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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实行的5篇

发布时间:2022-09-07 13:50:03 浏览数: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实行的5篇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党员积分制管理施行方法 为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权威和集中统一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实行的5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实行的5篇

篇一: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积分制管理施行方法

 为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权威和集中统一指导,主动推动基层党建标准化建立,细化各领域合格党员标准,通过立标、对标、达标、评标,训练引导 **** 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实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x 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指导看法》要求, 市分公司党委打算在 **** 各党支部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制定如下施行方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为根本单位,以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为依托,坚持分类推动,强化评分管理,注重结果运用,训练引导党员从日常点滴小事入手,自觉践行“四个合格〞,巩固树立“四个意识〞,实在坚决“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

 二、根本原那么

 〔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根据党章和“四讲四有〞、“四个合格〞的标准要求,科学制定积分制管理内容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管理程序,使合格党员标准详细化,管理程序标准化。

 〔二〕全员参与,突出重点。积分制考核管理以全体党员为主体,对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失能党员,可不列入积分制管理考核范围。

 〔三〕坚持标准,量化考核。根据党员日常行为表现,比照党员积分制管理评分标准,按程序对党员表现进展评分,并将得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选优、惩戒处理的重要根据。

 〔四〕公开透亮,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正、公正的原那么,将党员积分、评分根据和结果运用等情况准时进展公示,广泛承受党员群众监视。

 三、积分内容

 〔一〕政治合格。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维护******党中心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那么、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保持高度全都。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主动参与党内开展的各类政治活动,旗帜鲜亮地反对政治谣言和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执行纪律合格。增加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打算,服从组织安排,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守纪律、讲法规上做表率,坚决同违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隐秘,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三〕品德合格。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本分、光明坦荡、公正正派、实事求是、艰辛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执行廉洁自律准那么,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群众路途,在道德建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发挥作用合格。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效劳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促进庆阳邮政改革进展中做表

 率、领先锋。在邮政企业各项工作中挑大梁、担重任,努力制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在消费、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时时刻刻走在前,激发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做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领头羊。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 ****** 党支部,************** 部为单位按年度详细组织施行,一般实行以下步骤进展。

 〔一〕党员申报。党员准时向所在党支部申报自己或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无申报积分事项的,奉献分和加分项为零。

 〔二〕支委初评。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会议,根据党员的日常表现和申报的积分事项,根据评分标准,对党员积分进展初评。

 〔三〕党员大会评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会议,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经参会党员评议通过后,确定党员积分。准时对积分情况进展公示,承受党员、群众及效劳对象监视。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终,党支部对党员积分进展汇总,报市分公司党委备案,并将结果反响党员本人。

 五、结果运用

 将党员积分与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结合起来,根据“好〞、“一般〞、“差〞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展评价和分类管理。

 1、对评定为“好〞的,作为评先选优的推举对象,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嘉奖等方面赐予鼓励关心;

 2、对评定为“一般〞的,强化日常训练,忧虑朝“好〞的方向努力;

 3、对评定为“差〞的,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展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4、对评定为“不合格〞的,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x 各党支部要把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的重要抓手,加强指导,细心组织,可结合工作实际、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详细施行细那么,科学合理设置评分工程和评分标准,抓好组织施行。

 〔二〕建立管理档案。各党支部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转变情况以及评分根据,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同时,要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党员名册,完善党员根底信息,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要确定专人担当积分记录员,积分记录员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或纪检委员担当。

 〔三〕强化催促检查。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推行力度,认真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法,准时觉察总结好阅历好做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分公司党委将成立明查暗访组进展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党支部和不作为的党支部书记进展严峻 问责。在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时,要对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予以报告。

 附件:**********x 党员积分制管理参考标准

  附件:

  ********x 党员积分制管理参考标准

 阳邮政党员积分制管理参考标准 工程

 内

 容

 分值

 得分

 基

 础

 分

 政治

 合格

 〔25分〕

 1、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权威和集中统一指导,有政治立场不坚决、政治方向不正确等情形的,本项不得分。

 7

 2、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坚决维护党章,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办事的,本项不得分。

 6

 3、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党的根本学问、党中心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做政治醒悟人、政策明白人。

 6

 4、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主动参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无特殊缘由,连续 6个月不交党费或不参与组织生活的,挺直作为不合格党员进展处置。

 6

 执行

 纪律

 合格

 〔25分〕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同违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背单位相关规定的,本项不得分。

 7

 2、对经党组织集体争辩作出的决议打算,坚决服从,认真执行,不打折扣;对党组织作出的打算拒不执行或阳奉阴违的,本项不得分。

 6

 3、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隐秘,对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坚决抵抗;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的本项不得分。

 6

 4、自觉同党中心保持高度全都,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有拉帮结派等行为的本项不得分。

 6

 品德

 合格

 〔25分〕

 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可以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党高度负责的看法,大胆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不按要求开展自我批判的本项不得分。

 7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遵守乡规民约,孝敬父母、疼惜子女、团结邻里、乐于助人;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8

 3、践行文明新风气,情趣安康,生活看法主动向上,崇尚节省,反对高价彩礼、薄养厚葬、赌博迷信等不良风气;有赌博迷信、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10

 贡

 发挥

 1、落实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制度,带头改进作风,进步工作效率,主动进步业务技能及自身综合素养,努力使自己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

 6

 献

 分

 作用

 合格

 〔25分〕

 2、亲密联络群众,甘当人民公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那么,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主动联络解决消费一线员工工作中提出的疑难杂症,不推诿,不扯皮。

 6

 3、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在企业业务进展旺季和重大工作中挑大梁、担重任,为促进企业经营进展主动做出奉献。不主动参与企业旺季消费和重大工作的本项不得分。

 7

 4、在企业各项工作中敢担当、敢作为、敢负责,努力制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在消费、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时时刻刻走在前、做表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本项不得分。

 6

 加

 减

 分

 加分项

 在工作、消费、学习中作出奉献,受中心、省、市、县、乡表彰嘉奖的分别加 10 分、8 分、6 分、4 分、2分,总分不设上限。

 减分项

 违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或国家法律法规,被实行组织措施、赐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的,视情况减分,直至一票否决。

篇二: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党员“3+2”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星级评定工作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宗旨观念,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党员积分制管理,对党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有关规定,公开程序和评分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党员,接受党内外监督。坚持教育为主、妥善处置,实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稳妥推进。

 三、积分对象及时间 积分对象是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党员(含预备党员),长期病卧在床、丧失行为能力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积分的党员,不纳入积分制管理。根据党员身份,按农村党员、社区党员、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流动党员等 5 类进行积分管理。党员积分制管理每年度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党员在县内因工作调动,组织关系转接的,保留原积分。

 四、积分方法 党员年度积分=基本分×80%+民主评议分×20%+加分。参与积分制管理未达一个周期的党员、预备期党员,不参加年度等级评定,其年度积分由党支部根据党员综合表现确定。预备党员年度积分低于 90 分的,要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一)基本分。主要了解党员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作用发挥、社会公德、党员形象等 5 个方面情况,每季度不超过 25 分,全年基本分为四个季度积分之和。

 (二)民主评议分。实行年终党员民主评议制,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

 (三)加分项。主要依据党员在一个积分周期内获得表彰情况积分,获得县级以下表彰的加 1 分,获得县级表彰的加 3 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加 5 分,获得省级表彰的加 8分,获得中央表彰的加 10 分。同一工作受到多级表彰的,按最高加分计算,全年加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四)一票否决项。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当年党员等级评定资格。(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执法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的;(2)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受到组织处理,或虽未受到组织处理,但影响较坏的;(3)聚众赌博、打架斗殴,煽动、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信仰宗教、参加迷信活动的;(4)违反计划生育、信访、社会综治维稳等政策规定的,党员企业主拖薪欠薪的;(5)不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有阻挠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推进行为的;(6)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任务。

 五、积分步骤 党员积分管理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小组申报。对照积分项目,由党小组每季度召集党员进行自评,并向党支部申报党员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情况。

 (二)党员互评。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选标准,对每个党员进行评定。

 (三)党总(支)部审核。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部会议,根据党小组积分申报情况、党员互评情况,按照积分标准量化打分,并报上级党组织审定。

 (四)考核公示。党总(支)部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向上级党(工)委报告上季度党员积分制落实情况。各党(工)委根据党总(支)部报告情况、日常记录、台账资料和群众反映,综合认定党员积分情况。各党支部进行积分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查询、监督。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属党支部反映,党支部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五)民主测评。测评工作在下年度 1 月进行,以支部为单位对每一位党员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参加测评的人员包括党支部党员及服务对象,要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六)等级评定。根据积分情况,综合党员遵守纪律、履行义务、发挥模范作用等多方面表现,将党员分为“一星”至“五星”五个等级分类管理。被评为“五星党员”的,年度积分不得低于 90 分;被评为“四星党员”的,年度积分不得低于 80 分;被评为“三星党员”的,年度积分不得低于 70 分;被评为“二星党员”的,年度积分不得低于 60 分;被评为“一星党员”的,年度积分在 60 分以下;连续两年被评为“一星党员”的,按不合格党员处理。党员等级评定由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各党(工)委根据总量控制的原则,最终确定等级。在等级评定中,各党(工)委确定的“五星党员”不得超过所辖支部党员总数的 20%,其他星级的党员均要有一定数量。

 六、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作为党员奖优罚劣、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1)表彰先进。对评定为“五星党员”的,由各党(工)委颁发“五星党员”奖励证书,制作“五星党员户”门牌,统一上牌。接受市级(含)以上表彰的,原则上要求为五星级党员;接受县、镇表彰的,原则上要求为四星级以上的党员。

 (2)帮助后进。对评定为“三星党员”的,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提出转化要求,切实帮助整改提高。对评定为“二星党员”的,党支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其争“星”晋位。

 (3)妥善处置。对评定为“一星党员”的,党支部要对其表现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给予限期改正、劝退等处理。对连续两年评定为“一星党员”的,对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党组织书记是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党员积分管理具体业务人员,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探索“互联网+”的模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发挥党员微信群、短信群作用,对党员进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

 (二)加强舆论引导。要广泛宣传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利用展板、专栏、微信等强化宣传,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参与到积分制管理工作中来。要注重对党员积分制管理工

 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加强对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党支部要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加分、扣分事项,结合党员自评及群众反映情况,对照积分内容和标准,逐项认真核准党员每季度积分。各党(工)委要承担具体落实职责,采取专项督查、随机调研、适时抽查等多种方式督促隶属党组织落实。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表 2.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表 3.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表 4.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表 5.流动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表 6.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7.党员积分制管理台账明细表 8.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1:

 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表 党员姓名:

  所属支部:

  计分时间:

 类别 项目 积分方法及内容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年度积分 基本项 政治思想(5 分)

 政治意识强,自觉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主动接受党组织工作安排(1 分)

 有较强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坚定(1 分)

 参加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动参加各类知识培训,掌握农业科技、文化知识(1分)

 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活动日及党组织的组织生活(1 分)

 足额交纳党费,按时转接组织关系(1 分)

 遵纪守法(5 分)

 带头遵守党章党规有关规定(1 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1 分)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组织、不参与小团体(1 分)

 带头宣传、遵守、执行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没有参与违法建设(1 分)

 本人和家人无任何违纪违法及其他违反政策的行为(1 分)

 作用发挥(5 分)

 在农村重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帮助做好群众工作(1 分)

  有创业致富能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带动贫困户致富(1 分)

 能主动联系群众,帮助困难党员群众解决实际难题(1 分)

 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1 分)

 能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1 分)

 社会公德(5 分)

 家庭室内外环境整洁优美,没有乱倒垃圾现象(1 分)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1 分)

 做到勤俭节约,文明办红白喜事,不铺张浪费(1 分)

 不参加封建迷信,不信仰宗教,不涉黄、赌、毒(1 分)

 孝敬父母,家庭和睦,邻里和谐(1 分)

 党员形象(5 分)

 带头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1 分)

  与人相处友善,讲求诚信(1 分)

 对待他人态度热情,为群众办事不拖拉、不扯皮(1 分)

 不发表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言论,不传播流言蜚语,不搬弄是非(1 分)

 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不参与、不组织上访、闹事(1 分)

 加分项 获得县级以下表彰的加 1 分,获得县级表彰的加 3 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加 5 分,获得省级表彰的加 8 分,获得中央表彰的加 10 分。同一工作受到多级表彰的,按最高加分计算,全年加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附件 2:

 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表 党员姓名:

  所属支部:

  计分时间:

 类别 项目 积分方法及内容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年度积分 基本项 政治思想政治意识强,自觉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主动接受党组织工作安排(1 分)

 (5 分)

 有较强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坚定(1 分)

 认真参加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1 分)

 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活动日及党组织的组织生活(1 分)

 足额交纳党费,按时转接组织关系(1 分)

 遵纪守法(5 分)

 带头遵守党章党规有关规定(1 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1 分)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组织、不参与小团体(1 分)

 带头宣传、遵守社区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参与违法建设(1 分)

 本人和家人无任何违纪违法及其他违反政策的行为(1 分)

 作用发挥(5 分)

 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和社区活动(1 分)

  自觉维护社区、小区治安稳定(1 分)

 能结合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开展家教辅导、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等方面志愿活动

 (1 分)

 主动为社区群众服务,帮助困难党员群众解决实际难题(1 分)

 能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1 分)

 社会公德(5 分)

 服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按规定交纳物业费(1 分)

  自觉维护社区公共环境,不乱丢乱倒垃圾现象(1 分)

 做到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文明办红白喜事,不燃放鞭炮(1 分)

 不参加封建迷信,不信仰宗教,不涉黄、赌、毒(1 分)

 孝敬父母,家庭和睦,邻里和谐(1 分)

 党员形象(5 分)

 带头支持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1 分)

  与人相处友善,讲求诚信(1 分)

 对待他人态度热情,为群众办事不拖拉、不扯皮(1 分)

 不发表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言论,不传播流言蜚语,不搬弄是非(1 分)

 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不参与、不组织上访、闹事(1 分)

 加分项 获得县级以下表彰的加 1 分,获得县级表彰的加 3 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加 5 分,获得省级表彰的加 8 分,获得中央表彰的加 10 分。同一工作受到多级表彰的,按最高加分计算,全年加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附件 3:

 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表 党员姓名:

  所属支部:

  计分时间:

 类别 项目 积分方法及内容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年度积分 基本项 政治思想(5 分)

 政治意识强,自觉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主动接受党组织工作安排(1 分)

 有较强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坚定(1 分)

 认真参加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培训(1 分)

 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活动日及党组织的组织生活(1 分)

 足额交纳党费,按时转接组织关系(1 分)

 遵纪守法(5 分)

 遵守党章党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1 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1 分)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组织、不参与小团体(1 分)

 模范遵守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1 分)

 本人和家人无任何违纪违法及其他违反政策的行为(1 分)

 作用发挥(5 分)

 带头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1 分)

  积极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及发展出谋划策,做好本职工作(1 分)

 积极参加党员先锋岗、技术攻坚岗等评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 分)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开展承诺践诺,帮助企业工人及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1 分)

 能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1 分)

 社会公德(5 分)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1 分)

  讲究公共卫生,不乱扔垃圾,保持工作环境整洁(1 分)

 做到勤俭节约,文明办红白喜事,不铺张浪费(1 分)

 不参加封建迷信,不信仰宗教,不涉黄、赌、毒(1 分)

 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孝敬父母,家庭和睦(1 分)

 党员形象(5 分)

 工作认真负责,不抱怨不埋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1 分)

  与人相处友善,讲求诚信(1 分)

 对待他人态度热情,没有接到投诉、举报(1 分)

 不发表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言论,不传播流言蜚语,不搬弄是非(1 分)

 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不参与、不组织上访、闹事(1 分)

 加分项 获得县级以下表彰的加 1 分,获得县级表彰的加 3 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加 5 分,获得省级表彰的加 8 分,获得中央表彰的加 10 分。同一工作受到多级表彰的,按最高加分计算,全年加分累计不超过 10 分。

  附件 4:

 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表

 党员姓名:

  所属支部:

  计分时间:

 类别 项目 积分方法及内容 一季...

篇三: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根据中共道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就在全镇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提出如下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对党员日常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构建起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党员队伍。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党员管理积分制适用于全镇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组织审批,报党(工)委审核,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由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结合全镇党员实际,依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 A、B、C、D 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党支部成员、党小组长为A 类;在本单位(村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 B 类;组织关系在支部,但工作生活超过半年以上长期

 在外的流动党员或退休党员为 C 类;年龄较大(60 岁以上)、长期生病、行动不便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需要他人照料的特殊党员为 D 类。

 党员管理积分制实行分类量化积分,采取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基础分、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作为当年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三、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 本年度总积分= 基础积分(最高 6 分/月 x12=72 分)+ + 年度民主评议积分(最高 28 分)+ + 贡献积分(最高 20 分)- - 扣分,总得分不能超过120 分。

 四、积分内容

  1 1 、基础积分(2 72 分)。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

 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

 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核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情况。

 2. 民主评议积分(8 28 分)。民主评议年底组织开展,由村党支部采取党员个人陈述、支部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考评、综合评价“一述四评”最高 28 分的方式,全面、客观地进行评议、确定得分。(“优秀票数”x100+“合格票数”x80+“基本合格票数”x60+“不合格票数”x0)/参加测评人数 x28%)

 3 3 、贡献积分(最高 0 20 分)。

  体现党员为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的贡献和努力,实行累计加分制,最高不能超过 20 分。

 五、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

 当简化。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

 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综合评定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确定。年度积分在 69 分(含 69 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 70-89分(含 89 分)的为“一般”,90 分以上的为“好”。

 评定结果运用。

  (一)积分等次确定。党支部每年度 12 月份,根据党员个人年度积分情况,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确定,并报党委备案。年度积分在 69 分(含 69 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 70-89 分(含 89 分)的为“一般”,90 分以上的为“好”。

 (二)积分等次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对积分等次为“好”的党员,给予具体的优惠条件和奖励措施。

 (三)对积分较低的党员要进行约谈和处置。对“差”等次党员,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是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其中当年积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是正式党员的要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置;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中低于 50 分(含 50 分)的可按组织程序给予除名。当年积分低于 60 分的党员,不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党内关怀帮扶。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惩处措施。

 (四)对 A A , 类党员,积分等次与年终绩效报酬发放挂钩,具体发放比例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同时与干部管理任用挂钩,对评为“差”等次的要及时调整,对积分在 80 分以下的,要进行约谈,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不能限期改进,也要及时调整。

 对 (五)对 C C 类党员,评定结果要体现在《流动党员证》上,方便流入地党组织如实掌握该党员的情况,安排其参加适当的组织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党组织要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管理积分台账档案。要统一制作《党员积分卡》和《党员管理积分制台账》。《党员积分卡》党员人手一卡,每月记录一次,年终统一保存,一年一换。《党员积分卡》主要包括党员信息、年度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党员管理积分制列为各支部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镇党委每年年底对落实党员管理积分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支部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第

 季度结果

 公 公

 示 示

 姓名

 类别

 月份积分

 月份积分

 月份积分

 备注

篇四: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实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实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实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在日常、分类管理,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党员本人出现违法违纪、涉黑涉恶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若党员直系亲属出现违法违纪、涉黑涉恶行为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报村党组织审核后,酌情扣分。

 二、适用对象 村党组织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村党组织批准,报乡镇党委审核备案,可不纳入积分管理。

 三、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先锋作用积分构成。积分在 80 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70 分—80 分的评定为“良好”,60分—70 分的评定为“一般”,60 分以下的评定为“差”。

 (一)基础积分(6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情况。基础积分项目是对一名合格党

 员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 4 个方面:

 . 1. 学习教育方面(5 15 分):能结合党员活动日,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 2. 遵规守纪方面(5 15 分):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执行组织决议,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带头遵守村规民约,自觉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不参与、组织群众非法上访或越级上访。若出现违反行为,由党支部视情节严重予以扣分。

 . 3. 组织生活方面(5 15 分):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使用“先锋在线”APP。党费交纳不及时或达不到交纳标准的,每次扣 2 分;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每少 1 次扣 2 分。

 . 4. 弘扬新风方面(5 15 分):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带头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若党员出现违反新风正气行为的,由党支部视情节严重予以扣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 分)。村党组织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每名党员的年度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评议。民主评议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评为“优秀”等次记 20 分、“合格”等次记 15 分、“基本合格”等次记 10 分,“不合格”不得分。

 (三)先锋作用积分(20 分)。党员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村集体和党员群众作出积极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1. 服务发展方面(0 10 分):带领群众创业致富,为群众 提供致富信息,传授致富技能,发展致富项目,帮助群众就业,记 3 分。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记 2 分。在土地征收、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等工作中发挥带头模范作用,记 3 分。提供招商引资信息的,一次记 2 分,项目落地的,一次记 10 分。

 . 2. 服务群众方面(0 10 分):在抗击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或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记 3 分。带头维护和谐稳定,主动承担并圆满完成村民矛盾调解任务,并且处理效果好的,记 3 分。积极揭发和举报涉黑涉恶团体及行为,经调查属实的,记 2 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或为村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的,记 2 分。

 (四)表彰奖励方面。获得国家、省、市、区、乡镇的表彰等荣誉的,分别记 8 分、6 分、4 分、3 分、2 分。

 四、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制管理由村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党员亮明身份,开展承诺践诺,结合自身特长和能力作出具体承诺,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进行公示,督促党员履行承诺。党员积分制管理以 1 个年度为周期,具体程序为:

 (一)个人申报。每年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同步要求党员填写积分申报表,并由村党组织进行了解核实,认真 做好记录。

 (二)组织审核。村党组织召开支委会,对党员的积分申报情况进行逐一审核确认,并通过公开栏、党务村务公开网等途径进行公示。

 (三)积分汇总。村党组织对党员年度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先锋作用积分进行汇总。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镇党委备案。

 五、积分运用 党员积分原则上以村为单位进行运用。村党组织根据党员一年来的积分情况,作为评定党内表彰、评先评优和“两代表一委员”推荐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实施 (一)突出分类指导。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在保持总体框架和项目不变的基础上,可结合自身实际适当细化相关内容和分值,形成具有特色、务求实效的积分体系。

 (二)抓好积分兑现。要及时抓好积分兑现和运用。综合运用物质奖励、政治荣誉、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多种方式用好积分结果,提高党员参与积极性。对于评定为“差”的党员要通过谈心谈话、学

 习教育、结对帮助等形式,促进整改,是村干部的,可视情形开展约谈提醒或问责,并降低绩效考核等次。评定为“差”的预备党员要视情延长预备期。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探索完善积分体系;要广泛宣传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在全区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区委组织部对工作推进情况将适时进行检查督查。

 附件:农村党员积分申报表

  附件 农村党员积分申报表 村:

  姓名:

 申报时间:

 项目 积分内容 分值 自评分 测评 得分 基 础 积分 ( 60分)

 1.学习教育方面:能结合党员活动日,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15

  2.遵规守纪方面: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执行组织决议,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带头遵守村规民约,自觉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不参与或组织群众非法上访或越级上访。若出现违反行为,由党支部视情节严重予以扣分。

 15

  3.组织生活方面: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使用“先锋在线”APP。党费交纳不及时或达不到交纳标准的,每次扣 2 分;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每少 1 次扣 2 分。

 15

  4.弘扬新风方面: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带头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若党员出现违反新风正气行为的,由党支部视情节严重予以扣分。

 15

  民 主 评议 积分(20分)

 民主评议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评为“优秀”等次记 20 分、“合格”等次记 15 分、“基本合格”等次记 10 分,“不合格”不得分。

 分为4 个档次 /

  先 锋 作用 积 分 ( 20 分 ) 1.服务发展方面:带领群众创业致富,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传授致富技能,发展致富项目,帮助群众就业,记 3 分。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记 2 分。在土地征收、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等工作中发挥带头模范作用,记 3 分。提供招商引资信息的,一次记 2 分,项目落地的,一次记 10 分。

 10

  2.服务群众方面:在抗击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或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记 3 分。带头维护和谐稳定,主动承担并圆满完成村民矛盾调解任务,并且处理效果好的,记 3 分。积极揭发和举报涉黑涉恶团体及行为,经调查属实的,记 2 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或为村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的,记 2 分。

 10

  表 彰 奖励 获得国家、省、市、区、乡镇表彰等荣誉的,分别记 8 分、6 分、4 分、3 分、2 分。

  总分

篇五: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积分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更好的选拔使用优秀党员,结合文广新局工作实际,现就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区文广新局全体在职共产党员。

  二、考核内容

  党员的日常积分由基本分、奉献分、扣减分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分。重点考核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生活、履岗尽责、交纳党费、恪守四德、其他表现等 5项内容。重点考核党员是否按照要求参加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议、工作会议、例会、学习教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创城活动等各类会议或活动;是否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否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等。基本分满分为 100 分。

  (二)奉献分。重点考核党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推动文广新局各项工作、本单位科室有关工作开展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相应加分。重点看党员在岗位争先、“三引一促”、结亲连心、文明城市创建等全区重点工作中的表现情况。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加分。

 (三)扣减分。主要是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有违反有关规定,在社会上或单位中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还未达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给予相应扣分。

  对存在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弄虚作假骗取积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奉献积分,无正当理由完不成公开承诺,组织、煽动和参与非法上访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考评办法

  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积分考评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为小组组长,支委会成员为小组成员,负责对党员进行跟踪考核记录。积分考评工作按照“申报——认定——评议——汇总”四个步骤进行。

  (一)申报。党员本人将自己办实事、做奉献情况,每月至少向考评小组报告一次,由考评小组审核登记。

  (二)认定。党支部考评小组综合党员履行义务、履诺践诺和个人提报材料,对党员增加分和扣减分、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由考评小组登记在党员积分卡上。

  (三)评议。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考评会议,对党员履行承诺、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情况进行评议,按照优秀(90 至 100 分)、合格(80 至 89 分)、基本合格(60 至 79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四个等次计算党员的评议得分。

 (四)汇总。积分由考评小组每半年汇总一次,年底计算总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年度积分=基本分+奉献分+评议分-扣减分。将公示贯穿于积分确定的全过程,每季度一次通过党务公开栏的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积分情况。

  四、结果运用

  把党员的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和干部选拔使用、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党员年度积分排名前列的,可评为年度优秀党员,优先提拔使用、晋级晋职等。对年度党员积分排名在本单位党员后三位和有一票否决等事项的,由党支部对其进行帮助谈话;对经教育后仍没有明显改进的,报区直机关工委同意,按不合格党员处置。

  五、有关事宜

  本积分制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

 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考核对象

  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

  三、积分细则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对象主要由分为在家党员和在外流动党员两种。在家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会(30 分)、履行职责(30 分)、遵纪守法(30 分)及加分(10 分)四部分构成;在外流动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30 分)、遵纪守法(30 分)、加分(40 分)三部分构成,共设置基础分值 100 分。积分评定

  (一)在家党员

  1.组织生活(30 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 分)

  (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农民夜校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20 分)

  2.履行职责(30 分)

  (1)主动配合,带头参与村里的事务。(5 分)

  (2)主动认领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5 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10 分)

  (4)带头宣传党的政策,组织或参与义务劳动等。(10 分)

  3.遵纪守法(30 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 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 分)

  (3)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 分)

  4.其他(10 分)

  (1)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践行党员承诺事项。(2 分)

  (2)带头示范,积极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分)

  (3)在脱贫攻坚及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评议为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3 分)

  (4)获得乡镇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3 分)

  (二)在外流动党员

  1.组织生活(30 分)

  (1)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0 分)

  (2)每月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20 分)

  2.遵纪守法(30 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 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 分)

  (3)在外主动做好外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积

 极工作,发生纠纷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 分)

  3.其他(40 分)

  (1)主动参加当地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学习本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内容。(10 分)

  (2)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 分)

  (3)积极参加帮扶活动,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家乡建设。(20 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有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

  3.从事、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为非法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参与群体性事件;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

  4.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5.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6.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分裂祖国活动。

  7.其他严重违反《党章》规定情形。

  四、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

  1. 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分在家党员及在外流动党员两类按季度进行考核评分,12 月底汇总,取平均积

 分作为党员年度考核依据。

  2.每名党员全年平均积分合计最高不超过 100 分。

  3.在年终按照全年平均积分 60—70 分为“一星”,70 分以上—80 分为“二星”,80 分以上—90 分为“三星”,90 分以上—95 分“四星”,95 分以上—100 分为“五星”标准评定。

  4.此评定平均分值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验)重要参考标准,评定党员等次。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中共仪陇县复兴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结合 **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用范围

  原则上所有党员举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范围。70 周岁以上农村老党员、或因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讨论,报乡党委同意后,可不纳入积分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分别推行预备党员积分考察制和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合格准入制,纳入

 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一)基础分(60 分)

  1.讲政治,有信念(20 分)

  (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____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5 分)

  (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___***系列重要

  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不合格的,该项不得分。(5 分)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5 分)

  (4)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 分)

  2.讲规矩,有纪律(25 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5 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5 分)

  (3)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

 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5 分)

  (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超过半年补缴或不缴纳党费的,该项不得分。(5 分)

  (5)自觉遵守、尊重村规民约。(5 分)

  3.讲道德,有品行(15)

  (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5分)

  (3)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

  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5 分)

  (二)履职分(40 分)

  1.讲奉献,有作为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生产、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 分)

  (2)积极参与救灾抢险、处突维稳、技术攻关等急难险重工作。(5 分)

  (3)认真负责,工作、生产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次品、无违章等。(4 分)

  (4)参与“挂包帮”,帮助联系户脱贫,解决实际困难。

 (5 分)

  (5)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困难和意见建议,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5 分)

  (6)参加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3 分)

  (7)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3 分)

  (8)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产、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乡镇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 1分、2 分、3 分、4 分、5 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三)一篇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

  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以下步骤进行。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小组(不设小组的向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小组(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每月召开党小组会或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计

 分和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 79 分-70 分(含 70 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 69 分-60 分(含 60 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 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 70 分的,延长预备期,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年度积分未达到 60 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 年内不得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年度积分达到 90 分及以上,同时有加分项目的优先考虑列为发展对象;年度积分未达到 70 分的,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年度积分未达到 60 分,或连续两年年度积分未达到 70 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3 年内不得发展。

  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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