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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划的原则包括7篇

发布时间:2022-09-12 12:00:05 浏览数:

政策规划的原则包括7篇政策规划的原则包括 试述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基本原则有: (一)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中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根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策规划的原则包括7篇,供大家参考。

政策规划的原则包括7篇

篇一:政策规划的原则包括

述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基本原则有:

  (一)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中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根本, 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 团结、 互助关系。

 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二)

 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原则

 (1)

 各少数民族与汉族不仅都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 而且少数民族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还会受到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特殊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充分体现了对少数民族权利的尊重, 各少数民族都可以选出代表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 人口特别少的民族, 即使达不到最低代表人口数的规定, 也可以选出 1 名代表;

  在历届全国人大的代表中, 少数民族代表一般占代表总数的 14%左右(其中, 比例最低的是四届人大, 为 9.4%, 比例最高的是七届人大, 为 15%), 比同期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大约高出 1-7 个百分点左右。

  (2)

 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出身的干部:

 1950 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 规定了“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的方针。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要求“大力培养四化需要的, 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少数民族政治干部和专业人才, 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目前全国大约有少数民族干部 270 多万人。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都有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 参加国家和地方事务的管理。

  (三)

 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中共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也是国家的重要政治制度之一。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或少数民族分布较为集中的地区, 设立自治机关, 由少数民族实行区域性的民族自治。

 民族自治机关享有管理和决定本民族和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法定权力, 享有根据本民族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自主权。

  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具体内容是:

  (1)

 必须以国家统一为原则:

 任何实行民族区域自 治的地方, 都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各级自 治机关, 同时也是国家的一级基层政权机关。

  (2)

 民族区域自 治及其自治机关, 必须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 治法的一系列规定享有自治权、 行使自治权利。

 (3)

 民族区域自 治, 不仅是民族自治, 而且还是区域自治, 是民族与区域相结合的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原则体现了国家统一的原则, 体现了对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尊重和保障的原则, 体现了各民族平等、 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原则的主要功能:

  它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 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愿望和要求, 因此能够起到促进各民族团结的作用;

  它能够充分调动少数民族地区和公众的积极性, 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

  民族政策有:

  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

  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优惠的财政政策;

  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贸易, 照顾少数民族用品生产;

  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摆脱贫困;

  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力度;

  少数民族人口政策:

 中央政府在不同历史阶段, 根据少数民族人口状况和少数民族人口问题制定了不同的少数民族人口政策:

 50 年代至 70 年代, 中央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 “人口兴旺”、 鼓励生育的政策, 以提高生育率, 降低死亡率, 增加人口数量, 控制人口下降的趋势; 80 年代以后, 中央政府要求对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的政策:

 国家采取了 许多政策和措施支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如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 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 重视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 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 在经费上给予特殊照顾, 举办民族院校和民族班, 实行定向招生, 积极开展内地省市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 全国支援西藏教育事业等;

  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

 中国 55 个少数民族中, 除回族和满族通用汉语文外, 其余 53 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语言。

 有文字的民族有 21 个, 共使用 27 种文字, 其中壮、 布依、 苗、 纳西、 傈僳、 哈尼、 佤、 侗、 景颇、 土等十多个民族使用的 13 种文字是由政府帮助创制或改进的。少数民族公众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习惯和权利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障, 全国人大、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的重要会议, 全国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都提供蒙古、 藏、 维吾尔、 哈萨克、 朝鲜、 彝、 壮等民族语言文字的文件或语言翻译,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 都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文字, 民族自治地方

  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 依照法律规定, 决定本地方的教育规划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用语, 少数民族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目前中国较为流行的宗教主要有佛教、 道教、 伊斯兰教、 天主教、 ***等。

 中国少数民族公众大多有宗教信仰的传统, 各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分布有明显的民族性, 信仰藏传佛教的有藏、 蒙古、 土、 裕固、 门巴等民族, 信仰伊斯兰教的有回、 维吾尔、 哈萨克、 东乡 、撒拉、 保安、 柯尔克孜、 塔吉克、 乌孜别克、 塔塔尔等民族, 信仰***的有苗、 瑶等民族,

  还有一些民族是群体性地信仰某种宗教;

  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政策;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

  3 联系我国实际论述职位分类制度。

  职位分类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基础, 也是公务员管理的出发点。

 现代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主要由两种基本方式:

 一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品位分类制, 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职位分类制。

 前者是以“人” 为中心的分类, 侧重人的资历条件; 后者是以“事” 为中心的分类, 侧重职位的职务、 职责与职权。

 中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以职位分类为导向, 同时兼顾和吸收品级分类的合理因素。

 职位是职位分类的基础, 是特定职务、 职权、 职责的集合体, 由符合一定规格标准的公务人员担任。

 职位分类, 即对机关的各种常任职位进行分类划等。

 也就是说, 依据规范化标准, 将机关的工作职位按业务性质、 繁简难易程度、 责任轻重及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分析评价和整理, 并对各种职位制定“职位说明书”, 表明各职位的名称、 编号、 工作性质和内容、 职责与权利范围、 同相关职位的关系、 任职者应具备的资格、 工作条件、 工资待遇、 升迁途径、 培训方式等, 以便对从事不同工作性质的人, 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管理, 对同类同级的人员用统一的标准管理, 从而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

 中国公务员的职位类别按照其职位性质、 特点和管理需要, 划分为综合管理类、 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履行综合管理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具体从事规划、 咨询、 决策、组织、 指挥、 协调、 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这类职位数量最大, 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履行专业技术职责, 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这类职位具有纯技术性(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 不可替代性和技术权威性等特征。

 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 处罚、 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这类职位具有纯粹执行性、 现场强制性等特征, 主要集中在公安、 海关、 税务、 工商、 质检、药监、 环保等政府部门, 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需要指出的是, 其一, 除上述三类职位外, 还有分别行使国家审判权与检察权的法官、 检察官职位。

 其二, 国务院可根据管理实践的需要, 依据《公务员法》 的授权, 增设其他新的职位类别。

篇二:政策规划的原则包括

政策Chapter 5 : 政策規劃的步驟吳定, 2003, 台北縣:

 空大, 初版。

 題綱 決定目 標、 需求與目 的 設計、 評量與選擇替代方案 設計執行與評估辦法 設計執行與評估辦法 工作計畫的訂定

 規劃政策方案的步驟確認問題癥結確定問題的目 標與目 的設定方案評估標設定方案評估標準決定目 標評量需求敘明目 的設計替選方案設計替選方案評估比較選擇方案推薦最適當方案評量替選方案選擇替選方案設計執行辦法設計評估辦法回饋

 決定目標 類型 個人性目 標 防止青少年犯罪計畫社會性目 標 社會性目 標 來源 憲法 法律 促進國家經濟發展 機關性目 標 提高員 工士氣 行政首長的宣示及命令

 評量需求 評量某 一群人口 之需求的程度與已提供服務以迎合此需求之數量間的差異。 需求的廣度造成或阻礙該需求的因素 造成或阻礙該需求的因素 滿足該需求的政策廣度 數量 需求類型 規範性需求 低於一般或規定的情況 感覺性需求個人所想要滿足的需求 個人所想要滿足的需求 品質 適當性 接受性 可及性 明示性需求 急欲滿足的感覺性需求 比較性需求 明顯低於一比較團體或個人的平均狀況

 敘明目的 目 的 對方案或計畫所欲達成的成就或狀況作明確的、 詳細的、具體的、 操作化的陳述。 特性 可衡量的狀況或需求 有限的人口 一定的改變數量 一定的改變數量 一定的時間幅度 困難 財務成上 有限技藝 非意圖的結果 不可預見的機會

 設計替選方案 替選方案(alternative) 一組負 向相關的不連續行動。 篩選標準 資源可得性 技藝可得性 價值可接受性 價值可接受性 發展技術 文獻探討 比較個案研究 調查方法 調查方法 當採取某一項行動後, 即不可能再採行另一項行動。 互斥 充分性 可行性 整體性 普遍性 連貫性 時效性 腦力激盪

 評量替選方案的後果 效率性 選擇以最少成本達成某一特定利益的方案。的方案。 成本利益分析( 可用 金錢價值衡量) 成本效能分析( 不可用金錢價值衡量) 公正性 執行的後果所造成的利益或損害狀況之分配情況之分配情形是否公平合理。 政治可行性 如欲獲得採納, 可能得到的支持或反對的程度。反對的程度。 腳本撰寫(scenario writing)

 選擇替選方案 最後決定 決策系統 決策者 步驟 準備替選方案報告 透過外界評論 規劃者 進行內部審核 從事必要的修正 對外界的回饋作說明

 執行與評估 設計執行辦法 敘明作業程序 活動順序 工作人員空間地區 空間地區 設計評估辦法 政策或方案是否已照原訂計畫執行 政策或方案目 的所造成的程度如何度如何 政策或方案是否有效果 政策或方案是否有效率 設施 財務機制 主辦機關 敘明管制程序 方案監測 經費監測 時間監測

 理想政策規劃的要件 草根性的民眾需求分析 綜合性的公共問題診斷 全球性的國家建設構想 全球性的國家建設構想 宏觀性的替選方案設計 科學性的方案順序評估 參與性的政策運作過程

 工作計畫 意義 未來行動的理性安排 未來取向理性取向 理性取向 類別 層次 策略性計畫方案性計畫 方案性計畫 有效運用 各種資源 效率 效能 確實達成既定的目 標 問題取向 目 標取向 作業性計畫 內容性質 經濟建設計畫 一般行政計畫 國防軍事計畫 科學發展計畫

 計畫作業的原則、 程序與內容 原則 相互配合 彈性開放 掌握預測 掌握預測 程序 發現問題 確定目 標 蒐集資料 蒐集資料 內容 計畫目 標 計畫的依據、緣起與背景 考核評估 預測環境 設計替選方案 方案評估 提出 計畫 執行策略 實施時程 經費預算 考評指標 其他規定事項

 計畫的評估 有 系 統地使用 社會研究方法對政策、 計畫內 容的 規劃 設計、 執行情形及實施效果予行情形及實施效果予以檢討的過程。 要件 功能度 能發揮作用可信度 可信度 事前(評估) 事中(追蹤) 事後(考核) 結果足以採信 有效度 方法應確切具體 可行度 符合事實, 且得以實現

篇三:政策规划的原则包括

章法规、 制度、 标准和管理体系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政策、第第一节 我国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体系第二节 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第三节 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第四节 环境标准体系第五节 环境管理机构体系节 我国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体系

 第一节我国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体系一、 基本方针二、 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三环境规划与管理的相关政策三、 环境规划与管理的相关政策

 一、 基本方针1 . 环境保护的“32字” 方针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确立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

 即“全面规划、 合理布局、保护作的基本方针即综合利用、 化害为利、 依靠群众、 大家动手、 保护环境、 造福人民” 的32字方针。全面规划、 合理布局、

 一、 基本方针2.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进一步制定出我国环境管理的大政方针:是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是现代化建设中的一是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是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 是一项基本国策, 从而确立了环境保护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二是制定出我国环保事业的战略方针, 即经济建设、城乡建设、 环境建设同步规划、 同步实施、 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即同步发展方针;三是确定把强化环境管理作为当前工作的中心环节。项战略

 一、 基本方针3. 持续发展战略方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结束后, 1992年7月 , 党中央、 国务院批准了 《中 国环境与 发展十大对策》 ;1994年3月 , 国务院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 环境与发展白皮书》 , 确定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行动目 标、 政策框架和实施方案。

 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内容:

 一、 基本方针( 1)

 实行持续发展战略。( 2)

 采取有效措施, 防治工业污染。( 3)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治理城市“四害” 。( 4)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改善能源结构。( 5)

 推广生态农业, 坚持不懈地植树造林, 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一、 基本方针( 6)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 加强环境科学研究, 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7)

 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 7)

 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 8)

 加强环境教育, 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 9)

 健全环境法规, 强化环境管理。( 10)

 参照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精神, 制定我国行动计划。

 阅读材料之中国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 2 0 0 1 年修正)总体层系统层状态层变量层要素层中国可中国可持续发展总体能力土地资源指数人均耕地耕地变化率耕地质量耕地占全国份额水资源指数人均水资源水资源密度亩均水资源生存支持系统生存资源禀赋水土资源匹配指数水资源占全国份额国土资源占全国份额气候资源指数光合有效辐射≥10℃积温年平均降水年均霜日生物资源指数人均NPP NPP密度NPP占全国份额

 总体层系统层状态层变量层要素层中国可持中国可持续发展总体能力生存支生存支持系统农业投入水平物能投入指数单位播种面积农机总动力单位播种面积用电量单位播种面积化肥施用量灌溉率资金投入指数农户人均生产费用支出单位播种面积农业财政支出生物转化效率指数单位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农业劳动生产力粮食安全保证率化肥利用效率化肥利用效率资源转化效率经济转化效率指数人均农业总产值单位播种面积农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增长率农村人均收入农业增长值率生存持续能力生存稳定指数农业产值波动系数连石产量波动系数人均收入波动系数生存持续指数高产稳产田建设占耕地面积比例旱涝盐碱治理率成灾率中等教育水平以上农业劳动者比例

 总体层系统层状态层变量层要素层区域发展成本自然成本指数地形限制系数资源组合优势度生态相应成本系数资金投入指数农户人均生产费用支出单位播种面积农业财政支出社会成本指数人力资本指数万人拥有智力资源量人口发展的压力基础设施能力指数单位面积货运周转量每万人邮电业务总量每千人拥有的国际互联网用户千人拥有电话数千人拥有电话数中国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支持系统区域发展水平经济规模指数GDP占全国份额人均GDP GDP密度人均 GDP的增长率人均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经济推动力指数人均投资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密度人均储蓄额资本金份额人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净值密度结构合理度指数非农产值占总产值比例技术密集型工业产值占总产值比例空间合理度系数

 总体层系统层状态层变量层要素层发展支持系统区域发展质量工业经济效益指数总体效益水平投入产出水平运营效率盈利水平产品质量指数产品合格品率产品质量优等品率产品质量损失率新产品产值率经济集约化指数主要原材料消耗系数万元产值能耗万元产值废水排放万元产值废气排放万元产值固体废物排放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中国可持续发展能力环境支持系统区域环境水平排放强度指数废气排放水平废水排放水平固体废弃物排放水平大气污染指数SO2排放水平烟尘排放水平区域生态水平地里脆弱指数地形起伏度地震灾害频率气候变异指数干燥度受灾率土壤侵蚀指数水土流失率荒漠化率盐碱化率

 总体层系统层状态层变量层要素层环境支持系统区域抗逆水平环境治理指数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例废水排放达标率废气处理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生态保护指数森林覆盖率自然保护区面积比率水土流失治理率人均造林面积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发展指数预期寿命人口自然增长率全社会文盲率老龄化率社会结构指数第三产业劳动者占全社会劳动者比例城市化率三人户占总户数的比例中国可持续发展总体能力社会支持系统生活质量指数居民生活条件居民消费水平社会安全水平社会公平指数城乡收入水平差异就业公平度受教育公平度社会安全指数城镇失业率贫困发生率社会保障指数赡养比城市与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社会进步动力社会潜在效能指数劳动者文盲比例劳动者小学程度人口比例劳动者中学程度人口比例劳动者大学程度以上人口比例社会创造能力指数前教育人口参与比第二产业人口参与比科学家, 工程师人口参与比

 总体层系统层状态层变量层要素层中国可持续发展总体能力力区域教育能力教育投入指数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教育经费占全国份额教育规模指数万人中等学校在校学生数万人在校大学生数平均每所中等学校学生数平均每所大学学生数万人拥有中等学校教师数万人拥有大学教师数教育成就指数学龄儿童入学率中等学校以上在校学生数占在校学生总数比例文盲减少率科技资源指数科技人力资源科技经费资源科技经费资源智力支持系统区域科技能力科技产出指数科技论文产出专利产出能力科技贡献指数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区域管理能力政府效率指数政府财政效率政府工作效率经济调控指数经济调控绩效社会调控绩效环境管理指数环境影响评价执行力度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及目标责任制执行力度环境问题来访处理率

 二、 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1.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 把保护环境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紧密结合起来, 积极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建设的调紧密结合起来, 积极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建设的调控职能, 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行全过程控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把环境保护纳入国家的、 地方的和各行各业的中长期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二是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三是对城市实行综合整治。

 2. “污染者付费” 政策按照《环境保护法》 等有关法律规定, 环境保护投资以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主。

 企业负责解决自己造成资以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主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不允许转嫁给国家和社会; 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应由污染物排放者合理负担;对跨地区的环境问题, 有关地方政府要督促各自辖区内的污染物排放者切实承担责任, 不得推诿。二、 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企业负责解决自己造成

 3. “强化环境管理” 政策要把法律手段、 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 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来, 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场经济过程中, 更要注重法律手段。

 坚决扭转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片面追求局部利益和暂时利益的倾向, 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二、 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

 三、 环境规划与管理的相关政策(一)

 产业政策(二)

 技术政策(二)

 技术政策(三)

 环境经济政策

 (一)

 产业政策1. 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 我国已颁布了一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如《九十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 、结构调整政策, 如《九十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 、《汽车工业产业政策》 、 《关于全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 《水利产业政策》 、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 以及《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 等。

 (一)

 产业政策2. 行业环境管理政策行业环境管理政策, 如《冶金工业环境管理若干规定》 、 《建材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条例》 、 《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 《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 、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 、 《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以及《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 等。

 (一)

 产业政策3. 限制和禁止发展的行业政策1996年8月 ,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 要求在1996年9月 30日前, 对小干问题的决定》 , 要求在造纸、 小制革、 小染料厂及土法炼焦、 炼硫、 炼砷、炼汞、 炼铅锌、 炼油、 选金和农药、 漂染、 电镀、石棉制品、 放射性制品等“15小” 企业实行取缔、关闭或停产。年 月日前, 对小

 (一)

 产业政策1999年6月5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环保总局、 机械工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

 的淘汰工艺与设备的通知》 , 规定了15种污染工艺和设备的淘汰期限和可替代工艺及设备。1999年12月又发布了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二批)

 》 , 涉及8个行业119项。2000年6月, 再一次发布了 第三批目录, 涉及15个行业120项内容。

 (二)

 技术政策1986年5月, 国务院颁布了《环境保护技术政策要点》 。2000年5月, 建设部、 国家环保总局、 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和发布了《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01年12月,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经贸委、 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02年1月, 又联合发布了《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和《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等。

 (三)

 环境经济政策环境经济政策是适用税收、 信贷、 补贴、 收费等各种经济手段引导和促进环境保护的政策。环境经济政策大致可分为经济优惠政策、 生态补偿环境济政策大致可分为政策和排污收费政策三类。济优惠政策、态补偿

 第二节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一、 环境法律责任二二、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我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一、 环境法律责任1. 环境行政责任所谓环境行政责任, 是指违反环境法和国家行政法规中有关环境行政义务的规定者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规中有关环境行政义务的规定者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责任者既可能是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员、 直接责任人员, 也可能是其他公民个人; 既可能是中国的自然人、 法人, 也可能是外国的自然人、 法人。

 一、 环境法律责任2. 环境民事责任所谓环境民事责任, 是指公民、 法人因污染或破坏环境而侵害公共财产或他人人身权、 财产权或合法环境权益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环境权益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在现行环境法中, 因破坏环境资源而造成他人损害的, 实行过失责任原则。

 行为人没有过错的, 即使造成了损害后果, 也不构成侵权行为、 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构成环境侵权行为、 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 损害结果、 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4个方面。

 一、 环境法律责任3. 环境刑事责任所谓环境刑事责任, 是指行为人因违反环境法, 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构成犯罪时应当依法承担的以刑罚为处罚方式的法律后罪时, 应当依法承担的以刑罚为处罚方式的法律后果。构成环境犯罪是承担环境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

 与其他犯罪一样, 构成环境犯罪、 承担环境刑事责任的要件包括犯罪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客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

 二、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一)

 宪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二)

 环境保护基本法(三)

 环境资源单行法(四)

 国家其他法律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五)

 国家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种环保法令、 法规和条例(六)

 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七)

 签署并批准的国际环境公约

 (一)

 宪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宪法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位阶, 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1982年宪法26条规定: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境和生态环境,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

 这一规定是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总政策, 说明了环境保护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

 此外, 我国宪法第9条、 第10条、 第22条、 第26条中对自然资源和一些重要的环境要素的所有权及其保护也做出了许多的规定...

篇四:政策规划的原则包括

城市规划设计的原则 3000 字 摘 要:

  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的同时, 当前城市规划居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被视为城市发展的龙头。

 尤其当前不断优化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 合理调整城市布局, 完善城市功能,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等城市规划管理的手段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

  关键词:

  城市规划设计, 勤俭建国, 安全原则

  前言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 辨其优劣, 只能相对来看, 城市设计亦是如此。

 当今,衡量一个城市规划建设与建筑设计的营造是否先进合理, 从宏观角度上来分析主要是看它的自然生态平衡、 可持续发展理念及其实施的结果。

 而从微观角度上度量主要是看它的绿化系统营造和建筑节能措施是否高效。

 1.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法制保障, 导致规划缺位,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

 当前缺乏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规划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不对称, 缺乏对违法建设直接当事人的处罚, 另外地方性法规不完善造成规划权威性受损, 同时规划行政处罚权分割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 行政程序立法不完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规范化。

 还有就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 目前, 在我国大多数城市规划受政府和规划部门双重领导。

 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各个部门在不同层次不可避免地存在既得利益冲突, 由

  此所制定的政策, 就难免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还有就是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大众监督。缺乏大众监督是城市规划管理遇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在我国的很多城市规划决策往往还停留在领导者才是“决策者” , 规划决策权集中领导和少数几个规划专家手上, 是少数人的决策。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 对行政审批缺少约束和监督机制。

 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单位的直接上级, 这就使得规划管理和实施一直是处于规划管理者单方面的动作之中, 这往往会造成决策主体的错位, 使得决策缺乏大众监督, 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 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背离城市规划目标, 同时公共利益会被某些群体利益所替代, 造成最终使城市规划管理的方向偏离原有的发展轨道。

 此外, 由于缺乏有效监督, 也会造成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城市规划

  管理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 谋取个人利益, 并产生各式各样的寻租行为。

 2. 城市规划设计遵循原则

  2. 1 正确处理城市规划中的辩证关系

  2. 1. 1 要正确处理好城市局部建设和整体发展的辩证关系。

 要从全局出发, 使城市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布局上做到职能明确, 主次分明, 互相衔接, 科学考虑城市各类建设用地之间的内在联系, 合理安排城市生活区、 工业区、 商业区、 文教区等, 形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

  2. 1. 2 要正确处理好城市规划设计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辩证关系。

 任何城市都有一个形成发展、 改造更新的过程, 城市的近期 建设是远期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 既要保持近期建设的相对完整, 又要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发展, 要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

  2. 1. 3 要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

 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城市传统

 风貌、 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 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以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平衡、 影响城市发展为代价, 避免重复“先污染, 后治理” 的老路, 而要使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同步进行。

 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 保持人与自然相互协调, 既是当代人类的共同责任, 也是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基本原则。

  2. 2 经济原则

 城市规划设计要坚持适用、 经济的原则, 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 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重要。

  2. 2. 1 要本着合理用地、 节约用地的原则, 做到精打细算, 珍惜城市的每一寸土地, 尽量少占农田。

 不占良田。

 土地是城市的载体, 是不可再生资源。

 我国耕地人均数量少, 总体质量水平低, 后备资源不富裕, 必须长期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 切实保护耕地”的方针。

  2. 2. 2 要量力而行, 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定额指标, 对一些重大问题和决策进行经济综合论证, 切忌仓促拍板, 造成不良后果。

 我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 资源占用与能源消耗过大, 建设行为过于分散, 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

 因此, 在城市发展中要把集约建设放在首位, 形成合理的功能与布局结构, 加大投资密度; 改革土地使用制度, 实行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 处理好土地批租单元的改进、 产权分割下成片开发的组织形式, 提高对城币发展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的预见性, 为城市更新预留政府控制用地, 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3 安全原则

 安全需要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

 因此, 城市规划设计要将城市防灾对策纳入城市规划设计指标体系。

  2. 3. 1 编制城市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城巾防火、 防爆、 抗震、 防洪、 防泥石流等要求。

 在可能发生强烈地震和严重洪水灾害的地区, 必须在规划中采取相应的抗震、 防洪措施; 特别注意高层建设的防火防风问题等。

  2. 3. 2 还要注意城市规划设计的治安、 交通管理、 人民防空建设等问题。

 如城市规划设计中要有意识地消除那些有利于犯罪的局部环境和防范上的“盲点” 。

  规划是一门综合艺术, 需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安排城市的各种物质要素, 以构成城市的整体美, 给人以美的感受, 避免“城市视觉污染” 。

  2. 3. 3 要注意传统与现代的协调, 保护好城市中那些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设施、 名胜古迹的同时, 也要注意体现时代精神, 包括使用新材料、 新工艺, 让二者结合“神似” 而不是“形似” 。

  2. 3. 4 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协调, 建筑格调与环境风貌的协调。

 城市规划设计需要通过对建筑布局、 密度。

 层高、 空间和造型等方面的干预, 体现城市的精神和气质, 满足生态的要求。

  2. 4 社会原则

 所谓社会原则, 就是在城市规划设计中树立为全体市民服务的指导思想, 贯彻有利生产、 方便生活、 促进流通、 繁荣经济、 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原则, 尽量满足市民的各种需要。

  2. 4. 1 设计要注重人与环境的和谐。

 人是环境的主角, 让建筑与人对话, 引人公园、 广场成为市民交流联系的空间, 使市民享受充分的阳光、 绿地、 清新的空气、 现代化的公共设施、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这种富有生活情趣和人情味的城市环境, 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城市面向21 世纪的规划和建设的目标。

  2. 4. 2 是要大力推广无障碍环境设计。

 城市设施不仅要为健康成年人提供方便, 而且要为老、 弱、 病、 残、 幼着想, 在建筑出入口、 街道商店、 娱乐场所设置无障碍通道, 体现社会

 高度文明。

 我国目前和将来都是老人和残疾人较多的国家, 在城市中推广无障碍设计, 其意义尤为重要。

 3. 结语

  良好的城市规划是当前和今后城市文化发展的必然条件, 是高城市素质, 城市文明的重要因素。

 21 世纪城市发展的模式既已确定, 设计者就应该根据城市具体情况、 研究其发展规模和方向, 确定适合城市远景发展的规划设计, 指导城市建设逐步实施。

 参考文献:

 1. 张祖刚.

 生态平衡、 可持续发展是城市规划建设与建筑设计营造的基本理念[J].

 建筑学报, 2005 年特刊.

 2. 代琳.

 浅论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J] 山西建筑. 2005 年 10 月. 43~45.

篇五:政策规划的原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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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政策的规划与决策的制定过程

 政策决策实质与作用 政策决策的模型 政策决策的规则 政策的采纳与合法化 公共政策的规划 政策规划取向与类型

 政策规划的步骤与原则 规划中的行动主体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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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政策的规划

  公共政策规划是政策行动主体在对政策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经过民主的程序和方式,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方案,为政策决策提供必要前提的过程。

 • 第一节

 公共政策规划的取向与类型

 一、政策规划的实际 (1)多种主体参与的民主过程。政策规划是多种行动主体参与其中,并且相互间发生各种相互关系的活动过程,如:执政党,政府各部门,利益团体,政策研究机构,大众媒介机构,社会公众等。

 (2)多个环节衔接的动态过程。

 大多数的政策规划都包括以下的主要环节:分析﹑诊断政策问题,确定政策多层次目标,探索﹑拟定备选方案,比较和优化备选方案。

 (3)推动问题解决的动态过程。

 在政策规划中,政策行动主体的活动都是指向一个现实的方向,即解决已经存在的,并且被认定是必须解决的社会公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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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策规划的取向

 根据公共政策专家罗伯特﹒梅叶的观点,公共政策规划主要有下列五个方面的取向:

 ( (1 )目标取向。政策规划就是人们要从不满意的或不够满意的现实状态出发,通过行动,努力去达成未来的理想状态。

 ( (2 )变革取向。政策规划所设想的,所要达到的客观世界的未来状态应不是自然而然出现的,而是需从存在问题的现状出发,只有逐步改变这种现状,才有可能最终达成未来的理想状态。

 ( (3 )选择取向。政策规划在于“选择与设计”行动方案,它包含着一系列大大小小的精心设计和艰难选择。

 ( (4 )理性取向。政策规划的基本要求就在于运用人类的理性,对未来做出符合规律的,有创造性的安排。

 ( (5 )集体取向。转型社会出现的政策问题多数是复杂﹑多变的,从而使得政策规划很难再由少数领导者和专家单一的知识技术来应付,而是需要依靠集体的领导智慧和力量,将各种知识﹑技术﹑手段相互补充,才能找到周密的,可操作的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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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策规划的分类 (1 )常规性政策规划 (2 )类比性政策规划 (3 )渐进式政策规划 其对象是既定的,解决问题的工具也是既定的。这种规划方式常用于处理那些带有周期性﹑普遍性的﹑且有先例可循的政策问题。

 与常规性规划不同,其所要处理的政策问题是新的,政策行动主体可以依照以往对类似的政策问题处理的方法和经验,依据新问题与老问题差异的程度,做出相应的调整。

 是对已确定下来政策问题进行分步骤的,连续的,调整性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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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规划的分类

  (7)地方的政策规划。

 (4) 延伸性政策规划 (5 )创新性政策规划 (6 )中央的政策规划 其要处理的是延续下来的政策问题,是一种通过对已有政策内涵或外延予以扩展和顺延而进行的规划。

 是为解决全新的问题而做出的带有突破性,原创性的政策规划。既不是对原来政策方案的修正,也不是对已有政策方案的延伸,而是新创造的方案。

 这是由中央有关部门开展的规划。在我国,执政党中央和中央政府是制定政策的主要决策机关。

 (7 )地方的政策规划 即由地方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的政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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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共政策规划的步骤与原则

  一、 政策规划的主要步骤

 (1 )确立政策目标

 在选择政策目标时,首先弄清楚政策目标与政策任务的联系和区别。其次,要弄清楚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再次,还需要协调总目标与子目标的关系。最后,还要充分考虑影响政策目标的各种因素,设计政策预案。

 ( (2 )政策方案设计 政策预案的设计,实际上是对实践活动的各要素及其方案的选择。包括进行政策方案的轮廓设计和对方案加以细化两部分内容。

  (3)

 预测方案的后果

 方案后果预测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客观条件变化的预测。二是政策方案预期效果的预测 ( (4 )预案可行论证

 所谓政策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就是围绕政策目标,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政策方案实际上是否可行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其内容包括如下:一是预案的政治可行性。二是预案的经济可行性。三是预案的技术可行性。四是预案的法律可行性。

 ( (5 )优化政策预案 政策规划主体对各个预案进行优化工作,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在政策决策选择之前的评估中,对某些预案暴露出来的缺陷和疏漏做好弥补和调整。二是在政策规划中,将几个可以互补的预案综合到一起,从而可能产生满意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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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策规划的主要原则

 ( (1 1) ) 政策规划针对性原则

  政策规划是有目的的活动,要针对实际问题,切中问题的要害。针对性首先表现在政策目标的设计上,政策目标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而确立的。

 (2 )

 政策规划可行性原则

  将政策规划的理想性与现实可行性统一起来是非常重要的,即要高于现实水平,又必须在现有条件下通过一定的努力可以实现,即具有可行性。

 (3 )

 政策规划系统性原则 •

 政策规划中要选择和确立的目标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目标的有机结合,与此对应,政策方案的设计就要将多个目标整合起来。这就需要以系统思想为指导,坚持政策规划的系统

 (4 )

 政策规划的规范性原则

  首先,要体现政策制定者所代表的社会利益。其次,要符合执政党和国家的总路线,总目标。再次,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最后,还要符合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5 )

 政策规划的具体性原则 • 首先,政策方案语言须明确,具体,清晰。其次,包括实现目标的明确时间期限。再次,应规定明确的约束条件和适应范围。最后,政策方案应尽量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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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公共政策规划中的行动主体组合

  • 一、政策规划中的集体思维 •

  政策规划说到底是政策行动主体积极思维活动的结果。之所以重视政策规划中集体思维,是因为集体思维具有一定的优势。首先,集体思维可以保证理论与知识的完整性。其次,可以让不同群体的利益得以充分表达。最后,可以避免决断中的片面性与主观性。但不可否认的是,集体思维也存在着缺陷,使组织受到“集体思维缺陷”的影响。

 • 二 、政策行动主体的组合形式 •

 政策网络

 是指在政策预案提议的最初阶段上,解决政策问题的各种方案还在酝酿,没有形成界限分明的政策主张的时候出现的政策主体的组合。

 •

 政策社群

 是指在政策中以共同的信息﹑价值﹑利益为基础联系在一起的政策行动主体组合。

 •

 政策支持联盟

 是指在政策规划环节中,维护﹑坚持和追求不同利益的政策代理人,组织机构汇集到一起,形成的基于利益和政策价值选择的稳固的同盟。

 • 三 、政策规划中行动主体共识的形成

  在政策论辩中,政策行动主体围绕政策预案的拟设形成各种组合,这些政策主体的组合通常是运用交换,说服,强制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利益平衡并形成解决政策问题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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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政策决策

 • 第一节

 公共政策决策实际与作用

 一、政策决策的实质

 公共政策决策就是政策行动主体围绕一定的价值和目标取向,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竞争﹑协商﹑合作,确定政策行动最终方案的过程。政策决策的实质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1)调节平衡各种利益的关系。

  (2)确立主导性意志和利益。

  (3)提供集体行动的规则。

  二、政策决策的作用

 公共政策决策是政策运行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在保证政策科学性和有效性上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固化利益表达的结果。

  (2)提供政策执行的基础。

 (3)产生权威性政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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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共政策决策的主要模型

 (1)完全理性决策模型 其基本步骤如下:建立各种完备的运作排序目标;提出各种可能的政策方案;预测每一种方案的成本效益和期望值;计算每一方案净预期值;比较并确定具备最高净预期值的方案;输出完全理性政策。

 (2)有限理性决策模型

 即依靠有限的资源和信息,通过不断搜索,得出满意政策方案的决策方法或程序。决策者得到的是有限的决策资源和决策信息,然后进行对策搜索,将搜索出的对策方案进行比较,直到找出满意对策。

  (3)

 渐进决策模型 强调决策者的决策是从现行政策出发,只是对政策进行渐进的调整。决策者是在一系列相似的方案间进行抉择,一个政策只针对一个问题。政策是通过不断的尝试,调整,再尝试,再调整而实现变迁的。

  (4)子系统决策模型 该模型认为,决策因议题和制度背景的差异而不同,政策合理性只有在具体的政治组织环境中才能得到判断。在政策子系统的复杂程度和限制条件的严格程度同时约束下,可采取决策类型有:一是渐进调整决策模型。二是理性探求模型。三是最优化决策模型。四是满意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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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公共政策决策的主要规则

  一 、 政策决策的一致同意规则 要求决策方案的通过需要参与决策的全体投票者都对某项决策方案投赞成票,要一致同意。该规则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决策成本过高;引发决策者博弈,鼓励“策略行为”,进行讨价还价和弃权。

 二、 政策决策的多数同意规则 多数同意规则是指投票人支持最多的决策方案获胜的一种决策方式。这种规则下,代表多数人利益和反映多数人偏好的决策方案会获得通过。但是,极有可能所形成的多数是一种相对多数,而实际上是一种“少数”。

 三

 、政策决策的过半数同意规则 该规则要求至少有1/2以上的投票人支持的决策方案才算通过。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一是具有更高的决策效率。二是少数服从多数。三是更能节省决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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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的采纳 公共政策采纳是指政策制定机构和决策者决定采取某项政策方案的过程与行动。政策采纳阶段是政策制定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关键性的阶段。

  二、政策的合法化

 所谓公共政策合法化,是指法定主体为使选定政策方案获得合法地位而依据法定权限与程序对政策进行审查﹑通过﹑批准﹑签署和颁布的过程。政策合法化的程序通常为以下:一是由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查。二是通过领导决策会议决定。三是行政首长签署发布政策。。

 第四节 公共政策的采纳与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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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流动子女教育政策分析 • 流动子女教育政策是指一系列涉及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政策。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促使流动子女教育政策的产生,其时间跨度大致为1996-2000年,关键节点为《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1996年印发《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就学办法》;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2003年《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2003年又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2004年颁布《义务教育法》又进行了相关的规定;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使得流动子女教育问题从法律上有了解决依据。

 • 相关分析如下:

 • 一、对于流动子女教育政策出台背景分析:(1)社会转型期过程中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2)流动子女教育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产生的巨大差异。(3)流动人口即流动人口子女状况 • 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政策价值分析——日益体现教育公平:(1)国家的公共价值追求分析。(2)政策决策主体、执行主体的价值选择分析。(3)公众的价值诉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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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政策规划的原则包括

题 I

 SP E CIAL RE PO RT 政策麓读的意义与原贝 I j 主流媒体为什么 应该重视政策解读? 一、 政策解读在新时期的重要性 政策在社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

 它往往预示着执政的路径、社会发展的 走势和方向,乃至对寻常百姓的生活和 切身利益构成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所以,

 所有的人群都不能不对政策给予关注。

 新时期的社会现实更进一步凸现了政 策的重要性。

 那就是:

 一, 中国目前越来 越明显的 “以人为本” 的执政取向使得党 和政府的政策跟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关系

 越来越紧密; 二, 随着建设和谐社会目标 的提出,各项政策越来越成为调节现代 人日趋多元化的利益取向和价值取向的

 有力杠杆,以及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和 较为直接的手段。

 政策报道一直是我国主流新闻媒体的

 关注重点之一 , 这是由其以担当党和政 府喉舌耳 目为自身 固有天职所决定的。

 在新时期,政策报道的重要性更是可想 而知。

 因为, 只有通过新闻媒体这一通向

 现代大众的最迅速和最便艟的传播渠道,

 政策才可能迅速为大众所知、 所晓, 并进 而发挥最直接的现实影响力。

 同时, 由于 现代人的利益多元化、价值多元化,所 以, 如果新闻媒体不对政策进行准确 、 主 动的把握和解读 , 极有可能使人们对政 策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误读 、不理解乃 至对抗情绪,影响政策影响力、 执行力、

 效力和社会和谐。

 因此, 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对主流新 闻媒体来说 ,一方面凸显了政策报道的 重要性 ,另一方面凸现了政策解读的重 勇 眭。

 1

 6 . f 同蜡2006. 1

 CHINESE J OURNALIST 二、 政策解读是主流媒体发挥 自身比

 较优势的有效路径 现代社会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比较 优势的竞争。

 那么, 主流媒体的比较优势 在哪里? 有一点不可否认 , 那就是政策 报道和政策解读。正如 《 南方 日报》在 2002年8 月6 日 《 改版致读者》 中所言:

 “全新改版,全新高度, 这来自我们对自

 身优势的准确把握和重新认识。作为省 委机关报 ,我们的政治优势来自主流新 闻、 权威报道和深度分析; 我们的权威优 势来 自政策宣传 、主导舆论和舆论监 督⋯⋯我们深切感受到, 只有这样, 才能 保持和发挥党报自身的优势,并把这种 优势有效转变为市场优势, 做大做强 , 不 断巩固党报舆论宣传阵地 ,巩固党报在 报业市场的主导地位”。

 主流媒体, 特别是各级党报, 从来都 被视为党的事业的组成部分,从而在新 闻资源尤其是政策报道方面享有天然的 权威地位和优先权。

 而且, 由于主流媒体 长期以来在受众中的威信较高, 说服力 较强 ,主流媒体对重大政策和决策的解 读容易在受众中形成范围较广 、 相对稳 定的舆论。

 因此, 对于党和国家的重大政 策和决策,主流新闻媒体应该坚持新闻 工作的党性原则,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 展稳定的大局, 充分进行报道、 宣传和解 读 , 尤其是要清醒地认识到, 政策报道是 主流媒体自身的比较优势之所在,是发 挥自身比较优势的有效路径。

 政策解读的基本原则 一、 积极而为的原则 对于政策解读 , 主流媒体首先要调整 心态,以一种积极而不是消极的心态来 口 杨兴锋 做。

 要看到, 这是我们的优势, 是宝藏;

 我们在这方面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大有 可为。

 当然, 这也不是不花力气、 全盘照 搬的懒汉作风所能乐意 “为” 以及 “为” 得了的, 需要保持积极的心态, 发挥创造 性的思维去为之。

 《 南方日报》从2002年 8 月6 日全新 改版以来,一直以一种积极主动的心态 来对待政策报道和政策解读。至今仍给 人印象颇深的可能要数我们对于十六大 报告的解读了。

 党的十六大报告意义重大, 因为她确 立了党领导中华民族在 21世纪实现伟大 复兴的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 的重要 思想,明确了我国社会的未来规划和阶 段I 生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这 样一个政策价值极高的报告,主流媒体 理当竭尽所能予以充分关注。经过多次 研讨,精心策划,我们决定以 16个版的

 篇幅为报告解读特刊的大手笔、大气势 奠定一个大平台。

 实施方案为:拿出一个版作封面版,

 该版以十六大报告的主题为标题,刊登 篇 2000 多字概述性文章,着重阐明十 六大报告的重大意义、 灵魂和理论基础、

 主题和主线; 报告第一大部分 “过去五年 的工作和十三年的基本经验” ,两个版;

 第二大部分 “全面贯彻 ‘ 三个代表’ 重要 思想” , 两个版 ; 第三大部分 “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 一个版;第四大 部分 “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 , 两个 版; 第五大部分 “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 革” , 两个版 ; 第六大部分 “文化建设和 文化体制改革” , 一个版. 第七大部分 “国

 防和军队建设” ,一个版 ;第八大部分 国两制 ’ 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 一 一“‘一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个版;第九大部分 “国际形势和对 外工 作”, 一个版; 第十大部分 “加强和改进 党的建设” 。两个版。我们进一步对版 面内容作了认真设计:

 除封面版外, 每 版的基本构成元素为五种 :专家概述、

 报告摘要 、 专家解读 、 背景资料及配文 图片。

 实施中选定了省内 12 名优秀专家分 别撰写相关部分的解读稿 , 然后分头约 稿。2002年 11月 18 日, 《 南方日报》推 出16个版的《 十六大报告解读特刊 》 , 其 鲜明特色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面准确地 反映了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二 是突出了重点, 详略得当; 三是做到了既 忠实于报告原文 ,又有专家的理解和阐 述,对读者学习报告具有引导和辅导作 用; 四是特约专家均为该方面的权威, 使 解读文章的权威性有了保障;五是背景 资料和配文图片的使用加深读者对报告 的理解, 而且对活跃版面很有帮助; 六是 版式设计新颖、专业, 小标题制作到位,

 整个特刊显得生动活泼。

 二、高度原则

 我们所说的高度, 就是强调在对政策 新闻信息的选择、 处理上, 在对政策的意 义、 价值和影响的挖掘和阐释上, 不是一 般地照抄文件 ,而是要有 自己独特的见 解、 独到的思考,发出自己权威的声音,

 占据高端读者市场,树立权威,建立公 信, 影响有 “影响力” 的人群, 进而影响 整个社会; 就是强调在坚持政治意识、 大 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和政治家办报的前提 下, 要有专家眼光, 准确把握国家大政方 针的精神与实质,进而用对新出台法规 政策的权威解读和理性阐释 ,来引导读 者准确把握社会形态的变化 、经济动向

 的变化 、 生活潮流的变化。

 在具体实践中, 对主流媒体来说 , 只 有把政策报道做权威 、 做深 、 做全面, 把 政策解读得好看 、 耐看、 容易看 , 主流媒 体的高度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这里的 “权 威”,不仅指消息源的权威,也指解读本 身要权威; 这里的 “深” 指的是有独到的

 见解, 给读者以耳 目 一新的感觉; 这里的

 “全面” , 指 的是对政策本身的解读要全 面,对政策变化所带来的方方面面影响 的揭示要全面。

 在《 南方 日 报》 近年来的政策解读报 道中, 《 创新广东》 特刊堪称体现高度的 杰作。这个特刊2005年11月18日 推出,

 共 6O个版 , 是对广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战略决策进行全方位深入解读的范本。

 第二部分为特 Ⅱ、 特Ⅲ和特Ⅳ三叠共 44个版 , 与第一部分的务虚相对应, 重在 “务实”, 重点推介四类 “创新之星”:创 新型高校、创新型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 业、 创新型的城市、 创新型的专业镇和创 新型的产业园区, 通过推介、 展示广东几 大类型的 “创新之星”, 使在创新之路上 积极探索的各类主体在更深刻地理解创 新之道的同时 ,有了很多各 自 在现实中 可学的模板。《 创新广东》 特刊以其前瞻 性 、 权威性、 深度和全面性引起了各界读 者的强烈反响。

 三 、贴近原则 政策报道一向是主流媒体特别是党报 的强项。

 但长期以来, 读者心 目中的政策报道,总是一副 “高高在上 ,板起面孔教训 人” 的样子,没有平民视角,

 贴近意识不强 ,动辄原文照 搬 , 块头大、 篇幅长、 可读陛 差。

 这怪不得政策报道本身,

 而应归咎于媒体自身不善于 从读者切身利益的角度报道 政策。

 其实, 就政策而言, 读 者与其说是选择其权威性 ,

 口2002 年 11月8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衰大会在北 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兰红光 摄 ) 政策解读报道创新 不如说是选择实用性, 所以, 主流媒体在 政策报道中尤应选择读者视角, 体现贴 近意识, 努力将政策解读做得化繁为简,

 化难为易,化深奥为晓畅。好的政策解 读,应该是高度和贴近的巧妙结合。

 2005年 8月29 日至30 日, 广东省委、

 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会议, 讨论出台《 中共广东省委、 省政府 关于深化 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 简称 “28条” )。

 这是广东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 攻坚战的新节点。

 29 日当天, 《 南方日 报 》

 在头版头条刊登消息 《 我省酝酿出台深 化国企改革 “28条” 经营者可获增量资产 奖励股》 , 同时推出16个版的《 国企新政 》

 解读特刊, 并在会场发放。

 30 日, 又刊发 广东省国资委主任刘富才接受 《 南方 日

 报》 记者独家专访, 详解国企改革方略的

 专稿。

 31日, 结合闭会消息 , 《 南方 日 报》

 跟踪报道了 “28条” 的5个配套文件 , 细 化了报道内容。三天连续的政策报道内

 容完整, 解读权威 , 时效快,针对性强,

 既靠近政策, 又贴近企业, 充分展示了在 政策解读中加强贴近性的努力。

 广东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了“建设 和谐广东” 的任务, 为全面推动全省贯彻 落实觉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 次全会精神, 《 南方日报》 积极主动承担 起宣传 “和谐广东” 的责任 , 注意和注重 从百姓视角做文章。

 9月中旬, 省委省政 府发出《 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 ,

 提出 “富裕 、 公平、 活力、 安康” 构建和 谐广东目标,9月14日, 《 南方日报》 在 版显著位置刊出《 意见 》 出台消息, 并 用 “调研篇” “起草篇” “特色篇” 梳理内

 容, 报道《 意见》 出台的前后。

 9月15日,

 又紧接着推出4~ -版的解读, 阐述对老百 姓生活尤其是衣食住行所可能带来的具 体影响。解读既紧密配合当前广东省委 省政府的工作重点 ,反映了经济社会生 活中的热点话题 ,又从读者关注点和兴 趣点着手,提高了广大读者对 “和谐广 东” 全方位的认识, 较好地做到了宏观与 微观的结合, 高度和贴近的结合, 收到了 很好的社会效果。

 国 一2006. 1

 CHINE S E J OURNALIST审闻

 17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篇七:政策规划的原则包括

  城乡规划法

 本章提要

  本章主要介绍城乡规划相关法规中的有关概念 , 阐述城乡规划体系的基本特征 , 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 基本要求和规划审批与实施的有关规定 , 并对城乡规划法进行解读 。

 本

 章

 内

 容

 一、我国城乡规划法律体系 二、城乡规划法规 三、城乡规划的实施 四、历史文化名城 五、新 《 城乡规划法 》 解读

 城市规划(修改)

  原条文: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改为:

 是政府确定城镇未来发展目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调控非农业经济、社会、文化、游憩活动高度聚集地域内人口规模、土地使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各项开发与建设行为,以及对城镇发展进行的综合协调和具体安排;依法确定的城市规划是维护公共利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 。

 2.城乡规划法规分类  城市规划法规的三种类型:

  规定城市规划行为的法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地方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等;

  从城市规划科学中产生的法律 --- 城市规划的技术规范;

  具有法律地位和效应的城市规划 --- 法定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

 2.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3.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3)

 城 乡 规 划 法 的 构 成 与 配 套 法 律 的 关 系

 3.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1)技术性

  城市功能的合理性:土地资源、空间布局、道路和交通、公 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

 (2)艺术性

 城市形态的和谐性:城市天际轮廓、城市公共空间、如街道/公园/广场/滨水地带、城市街区特色、标志性建筑等

  (3)政策性

 城乡规划作为公共政策过程: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

  (4)民主性

 社会资源的再分配:代表最广大的人民利益

  (5)综合性

 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4. 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属性

 1. 城乡规划法的概念

 城乡规划法 是指调整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

  狭义的城乡规划法 

 广义的城乡规划法 二、 城乡规划法规 (一)

 城乡规划法

 2 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

 原《城市规划法》共6章,46条。

 主要包括:总则,它规定了城市规划法的任务、适用范围、城市和城市规划区的内涵和外延、城市发展方针、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的基本原则、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以及公民对城市规划的权利和义务;城市规划的制定;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城市规划的实施;法律责任等内容。

 新法共分7章70条,分别为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针对当前城市和村镇开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规定。规范内容包括城市、建制镇、集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及其布局。

 3 城乡规划的方针和原则

 原《城市规划法》第4条规定:

 “ 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新法删除。

 村庄与集镇规划是指为了加强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管理,改善村庄和集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节约和合理使用农村土地,保护耕地,协调村庄和集镇空间布局和具体安排。

 村庄与集镇规划是村镇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二)

 村庄与集镇规划法规概述 1

 村庄与集镇规划

 2

 村镇管理法规的基本内容

  1993年5月7日国务院第三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 村庄与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该条例共7章,48条。

 主要包括:总则;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制定;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实施;村庄和集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以及违反该条例的处罚规则等内容。

 3

 《 《 条例 》 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 条例 》第 第2 条规定:“制定和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但是,国家征用集体所有制的土地进行建设的除外。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城市规划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三)

 城乡规划的审批 ( (1 )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审批其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  目前全国共有87个城市。

  其中山东省有8个,分别是: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泰安、临沂。

  2013年新增三沙市。

  其他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在向上级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2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

  单独编制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其总体规划的,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的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单独编制的其他专业规划,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后,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 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决定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

  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变更和重大调整,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总体规划批准机关审批后实施。

  2

 城市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与重大变更

 三、 城乡规划的实施

 城乡规划经批准后,必须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目的使经批准的城乡规划设想变为现实。

 采取的主要措施 是 “ 一书两证 ” 制度,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乡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制度。

  另外,在农村地区颁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城市规划法》第30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新的《城乡规划法》法第36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 (一)

 选址意见书制度

 《 城乡规划法 》 第37 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

 1

 建设用地的审批

   现场踏勘  征求意见

  提供设计条件

  审查总平面图

  核定用地面积

  许可证的核发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 项目选址批准后,需向规划部门正式办理申请用地手续,规划部门须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对用地的数量和具体范围予以确认,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按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应在合同内容中包括规划规定的地块位置、范围、使用性质和有关技术指标;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必备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审核批准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地复核。主要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征用划拨的土地进行验核。

 (2)用地检查。主要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要求,对建设用地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章占地情况的发生。

 3 建设用地审批后的管理

  临时用地指由于工程施工、堆料或其他原因,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建设单位必须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临时建设用地许可证方可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城市规划法》第33条规定:“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城乡规划法》第44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4

 临时用地的管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用于确认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1)建设申请。

 (2)确定规划设计要求。

 (3)方案审查。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1)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性,保证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2)作为建设活动进行过程中接受监督检查时

 (3)作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城市建设活动的重要历史资料和城市建设档案的重要内容。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作用

 (五)文物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法》)。本法对历史文化名城及文物保护在城市建设规划中的地位和保护措施作了详细规定。

  《文物法》第2章第7条规定: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文物,应当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别确定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由国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

 根据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 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 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 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 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城乡规划法引领中国进入城乡一体规划时代(新闻报道)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28 日表决通过了城乡规划法,自 2008年1 1 月1 1 日起施行,现行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从城市规划法到城乡规划法,中国正在打破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进入城乡一体规划时代。

 目前,中国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可以用“一法一条例”来概括。除 1989 年 12 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城市规划法外,还有 1993 年6 6 月国务院发布的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

 “这种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使城市和乡村规划之间缺乏统筹协调,衔接不够,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

  即便是中国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城乡规划的覆盖面也不宽,甚至存在不少规划空白区。有的省辖市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仅为三分之二,县级市规划建设用地覆盖率更是不到一半。

 根据城乡规划法,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在内的全部城乡规划,将统一纳入一个法律管理。目的是“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从城市规划法到城乡规划法,一字之差,意义深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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