

标准四:灯距

含义:指仓库内固定的照明灯与商品之间的距离。

要求:灯距不应小于50厘米。

作用:防止照明灯过于接近商品(灯光产生热量)而发生火灾。

标准五:堆距

含义:指货堆与货堆之间的距离。

要求:通常为1米,每列托盘之间距离0.15米。

作用:堆距的作用是使货堆与货堆之间,间隔清楚,防止混淆,便于摆放和卸载,也便于通风检查,一旦发生火灾,还便于抢救,疏散物资。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堆间距)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注意事项:

(一)易燃废物不得与氧化性废物混合贮存;

(2)有毒废物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不宜露天存放,不宜接近酸性物质;

(3)腐蚀性废物,包装必须严格,不允许有泄漏,严禁与其他废物共存,并可设置防漏托盘;

(4)不同灭火方法的废弃物,不得存放在同一仓库。

危废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2、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日常管理要求

(1)经常检查存放区域和通道,确保没有障碍物,场所干燥、清洁;

(2)检查有无溢漏;

(3)堆砌处稳妥安全,不能倒下;

(4)不相容废物的要单独贮存;

(5) 须有一份理明种类与数量的记录,并经常填上最新资料;

(6)存放场所内禁止吃、喝、吸烟,并在附近张贴标签;

(7) 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3、分类制度

(1)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标识明确;

(2)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

(3)不同种类废物间要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隔离墙);

(4)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用完整的不渗透墙体分隔存放。

4、危险废物仓库货架贮存安全管理

(1)货架上应安装防撞设施;

(2)货架安装与墙面之间应设有巡检通道;

(3)货架上所有固定锁应安装到位,并定期检查;

(4)在货架上堆放货物时,确保货物固定完好,散装货物应放置在货架的底部;

(5)员工进入货架堆放区必须戴安全帽;

(6)防止上面重上面轻的现象,保证储藏货架稳定;

(7)防止使用不标准的地板板材(卡板)放在货架上;

(8)当货物放置在货架顶部时,操作人员尽量不要直接进入货架底部,以免伤害工作人员;

(9)注意货架攀爬作业的安全。

5、防火措施

(1)严格把关,严禁火种带入暂存库

(2)严格管理库区明火

(3)电气设备防火

(4)作业机械防火

(5)入库作业防火

(6)安全选择货位

(7)保留足够安全距离:库房内按类分垛,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少于1m,垛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少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m,货垛与水暖取暖通道、散热器间距不小于0.3m,库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8)货物防火保管

(9)及时处理易燃杂物

(10)危险品消防处理

6、灭火措施

(1)根据危废易燃、自燃的特性,暂存库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

(2)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3)安装灭火自动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危险化学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

(4)危废暂存库的消防栓、灭火器统一安装在库房外围,以保证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灭火,避免消防人员进入有毒环境中去灭火。可以在库房外围安装消防炮,在墙面开洞,火灾时将消防炮推入墙洞中对火灾进行喷淋灭火。

四、危废贮存设施设计原则

1. 地板和裙角应采用与危险废物相容的坚固和不渗透材料建造。

2. 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

3.设施内应设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

4. 液体、半固态危险废物容器的存放场所,必须具有耐腐蚀硬化地面,表面无裂缝。

5. 裙角的设计应能防止渗漏。地板和裙角的容积应不小于最大储藏量或最大容器总储藏量的五分之一,以防止渗漏。

6.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隔离存放,并用隔离室隔开。

根据他们的特征,类型的危险废物和危险的危险废物网站设置相应的监测、控制、通风、防晒、空调、防火、火灾、爆炸、压力、气体、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泄漏和保护围堰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 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贮存,对相关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目前危险废物管理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危险废物收集储存不规范;二是处理利用不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问题已经被政府严格监管, 而在收集贮存方面,由于政府各个部门发布的规范文件因职责范围的问题只关注各自领域的重点。不同行业和50类危险废物,如何收集和储存,企业对此的了解是千差万别。危汇网在收集资料时发现,完全达标的危险废物仓库很少,甚至不到1%。而且对相关标准一无所知,政府各部门的要求增加了危险废物仓库建设的难度。因此,危汇网认为,虽然迫切需要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安全教育,但市场迫切需要一个统一、明确的危险废物仓库设计标准,使环境保护更加安全。

危废制度 第4篇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范围及术语

1.3.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出库、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

1.3.2术语

(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危险废物暂存:指危险废物在综合利用、转移、处置前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1.4危险废物的管理

1.4.1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综合利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1.4.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4.3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1.4.4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1.4.5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

1.4.6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1.4.7禁止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

1.4.8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1.4.9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1.4.10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4.11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1.4.12各部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行为者,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违规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危废制度 第5篇

1编制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3.1危险废物种类

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3.2危险废物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4职责

4.1本公司安全环境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施行统一监督管理。

4.2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并将其送往危废仓库。

5管理内容

5.1危废仓库回收时间

每日上午9:00~9:30;
下午13:00~13:30

5.2危废仓库可接受危险废物种类

生产工艺残渣(沥青渣)、实验室化学品废物、以及废活性炭,粘油棉纱手套。

5.3危险废物处理

5.3.1危险废物的运输

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运输至危废仓库。收集用的器具必须保证密封性良好,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清洗干净,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遗撒。

任何员工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和堆放危险废物。

5.3.2危险废物接收

危险废物仓库责任人负责接收并登记入库废物种类、数量及负责人。危险废物包装不符合要求的,有跑、冒、滴、漏现象的,环境安全部门有权不接收。相关负责部门需将废物按要求包装好后方可入库。

相关部门危险废物运输人员按环境安全部门仓库责任人要求将危险废物放置在标识牌规定区域内。

5.3.3危险废物的处理

环境安全部门负责审查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办理各项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物。

环境安全部门负责记录委托单位处理废物的时间、数量和种类。

环境安全部门负责跟踪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确保运输单位不随意倾倒,污染环境。

5.3.4环境污染处理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并及时向环境安全部门汇报情况,由环境安全部门协调处理。

危废制度 第6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危废物品的管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格林电池有限公司的危废物品的管控。

三、管理责任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拟定;

2、公司各部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管理标准和要求

1、本企业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铅渣(灰)、废旧劳保用品、废弃含铅包装物,纳入危废物品的管理范围。

2、所有危废物品一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中的政策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把关,设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企业建立危废物品管理计划,设立危废物品的回收、贮存、处置台账,记录反映整个危废物品的收集量、处置去向和处置数量。做到记录详细,完整。

4、企业设立危废物品贮存专用库房,分类贮存,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产生。

5、所有危废物品的收集,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规范的危废标志。

6、所有危废物品应交环保备案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回收、利用,在转移过程中应按环保规定向主管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转移联单,杜绝非法转移。

7、及时收集整理危废物品管理的记录档案,以备查询。

8、制定危废物品管理的应急预案,预防危废事故的发生。

9、按照环保要求,在危废品包装上应标明标签【标签内容包括:重量、日期及危废标识】。

危废制度 第7篇

1总则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范围及术语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出库、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

术语

(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危险废物暂存:指危险废物在综合利用、转移、处置前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危险废物的管理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综合利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

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禁止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

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各部门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行为者,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违规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危废制度 第8篇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

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的转运

4、2、1、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4、2、4、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4、3、危险废物的利用

4、3、1、可利用为公司生产原料的危险废物,由车间申请,生产技术部协调,安全环保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分批返回生产系统。

4、3、2、可利用危险废物返回生产系统的转运工作由专人、专车负责,车间进行统计上账。

4、3、3、生产技术部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管。

4、4、危险废物的处置

4、3、1、对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处理申请,经由安全环保部认为需外协处置的,经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下一步处置工作。

4、3、2、经领导批准后,由销售部协调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4、3、2、车间进行统计上帐。

4、5、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理

4、5、1、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联合制定危险废物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并保单地环保局备案,并组织演练。

4、5、2、发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第一时间处理,必要时由领导启动应急预案。

4、6、其他

4、6、1、危险废物情况(生产工艺、处理办法、处理计划)发生变化前,安全环保部应先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6、2、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先得到当地环保局的批准。

4、6、3、禁止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放、混存、混运。

危废制度 第9篇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

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的转运

4.2.1、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4.2.4、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4.3、危险废物的利用

4.3.1、可利用为公司生产原料的危险废物,由车间申请,生产技术部协调,安全环保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分批返回生产系统。

4.3.2、可利用危险废物返回生产系统的转运工作由专人、专车负责,车间进行统计上账。

4.3.3、生产技术部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管。

4.4、危险废物的处置

4.3.1、对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处理申请,经由安全环保部认为需外协处置的,经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下一步处置工作。

4.3.2、经领导批准后,由销售部协调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4.3.2、车间进行统计上帐。

4.5、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理

4.5.1、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联合制定危险废物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并保单地环保局备案,并组织演练。

4.5.2、发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第一时间处理,必要时由领导启动应急预案。

4.6、其他

4.6.1、危险废物情况(生产工艺、处理办法、处理计划)发生变化前,安全环保部应先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6.2、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先得到当地环保局的批准。

4.6.3、禁止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放、混存、混运。

危废制度 第10篇

1目的

为对固危废弃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弃物,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各车间、部门固危废弃物收集、贮存和处理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3职责

3.1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和办公区生产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

3.2各单位、部门负责一切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废弃物分类

各单位产生的废弃物分为两大类:危险废物和普通废物;
普通废物又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废物。

4.2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4.2.1各车间、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规定,放在指定收集容器内,进行回收。

4.2.2危险废物收集容器的"配备要考虑危险废物特性与盛装容器的化学相容性。

4.2.3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

4.2.4试验室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4.3普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各生产车间将普通废弃物按照可回收与不可回收进行分类,堆放于公司指定堆放地点,不准随意丢弃、堆放。普通废物由公司统一安排处理。

4.4废物的管理

4.4.1各车间、部门产生的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存放在指定点并应设有防雨、防泄漏、防飞扬等防护设施。

4.4.2各车间、部门对危险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标识。

4.3.3各车间、部门通过更改工艺、制定规章制度以尽量减少各类废弃物的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5危险废物名录

我公司生产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编号:hw49、hw11主要为:废活性碳、粘油废物(手套、棉纱等)、弃包装。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5.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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