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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8篇

发布时间:2022-09-05 18:10:05 浏览数:

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8篇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的一体化融合———基于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模型的解析*山东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暨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8篇,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8篇

篇一: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的一体化融合———基于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模型的解析*山东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暨山东预算绩效研究与评价中心 晁毓欣摘 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对重点项目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的要求,而各地出台的管理办法与预算评审在内容上存在大量的重复与交叉。本文在对二者实现一体化融合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以预算—绩效一体化为目标,将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模型作为实现二者融合的基本载体,并对融合的理论意义作出了详细解析。关键词:事前绩效评估 预算评审 一体化融合 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模型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 -3151(2021)13 -0022 -10一、引言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预算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是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目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将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对重点项目而言,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是预算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不过,这两个环节在时间上虽先后发生,在内容上却存在大量的交叉和重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在要求对其进行内容上的重新整合和流程上的优化势在必行。从已有文献来看,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必备环节,关于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积累。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预算决策的基础环节,现有文献研究主要集中在评估的意义、内容与方法层面。王学军和李子琦 (2018)、吴晶和杜艳瑞 (2019)认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是解决实践中 “拍脑袋”决策问题的关键步· 2 2 ·* 基金项目:山东财经大学重点项目 “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及其与预算评审一体化研究”(No. JX201903)。DOI:10.16110/j.cnki.issn2095-3151.2021.13.002

 2021 年第 13 期/总第 2981 期骤,是我国预算决策走向科学化的表现,是政府预算决策改革的重要举措等。刘晗(2019)认为,评估的重点应包括建立科学的第三方评估方法和机制、强化评估结果的应用、围绕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加强事中跟踪评价等几个方面。施青军和马文竭 (2019)总结了我国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思路与方法,包括德尔菲法、情景分析法等。曹堂哲(2020)以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实践为例,从评估对象、评估主体、评估指标流程及深化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预算评审是我国近年来项目预算管理改革的重点之一,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评审的意义、机制与方法等方面。李和森 (2009)将财政评审视为我国财政部门的一项“技术管理”职能,与 “制度管理”共同形成财政管理的两大支柱。刘兴云等 (2013)进一步将其定位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财政 “专业技术管理”,视为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不可或缺的环节。李名渊 (2014)将财政投资评审视为实现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的有效途径。在评审方法方面,高权 (2009)利用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对公共财政中的科技项目预算评审进行了专门研究;高权 (2009、2013)则对预算项目评审方法进行了全面研究;卢晓文 (2017)对成本效益分析法在财政项目评审中的应用进行了专门研究;成丽莉 (2019)提出基于 “物有所值”理念构建中央部门项目预算评审体系。在评审机制建设方面,张伟 (2012)则对项目投资财政评审中的风险防控机制进行了专门研究。在预算评审的实现机制方面,李方旺 (2015)、骆小宁(2016)、甘信厚 (2018)、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课题组 (2020)等提出了新形势下预算评审机制的发展与改革思路。在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的融合方面,潘青锋 (2019)提出 “强化评审把关,强化绩效目标前置要求”;杨奎江和黄琦 (2020)详细论述了二者的异同点,为其走向融合提供了基础条件。不过,从一体化融合的视角进行的基础研究非常薄弱。对此,本文将对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评审从基本理论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并利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模型对二者的一体化融合作出理论解析,为建立科学的项目预算绩效决策机制、完善我国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供基础性支撑。二、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的基本理论分析(一)事前绩效评估的含义与类型事前绩效评估是采用专门方法对政府计划安排的支出项目的项目内容、预期目标与实施方案、相关投入与资金筹集等从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经济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预估,以作出支持与否的判断,是预算编制阶段纳入项目库的前置性环节。事前绩效评估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3 2 ·

 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的一体化融合首先,从评估实施的时间来看,由预算部门或单位在项目立项或政策出台之前实施的绩效评估属于 “初评估”;对于重点项目或重大政策,财政部门会抽取其中的一部分再次实施评估,简称 “再评估”。其次,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三类:由预算部门或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可称为事前绩效自评估,简称 “自评估”;财政部门在此基础上对重点项目或重大政策实施的事前绩效评估可称为事前绩效财政评估,简称 “财政评估”;由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则称为第三方事前绩效评估,简称 “第三方评估”。最后,从实施评估主体的数量来看,由预算部门单位或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承担的事前绩效评估可称为 “独立评估”;对于技术上较为复杂或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往往由预算部门单位或财政部门联合第三方机构共同实施,称为 “联合评估”。(二)预算评审的含义与类型预算评审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关键环节,是对项目预算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与合理性作出的评议和审核。从类型来看,按照评审时间的不同,可以分初评审与再评审两大类:预算部门单位对于拟设立的项目进行的评审属于自评审或初次评审,这是建立部门项目库的必备环节,是部门预算决策的基本依据。由财政部门实施的评审属于再评审或 “财政评审”,是建立财政部门预算项目库的前置条件,因此,它同样是预算决策的基本依据。按照评审主体数量的不同,可分为独立评审与联合评审:在评审实践中,由于预算评审对象涉及的项目众多,技术性、专业性强的重点项目评审常常采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独立评审实施;预算部门或财政部门也经常与专业机构以联合评审的方式实施。三、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融合的必要性(一)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在内容上的重复性对于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重点论证 “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简称 “评估五性”);《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预算评审工作的通知》将预算评审的内容明确为 “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等”(简称 “评审四性”)。显然,对同一个预算项目的预算编制而言,事前评估与预算评审在内容方面高度重复 (见表 1 中的加粗部分)。· 4 2 ·

 2021 年第 13 期/总第 2981 期表 1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内容比较事前绩效评估 预算评审(1)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设立是否符合国家及省 (区、市)相关行业发展政策,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相关,是否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和明确的服务对象,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按规定履行主管部门审批程序等(1)必要性:立项依据是否充分与部门职责和宏观政策衔接是否紧密,与其他项目是否交叉重复等(2)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和现实需求是否匹配,绩效目标和指标是否细化、量化,目标值是否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等(3)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项目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成本测算是否充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等(2)合理性:项目支出内容是否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等(4)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可行,人员、设施、物资等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是否可控,项目是否采取有效的过程控制措施等,项目设立、清理和退出是否有明确的时限和步骤,是否符合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3)可行性:立项实施方案设计是否可行,是否具备执行条件等(5)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筹措程序是否合规,投入渠道及方式是否合理,筹资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按规定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等(4)完整性:项目申报程序是否合规,申报 内 容 是 否 全 面,所 需 资 料 是 否齐全等“评估五性”与 “评审四性”在四个指标上的高度重复意味着将二者进行一体化融合非常必要:这既是实现关于 “预算与绩效管理的一体化”目标的内在要求,也是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的标志,还是预算决策走向科学化、民主化的必然选择。(二)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在功能上的互补性对同一个预算项目而言,围绕 “五性”实施的事前绩效评估,目的在于回答 “财政是否支持”的问题;围绕 “四性”实施的预算评审则是对 “财政支持多少”的问题作出回答。二者都要对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作出判断;对于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在 “投入经济性”方面要对项目投入成本与产出的匹配性、成本测算的合理性与依据的充分性作出判断,预算评审则要对项目支出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预算需求与绩效目标的科学性作出判断。显然,二者也存在较高的互补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 在绩效目标审核方面的互补性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在全周期模型中居于龙头地位。绩效目标审核是事前评估的重点内容,是判断 “欲办之事”与 “欲花之钱”是否匹配的关键。预算评审在预算合理性方面虽然包括 “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但对绩效目标审核内容的要求过于简单。通过一体化融合则可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5 2 ·

 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的一体化融合2. 在预算投入精确性方面的互补性事前评估与预算评审均以项目的预算投入为重点。事前评估关于预算投入规模的重点在于项目投入产出比的合理性、成本测算的充分性与成本控制措施的科学性、有效性,而对所申请预算的准确性并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在项目单位与财政部门的预算 “博弈”中,预算申报数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 “水分”。预算评审的重点在于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者融合以后,通过预算评审则可借助于技术管理方面的优势 “挤干水分”,项目预算的精确性因而得以提高。(三)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在流程上的继起性在预算编制的工作流程方面,事前绩效评估在前,预算评审紧随其后,合为一体则可减少重复性工作,节约项目预算编制时间,提高预算编制过程的工作效率,起到优化预算管理流程的作用。四、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融合的可能性(一)目标的统一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绩效管理改革的目标在于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的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财政部 《加强预算评审工作的通知》指出,预算评审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优化预算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所以说,二者都属于预算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皆以实现财政资源配置的优化为目标。(二)客体的统一性前已述及,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皆以预算项目支出为工作对象,在客体上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三)组织方式上的一致性事前评估与预算评审皆可由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对于复杂性较高、意义重大的预算项目,事前评估往往需要通过借助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技术力量,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精确的定量分析来实现;预算评审也是经常需要借助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的技术力量,从技术经济和财政管理的角度出发,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全过程的技术审核。因此,二者在工作方式和技术手段等方面也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四)外部资源利用方面的一致性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评判是事前评估与预算评审的共同要求。预算项目· 6 2 ·

 2021 年第 13 期/总第 2981 期本身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多样性,在工作过程中一般都需要各类专家的有效参与。为方便利用外部智力资源而建立专家库是常用做法。由于预算评审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长,各级评审部门都已建立起相当数量的专家库,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对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的经验,二者融合以后,事前绩效评估就不需要另起炉灶,直接利用已有外部资源,起到节约要素投入的效果。五、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融合的理论载体———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模型人类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总是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公共风险就是重要的风险类型 (刘尚希等,2018)。为了规避或化解公共风险,衍生出了各类公共需要。满足公共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统称为公共品。现代混合经济中,政府承担着公共品供给的主要职责。为了有效地提供不同类型的公共品,政府被划分为若干职能部门,应办之“事”意味着各部门单位应尽之职,即可抽象为公共品供给。绩效目标就是这些 “事”的具体化、规范化表达。我国部门预算对这些 “事”采用项目制进行管理。部门根据其办 “事”需要申请预算资金,事前评估和预算评审就是财政部门对欲办之事和欲花之钱进行评估与审核,对 “值”与 “不值”作出判断,从而得出 “是否支持” “支持多少”的结论。(一)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论渊源1. 预算项目的生命周期公共品...

篇二: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预〔2012〕 2892 号附件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 公开性和公正性,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以下简称事前评估), 是指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战略规划、 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 通过委托第三方的方式, 运用科学、 合理的评估方法, 对项目实施必要性、 可行性、 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 财政支持的方式、 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 公正的评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

  第四条  事前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客观公正原则 事前评估应以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以及财政部、 北京市有关文件等为依据, 按照“公开、 公平、 公正” 的原则进行。

  (二)

 科学规范原则 事前评估工作应通过规范的程序,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 科学、 合理地进行。

  

 (三)

 依据充分原则 在评估过程中, 应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资料, 并要通过现场调研, 为评估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

  (四)

 成本效益原则 事前评估工作的重点是评估项目 立项的合理性和预算的准确性, 在开展事前评估工作过程中, 要注意控制成本、 节约经费,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第五条  事前评估的主要依据:

  (一)

 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等;  (二)

 国家及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等;    (三)

 财政部及北京市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 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  (四)

 部门(单位)

 的职责、 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五)

 相关行业政策、 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第二章

 事前评估的对象和内容 第六条  事前评估的对象包括与市财政局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市级国家机关、 政党组织、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等申请财政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  事前评估以拟列入预算的民生类、 城市管理服务和城市建设类等社会关注度较高、 金额较大的项目及重大政策为重点。

  

 第八条  事前评估的基本内容:

  (一)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主要评估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 项目内容是否避免了与其他项目的重复, 是否有明显的经济、 社会、 环境或可持续性效益。 (二)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主要评估项目实施的方案是否科学、 合理、 可行, 人、 财、物等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 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有效, 有无不确定因素和风险。

  (三)

 项目绩效目标 主要评估项目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 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是否能够准确衡量实际工作的需要, 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

  (四)

 财政支持范围、 方式, 市区经费保障渠道 主要评估项目 是否具有公益性, 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是否避免了与其他项目经费或其他来源渠道经费的重复, 财政支持方式的科学合理性, 市区两级财政经费保障渠道和方式。

  (五)

 项目预算 主要评估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依据是否充分,费用测算标准是否合理等。

  (六)

 其他内容 其他需评估的内容。

  第三章

 事前评估的组织管理 第九条  事前评估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领导, 通过委托第三

 方的方式进行; 主管部门、 预算单位配合第三方具体实施。

  第十条  财政部门负责拟定事前评估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技术规范; 确定事前评估项目, 制定总体评估方案; 结合事前评估结果提出改进预算支出管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十一条  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预算单位配合开展事前评估工作; 督促落实事前评估改进工作。

  第十二条  预算单位负责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配合完成评估工作; 根据事前评估意见完善预算管理, 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第十三条  第三方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 依据本办法, 组织实施具体的事前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可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事前评估工作。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分别从预算监督和民主监督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事前评估方式和方法 第十五条  事前评估的方式包括聘请专家、 网络调查、 电话咨询、 召开座谈会、 问卷调查、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等方式。 (一)

 聘请专家。

 是指邀请技术、 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前评估工作, 提供专业支持。

  (二)

 网络调查。

 是指通过互联网及相关媒体开展调查, 向评估对象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

  (三)

 电话咨询。

 是指通过电话对专业人士、 评估对象及其他相关方进行咨询。

  (四)

 召开座谈会。

 是指由第三方组织特定人员或专家座谈,

 对评估项目集中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

 问卷调查。

 是指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评估对象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

  (六)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

 是指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事前评估工作,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分别从预算监督和民主监督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事前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 比较法、 因素分析法、 最低成本法、 公众评判法等。

  (一)

 成本效益分析法。

 是指通过将项目的预算支出安排与预期效益进行对比分析, 对项目进行评估。

  (二)

 比较法。

 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 历史情况、 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预算支出(项目)

 安排的比较, 对项目进行评估。

  (三)

 因素分析法。

 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项目绩效目标实现、 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 对项目进行评估。

  (四)

 最低成本法。

 是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项目, 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 对项目进行评估。

  (五)

 公众评判法。

 是指通过专家评估、 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 对项目进行评估。

  (六)

 其他评估方法。

  第十七条  事前评估方式和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

 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 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式、 方法进行评估。

 第五章

 事前评估的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为确保事前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 事前评估工作应当遵守严格、 规范的工作程序。

 程序一般包括事前评估准备、事前评估实施、 事前评估总结及应用三个阶段。

  第十九条  事前评估准备阶段 (一)

 确定评估对象。

 财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确定事前评估对象。

  (二)

 下达评估任务。

 财政部门下达事前评估项目通知书,明确评估组织实施形式, 确定评估目的、 内容、 任务、 依据、 评估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十条  事前评估实施阶段 (一)

 拟定工作方案。

 第三方按要求拟定具体的事前评估工作方案。

  (二)

 预算单位提交资料。

 包括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 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预算等。

  (三)

 资料审核。

 第三方对预算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四)

 实施事前评估。

 第三方运用相关评估方式、 方法对项目的必要性、 可行性、 财政支持方式、 项目预算等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结论。

  第二十一条  事前评估总结及应用阶段 (一)

 撰写报告。

 第三方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评估报告。

  

 (二)

 提交报告。

 第三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交事前评估报告。

  (三)

 结果反馈与应用。

 财政部门及时向主管部门、 参与事前评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评估结果; 根据事前评估结果做出预算安排的决策。

 部门预算单位根据事前评估意见完善预算管理。

  (四)

 结果汇报。

 财政部门向市人大和市政府汇报事前评估结果。

  第二十二条  事前评估的时间安排 (一)

 预算编制过程中的项目事前评估工作在每年 9月 - 11月 完成;  (二)

 年中申请追加的项目事前评估工作应于财政部门下达评估任务后 2个月 内完成。

  第六章

 事前评估报告 第二十三条  事前评估报告的具体格式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 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第二十四条  事前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依据充分、 真实完整、数据准确、 分析透彻、 逻辑清晰、 客观公正。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

 评估对象概况;  (二)

 评估的方式方法;  (三)

 评估的内容及结论;  (四)

 评估的相关建议;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  事前评估报告附件应包括项目相关申报资料、评估专家意见、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等内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应单独列示)。

  部门预算单位应当对提供的项目相关申报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

  第七章

 事前评估结果及其应用 第二十六条  事前评估结果分为建议予以支持、 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 建议部分支持、 建议不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整理、 归纳、 分析、 反馈事前评估结果, 并将其作为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主管部门及预算单位应根据事前评估结果, 改进管理工作, 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 合理配置资源。

  第二十九条  建立事前评估信息公开制度, 将事前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八章

 事前评估行为规范 第三十条  事前评估中介机构、 专家和参与事前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独立、 客观、 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严守职业道德, 遵守保密纪律。

 违反上述规定的, 财政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 予以警告、 终止委托合同、 取消事前评估资格等处理;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在事前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 干扰、 阻碍事前评估工作的部门预算单位, 按照《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

 法(试行)》 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预算单位可结合实际, 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 30日后施行。

   附件:

 1.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参考文本) 2.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流程图

 附件 1: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主管部门:

  评估机构:

  评估时间:

                                                           北京市财政局    制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文本)

  一、 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主管部门:

  项目属性(新增/ 延续)

 :

  项目绩效目标:

  申请资金总额: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

  项目概况 二、 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

 评估程序 (二)

 论证思路及方法 (三)

 评估方式(含专家名单)

  三、 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

 项目必要性 (二)

 项目可行性 (三)

 项目绩效目标 (四)

 财政支持范围、 方式, 市区经费保障渠道 

 (五)

 项目预算(视项目情况不同有针对性的评估)

  (六)

 总体结论 四、 相关建议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阐述评估工作基本前提、 假设、 报告适用范围、 相关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六、 附件 (评估项目相关资料、 评估专家情况意见、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等)

  

  - 15 -附件 2: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流程图

 下达评估任务 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预算单位提交资料 资料审核 结果汇报 提交报告 事前评估 准备阶段 事前评估 实施阶段 事前评估总结及应用阶段 确定评估对象 第三方 预算单位 第三方 实施事前评估 第三方 撰写报告 第三方 第三方 财政部门 结果反馈和应用 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 

篇三: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前绩效评估评分指标体系(政策)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备注

 政策设立必要性 (30 分)

 依据充分性 ①政策设立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与政策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否相对应;②与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行业规划及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等是否相符;③与政策主体(制定/执行)部门职能是否相符;④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⑤是否符合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⑥是否与其他政策存在交叉、重复。

 20 为否定性指标,二级指标得分率 80%(含)以下,即 16分(含)以下,则结论为不予支持。

 决策科学性 ①政策社会现实需求的明确是否经过了充分调研;②政策文件的拟定是否经过了评审、专家咨询、询问、问讯或公众听证等;③调研报告、可研、评审、批示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④政策制定主体或牵头主体是否明确,职责是否清晰,责任是否可追溯;⑤是否属于因绩效不高等已经退出的政策重新安排。

 10 为否定性指标,二级指标得分率 80%(含)以下,即 8分(含)以下,则结论为不予支持。

 政策目标合理性 (30 分)

 目标明确性 ①是否有明确的受益范围和受益对象,是否具有公共性、无差异性、非排他性;②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设定总体性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内容是否具体,表述是否准确;③绩效目标是否清晰,能否反映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否通过细化、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充分体现了预期产出和效果;④是否将绩效目标及指标细化分解到具体工作任务,各任务之间是否交叉重复、执行主体是否明确、与其职能是否相符。

 15 为否定性指标,二级指标得分率 80%(含)以下,即 12分(含)以下,则结论为不予支持。

 (注:公共性考虑政策实施能够满足社会绝大多数人享受政策效益的程度;无差异性考虑政策受益群体所享受到的效益是否存在明显差异;非排他性考察政策实施是否损害特定群体利益或将其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备注

  政策目标合理性 (30 分)

 目标合理性 ①政策目标是否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及引导性;②政策目标是否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如,政策总体执行期限、政策当前所处阶段以及政策后期逐步退出等;③预期绩效是否显著,能否体现政策所需解决问题的明显改善;④是否选取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明确了指标值,指标值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⑤与其他省份同类项目对比,是否存在预期绩效较大差异等。

 15

  政策资金合规性 (15 分)

 财政投入可行性 ①财政支持方式是否合理;②是否符合预算法、政府债务管理等相关规定;③筹资规模是否合理。

 10

  资金分配合理性 ①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或符合相关政策、测算标准或定额标准;②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相匹配。

 5

  政策保障充分性 (15 分)

 保障措施得当性 ①是否明确了政策组织构架、运行机制以及制度保障;②技术路线是否可行、先进,是否有技术经济性的优化比较;③是否订立明确、合理的计划进度安排;④分析风险是否全面深入、是否有应对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10

  政策资源可持续性 ①策实施是否有可持续的组织、政策等环境;②政策实施是否具备可持续的人员、资金、技术等条件和能力。③是否按要求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

 5

  政策时效性 (10 分)

 政策管理时效性 ①是否明确政策实施期限;②政策清理、退出和调整的制度安排是否明确可行;③是否按要求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10

篇四: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区区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做好区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依据《中共 XX 区委 XX 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X 发〔2020〕X 号)及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称事前绩效评估,是指区级预算部门依据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政策要求、事业发展规划等,对拟新出台或修订调整(以下统称“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一、事前绩效评估职责分工

  (一)区级预算部门职责

 1、区级预算部门是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部门事前绩效评估具体实施方案;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向财政部门报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和事前绩效评估表;根据事前绩

 效评估结果完善政策制定和预算编制,提高重大政策和项目决策水平。

 2、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区级预算部门应按照XX 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可行性研究开展,作为纳入项目库的必要条件。

 (二)财政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事前绩效评估相关制度;加强对拟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以直接开展或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和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事前绩效评估基本原则和主要依据

 (一)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事前绩效评估应根据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等为依据开展。在评估过程中,应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翔实的佐证资料,为评估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

 2、绩效导向。事前绩效评估应坚持绩效导向,从多个维度对政策或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重点评估政策或项目的必要性和预算的准确性。

 3、科学规范。事前绩效评估应按照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科学、合理地进行。

 4、客观公正。事前绩效评估应以事实为依据,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5、精简高效。事前绩效评估应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程序开展,简化流程、控制成本、节约经费,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和效益。

 (二)主要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等。

 3、区级以上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

 4、区级预算部门的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5、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6、其他相关依据。

 三、事前绩效评估的范围、内容和方式方法

 (一)事前绩效评估范围

 区级拟新出台通过预算资金安排、金额在 50 万元(含)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包括:新设立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因实施内容、标准等发生重大调整,拟申请新增区级预算资金的既有支出政策和项目;在既有专项资金规模内新增政策任务;到期申请延续执行的重大政策和项目等。

 (二)事前绩效评估内容

 1、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政策和项目申请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要求,是否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和明确的服务对象,是否与其他政策和项目重复交叉,决策过程是否科学规范等。

 2、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方法是否科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测算标准是否合理,投入方式是否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是否匹配等。

 3、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政策和项目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资金使用的预期产出和效果是否设置细化、量化的指标,绩效目标与政策和项目是否具有相关性、是否具备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等。

 4、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政策和项目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论证程序是否规范,组织实施方案、措施、计划、完成时限等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是否可控等。

 5、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政策和项目筹资渠道是否明确和合法合规,筹资规模和方式是否合理,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投入或保障范围,是否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等。按规定需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的,应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

 6、其他需要评估的有关内容。

 (三)事前绩效评估方式

 事前绩效评估方式包括专家论证、问卷调查、现场调研、座谈咨询等,按照简便高效原则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评估。

 1、专家论证。可邀请技术、管理和财务等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事前评估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2、问卷调查。可通过互联网、相关媒体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调查,向评估对象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

 3、现场调研。可通过查看政策和项目实施现场的方式,获取一手资料,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

 4、召开座谈会。可组织利益相关方、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座谈会,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讨论交流、征询意见。

 (四)事前绩效评估方法

 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等,按照简便高效原则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1、成本效益分析法。将政策和项目存续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资金及管理效率。

 2、比较法。将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政策和项目安排情况进行比较,综合分析政策和项目的绩效情况。

 3、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4、最低成本法。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政策和项目,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5、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政策和项目提供咨询意见和结论支撑。

 6、其他能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的方法。

 四、事前绩效评估程序

 (一)准备阶段

 1、确定评估对象。区级预算部门根据职能,按照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依据年度预算编制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事前绩效评估对象。

 2、成立评估组织。区级预算部门开展事前评估,应成立评估组,确定评估工作人员和专家,明确责任和任务。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较大,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影响面广的重大政策和公益性建设项目,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参与。

 3、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任务后需拟定具体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

 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必要的评估指标与标准、评估人员、评估时间及要求等。

 (二)实施阶段

 1、资料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与被评估政策和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进行审核与分析。

 2、现场与非现场评估。现场评估是指评估组到现场采取勘察、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非现场评估是指评估组在听取相关方汇报或介绍后,对所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提出评估意见。评估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采用现场评估、非现场评估及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评估方式。

 3、综合评估。评估组在现场与非现场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照评估方案中内容,对政策和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三)报告阶段

 评估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或填报事前绩效评估表。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包含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评估的方式方法、评估的内容和结论、评估的相关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附件包括政策和项目申报资料、评估专家意见、其他佐

 证材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应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同时文字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五、事前绩效评估审核与应用

 (一)审核

 1、区级预算部门按照年度预算编报的时间和要求,在年度预算申报时同步报送新出台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或事前绩效评估表,作为申请政策和项目预算的必备要件。金额 50 万元-200 万元以下的报送事前绩效评估表;金额 200 万元(含)以上的报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财政部门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情况,审核评估报告是否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论证逻辑是否清晰透彻、论证依据是否充分合理、评估结论是否客观可信。

 (二)审核结果应用

  1、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要求,事前绩效评估审核结果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项目库的必要依据,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对未提供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或事前绩效评估表的,原则上不予审核预算;对论证不充分、无法有效支撑评估结论的,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后予以退回;

 对事前绩效评估审核通过且确有必要的政策和项目,在年度预算安排时予以统筹考虑。

 2、财政部门根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需要,对认为有必要直接评估或重新进行评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可直接开展或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篇五: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实施细则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实施细则

  篇一:北京市绩效管理办法

  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市级国家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注重工作实绩,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特制定本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市级国家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注重工作实绩,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履职的过程、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促进绩效提升的管理行为和工作体系。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履职的过程、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促进绩效提升的管理行为和工作体系。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及履行政府职能的有关机构。本办法所称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及履行政府职能的有关机构。

 第四条 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坚持注重实

  绩、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注重多元导向、激励创优。绩、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注重多元导向、激励创优。

 第五条 在市政府党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秘书长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等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党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秘书长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等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 一) 确定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年度绩效计划;

 ( 二) 组织开展年度绩效管理工作;

 ( 三) 审定绩效管理专项考评细则;

 ( 四) 研究和协调解决绩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为做好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为做好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的牌子,以下简称市政府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的牌子,以下简称市政府绩效办) ,其主要职责是:

 ( 一)负责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并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负责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并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 二)组织汇总、评审绩效计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协调各专项考评部门做好绩效考评各项基础工作;组织汇总、评审绩效计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协调各专项考评部门做好绩效考评各项基础工作;

 ( 三)指导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内部绩效管理工作;

 ( 四)承担市政府及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市政府及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承担绩效管理专项考评任务的部门按照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的要求,负责制订专项考评实施细则并开展考评工作。承担绩效管理专项考评任务的部门按照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的要求,负责制订专项考评实施细则并开展考评工作。

  第八条 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是绩效指标落实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承担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按照绩效管理年度计划实施绩效管理,定期自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是绩效指标落实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承担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按照绩效管理年度计划实施绩效管理,定期自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绩效管理内容

 第九条 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围绕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和创新创优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围绕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和创新创优( 以下简称“ 三效一创”)等 等 4 个方面 8 项指标进行管理和考评。

 第十条 履职效率是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职责任务进行管理和考评,重点涉及履行本部门主要职责和承担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履职效率是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职责任务进行管理和考评,重点涉及履行本部门主要职责和承担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 管理效能是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审批、行政效能监察及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管理和考评,重点涉及依法行政和能力建设情况。管理效能是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审批、行政效能监察及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管理和考评,重点涉及依法行政和能力建设情况。

 第十二条 服务效果是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管理和考评,重点涉及服务中央、公众评价、领导评价、协调配合等情况。服务效果是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管理和考评,重点涉及服务中央、公众评价、领导评价、协调配合等情况。

 第十三条 创新创

  优是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开展工作创新和创优情况进行管理和考评,重点涉及重大工作创新成果、重要表彰奖励等情况。优是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开展工作创新和创优情况进行管理和考评,重点涉及重大工作创新成果、重要表彰奖励等情况。

  第三章 绩效管理实施

 第十四条 市级国家行政机关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绩效管理内容,重点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承担的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本部门年度绩效计划及落实措施。市级国家行政机关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绩效管理内容,重点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承担的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本部门年度绩效计划及落实措施。

 第十五条 市政府绩效办负责对绩效计划进行汇总和评审,经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审议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制定《市政府绩效管理任务书》并印发实施。市政府绩效办负责对绩效计划进行汇总和评审,经市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审议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制定《市政府绩效管理任务书》并印发实施。

 第十六条 绩效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提出书面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绩效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提出书面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市政府绩效办建立并依托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日常考评管理,并落实月底自查、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等管理制度。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应按要求及时、如实报送有关材料,并加强本部门、本系统绩效管理工作。市政府绩效办建立并依托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日常考评管理,并落实月底自查、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等管理制度。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应按要求及时、如实报送有关材料,并加强本部门、本系统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章 绩效管理考评及奖惩

 第十八条 各专项考评部门围绕“ 三效一创”8 项指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考评采取百分制计分。项指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考评采取百分制计分。

 ( 一) 职责任务(40 分)。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负责对部门主要职责落实情况和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负责对部门主要职责落实情况和承担的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 二) 依法行政(8 分)。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由市监察局负责对依法审批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考评。。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由市监察局负责对依法审批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考评。

 ( 三) 能力建设(7 分)。由市监察局负责对日常行政工作的效率、质量进行行政效能监察考评;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情况,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考评。。由市监察局负责对日常行政工作的效率、质量进行行政效能监察考评;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情况,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考评。

 ( 四) 服务中央在京单位(5 分)。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承担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专项任务完成情况、主动联络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情况进行考评。。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承担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专项任务完成情况、主动联络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情况进行考评。

 ( 五) 公众评价(20 分)。由市政府绩效办负责委托调查机构通过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进行调查,测评公众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感知和满意度情况。。由市政府绩效办负责委托调查机构通过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进行调查,测评公众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感知和满意度情况。

 ( 六) 领导评价(10 分)。由市领导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由市领导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 七) 协调配合(5 分)。由市政府绩效办组织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工作协调配合情况进行互评;组织区县政府对服务基层情况进行评价。。由市政府绩效办组织市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工作协调配合情况进行互评;组织区县政府对服务基层情况进行评价。

 ( 八) 创新创优(5 分)。由市政府绩效办负责对年度重大工作创新措施及成果进行考评;由市人力社保。由市政府绩效办负责对年度重大工作创新措施及成果进行考评;由市人力社保

  篇二:公务员队伍建设专项考评实施细则

 公务员队伍建设专项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考评主要依据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具体包括:《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北京市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和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等。考评主要依据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具体包括:《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北京市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和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等。

 第三条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各部门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各部门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考评。

 第四条

 考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坚持依法考评,注重实绩;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考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坚持依法考评,注重实绩;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第五条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加强公务员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等方面情况。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加强公务员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等方面情况。

 第六条

 按照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权重分配,该项考评分值共按照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权重分配,该项考评分值共 5 分,各部门考评计分标准如下:分,各部门考评计分标准如下:

 (一)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1.1 分)。按照规定的编制限

 — 1 —

  额(0.25 分)、职位要求(0.25 分)、资格条件(0.25 分)和程序(分)和程序(0.25 分)进行公务员录用工作;积极落实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当年度重点任务(分)进行公务员录用工作;积极落实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当年度重点任务(0.1 分),公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分),公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

 (二)公务员考核奖惩工作(0.6 分)。按照公务员考核(0.1分)、奖励(0.1 分)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体现”德、能、勤、绩、廉德、能、勤、绩、廉”要求、立足工作实绩的公务员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并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方法、程序和资格条件、管理权限实施公务员纪律惩戒(要求、立足工作实绩的公务员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并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方法、程序和资格条件、管理权限实施公务员纪律惩戒(0.1 分)、辞职(0.1分)、辞退(0.1 分),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公务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积极落实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当年度重点任务(分),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公务员大局意识、...

篇六: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徽省省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做好省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依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 号)、《安徽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皖财绩〔2019〕1018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前绩效评估,是指省级预算部门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要求、事业发展规划等,对拟新出台或修订调整(以下统称“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拟新出台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包括:新设立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因实施内容、标准等发生重大调整,拟申请新增省级预算资金的既有支出政策和项目;在既有专项资金规模内新增政策任务;到期申请延续执行的重大政策和项目等。

 第四条

 事前绩效评估职责分工。

 省级预算部门是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部门事前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向财政部门报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完善政策制定和预算编制,提高重大政策和项目决策水平。

 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省级预算部门应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

 预算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可行性研究开展。

 省财政厅负责制定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办法;加强对拟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以直接开展或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和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事前绩效评估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事前绩效评估应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等为依据开展。在评估过程中,应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翔实的佐证资料,为评估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

 (二)绩效导向。事前绩效评估应坚持绩效导向,从多个维度对政策或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重点评估政策或项目的必要性和预算的准确性。

 (三)科学规范。事前绩效评估应按照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科学、合理地进行。

 (四)客观公正。事前绩效评估应以事实为依据,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精简高效。事前绩效评估应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程序开展,简化流程、控制成本、节约经费,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和效益。

 第六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等。

 (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

 (四)省级预算部门的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六)其他相关依据。

 第二章

 事前绩效评估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

 第七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对象为省级拟新出台通过预算资金安排、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

 第八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政策和项目申请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要求,是否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和明确的服务对象,是否与其他政策和项目重复交叉,决策过程是否科学规范等。

 (二)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财政投入测算方法是否科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测算标准是否合理,投入方式是否最优,投入成本与预期效益是否匹配等。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政策和项目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资金使用的预期产出和效果是否设置细化、量化的指标,绩效目标与政策和项目是否具有相关性、是否具备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等。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政策和项目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论证程序是否规范,组织实施方案、措施、计划、完成时限等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是否可控等。

 (五)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政策和项目筹资渠道是否明确和合法合规,筹资规模和方式是否合理,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投入或保障范围,是否符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等。

 (六)其他需要评估的有关内容。

 第九条

 事前绩效评估可采取专家论证、问卷调查、现场调研、座谈咨询等多种方式。

 (一)专家论证。可邀请技术、管理和财务等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事前评估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二)问卷调查。可通过互联网、相关媒体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调查,向评估对象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

 (三)现场调研。可通过查看政策和项目实施现场的方式,获取一手资料,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

 (四)召开座谈会。可组织利益相关方、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座谈会,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讨论交流、征询意见。

 第十条

 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政策和项目存续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资金及管理效率。

 (二)比较法,是指将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政策和项目安排情况进行比较,综合分析政策和项目的绩效情况。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政策和项目,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对政策和项目进行评估。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政策和项目提供咨询意见和结论支撑。

 (六)其他能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的方法。

 第十一条

 事前绩效评估方式和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高效的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评估。

  第三章

 事前绩效评估程序 第十二条

 省级预算部门应结合现有决策程序,按要求对拟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原则上包括事前绩效评估准备、事前绩效评估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三个阶段。

 第十三条

 事前绩效评估准备阶段。

 (一)确定评估对象。省级预算部门根据职能,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据年度预算编制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事前绩效评估对象。

 (二)成立评估组织。省级预算部门开展事前评估,应成立评估组,确定评估工作人员和专家,明确责任和任务。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较大,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影响面广的重大政策和公益性建设项目,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参与。

 (三)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任务后需拟定具体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必要的评估指标与标准、评估人员、评估时间及要求等。

 第十四条

 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阶段。

 (一)资料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与被评估政策和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进行审核与分析。

 (二)现场与非现场评估。现场评估是指评估组到现场采取勘察、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非现场评估是指评估组在听取相关方汇报或介绍后,对所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提出评估意见。评估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采用现场评估、非现场评估及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评估方式。

 (三)综合评估。评估组在现场与非现场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照评

 估方案中内容,对政策和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第十五条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阶段。评估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评估报告。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包含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评估的方式方法、评估的内容和结论、评估的相关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附件包括政策和项目申报资料、评估专家意见、其他佐证材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应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同时文字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第四章

 事前绩效评估审核与应用 第十六条

 省级预算部门按照年度预算编报的时间和要求,在年度预算申报时同步报送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作为申请政策和项目预算的必备要件。

 第十七条

 省财政厅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情况,审核评估报告是否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论证逻辑是否清晰透彻、论证依据是否充分合理、评估结论是否客观可信。

 第十八条

 省财政厅将事前绩效评估审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未提供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的,原则上不予审核预算;对论证不充分、无法有效支撑评估结论的,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后予以退回;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审核通过且确有必要的政策和项目,在年度预算安排时予以统筹考虑。

 第十九条

 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需要,对认为有必要直接评估或重新进行评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可直接开展或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

  附件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模板)

  政策或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章):

 主管部门:

 评估组/评估机构(章):

 评估日期: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模板)

  一、评估对象 (一)政策或项目名称:

 (二)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

 (三)政策或项目资金构成:

 (四)政策或项目概况: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二)评估思路。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二)投入经济性。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四)实施方案可行性。

 (五)筹资合规性。

 (六)总体结论。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阐述评估工作基本前提、假设、报告适用范围、相关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六、评估人员签名 七、附件材料 (政策或项目相关申报资料、专家评估意见、其他应作为附件的佐证材料)

篇七: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XX年度 XX 市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

 评 估 报 告

  项目名称 :

 2018 - 2019

 年医疗废物处置

 项目单位 :

 XX 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 :

 XX 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 :

 XXXX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时间 :

 2013 年 11 月

 目 录

 一 、 评估对象 二、 评估方式和方法 ( 一 )评估程序

 ( 二 )论证思路及方法 3 ( Z ) 评估方式 ( 含专家名单)

 3

 二 、 评估内容与结论

 4 ( 一 )

 项目的相关性

 4 ( 二 )

 项目绩效的可实现性

 5 ( Z ) 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7 ( 四 )

 项目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9 ( 五 )

 财政资金投入的可行性及风险

 10 ( 六 )

 总体结论

 11 四 、 相关建议

 1 2

 ( 一 )科学测算转运数量

 1 2

 ( 二 )规范转运交接环节管理

 1 2

 ( Z ) 探索更加有效和节约的医疗废物处置方式

 1 2

 五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3

 六 、 附件

 1 3

 -

 2013 - 2019

 年医疗度物处置项目寧首續效评估报告

  一 、 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 :

 2013 - 2019 年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项目单位 :

 X

 X

 环境 i 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 :

 X

 X

 环境 i 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属性 ( 新增 / 延续 )

 :

 延续性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 :

 通过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并转运集中处理 , 有效的解决

 XX

 市医疗废物乱排混排 、 处理不达标 、

 污染环境等问题 ,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 , 保护环境 , 保障人体健

 康 , 改善城市环境 、 防止污染 、 提高城市形象 .

 申请资金总额 :

 5364 . 60 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 :

 5361 60 万元 项目概况 随着医疗废物产生量的日益增长, XX 市现有的医疗废物焚烧处 置能力难以满足完全处理 XX 市现所有医疗废物的需要 . XX 市环保

 局决定 (

 京环函 [ 2011 ] 645

 号

 》 , 由

 XX

 环 !

 境

 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清分公司清运的医疗废物继续转移至天津市处置 .

 2013

 年

 〗 0

 月

 1 曰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预计转运医疗废物 11680 吨 ,需申请财政 资金 5364 . 60 万元 。

 二 、 评估方式和方法

 ( ) 评估程序

 2013 - 2019

 年医疗度物处置项目寧首續效评估报告

 1 ,

 下达评估入户通知 . 绩效考评中心以入户通知书的形式通知

 项目单位,并明确评估的依据 、 内容 、 目的 、 任务 、 时间 、 要求等

 事项 。

 2 .

 拟定工作方案 。

 评估工作组结合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要求 , 拟定 〈 (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 , 包括评估对象 、 内容 、 方法 "

 专家 、时间安排等

 3 ,

 组成评估专家组 . 评估工作组遴选相关人大代表 、

 政协委员 、

 管理专家 、 财政财务专家和业务专家 , 组成评估专家组 , 并适时开展业务培训 。,

 4.

 入户调研 . 评估工作组入户与被评估单位沟通,进一步熟悉

 项目内容 ; 向项目单位出示 《 XX

 市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资料准备清单 》 , 指导项目单位填报 《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申报书 I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和 《 项目预期绩效与管控措施申报表 》

 5.

 现场调研 . 评估工作组在收集审核项目资料基础上, 邀请专

 家 、 人大代表 、 政协委员到项目现场进行调研 。

 通过查阅资料 、 实地勘察 、 . 核实 、

 了解项目具体内容 、

 申报理由和项目实施的具体做法 、

 依据等 , 将现场情况与上报资料进行对比 , 对项目疑点问题进

 行询问 ,听取并记录项目单位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 . 6 ,

 组织实施评估 . 绩效考评组会同人大代表 、

 政协委员和评估

 专家共同召开评估会议 , 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 听取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情况介绍 , 进行现场评议 。

 2013 - 2019

 年医疗度物处置项目寧首續效评估报告

 (

 1

 )

 采取多种方式 , 多方获取信息 。

 通过咨询专家 、 查阅资料 、

 问卷调查 、 电话采访 、

 集中座谈等方式 , 全面了解并收集项目信息 ..

  ( 2 ) 专家出具个人意见 , 评估工作组形成专家组初步意见 . 召

 开专家评估会,项目单位汇报项目计划内容和实施方案情况, 由评

  估工作组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出具专家个人意见,填写 《 X X 市

 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专家评估意见 》 。

 评估工作组结合专家意见 , 综合调查分析结果 , 彤成专家组初步意见 .

 (

 3

 )

 确认专家组意见 , 得出评估结论 , 评估工作组将专家组初步意见分别报送每一位专家征求意见 , 评估工作组综合专家意见 ,修改完善专家组意见 , 得出最终评估结论 , 填写 《 X

 X

 市市级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汇总意见 》 。

 T.

 汇报绩效评估结论 , 完成最终评价报告 , 提出评估结论意见 ,

  ( 二 )

 论证思路及方法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主要针对项目的相关性 、 项目绩效的可实现性 、

 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 项目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 财政资金投入的可行性及风险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

 分析与论证 , 并提出相关建议 。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 、 比较分析 、 因素分

 析 、

 最低成本分析 、 历史分析等方法进行论证 .

 ( 三 )

 评估方式 ( 含专家名单 >

 2013 - 2019

 年医疗度物处置项目寧首續效评估报告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遵循全面考虑 、

 重点突出的原则 , 主要采用专家咨询 (

 专家名单见附件 )

 的方式 , 同时辅之以资料分析 、 集中座谈 、 网络查询 、 电话采访 、 抽样调查等评估方式或手段 , 对项目的相关性 、 可行性 、 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三 、 评估内容与结论

 ( 一 )

 项目的相关性

 1.

 项目符合 ** 市相关政策 , 与部门职能和规划相关

 2008 年奥运封期 , XX 市关停了南宫医疗废物处理广并拆除了设 备 , 加之金州公司焚炉故障 , 收集运输的医疗废物经 XX 市环境保护局协调和要求 ( 京环文 [ 2008】

 112 号 )

 , 转运至天津合佳威立雅公司

 集中处理 , 由政府补贴相应的转运费用和处理费用 . 隨着医疗废物

 产生量的曰益增长 , 虽然本市处理能力有所提升,但仍无法满足并

 完全处理本市所有医疗废物的需要 , n 市环境保护局决定 ( 京环函

 U 011 U 45

 号

 )

 , 由二清分公司清运的医疗废物继续转移至天津市处

 置至今 .

 XX 市环境保护局有负责本市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职能 ;

 《 XX 市 “ 十二五 ” 时期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 》 强调了城镇医疗废物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 的目标 ; XX

 市环境 1 生工程集团公司具有医疗废物收集 、 运输 、 贮存和处置的资质 .

 2.

 项目具有现实需求 , 且褥求迫切

 XX

 市医院 、 诊所 、

 医务室 、 :

 i 生所等各种医疗机构已达

 7000

 多家 (

 含村五生室

 3000

 多家 , 不含部队_医疗机构

 )

 , 医疗废物产生

 量预计达

 2 . 5

 万吨 / 年 。.

 目前由

 XX

 环卫 集团二清分公司公司和金州

 安洁公司共冏收集运输处置 , 二清分公司医疗废物清运量 28 . S 1 吨 /

 天 ,除传染性医疗废物清运至金州安洁公司焚烧处置外, 其余约

 "

 - "

 -

 3013 - 2019

 年 " 疗度物处置項目丰首續效评估报香

 27.63 吨 /天的医疗废物应急转运至天津处置 .

 3.

 项目属公益事业的延伸,虽不具有显著的公益性,但公共财

 政可给予一定比倒的补贴 按照

 “ 谁产废 、 谁缴费 ”

 的原则 、

 医疗 1 生机构是医疗废物处

 置的责任主体 .

 但由干公共 1 生与环境保护属公益性事业 , 作为医

 疗卫生副产品且对环境有着重要影响的医疗废物处置也就具有了一 定的公益性质 .

 我囯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明确规走 :

 “ 医疗废物

 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医疗 1 生机构收

 取医疗废物处置费 由于医疗废物处置的公益属性 、 物价管理部门

 通常会设定最高收费标准 .

 在收费不能安全满足处置需要的情况下 ,公共财政也应给子一定比例的补贴 。

 组在 XX

 市处理能力提高 , 不需

 应急运往天津处理,转运成本大大降低的情况下 , 财政补贴比例应 适当减少 . 項目符合 XX

 市相关政策 , 与部门职能和规划相关 , 具有现实需求 . 项目公益性不显著 , 但出于防范医疗废物污染的臀要 , 公共射政应补贴其收费不能覆盖的部分 .

 ( 二 )

 项目縯效的可实现性

 1.

 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 , 且有明确的受益群体 , 但个别指标

 细化程度和可衡量性不足 项目绩效目标明确 , 基本覆盖了预期的产出及效益情况 , 受益

 群体为医疗机构与普通市民 ,

 定位也比较准确 . 个别绩效指标不够

 细化 , 难以衡量 如产出进度指出为 14 达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 H S 清 ” 是指当日收集 、 存贮 、 还是当日处置, 未明确 ; 可持续影响指标为 “ 公司在人力 、 车辆 、 设备 、 防护服务器上加大投入 , 确 保项目正 . 常持续运行 ”

 与指标的设定要隶不符

 _

 3013 - 2019

 年 " 疗度物处置項目丰首續效评估报香

 2.

 續效目标与预计解决的问题及现实褥求相匹与项目单位

 的经营业务相一致 绩效目标的设置主要围绫医疗废物的收集 、

 运输与处置展开 ,

 与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现实需求相符,与二清分公司的业务与资质 相西配 . 3.

 项目综合效益显著 , 预期效益可实现性较强 医疗废物处置是公共工 _ 生与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的一部分 , 基本 不产生经济效益 , 但环境与社会效益显著 . 其环境效益主要是防止

 医疗废物污染 ,

  社会效益主要是提高医疗废物科学管理水平 、 提高

 城市形象 、 建设清洁文明城市 。

 在现有的运作模式下 ,

 只要及时收

 集 、 安全运输至天津相关企业,预期效益便可实现 .

 4.

 以往年度项目的管理基本到位 , 且实现了预期目标 , 但在医

 疗废物转运置的确认与核实方面应进一步加强 项目为经常性项目 。

 二清分公司 2010 年转运医疗废物

 7984 . 64, 2011 年年转运医疗废物 8971.0 〗 吨 , 2012 年年转运天津

 9434.1

 吨 , 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

 二清分公司作为专业的医疗废物 运输企业 , 已彤成系统化的管理制度与规 : 范 ,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 管理都基本到位 . 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表明, 对以往年度项目执行过程中医疗废物实际转运量缺少严格的确认与核实流程 .

 如项目单位在项 0

 执行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并留存 《 危险物品转移联单 (

 危险废物专用 )

 1

 所使用的转动联单只有商联, 医疗机构和二清

 分公司各一联 ,

 缺少能够准确证明医疗废物最终去向的第 :

 :

 联 . 此

 外 ,

 由干天津威立雅公司出具的 《 汽车衡检斤单 》 无任何签字和盖

 章 , 《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单 》 仅有相关人员签字 ,

 难以充分证明天津

 3013 - 2019

 年 " 疗度物处置項目丰首續效评估报香

 合佳威立雅提供的医疗废物签收凭证的真实性 , 进而难以准确确认二清分公闺的转运数量 „

 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 , 但个别指标细化程度和可衡董性不足 ;绩效目标与预计解决的问题及现实署求基本相匹配 , 受益群体基本 明禰 , 综合效益和以往年度绩效显著 。

 总体来看 , 项目绩效的可实

 现程度较高 。

 ( 三 )

 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1.

 项目内容明确 , 决策申报程序基本规范 , 技术方案基本完整项目内容明确 f

  主要是将

 XX

 市医疗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经

 收集 、 存贮 , 运往天津集中处置 .

 根据 XX

 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与处理能力的差距 , 确定把超出处理能力之外的医疗废物运至邻近地区处置 .

 补貼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 ,

 由二清分公司与天津企业确认半年医疗废物转运量 , 再向 XX 市环境

 保护局报送半年转运天津医疗废物量 , 市环保局确认后报批给予财政专项补贴 . 决策申报程序基本规范 , 但处置数量是否经过科学核

 算 、

 能否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降低转运处置成本, 类似问题缺乏分析

 与比较的基准和支撑村料 , 难以判断 。

 项目单位制定有 ( ( 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运营方案 〉 > 、 《 医疗废物清运和转运管理计划 》 、 ( ( 医疗废物运输作业清运转运作亚规范 》 等技术与管理文件 ,

 围绕绩效目标与工作内容 ,

 明确了车辆运输路线 y 运输过程要求 、

 执行标准 、

 隐患排查 、 保障措施等事项 , 其中的项 目工作量与进度安排基本合理 。

 2.

 项目预算编制有文件依据 * 且与绩效目标与项目内容相四配 ,

 但预算编制的转运数量依据仍書进一步核实

 2013 - 2019

 年医疗度物处置项目寧首續效评估报告

 项目预算编制主要依据 XX 市财政局 《 关于核拨医疗垃圾运输处

  理成本费用项目的评审报告 》 、 《 XX

 市财政局关于对我市医疗废物请

 示 》 及 0

 市发展改革委 、 n

 市市政市容委相关文件 , 在核定应急转运至天津的医疗废物实际数量的基础上确定 。

 但由于天津威立雅

 公司出具的相关医疗废物签收凭证不够规范 , 难以充分证明该签收凭证的真实性 , 进而难以准确确认

 **

 环 x 集团二清分公司的转运数

 量。从而需对 XX 市环保局核定的转运天津医疗废物量进行进一步核

  实 。

 3.

 项目单位具有项目实施基础性保障

 项目单位作为专业化医疗废物收集 、

 存贮与运输企业 , 具有项

  目实施的技术与人才保障,企业组织机构健全,能够保障项目的顺

 利实施 。

 4.

 项目单位各项管理制度与推施健全 , 且基本得到有效执行

 作为医疗废物收贮 、 运输的专业企业 , 二清分公司已形成了一批专业化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队伍 , 共有医疗废物运输清运车辆

 13辆 , 转运车辆

 10

 辆 , 每辆车均装有

 GPS

 设备 , 保证实时监...

篇八:北京市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p>

 前

 绩

 效

 评

 估

 报

 告

 (范本)

  项目)

 (政策)

 :_______________

 责

 任

 单

 位:______ (公章) ______

 主

 管

 部

 门:______ (公章) ______

 评估方式:

 部门集体研究□

 专家评估□

 第三方评估□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概况、实施年限、组织计划等情况)

 二、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 1、 2、……

 (对应拟完成的年度单位工作任务)

 产出目标

 1、 2、 3、……

  (指标值要量化细化,科学合理)

 效益目标

 1、 2、 3、……

  (指标值要量化细化,科学合理)

 三、项目申报资金 资金总额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数(万元)

 测算依据和标准

 投入计划(分季度)

  二、项目评估内容 立项必要性 请说明:立项依据是否充分,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管部门职能、当年重点工作是否相关; 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是否有可替代性,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是否经过了充分调研; 是否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或可持续性效益;项目预期效益是否可实现。

 实施方案可行性 请说明:项目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

 项目申报、审批、调整及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等方面已履行或计划履行的程序是否规范。

 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项目人员条件是否与项目有关并得以有效保障,是否有管控机制。

 绩效目标合理性 :

 请说明: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项目内容相匹配;绩效目标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详实; 绩效目标是否能够反映项目主要任务和预期效益,是否细化、量化、明确完成时限,是否具有一定前瞻性和挑战性。

 筹资合规性 请说明: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政府与市场边界界定是否清晰;事权与财权是否相对应; 是否已有类似项目得到财政资金重复支持; 资金测算依据是否科学充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测算标准或定额标准。

 投入经济性 请说明:预算是否与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相匹配; 是否能以最低成本、最大限度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实现预期项目效益; 预算安排与预期效益对比分析,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

 财政可持续性 请说明: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是否科学合理; 成本标准是否符合现实,财政是否可承受力 ; 是否存在导致财政资金投入低效的风险 四、评估总体结论 评估结论 评估得分:

 (加总平均分)

 建议实施□

 建议调整优化后实施□

 建议不实施□ 评估意见

 汇总 请逐条说明参与评估的部门领导或专家提出的意见。

 项目调整 优化情况 请逐条对应意见情况说明。

 第三方评估

 评估机构名称:

 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章)

 (第三方评估此栏不为空)

 评 估 专 家 情 况

 评估专家(领导)名单 编号 姓名 单

 位 职称职务 打分

 说明:

 1.各部门可根据项目性质采取集体研究、专家论证、第三方评估等评估方式。对投入规模大、专业性强、社会覆盖面广的项目要引入专家、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与评估,必要时可由第三方独立开展评估。

 2.部门集体研究评估的,部门领导评估人数不少于部门领导班子的2/3。3.由专家参与评估的项目,专家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人数合计原则上不少于5人,专家人数应不少于2名。

 4.由专家独立评估的项目,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行业专家不少于2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不少于2名。

 5.事前绩效评估结果报告应同时提交经每位专家(领导)签字确认的评估打分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分表 项目申报金额(万元):

  责任单位:

  主管部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得分

 立项必要性 (15分)

 立项依据是否充分,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管部门职能、当年重点工作是否相关; 5

  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是否有可替代性,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是否经过了充分调研; 5

  是否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或可持续性效益;项目预期效益是否可实现; 5

  实施方案可行性 (15分)

 项目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

 5

  项目申报、审批、调整及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等方面已履行或计划履行的程序是否规范 5

  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项目人员条件是否与项目有关并得以有效保障,是否有管控机制; 5

  绩效目标合理性 (20分)

 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项目内容相匹配 5

  绩效目标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详实 5

  绩效目标是否能够反映项目主要任务和预期效益,是否细化、量化、明确完成时限,是否具有一定前瞻性和挑战性。

 10

  筹资合规性 (15分)

 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政府与市场边界界定是否清晰;事权与财权是否相对应; 5

  是否已有类似项目得到财政资金重复支持 5

  资金测算依据是否科学充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测算标准或定额标准; 5

  投入经济性 (20分)

 预算是否与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相匹配 5

  是否能以最低成本、最大限度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实现预期项目效益。

 10

  预算安排与预期效益对比分析,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 5

  财政可持续性

  (15分)

 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是否科学合理 5

  成本标准是否符合现实,财政是否可承受力 5

  是否存在导致财政资金投入低效的风险 5

  专家意见

 (

 )建议实施( 90分(含)-100分)

 (

 )建议调整完善后实施(75分(含)-90分)

 (

 )建议不实施(低于75分)

 得 分

 存在问题及改进

 建议

 如得分为“建议调整完善后实施”,请具体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1. 2. „„ 评分专家(签字):

 评估时间:

 说明:本表经专家(领导)署名,独立出具评估意见和打分,随同评估报告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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