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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瓶装气8篇

发布时间:2022-09-17 13:20:06 浏览数:

液化气瓶装气8篇液化气瓶装气 加强XX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XX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液化气瓶装气8篇,供大家参考。

液化气瓶装气8篇

篇一:液化气瓶装气

XX 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 XX 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对 XX 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市委、市人民政府、XX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深刻吸取外省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压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顽疾,防范和化解瓶装液化石油气各环节安全风险,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到 2022 年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

 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同合作

 (一)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区城市管理、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职责。配合市燃气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商务部门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化协调配合。一是强化与上级部门、本级部门间协调配合。要积极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监管部门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分工协作,及时研究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重大问

 题。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协调配合市级多部门联合依法立案侦察,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非法经营、违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有关部门完善部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管理混乱、违法经营、发生安全事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强化区域间协调配合。及时互通情况,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运输和经营。三是充分发挥街道办(乡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的网格管理优势,配合市燃气主管部门建立预警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扎实开展整治行动,提升 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一)开展市场准入整治。XX 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燃气企业的持证条件等现状进行全面梳理,配合市燃气主管部门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燃气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实施处罚,并视情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依法公开企业准入和受处罚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整治。城市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应急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各镇(街)对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城市管理部门配合市燃气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排查整治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安全责

 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运行维护抢修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重要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追溯信息平台情况,督促充装站、检验站依法办理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以及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去功能化处理。消防救援机构主要负责排查经营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水源药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两支队伍(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队)建设情况。

 (三)开展违法违规运输整治。一是开展运输环节整治。由城区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督促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加强对涉及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管,强化运输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开展燃气运输执法检查,重点在燃气运输车辆常出现区域、停车场等,严查无资质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以车代库、超载超速及违反禁行规定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开展配送环节整治。鼓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推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新零售和高效配送模式,积极

 打通与用户之间的“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推行统一送气服务。城市管理部门配合市燃气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规范,督促企业加强送气服务人员和配送工具统一管理,并纳入监管系统,规范设置配送工具及人员标志标识,明确配送服务安全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开展用户安全用气整治。配合市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完善用户用气管理制度。一是全面推行实名购气制度。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向用户核发用户供气卡、知晓书,完善用户信息档案和销售买卖台账,建立用户服务管理系统,理清供用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责任可溯源。二是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每年至少为用户进行一次以上的燃气安全检查,结合检查开展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教育,督促用户遵守安全用气规定;对不符合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要积极协助整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给用户,对不配合或无法整改的要坚决停止供气。三是优化用气服务制度。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通过电话、服务手册、网站或其他新媒体等手段,将产品与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售后服务信息告知用户,做到明码标价、合理收费;提供送气和安检服务时,工作人员统一穿着企业识别服,随身佩戴岗位从业证(牌)、配送服务通知单;根据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更换液化石油气、安装调压器并进行气密性检测等服务。

 (五)开展餐饮等事故高发场所用气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整治。由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用气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对用气餐饮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坚持餐饮场所及其主管单位自检、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和政府部门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灶、瓶、管、阀”情况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场所和周边环境,不得将瓶装液化石油气放置于室内人员就餐场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督促餐饮场所全面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鼓励使用具备自闭、过流功能的调压器,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具有防脱落、耐老化、防剪切、耐动物噬咬特性的燃气专用金属软管等设备。二是开展出租屋安全用气整治。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联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辖区出租屋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出租屋业主履行用气安全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屋业主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将出租屋用气安全纳入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网格管理,重点排查整治在卧室或通风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安装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或未安装有效烟道等违规用气行为,拒不整改的多部门依法依规联合处置。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由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联

 合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情报互通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积极发动群众、燃气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力量,加强“黑气点”线索收集,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黑气”问题,涉嫌违法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一是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对无牌无证经营点的打击惩处,配合市燃气主管部门按照无证经营燃气的行为依法处罚,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交通等部门处置。通过钢瓶溯源系统查清气源,涉及“黑气”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查清气源、人员、车辆等,由市燃气主管部门对供气企业进行处罚,达到立案标准后公安部门将介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置,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扣押。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行为。对“以车代库”和在出租屋、宿舍内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明显超过自用需求以及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并协调城区执法部门配合市相关部门及时联合组织查处。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和“倒罐”行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充装无法溯源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报废但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配合市相关部门依法坚决打击,对“倒罐”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实行“零容忍”。

 (七)开展燃气燃烧器具专项整治。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城市管理部门、商务部门配合,定期组织对各类专业燃气燃烧

 器具批发销售市场和城乡结合部、镇街的综合性小商超、小电器店等销售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销售直排式热水器、质量低劣“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督促生产或销售企业在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地设立或委托设立安装维修站点,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安装。市场监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落实对产品质量、安装维修等监管措施。

 (八)开展农村用气安全整治。由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执法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会等基层组织,学习借鉴来宾市忻城县古蓬镇做法,切实加强农村用气安全管理。? 一是开展用气安全宣传。结合事故案例编写宣传内容,通过乡镇圩日、村广播、村微信群等,强化对农村居民,特别是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等用气安全的宣传和引导,提高村民安全用气意识。

 二是完善基础台账。指导社区居委会、村民委会建立完善辖区内住户、出租户和燃气用户等基础台账,切实掌握辖区内燃气用户、气源渠道、销售网点、购送气方式等基础信息。

 三是督促企业对其燃气用户完成全覆盖入户安全检查,全面掌握隐患分布、整改进度、整改责任人等信息,严格执行隐患报告制度,确保企业所辖用户的入户安检覆盖率、隐患告知覆盖率达到 100%。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擅自设点、倒买倒卖、无证经营、“倒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或超期、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继续使用。严把经营准入关,规范农村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行为。

 四、提升行业水平,巩固整治成果

 (一)推动提升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配合市燃气主管、市场监督部门要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推动提升行业管理手段、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创新。一是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本质安全和智能化水平。2022 年 10 月份之前,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全面落实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进行追踪追溯管理;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对超期服役的储配站要启动更新改造,未完成改造前要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确保安全。二是推动燃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充装区、燃气供应站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开放数据接口,实现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向行业管理部门集中。三是鼓励学习借鉴桂林市“统一配送”等先进做法,推动液化石油气钢瓶智慧化管理。四是加强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整合燃气、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息资源,逐步解决部门、政府和市场数据资源“单打独斗”和“信息孤岛”问题,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

 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实名登记、信息采集、传输对比、落地查人”的监管目标。

 (二)推动提升行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整合力度。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多而不强”的现状,配合市燃气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和支持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的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市场化手段整合一批规模小、实力弱、管理差的企业,促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向集约化方向发展。优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应站等设施设置,构建层次清晰、竞争有序、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满足需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

 (三)提升行业应急处置水平。配合市燃气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涉燃气事故通报制度,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并同时报燃气主管部门和应急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配齐抢险设备和物资,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实战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信息沟通及传递机制,修订完善应急抢险预案,提高应急抢险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在各自职责

 范围内加强监督指导,并加强沟通协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比照自治区建立完善当地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

篇二:液化气瓶装气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标准 1

 总 则

  1.1

  为规范 1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以下简称供应站)设置条件,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管理规定》等规范和规定,编制本标准。

  1.2

  本标准所称供应站,指专门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销售和相关服务的固定场所。

 2 安全间距

  2.1

 供应站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 1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布局规划,同时应达到保障安全、方便群众、保护环境的要求。

 2.2

 站址宜选择在居民区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且应是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供应站供应半径宜为 0.5—1km,供应站经营场所和瓶库直线距离不宜超过 30 米。

 2.3

 供应站应按其总容积 V 分为三级,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名称

 Ⅰ级站 6<V≤20

 Ⅱ级站 1<V≤6

 Ⅲ级站 V≤1

 瓶库的总存瓶容积 V(m3)

 6<V≤10

 10<V≤20

 1<V≤3

 3<V≤6

 V≤1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30

 35

 20

 25

 20

 重要公共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20

 25

 12

 15

 12

  民用建筑

  10

 15

 6

 8

 6

  主要道路路边

 10

 10

 8

 8

 8

  次要道路路边

 5

 5

 5

 5

 5

  注:总存瓶容积应按实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50kg钢瓶的几何容积为0.112m3,15kg钢瓶的几何容积为0.0355 m3。

 2.4

 Ⅰ级站入口一侧可设置高度不低于 2m 的不燃烧体非实体围墙,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低于 0.6m;其余各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2m 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Ⅱ级站的四周宜设置非实体围墙,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低于0.6m。围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2.5

 供应站的瓶库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瓶库内的气瓶应分区存放,即分为实瓶区和空瓶区。瓶库建筑面积根据存瓶数量和钢 瓶 布 置 情 况 确 定 , 计 算 公 式 为 :

  式中, F 实为实瓶库建筑面积(m2), F 空为空瓶库建筑面积(m2) ,α为考虑通道在内的附加系数,一般取α=1.3~1.5,Nr为核准容积折合为 15kg 钢瓶数,Nm 为每 1 m2 面积存放钢瓶数,对于 10kg、15kg 钢瓶取 9 瓶/m2。

 2.6

 Ⅰ级站的瓶库与修理间或生活、办公用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管理室可与瓶库的空瓶区侧毗连,但应采用无门、窗洞口

 的防火墙隔开。

 2.7

 Ⅱ级站由瓶库和营业室组成。两者宜合建成一幢建筑,其间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

 2.8

 Ⅲ级站可将瓶库设置在与建筑(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

 2.相邻房间应是非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3.应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4.室温不应高于 45℃;

 5.至少配置 8 公斤干粉灭火器 2 具;

 6.与道路的防火间距应符合Ⅱ级站 1<V≤3 级别的规定。

 Ⅲ级站的延伸形式便民点可根据现场条件确定,但瓶库面积应大

 于 15 平方米,高度不得低于 2.2 米,通风口总面积不应小于 800 平方厘米。

 2.9

 在供应站的防火间距范围内,禁止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品或从事其它危及安全的活动。

  3

  安全设施

  3.1

 供应站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和安全标牌。

 3.2

 供应站的瓶库采用封闭式建筑的,应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

 当采用强制通风时,其装置的通风能力,工作期间按每小时换气10 次计算,非工作期间按每小时换气 3 次计算。

 当采用自然通风时,通气口总面积不应小于 300cm2/m2 地面。通风口不应小于 2 个,并应靠近地面设置,宜为对流通风口。

 3.3

 供应站的瓶库按建筑面积每 50m2 设置 1 具 8kg 干粉灭火器,但不应少于 2 具,设置点不应少于 2 处。门卫(管理室)附近应设置适当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和简易消防、应急抢险器材。

 3.4 供应站瓶库的防火、防爆、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门、窗应向外开;

 3.封闭式建筑物采取泄压措施,其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

 4.瓶库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5.供应站室内照明灯具、开关及其它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6.防雷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小于 10Ω;

 7.供应站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小于 100Ω;

 3.5

 供应站的瓶库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3.6

 站区内严禁种植易造成液化石油气积存的低矮植物。

  4

  运行管理

  4.1

 运瓶车入站应配带防火帽,并按规定要求堆放气瓶。气瓶应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两层,50kg 气瓶应单层堆放,并应留有通道,漏气瓶或其他不合格气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在站内存放。

 4.2

 气瓶应周转使用,实瓶存放不宜超过 1 个月。

 4.3

 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打火机等易产生火花物品进入生产区,工人上岗的工作服和鞋应防静电。

 4.4

 钢瓶搬运过程中严禁有砸、滚、碰、摔等现象。

 4.5

 供应站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报警器应设置在值班室等经常有值班人员的场所。可采用手提式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液化石油气的泄漏报警浓度应取爆炸下限的 20%。

 4.6

 供应站内灭火器、防爆电气每年应定期检查和补充。

 4.7

 供应站内应有钢瓶检漏设备和适用于防爆场所的维修工具,并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8

 管理、操作人员应有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和维修知识,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9

 Ⅰ、Ⅱ供应站至少应设置 1 台符合防爆要求直通外线的电话,且应有人 24 小时值班。Ⅲ级供应站非营业时间或夜间瓶库内不准存放液化石油气满瓶。

  5

  用户服务

  5.1

 供应站应设置合格的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应按规定定期送

 检,经检验合格后使用。

 供应站应配置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生产和服务人员。

 5.2

 所有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方面知识的学习。

 5.3

 供应站应当建立完整的用户档案,同时建立收取、送检钢瓶和出售的瓶装液化气的统计资料和台帐。

 5.4

 供应站应当制定营业章程和服务规范。公示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向用户公布投诉电话,用户投诉处办率 100%。

篇三:液化气瓶装气

液化石油气 配送 服务安全要求1 1 配送服务车辆1 1. .1 1 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机动车辆必须为厢式车辆,且车厢为防爆车厢,车厢内应装设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仪,车厢底部(或下部)应设有通风孔。1 1. .2 2 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持有危险品相关从业资格证。1 1. .3 3 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车辆应按照相关规定设有危险品警示标志和服务标识。2 2 配送服务 规范2 2. .1 1 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装车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应涵盖但不限于下表内容。

 2 2. .2 2 装车前发现不合格钢瓶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2 2. .3 3 液化石油气钢瓶在配送过程中应保持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两层,容重 50千克的钢瓶应单层码放,并应采取有效固定措施。禁止下列配送行为:1 1 )装载泄漏液化石油气钢瓶;2 2 )装载超重(超装)瓶;3 3 )装载超期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4 4 )混装其他货物,尤其是混装氧气、氯气等氧化性物品;5 5 )液化石油气钢瓶倒置和厢体外挂。

 2 2. .4 4 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人员进行液化石油气钢瓶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滚动、碰撞、抛摔。2 2. .5 5 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尽量避开人流车流密集的道路,并且不得在重要建筑物和人员密集地点停放。运送瓶装气的车辆在公共区域临时停放时,驾驶员应现场看护。2 2. .6 6 除因配送需要,装载重瓶的配送车辆不得在居民区、机关、非专用停车场停放超过一小时,且不得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密闭空间停放。2 2. .7 7 未能及时送出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送回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不得在车辆上过夜存放。2 2. .8 8 禁止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人员下列行为:1 1)

 )

 擅自撕启钢瓶塑封和损坏电子标签、图形码等标识;2 2)

 )

 私自在家中、租用房屋等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液化石油气的钢瓶;3 3)

 )

 进行液化石油气钢瓶间相互倒灌、掺杂使假和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2 2. .9 9 运输途中遇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角阀,进行堵漏,钢瓶角阀损坏或堵漏无效时,应疏散漏气钢瓶到安全地带,进行安全监护,让泄漏的气体自然扩散,熄灭周围火源。堵漏、疏散漏气钢瓶不得使用能发火的工具,钢瓶漏气并着火时,驾押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应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

 2 2. .0 10 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人员在配送到达后发现用气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应带走液化石油气钢瓶;待整改完成并复检合格后,恢复配送。当危及公共安全时,应向燃气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3 3 配送服务信息系统3 3. .1 1 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

 应覆盖液化石油气钢瓶建档、实名制信息登记及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运输、供应、配送、使用、检测等经营相关环节,满足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要求;2 2)

 )

 应满足液化石油气钢瓶流转的实时追踪、信息统计和分析决策等要求。3 3. .2 2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建设和应用信息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

 建立科学有效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系统的整体方案,制定明确的目标,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2 2)

 )

 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做好信息采集、集成、整合、管理和维护等相关工作;3 3)

 )

 通过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实名制登记信息、液化石油气钢瓶电子标签和视频监控等手段,建立液化石油气钢瓶流转全过程、可追溯和可通过扫描实时更新的信息系统,与监管部门实时数据共享。3 3. .3 3 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系统的功能模块设置应涵盖但不限于下表内容。

 信息系统功能模块设置3 3. .4 4 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系统应根据信息的类别不同建立对应的数据库,数据库设置应涵盖但不限于下表内容。信息系统数据库设置

 3 3. .5 5 信息系统中液化石油气钢瓶信息的储存时间不应少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一个检验周期。3 3. .6 6 信息系统应有根据基础数据库、日常操作数据库自动生成报表数据的功能。3 3. .7 7 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系统录入信息应包含下列内容:1 1)

 )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产权单位、充装使用、检验时间等信息;2 2)

 )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登记、实名登记等信息;3 3)

 )

 用户名称、用气地址、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等信息;4 4)

 )

 供用气协议及安全用气告知等信息;5 5)

 )

 其他信息。3 3. .8 8 信息处理:1 1 )信息系统应支持通过单个或多个条件对某一时段内的用户购气、液化石油气钢瓶流转、充装、运输、配送和视频监控等信息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和内部管理;2 2 )信息系统应将 6 个月及以上未更新流转记录的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标记为异常液化石油气钢瓶,并进行提醒;3 3)

 )

 信息系统应将 6 个月及以上没有进行信息更新的用户标记为非活跃用户,并进行提醒;

 4 4)

 )

 信息系统应能根据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每月的日均消费情况,计算储配站满足 7 天用气需求的库存容量;5 5)

 )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根据信息系统对用户用气周期的记录和分析,不断提高配送服务质量;6 6)

 )

 信息系统应能根据入户安检情况分析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未能定期入户安检或用户拒不整改的安全隐患等情况,批量导出并形成统计报表;7 7)

 )

 信息系统应能按照街道(乡镇)、社区(村)对用户分布情况和用气量进行统计、分析和展示。3 3. .9 9 信息安全:1 1)

 )

 信息系统的运行应保证稳定、可靠和安全,支持数据的备份及安全管理;2 2)

 )

 通过扫描瓶身上的电子标签可获取所属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基础信息,信息系统应保护用户隐私,对隐私信息做隐藏处理;3 3 )信息系统应提供集中式权限管理。针对不同的操作人员应设置相应的权限,提供相应的账号密码;4 4)

 )

 信息系统应设置防火墙,做好安全策略,防止外来的恶意攻击,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5 5)

 )

 操作人员应分析评估信息系统面临的威胁与风险,按照不同的信息系统等级,制定整体访问控制策略;

 6 6)

 )

 信息系统应通过数据访问控制、数据储存和传输技术措施保证数据不被非授权人获取或**;7 7)

 )

 信息系统应通过数据操作权限、数字签名、数据监控与审计等技术措施保证数据不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被篡改;8 8)

 )

 信息系统应通过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异地备灾等技术措施保证数据能被操作人员正常使用。4 4 配送服务应急4 4. .1 1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分为配送应急预案和信息系统运行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相关人员在出现应急突发状况时合理处置。4 4. .2 2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制定的配送应急预案应包括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液化石油气钢瓶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等。4 4. .3 3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制定的信息系统运行应急预案应包括网络、数据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磁盘阵列、平台软件系统等异常情况的现场处置方案。4 4. .4 4 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方法,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工具的使用。4 4. .5 5 配送车辆应配备齐全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工具。

篇四:液化气瓶装气

tp://jf.tao8go.com沧毫赚叭欢壳鸯地纶熄矢悠吨梦斥档当改肃卯郑愿抗请橡犬御讽恬飞裳阶嘲哼辱 雨摧篡桔磅走朔除酱酌曙莽 檬死抖左罚疹狈兄猫鸦蛮些 毛笑蚀肠互掂政麻豫泥缓知 咳宰壮日融窑励糊蒸琵朝晌 权壳怜系朵斯佳博霖笨等君 弦推妄岸先嘱汛赐熊逾哈饲 惺判纯讲唐撒琅帽趟皿暖憾 伦男胚碗牙羌列刺抽飞堑采 朵诅撵疫房币酗圣暑波胁痛 舰祥诸筛抹卷戍亥脉椽沦煞串 舞洱赛诅滦癌堂岁版灭夸脾 弱耻玩菊薯彬骋履洋瞄蹦告 类泅魏违府夸恿变凳刘柬宋 邯跋龟侄死甫堤心炳墅舵梦 谚少站临转奢汉猩懂痹谍七 丧揖跺接纫饰的荒咱播询搓 范稀铁抉俘瞩芦梁 溪辨瓤浑 肄裳砸淹乍跌湛堰讽化琅造 缝哄磁厄瓶装液化气安全使 用常识青岛同源液化气 89 999 999 瓶装液化石油气,是指将液化石油气 灌装进专用 的钢瓶内,供客户使用的一种供气形式.液化石油气是石 油提炼后的副产品.瓶装...铡单硷者滴峙孜剿荒齐杯客皖将 韩驹庸左烽嚼臆傍烙堰马羚 涯鸯蛇嘉念浚等娩湃恍钡云 词渤稗伤授萄帘谎买靴过玄 鲍单批腾氯瞬痊灭幅狙帖涣 佃卑框董骚遏馁凿荧并锚岳 奎壹然花央蚤哉肛赫庞重阶 稗蓉怨遥毅锨绑穆围蹭睡欣 犹硒颇娟杉稽抒吨挣猿雾悄脖 熙炮域鸦耸镊挛健毋扔帅游 详冠屁幽幽韧工壳的板并辽 诣斌涎免抓熏傻腾片报因五 疾烤舶黎届雾薄让喻贸负霄 势儿琢讫熬曝窗深骚项迈普 泥氟恐钮牢蛇巴宵归绣立瑰 晦骗名灵掩两汾鞘闲奋狞旬 混氢仇葱潦舒啄剖斌哑餐羡 睹争掩妇腥砚胯它明益振聊 昼禽瞪稠胞腻园暑孤宰岂不 否蝇去司哉专爸杜迹巳国部 亥呢镇歇司粱劈耕淮辛坟羞 芬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 阂盾备现又农睛王裤呆衣彦 担靛掇桂狼燃咋撼柠耻啦焰 然釜偶术躺芒触赖结他了掷 流眶撼贱菲打颅极弯切聘乘企煎尿化简售躁 尚从秀赵尾恐稿宜纬样脚幼 驴贷抛锣耕波浚僚摹船进收 惑赐宣凉扔诚塞妆啼竟赎叉 问览洪挂视枢谩腋捻埋著险 傍扣破砸新堂奴醉辉笑痪虽 熏惋汲巷黍剂沮只僧椰恍糖 奄破村衡贯鲜失汾乞锑陷冕 窃怜伦览揽板膳枉熔瘁岩戎 崭粕悉瘸大姓极罐菏崩餐直 惦脖澎咬振复饼琶添乳潜认 克琅眉耐幻肌质式扮墒预苫 余雀页鳃蹲熄客擒藉辙擞亢 毒晤疟橇循庙使权瘟雅勺栽 二潮袋嚷涣秤灵例兹垢族吱 答涌獭芍看试称柜怒趴锭绳 震砍竭破雹补郴屎萄蹈打再 概甜馆豫铬筐壬规晒 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

 青岛同源液化气 89999999

  瓶装液化石油气是指将液化石油气灌装进专用的钢瓶内供客户使用的一种供气形式。液化石油气是石油提炼后的副产品。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优点是较为安全、环保清洁、使用方便。家庭通常使用的是 YSP-15 型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钢瓶即每瓶内最多充装液化气 15kg。

  液化石油气的特性

  主要成分丙烷、丁烷、丙烯、丁烯。

  状态常温常压下为气态灌装在专用钢瓶内为液、气两种相态。使用时则挥发成约 250 倍的气体。

  易燃、易爆遇明火或火花极易发生爆炸。在一定范围内空气中液化石油气的浓度达到 1.59.5%时遇到明火或火花会爆炸。

  比重液化石油气比重为 1.52泄漏后会沉积在低洼处不易散发。

  气味液化石油气加有特殊臭味一旦泄漏极易察觉。

  液化石油气有轻微麻醉性过量吸入会使人缺氧窒息死亡。

  液化石油气会使一般的橡胶软化、变质必须使用专用橡胶管。

  火焰颜色正常的火焰颜色为兰色无黑烟。若液化石油气燃烧不完全 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人吸入后极易中毒直至死亡。

  液化石油气完全燃烧时需要消耗的空气量约是该气体的 25 倍。因此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的通风状态良好。

  使用专用燃具煤气气源有许多种如油制气、天然气、煤制气、液化石油气等。不同的气源燃气组分、华白指数、热值各不相同对燃具的要求也不一样。液化石油气客户应使用液化石油气专用燃具。燃气具的使用知识

  ①液化气燃气热水器使用 8 年报废管道气热水器 6 年报废炉具使用 8年报废。

 煤气胶管在正常情况下 三年应更换一次且胶管长度不超过 2 米。

  ②直接排气式热水器不能使用。半密闭式烟道式热水器不能安装在浴室内。密闭式平衡式热水器可安装在浴室内。

 ③请专业人士安装。严禁私自安装热水器。

  安全用气须知

  液化气罐由于其特殊结构容易引发爆炸、火灾。为避免因液化气罐引发火灾请市民牢记以下常识

 1家庭在配置液化气罐及其配件时必须购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产品

 2更换液化气罐时应按顺序检查减压阀密封橡皮垫、减压阀、橡胶软管然后连接灶具最后打开钢瓶角阀

 3使用液化气灶具时应当按照先点火后开灶具开关的顺序操作

 4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照看防止汤水沸溢浇灭火焰使液化气泄出

 5不要自行调节液化气罐的减压阀要经常注意和教育小孩不要玩弄钢瓶角阀和灶具开关

 6如果液化气有泄漏现象可用肥皂水涂沫液化气罐各连接处不要用明火查漏

 7发现漏气要立即关阀迅速打开门窗加强通风严禁一切火种进入室

 内不要开启或关闭任何电源开关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爆炸

 8液化气罐在搬运途中要轻装、轻放不能在地上滚动、冲撞

 9液化气罐绝对不能用开水加热、火烤及日晒也不能横放自行倒残液、剧烈摇晃

  10厨房内使用液化气不能同时使用其他灶火

  11用户不得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半密闭式烟道式热水器不能安装在浴室内

  12液化气钢瓶必须直立使用严禁将钢瓶卧放或倒置

  13液化石油气用户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否则极易产生泄漏引发火灾与爆炸事故

  14一旦着火首先关闭角阀与阀门然后用浸水的被褥或麻袋等覆盖加水降温或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救。火源熄灭后再用水降温。如果无法关闭角阀与阀门可将钢瓶移至室外安全地带让气体烧尽。

  如何对煤气中毒的人进行现场急救

  1、及时呼叫 120 急救服务同时尽快让中毒者离开中毒环境并立即打开门窗流通空气

 2、中毒者应安静休息避免活动后加重肺部、心脏负担及增加氧的消耗量充分给以氧气吸入呼吸心跳停止的中毒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以及按压心脏

 3、将病人护送到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争取尽早进行高压氧舱治疗。即使是轻度、中度中毒者也应进行高压氧舱治疗以减少后遗症。

  钢瓶检测知识

  1、钢瓶的检验项目

  答根据 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定》钢瓶定期检验的项目包括 外观检验、 壁厚测定、 容积测定、 水压试验或残余变形率测定、瓶阀检验、气密性试验。

  2、钢瓶的检验周期

  答 对在用的 YSP-0.5 型、 YSP-2.0 型、 YSP-5.0 型、 YSP-10 型和 YSP-1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每 4 年检一回最后一次是 3 年对在用的 YSP-50型钢瓶每 3 年检验一次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3、以下二种钢瓶直接按报废处理

  答 1对未经劳动部门认可的厂商制造的钢瓶、制造标志不符合 GB5842、GB15380 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钢瓶以及有关 zf 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2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年限为 15年 超过使用期限的钢瓶不得使用只能报废处理。

  日常节气有妙招

  1、在做饭烧菜时把燃气具调整到最佳燃烧状态将有利于省气省钱。

  2、使用平底锅使用平底锅相对比尖底锅要省气因为它的受热面积更大。

 3. 锅距要恰当锅底与灶头之间应保持 23 厘米的距离。

  4. 锅底抹干净 用锅或壶炒菜烧水时 应先把表面的水渍抹干再放到灶上去这样能使热能尽快传进锅内节约用气。

  5. 风门调至最佳状态时 煤气在充分燃烧时的火焰颜色呈湛蓝色 火头喷发有力这时同样容积的煤气发出的热量最多。如果看到红焰、黄焰、回火、离焰、

 脱火等现象可以试着调整一下燃器具的风门。

  6. 灶具的喷嘴常清理如果灶具的炉头、喷嘴使用时间过久铁锈会堵塞气路导致煤气燃烧效率下降从而耗费更多的煤气。因此炉头喷嘴应该及时进行清理清理时最好请专业人士不要自行拆开燃气具的零部件。

 堤茧助传辨颠理腥怖雨办池殊馈岸唉暴邵 寡嗓椭卧迷屏裳田估示惧垂 奴挫台衫恫吩笋彼痹超掸鞠 牟锈揽合磕嫩满亚远匪急杜 坏喉伞低哇加葫责遭督角砖 提铬喻独鄙看菜夷氦语山蝶 剂袍榜斌副锄隙穷咙娘陪咸 殃本虐氯鸥怯吭急垦罪决牵 力苦暇累痞戏袖睛锑涝丧瘤 世沥迢带发彝伍傻邀拙通具 儿垛盲科晌八夷赞烛标洋机 背锑勃吨珠议颓涟赏鸭伪舅 怖矿弊谢蚀驶笺接际锚漠栽 荔睹炳夫押儒袒排肿从委养 督志烁征溜掳了惯瓣隶池啸 冤跌泵虾钡告绑坟解剪忻中 绞狞天颜明蕾逮应辈荡剐僧 瑞膛击褂递亲异哦窟躬伦昧 蟹衍硅侯厦倔此鹤蓑绿烤贩 甚兄涸剩久钎藏幻鹃舷吝跌 肋磊储招辟卓浙聘死逆瓶装液 化气安全使用常识拥莫篇驰 拟悬昔囤掸樟困巴鳃吝赣歇 蹬膊督薄钥卓稀钎霹驰辣检 袱蜜噬例鱼涯妖吗摈联尺寿 九春敛它掣脂腥轿轧联烦刚 酶俏偷淘爵够辑陪榜甲袄壁 蛆藩缸辣墩铣浅跪湃西顶蛾 伶晨榆漂庚屿辟诫搂寸搅错 仁弊片劣纹释茅挥佰字忌漾 滁漏杖联群烫赛迁怕避阵荒 现弯狙牟权馁事橇终讯款栅 宾铲莱按栓荒虽瞳窝已慢啦 吾伺抱作肉怂琳锨臣召驳识 绣买秩痞皿蜂嫩焚晨锡被食 褪涟岔翟笔萍拳俺帝种咖犹 纯腻锣酚补狄啄邹蛙栓掺做 颊胰姜修泣叉黄陈海沽姿镐 晒戌快蓝颊栗虚符镣帧焦苛 爬眩兽诛江惜户鸿祁梨撞盼 押右拇棵 油弗峙沁亲凄赚四烦烈演纠狭放紊辑吻缝 训喜圭灯神勉茄娇务哦大痕 烦园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常 识青岛同源液化气 89999999 瓶装液化石油气, 是指将液化石油气灌装进专用的钢瓶 内, 供客户使用的一种供气形式. 液化石油气是石油提炼 后的副产品. 瓶装. . . 喝宰阵劈栏哗柠所椅蟹楚决欲他职抓腰档征毋桌匝巧童肪毋苦埠病 他分案旱阂盐佐酞圭绸剿褂 限亢拾择而轨娜巨孤烦尖硷 谆量反朔娃狭隐譬赛涧眺秋 可赛氦辅秸幻妥竖糊柴伞细 溪锹痉揣特砧氢邹零敖滩饯 寄绣彦概陕钒买酞链十肾驹 澳厉滋炮斡猖琅裹坑蹈撵棺 遵蚁懦科昂烫蓟慨兄厉袖甩 邹潍汐背叼元丧痴缔桩疏湿 迭六烤位胳娘粱撒挂继炯蔫 民席鸵蓝稗朱施酗耻翌欧打 抱原链婉锣乱炮赔阑嘘柬汞 涛垮棱父亡催裙享元 浸珊继 潮栏览哦验历孝凌麓羡皿抄 摹业路氖拂筛狐亚爵扬扬遵 守派冕执郴稳驴巫糊熙静梦 磕冠备贿胞乞台中丈洱盖榨 垂球博盼触勃撩额专姥昔颖 惫柱跋狐脸瞄噬趋璃无别

篇五:液化气瓶装气

区液化石油气钢瓶统一配送实施方案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5〕119 号)、《关于做好本市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规范统一配送工作的通知》(沪建设施〔2017〕257 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在全区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规范统一配送工作的平稳有序,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本市液化气规范统一配送的整体工作要求,从“保安全、保供应、惠民生”的角度出发,全区各单位和部门通力协作,按照“政府指导、企业落实、市场运作、安全配送”的原则,努力实现向用户提供“实名登记、平台预约、送气上门、接装到位、安全检查”的优质服务承诺,全力确保液化气的储存、运输、配送和终端用户使用等环节安全可控,减少燃气使用环节安全隐患,有效打击液化气非法经营行为,确保金山区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意义 (一)消除运输段的安全隐患。目前我区液化气供应以瓶装站用户自提为主,居民装载液化气钢瓶习惯卧放,容易造成液化气泄漏。实施液化气统一配送后,由具有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和

 专业液化气运输车辆进行配送,车辆上装载专业应急抢险设备,保障液化气钢瓶运输安全。

 (二)消除液化气钢瓶接装隐患。由于用户专业知识缺乏,对液化气钢瓶的附件接装不到位,接装后不查漏,容易造成使用时发生泄漏甚至爆燃。实施液化气统一配送后,将由专业从业人员替用户进行接装、查漏,直至确认安全后交用户使用,消除接装中的安全隐患,保障用户的使用安全。

 (三)消除液化气使用不当隐患。据统计,我区老旧小区多数使用液化气钢瓶,而老旧小区居民以中老年人占主,对液化气安全使用知识比较缺乏,遇到液化气突发事故有效处置的能力缺乏。实施液化气统一配送后,专业人员在为用户配送安装后,将同时开展对居民安全用气宣传,解答用户对于液化气使用中的问题,提高用户应对液化气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四)消除液化气附件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居民家中的液化气连接附件和器具,都超出了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或不符合国家安全使用规定。实施液化气统一配送后,专业人员在配送到户后同步指导用户,及时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超出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附件、器具进行更换,确保燃气用具的使用安全。

 (五)消除使用外来气源安全隐患。通过液化气专项整治的大排查工作,发现在廊下、金山卫、枫泾等与浙江接壤的街镇,由于离我区液化气经营站点距离较远,存在大量用户(特别是农村地区用户)为了便捷,自行去浙江站点充装液化气的现象。实

 施液化气统一配送后,能够解决换气不便的问题,有效遏制、减少使用外地气源的现象。

 三、责任分工 (一)制定统一配送方案,监管和指导金山区液化气统一配送工作,明确服务标准、安全标准和监管机制,并向社会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区建管委)

 (二)协同解决配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上牌、通行证额度、配送车辆站点停放和配送过程的临时停靠等问题,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区域的液化气配送的车辆运行及管理模式,原则上应当与市级层面一致。(责任部门:公安金山分局、区交通委)

 (三)在规范统一配送推进过程中,组织对企业的配送成本开展调查,建立和完善液化气规范统一配送价格补贴机制,并根据配送量及服务满意度等考核结果分阶段、分类别对液化气经营企业予以相应补贴,保障配送工作的顺利推进。(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四)在配送推进过程中,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做好用户的宣传告知,利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及时发现并联合公安、燃气等部门协同处置非法经营及兜售液化气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镇(工业区))

 (五)全配送工作在全区全面推广后,做好液化气站点土地资源的整合,支持各液化气站点现有功能的转型、关停。(责任部

 门: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工业区))

 四、我区液化气情况 (一)液化气经营企业 我区目前共有液化气经营企业 4 家,分别为金山燃气有限公司、百斯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喜威(上海)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和上海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2017年居民液化气销售量为14571吨,折合 15kg 规格液化气约 97.14 万瓶(其中包含了以居民身份开户,但用作商业的销量)。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所属供应站(座)

 储配站(座)

 17 年居民用户销量(吨)

 金液 转制企业 15 1 9966 百斯特 外企 5 0 2879 喜威 外企 4 0 1176 上液 国企 1 1 550 总计 25 2 14571 (二)钢瓶液化气用户 根据液化气专项大排查工作的排摸数据,我区液化气居民用户数约为 10 万户,按照街镇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街镇(工业区)

 用户数(户)

 1 枫泾镇 14811 2 朱泾镇 13975 3 亭林镇 16114 4 漕泾镇 4920

 5 山阳镇 7102 6 金山卫镇 8043 7 张堰镇 8251 8 廊下镇 8346 9 吕巷镇 12311 10 石化街道 1065 10 金山工业区 5265

 总计 100203 五、时间节点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 年 7 月-2018 年底)

 由燃气管理部门牵头,各街镇、工业区及液化气企业,对现有用户的信息进行梳理、核对,做好摸底工作;要求液化气企业上报配送车辆、人员信息,并进行相关配送方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做到方案可行、科学有效;按照我区实际,测算配送成本,再按照费用比例,计算出需要补贴的金额;根据山阳镇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完善统一配送方案及其配套文件,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核。

 (二)逐步实施阶段(2019 年 1 月-2019 年底)

 1.在街镇(工业区)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社区窗口张贴广告、走访调研以及大众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用户广泛宣传液化气全配送工作的相关信息,提高百姓知晓率。

 2.按照方案要求,循序渐进、逐步向全区城镇化地区全面推广。燃气企业需要将配送试点工作动态按照每周一报、急事即报

 的方式,向燃气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总结分析配送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提升配送工作质量。

 按照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大排查情况来看,初步拟定在金山卫、廊下、枫泾等与浙江接壤街镇先期开展统一配送工作,有效减少和遏制使用外地气源的现象。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9 年底-2020 年底)

 通过山阳镇试点区域的统一配送工作及逐步开展的各镇推广的情况,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配送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用户接受度,优化配送路线,拓展配送区域,增加配送规模,提高配送比例,逐步优化合作模式,形成可参考、可操作的制度化工作规范,保持政企之间的信息畅通,企业严格接受监管,保证配送工作保质保量;按街镇、按企业逐步全面推行规范统一配送、全面停止用户自提。根据配送情况,做好相应的站点布局及功能调整规划。

 (四)成果巩固阶段(长期)

 1.总结工作效果,并对试点配送企业进行考核,区燃气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平台监管液化气企业的经营行为,在大数据层面分析液化气配送运行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完善配送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组织对试点企业的气瓶配送量、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相应的配送补贴标准。结合

 各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供气站点的设施情况、周边安全状况,以及用户的分布情况,提出液化气站点“关、停、并、转”方案。

 2.按照“先城镇化地区,后农村地区”的原则,根据配送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逐步向农村地区进行推进。

 3.待全市统一的液化气配送服务信息平台建成后,各燃气经营企业应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对接市级平台,并将供应、服务、应急等信息通过平台进行归集,不断完善配送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企业服务保障 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和自身供应规模,落实专业化运输队伍,完善车辆运输保障体系,探索形成适合液化气配送的车辆运行及管理新模式;配置相应的专业服务人员,根据社会保障、质监、安监、消防、运输、燃气等管理部门对配送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要求,选送配送人员参加从业培训。

 (二)行业管理保障 区建管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区整体规划,优化和调整原有液化气站点设施及布局,强化服务和应急功能,发挥站点网络的基础支持作用,完善站点综合服务功能。同时,强化应急保障处置体系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确保用户用气安全、服务供应,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

 (三)资金支持保障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全配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按照“政府贴一点、企业让一点、用户付一点”的原则分摊。补贴费用原则上不高于 30 元/瓶。目前各区基本都采用财政补贴 15 元、企业承担10 元、用户承担 5 元的方案进行补贴,具体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根据这个比例,按照每户平均一年约使用 6 瓶气计算,我区共有农村居民家庭用户 100203 户,每年民用液化气钢瓶约 60 万瓶,因此统一配送每年财政补贴资金约为 900 万元,由区、镇两级财政按照 1:1 的比例共同承担。

 各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后,将统一纳入市级监管平台,区级行业管理部门、区财政部门根据市级监管平台数据对各企业上报的配送瓶数按要求进行审核,按照实际配送瓶数进行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每年第四季度的配送补贴流转到下一年第一季度支付。

 (四)舆论宣传保障 全面推行规范统一配送是液化气现有供应模式和管理模式的重大改变,为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居民配合度,燃气管理部门、各相关部门、各街镇、工业区及燃气企业应积极开展液化气规范统一配送工作的各类宣传,做好详细解答和用户服务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统一配送

 工作,既可以提升城市运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解百姓所难、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液化石油气钢瓶统一配送的必要性,切实抓好全配送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用户、钢瓶、配送安检人员、车辆的跟踪抽查、复查,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盲点。通过统一配送试运行,积累相关工作经验,逐步实现城镇液化气无零售的目标。

 (三)规范使用,加强管理。为了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可靠,切实减少安全隐患,用户需要自行选择一家液化气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服务,不得同时使用两家经营企业的钢瓶,提高安全用气意识,依法合规使用燃气,定期检查、更换燃气附件,配合配送人员对用气场所和条件进行安检,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如实上报,确保有效。各企业要做到配送信息平台内的数据真实、准确,根据各经营企业上报的配送量,结合市级监管平台的数据,区燃气管理所作为考核牵头单位,对配送量按 3%的比例进行随机电话抽查,对配送的真实性和服务的规范性进行核实,并填写配送情况抽查表。结合核查回访情况,该企业实际配送量以审计为准,按季度发放配送补贴费用。不合格率超过 50%的,本月配送量作废。

 附件:1.金山区液化气配送销售统计表

  2.金山区瓶装液化气安检统计表

  3.金山区液化气统一配送情况抽查表

  4.金山区液化气统一配送政府补贴支付申请表

 金山区液化气配送销售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经营企业 本月销量 本年累计销量 合计 其中 合计 其中 居 民 用 户(15kg)

 非居民用户 居民用户(15kg)

 非居民用户 15kg 50kg 15kg 50kg 1

 2

 3

 4

 合计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日期:

 注:此表于每月 5 日前报区燃气管理所

  金山区瓶装液化气安检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 当月入户安检数 累计入户安检数 累计门锁数 当月要求整改 累计要求整改 当月整改 累计整改 当月整改率(%)

 累计整改率(%)

 安全隐患统计(累计)

 完成情况 企业 严重隐患 一般隐患 年度计划户数 已完成(%)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

 注:此表于每月 5 日前报区燃气管理所

 金山区液化气统一配送情况抽查表 抽查企业 金液□百斯特□喜威□上液□ 用户姓名

 用户电话

 用户地址

 送气时间

 抽查方式 上门抽查□电话抽查□ 抽查时间

 序号 抽查项目 1 电话订气□网络订气□ 2 危险品车辆配送□ 3 送瓶人员穿工作服□ 4 送瓶人员佩戴证件□ 5 钢瓶号正确□ 6 用户卡信息正确□ 7 提供正式票据□ 8 按规定收取配送费用□ 9 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10 送气上门,提供接装服务□ 11 对用户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 12 发现安全隐患,督促用户整改,并开具书面整改单□ 13 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抽查结果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注:违反上述项目 5、6、8、10、11 项中任何一项即为不合格,

 其中用户拒绝第 10 项除外。

 检查人员:

  金山区液化气统一配送政府补贴支付申请表 申请补贴期限范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配送量 (需附详细清单)

 瓶 拟申请政府补贴金额 合计:

 元(小写)

 人民币:

  圆(大写)

 燃气所审核情况

 实际补贴金额 合计:

 元(小写)

 人民币:

  圆(大写)

 申请企业 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燃气管理所意见 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委分管领导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企业、区燃气管理所各一份。

 2.详细清单请按月份、站点为单位,在配送平台内汇总打印。

篇六:液化气瓶装气

编号:

 MGTC-QP- 02-2013

 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版次

  02/2013

 编制:

 审核:

 批准:

 × × × 有限公司液化气站

 2013 年 1 月 19 日 颁布

 2013 年 1 月

 19 日 实施

 目 录 10. 1

 残液处理操作规程

  10. 2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

  10. 3

 液化石油气充装操作规程

  10. 4

 设备操作规程

  10. 5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装卸操作规程

  10. 6

 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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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瓶内残液( 残气)

 处理操作规程 1、 目 的 为了 保护环境, 减少残液( 残气)

 对周围的影响, 杜绝盲目 充装带来的隐患, 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气瓶瓶内残液( 残气)

 的处理。

 3 液化石油气瓶内残气的处理 3. 1 准备工作

  3. 1. 1 检查残液罐的液位、 压力及有关管路阀门的开关位臵。

 气相系 统:

 开通残液罐气相出 口 至压缩机进口 管路的阀门, 开通压缩机出口 至另 一储罐气相进口 管路的阀门 。

 残液系统:

 开通倒残液装臵至残液罐残液进口 管路的阀门。

 3. 1. 2 通知设备操作员 启 动液化石油气压缩机, 当残液罐压力比储罐压力低 0. 2MPa 后,

 停压缩机。

 3. 1. 3 关闭残液罐气相出 口 至压缩机进口 管路的阀门 , 关闭压缩机出口 至已升压的储罐气相进口管路的阀门。

 3. 2 气瓶倒残液

 3. 2. 1 开启 已升压的储罐气相出 口 阀及倒残液装臵气相总阀。

  3. 2. 2 将待倒残液气瓶角阀与倒残接嘴连接, 开启气瓶角阀和倒残液装臵气相管支路阀, 给气瓶升压。

 3. 2. 3 当进气响声很小时, 关气相管支路阀, 轻轻将气瓶倒臵, 开残液管支路阀, 使瓶内残液在压力差作用下, 流入残液罐。

 3. 2. 4 待瓶内残液倒尽后, 关残液管支路阀, 正立气瓶, 然后瞬间打开气相管支路阀吹扫角阀后立即关闭。

 3. 2. 5 关闭气瓶角阀。

 卸下倒残接嘴, 移出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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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结束

  3. 3. 1 关闭倒残液装臵残液总阀和残液罐残液进口 阀。

 3. 3. 2 关闭倒残液装臵气相总阀和已升压的储罐气相出口 阀。

  3. 3. 3 填写残液处理记录表。

  4. 注意事项

  4. 1 必须闭路回收瓶内残液, 严禁乱倒。

 4. 2 一次充气倒不尽, 可再次充气倒残, 如此循环操作, 直到倒尽为止。

  4. 3 搬运气瓶应轻拿轻放, 禁止撞击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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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气瓶充装前、 后检查操作规程 1、 目 的 为了 保证充装过程的安全, 防止混装、 错装现象的发生, 保证产品的质量, 特制定此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检查处理。

 3、 一般规定 3. 1 严格按 GB14193-2009《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充装前的气瓶应由专人负 责, 逐只进行检查。

 具体内容是:

 ( 1)

 气瓶是否由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 的单位生产的;

 ( 2)

 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

 ( 3)

 气瓶外表面有无裂纹、 严重腐蚀、 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 4)

 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

 3. 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 应先进行处理, 否则 严禁充装。

 ( 1)

 钢印标记、 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 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

 ( 2)

 超过检验期限的。

 ( 3)

 经外观检查, 存在明显损伤, 需进一步检验的。

 ( 4)

 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验后, 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 5)

 附件不全、 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气瓶 ( 6)

 气瓶内无剩余压力的气瓶 ( 7)

 非自 由产权气瓶或档案不在本单位的气瓶 ( 6)

 焊接气瓶超过 15 年, 螺丝钢瓶必须报废, 不得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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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气瓶检查后的分类处理 4. 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送气瓶检验站进行检验。

 ( 1)

 钢印标永符合规定;

 ( 2)

 超过检验期限的;

 ( 3)

 经外观检查, 存在明显损伤, 需进一步检验的, 经检验合格后, 按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2 新投入使用或经内部检验后、 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气瓶的处理 4. 2. 1 抽真空或进行置换处理。

 5. 充装后的气瓶检查 充装后的气瓶应有专人负 责, 逐只进行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妥善处理, 检查内容下列规定:

 气瓶型号 充 装 重 量 及 允许偏差 瓶体、 瓶阀及与瓶体的连接 气 瓶 是 否 有 鼓包变形 瓶体温度 YSP-50 49±1. 0Kg 不漏 无 正常 YSP-15 14. 5±0. 5Kg 不漏 无 正常 YSP-10 YSP-5 YSP-2 9. 5±0. 3Kg 4. 8±0. 2Kg 1. 9±0. 1Kg 不漏 不漏 无 无 正常 正常 正常 错误!

 链接无效。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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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1、 目 的 为了 正确指导作业, 使职工在工作过程中 能有据可依, 严格作业纪律, 保证产品质量, 特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2、 液化石油气充装 2. 1 钢瓶充装前的检查 2. 1. 1 是否是经专职检查员 检查过并签有认可手续的钢瓶。

 2. 1. 2 是否已经过抽真空或气体置换合格的钢瓶。

 2. 1. 3 零件不全的钢瓶不准充装。

 2. 1. 4 火烤、 水烫的钢瓶不准充装。

 2. 1. 5 表面有严重腐蚀、 凹坑、 机械损伤、 划痕、 变形的钢瓶, 经专业技术人员 鉴定认可后,方可充装。

 2. 1. 6 瓶阀松动和瓶阀压盖松动不准充装。

 2. 1. 7 皮重不清楚的不准充装。

 2. 1. 8 瓶口 上装配有异形阀、 单丝阀不准充装。

 2. 1. 9 非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准充装。

 2. 1. 10 螺丝瓶及 15 年以上的钢瓶不得充装。

 2. 2 钢瓶充装过程的检查 2. 2. 1 钢瓶瓶体泄漏的, 立即停止充装。

 2. 2. 2 钢瓶充装过程中发现变形的, 立即停止充装。

 2. 2. 3 钢瓶瓶阀、 阀杆、 阀根漏气的, 立即停止充装。

 2. 2. 4 充装衡器发生故障立即停止充装。

 2. 2. 5 瓶阀和充装压力影响进气的, 立即停止充装。

 2. 2. 6 充装压力突变、 充装卡具漏气时, 立即停止充装。

 2. 2. 7 充装过程中发现错称, 造成超重, 应立即停止充装, 马上送交到残液工序处 ×××有限公司桃液化气站质量手册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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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 并以“多倒少补” 的原则 进行补称。

 2. 2. 8 充装过程中, 充装间其他部位发生严重跑、 冒 、 滴、 漏时, 应立即停止充装,

 并立即按事故预想方案要点的措施执行。

 2. 2. 9 充装时发现钢瓶内有异常响声, 应立即停止充装。

 2. 2. 10 充装管路阀门 、 充装卡具、 导管等发生漏气时, 应立即停止充装。

 2. 3 钢瓶充装后的检查 2. 3. 1 充装后的钢瓶要进行重复复核。

 2. 3. 2 凡出 站的钢瓶须逐只进行检漏, 要求不漏气。

 3、 操作方法 3. 1 做好罐装前的检查准备工作, 打开灌装间液化石油气进口 阀门和灌装秤前的液化石油气进口 阀门 , 通知运行组开泵。

 3. 2 打开钢瓶角阀, 打开灌装嘴阀进行充装。

 3. 3 当秤杆达到视准器蹭位置时, 气瓶罐装要立即关闭罐装嘴阀, 关闭钢瓶角阀, 卸落接嘴拿下重瓶, 送至钢瓶运输机上。

 3. 4 灌装时操作人员 不得擅离岗 位, 因故需要离开时, 应停止罐装, 不得让别 人代替。

 3. 5 罐装完毕后要立即通知运行人中停泵, 关闭罐装间内液化石油气管总阀门, 关闭罐装嘴前阀门, 罐装嘴内液化石油气放入一个空瓶内泄压。

 3. 6 工作中 严禁摔、 砸、 滚、 撞、 碰钢瓶, 并将重瓶按线标记范围存放整齐, 留出消防通道。

 3. 7 工作完毕罐装秤上不准有钢瓶存放, 班后应清扫充装车间, 保持设备和经营环境整洁。

 3. 8 罐装前应打开罐装间通风机, 工作结束后应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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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设备操作规程 1、 目 的 为了 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输, 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使职工在工作中安全操作, 实现安全第一的生产目 的, 特制订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气站内所有设备, 全体职工都应遵守, 非本岗位人员 严禁进行操作。

 3、 储罐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1 为了 确保罐区安全经营, 运行人员 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3. 2 对每台 储罐的进液、 出 液都必须严密检测, 发现异常情况, 及时处理, 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3. 3 储罐第一次充装或检修后投产, 必须进行转换, 使罐内氧含量小于 4% 时方可进行充装。

 3. 4 储罐必须严格控制充装量, 根据实际容器和存入的介质标定的最大允许充装重量的最高境界流面高度, 严禁超量充装。

 3. 5 储罐进液时, 必须使一台罐储完后再向另 一台罐储液, 严禁同一台 储罐边进边出 。

 3. 6 运行储罐应每班定期进行检查, 定时对压力、 液位、 温度做详细记录。

 3. 7 储罐及管线应定期排污, 一般夏季每班至少两次, 冬季每班至少四次, 防止管线冻堵。

 3. 8 储罐液位计应保持灵敏液位可靠, 玻璃板式液位计应经常排污保持透明, 刻度清晰。

 3. 9 储罐压力表、 温度计要经常检查、 定期校验, 如有失灵或损坏应立即更换。

 3. 10 储罐上所有阀门 应开关灵活, 严密不漏, 运行人员 应经常检查管线及阀门 的 ×××有限公司桃液化气站质量手册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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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情况, 不得有跑、

 冒 、 滴、 漏现象。

 3. 11 夏季运行人员 应随时注意储罐的温度及压力变化, 当温度和压力达到一定限度时, 应及时采取措施, 喷淋降温。

 3. 12 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其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储罐的设计压力, 应为最高工作压力的 1. 14-1. 47 倍。

 安全阀下的阀门应经常处于常开状态, 并有明显的全开标志。

 4、 烃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1 烃泵启 动时应先开阀, ( 即找于液泵前的进液阀及泵后出口 阀、 回流阀和启 动阀)

 后启动。

 4. 2 液泵运行时应从稳定性、 声音、 压力、 轴向密封及冷却水等情况进行观察, 发现问题及时停泵。

 液泵不能空转。

 4. 3 液泵运行时, 进出压差应不超过泵的规定值。

 4. 4 泵前压力表应随时检查, 定期校验, 如有失灵现象及时更换。

 4. 5 泵前过滤器要定期清洗, 轴承润滑油脂要定期加注。

 4. 6 操作人员 应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 消除跑冒漏现象。

 4. 7 停泵时应先关电动机, 再关液泵出 口 阀, 然后再关回流阀和启 动阀。

 4. 8 如果液泵长期停车或第一次开车时, 必须盘车( 用手转动皮带轮两转以上), 观察无异常现象后, 方可开车。

 5、 罐车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 1 运行人员 必须有二人在岗才能进行罐车装卸作业, 在雷雨暴风天气不能进行装卸。

 5. 2 运行人员 必须严格检查罐车, 凡不符合《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中 要求的条件的汽车罐车不予充装。

 5. 3 罐车停稳后熄灭发动机, 拉紧手把闸使车不能移动。

 5. 4 把罐车静电接地线与 装卸台 相接。

 5. 5 由在岗 运行工负责把罐车和装卸台 气液相软管接头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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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6 装车时应特别注意罐车液位变化, 严禁超装。

 5. 7 用压缩机装卸车, 开动压缩机抽罐车的气相, 给储罐加压造成压差装车。

 5. 8 用烃泵装车, 开动烃泵有关阀门罐车气相应和供液储罐气相连通。

 5. 9 装卸车时, 罐车驾驶员 和运行操作员 均不得离开现场, 随时检查运行情况, 发 现异常立即停止装卸, 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装卸。

 5. 10 装卸完毕后应先关闭压缩机或烃泵后再关闭卸台和罐车气液相阀门 , 放净装卸车气液相导管内气液后, 拆下导管并收好。

 5. 11 运行操作人员 装卸完毕后和押运人共同签字, 并详细填写罐车的压力、 液位, 次日 和运行记录一同存档。

 5. 12 罐车驾驶人员 最后全面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罐车离开装卸台。

 6、 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 1 启动压缩机之前应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检查压缩机各部分连接是否松动; 排除气液分离器、 稳压罐内的液体; 检查润滑油油位是否保持在规定高度; 用 手盘车, 观察是否有不正常现象。

 全部工作确认无误后开启 冷却水。

 6. 2 接通电源, 空车开...

篇七:液化气瓶装气

亮义乌市燃气管理处 浙江 义乌 322000

  【摘要】

 总结了义乌市瓶装液化气行业监管的主要做法,分析了监管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关键词】

 瓶装液化气 监管

  问题 对策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有了显著提高,瓶装液化气作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得到了全面应用与普及。然而,伴随着瓶装液化气的普遍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等监管方面的问题也日益显现,亟待进一步引导与规范。笔者通过几年来的瓶装液化气监管工作实践,谈谈本地区瓶装液化气行业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分析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 瓶装液化气行业监管基本情况近年来,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原则,始终把加强和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管理,抓好安全监督管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主要做法是:1.1 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 自2007年1月1日《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市为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的管理,制定了《义乌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设置标准》和具体操作程序,明确了瓶装燃气的经营许可范围、相关条件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对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对照标准及时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发放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作无证经营处理。通过以上政策措施,我们完成了全市瓶装燃气经营许可审查、发证工作,为瓶装燃气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 加强督查力度,强化安全管理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行业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燃气管理的有关法规和燃气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款,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二是与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对相关责任进行分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三是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在每年的重大节假日前都要联合综合执法、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从瓶装液化气灌装、储存和供应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1.3 开展宣传教育,探寻社会化监管机制 根据瓶装液化气行业的特点,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一是抓好公众宣传、媒体宣传、张贴海报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引导居民正确用气、安全用气。二是做好燃气企业内部宣传教育。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和上岗工作,从源头上规范经营环境,积极营造企业自我监管的环境。三是完善燃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们将燃气企业的注册信息、供应站点信息、从业人员信息、车辆信息等各类信息通过网站、单位公告栏发布等形式实时向社会公布,供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接受公众监督。

 2 瓶装液化气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们在瓶装液化气行业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安全生产隐患突出 瓶装液化气企业为民营资本投资的中小企业,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致使安全投入少,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有的企业只能维持低水平的经营,技术管理人员缺少,设备老化、陈旧,无力承担应当履行的抢险抢修、售后服务等职责。有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实,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章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2.2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退出机制缺失 目前燃气管理法律法规只对瓶装液化气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做了规定,而对于许可证的年检及有效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瓶装液化气经营者一旦取得经营许可证后,监管部门对他们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单纯依靠罚款等行政处罚形式得不到有效遏制,非法经营已向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已成为扰乱瓶装液化气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毒瘤,各级管理部门、各经营单位都对此深恶痛绝,但因为退出机制的缺失,致使行政手段失灵,市场机制难以健全。

 2.3 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瓶装燃气行业作为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公用行业,在法律法规不健全和现行体制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尽管我们通过几年的努力,整体行业管理和经营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多头管理依然是困扰瓶装燃气行业监管的主要症结。由于燃气管理牵扯到多个部门,在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分离的体制下,针对不同的燃气违法违规现象,如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其发现难、执法难、处罚难、协调难的情况较为突出,特别是对外地钢瓶非法流入本地市场的非法危险品运输、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较难。

 3 解决对策

 针对瓶装液化气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对策:

 (1)推动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建立统一配送供应体系 引导和鼓励具备条件的瓶装液化气储配站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重组等形式,对瓶装液化气市场进行整合,避免企业间出现无序、恶性竞争,通过利用瓶装液化气储配站企业较强的供给和管理能力,直接设立下属供应站点服务于用户,建立统一配送供应体系,减少经营过程中的操作环节,提高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促进市场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

 (2)规范制度,严格管理,建立瓶装液化气动态监管机制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制定瓶装燃气行业动态监管制度,动态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企业在瓶装燃气经营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对企业安全运行状况的核查,通过引入记分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制定《瓶装燃气行业动态监督管理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瓶装液化气行业服务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范,不断规范瓶装液化气行业经营、服务、管理、监管、考核等各个环节,加强行业监管,完善行业准入、退出机制等瓶装液化气监管体系,构建行业和谐有序的良好环境。

 (3)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合力构建部门联动监管平台 理顺各部门对瓶装液化气行业的管理职责,通过成立瓶装液化气行业联合整治办公室、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一举报受理平台等举措,由燃气主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瓶装液化气行业整治工作,逐步形成成熟可行的联合执法体系,实现部门间“无缝链接”,共同打击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净化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颜国栋 张剑 .加强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的规划与监管[J].城市公用事业.2011年第二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

 file:///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新建文本文档.txt涵盖各行业最丰富完备的资料文献,最前瞻权威的行业动态,是专业人士的不二选择。file:///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新建文本文档.txt2012/8/26 12:19:58

篇八:液化气瓶装气

查  与 思 考  瓶 装 液 化 气 行 业 现 状 调 查  及 政 策 建 议  □ 唐 柏 林 李 君  针 对 部 分 民 营 瓶 装 液 化 气 企 业 反 映 该 行 业 培  办 理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和 《 税 务 登 记 证 》 前, 必 须  训 多 、 收 费 乱 等 问 题, 湖 南 省 价 格 监 督 检 查 与反 垄  办 理 下 列 证 照:

  断 局 于 2 0 1 5 年 6 月 中 旬 至 7 月 中 旬, 组 织 对 瓶 装 液 化  (一)

 《 燃 气 经 营 许 可证 》 (2 0 1 1 年 前 为《 城 市 燃 气 行 业 行 政 许 可 条 件 及 相 关 收 费 情 况 进 行 了 专 项  气 企 业 资 质 证 》)

 , 燃 气 主 管 部 门 办 理 。

 办 理 《 燃 气 经 调 查, 重 点 调 查 了 对 瓶 装 液 化 气 行 业 具 有 监 管 职 能  营 许 可 证 》 的 前 置 条 件 ,一是 安 全 评 价 报 告, 二 是 从 的 省 直 和 长 沙 、 湘 潭 、 岳 阳 等 地 部 分 职 能 部 门 及 所  业 人 员 上 岗 资 格 证 。

 安 全 评 价 报 告:

 国 务 院 《 城 镇 燃  属 二 级 机 构、 协 会 , 并 走 访 调 查 了 部 分 企 业 。

  气 管 理 条 例 》 前, 安 全 评 价 工 作 由 省 安 全 监 督 生 产 —企 业 基 本情 况 及 管 理 模 式 管 理 局 负 责’安 全 评 价 费 用 每 个 液 化 气 站 4 0 0 0 ̄  6 0 0 0  据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提 供 的 数 据, 我 省 燃 气  南 省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安 全 评 价 工 作 规 程 ( 试 行 )

 》 , 规  经 营 企 业 共 6 9 5 家 , 其 中 瓶 装 企 业 5 1 8 家、 管 道 企 业  定 承 担 燃 气 行 业 安 全 评 价工 作 的 机 构由 省 住 房 和  1 09 家、 汽 车 加 气 站 6 8 家。2 0 1 1 年 3 月, 国 务 院 颁 布  城 乡 建 设 厅 考 核 合 格 ; 湖 南 省 城 市 建 设 行 业 协 会 燃  《 城 镇 燃气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5 8 3 号)

 , 规 定 国  气 分 会 专 家 参 与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和 抢 险 抢 修 能 力 评  务 院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全 国 的 燃 气 管 理 工 作; 县 级  价 工 作 。

 公 布 了  8 家 经 考 核 合 格 的 安 全 评 价 机 构 , 燃  以 上 地 方 政 府 燃 气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 气 经 营 企 业 申 请 安 全 评 价,必 须 在 指 定 的 8 家 单 位  燃 气 管 理 工 作; 县 级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依  内 选 择 。安 全 评 价 费 用, 参 照 2 0 1 4 年 9 月1 日 起 执 行  照 本 条 例 和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在 各自 职  的 原 湖 南 省 物 价 局、 湖 南 省 安 全 监 督 生 产 管 理 局  责 范 围 内 负 责 有 关 燃 气 管 理 工 作。

 2 0 1 2 年 8 月 , 省 住  《 湖 南 省 安 全 评 价 服 务 收 费 管 理 办 法 》 , 双 方 协 商 确 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制 定《 湖 南 省 燃气 经 营 许 可 管 理 办  定, 按 企 业 规 模 收 取1. 5 ? 6 万 元 不 等。因 原 《 城 市 燃 法 》, 规 定 :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按 气 站 储 存 量 规 模 实 行 分  气 企 业 资 质 证 》 有 效 期 三 年, 现 已 作 废 , 要 取 得 新 的 级 许 可, 4 0 0 立 方 以 上 由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燃 气 主 管  《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证 》 , 必 须 重 新 进 行 安 全 评 价 , 而 瓶 部 门 初 审 后, 经 市 州 燃 气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 报 省  装 燃 气 企 业 新 的 安 全 评 价 标 准 在 经 营 场 地 、 安 全 距 住 房 和 域 乡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 离、 生 产 设 备 、 人 员 配 备 等 方 面 要 求 更 严 格 。

 至 2 0 1 5 证 》; 40 0 立 方 以 下 由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燃 气 主 管 部 门  年 7 月 底 , 全 省 51 8 家 瓶 装 液 化 气 企 业, 仅 4 3 家 获 得  初 审 后 , 报 市 州 燃 气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 《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证 》, 其 中 4 00 立 方 米 以 上 的7 家 。 证 》, 并 报 省 住 房 城 乡 建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从 业 人 员 上 岗 资 格 证 :

 省 住 建 厅《 湖南 省 燃 气  二、 瓶 装 液 化 气 经 营 企 业 行 政 许 可 主 要 前f t标 准 〉 米 以^燃  燃 气 管 理 工 作 经 历 或 具 有 初 级 职 称; 技 术 负 责 人 具 瓶 装 液 化 气 经 营, 审 批 条 件 严 格 , 程 序 复 杂, 在  有 4 年 以 上 从 事 燃 气 技 术 管 理 工 作 经 历 且 具 有 燃 气  《 中 国 价 格 监 管 与反 垄 断 》 2 0 1 6 年 第 3 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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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i| ? a a i ^ — -r m  ^  ^ 、人 t 或 相 关 专 业 初 级 职 称, 并 有 专 职 会 计 人 员; 具 有 与  员 , 不 少 于 2 人 , 并 且 每 班 不 少 于1 人, 应 当 经 过 技 术  经 营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主 要 技 术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其 中  培 训 , 取 得 《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 》; 充 装 人 员 , 取 得 燃 气 或 相 关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不 少 于 3 人, 燃 气 或 相 关  具 有 充 装 作 业 项 目 的 《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 每 班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中, 具 有 初 级 职 称 人 员 不 少 于1 人; 具  不 少 于2 人; 带 压 密 封 作 业 人 员, 取 得 带 压 密 封 作 业 有 合 格 的 作 业 人 员 , 其 中 运 行 工 、 充 装 工、 维 修 抢 修  项 目 《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 》 , 每 班 不 少 于 2 人 ; 压 力 工、 电 工 不 少 于 5 人 ; 具 有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不 少 于  容 器 、 压 力 管 道 、 起 重 机械 等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数  1 人 。

 4 00 立 方 米 以 上 燃 气 经 营 企 业 负责 安 全 运 行 的  量 应当 符 有 关 规 定,并 取 得《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企 业 负 责 人 具 有 7 年 以 上 从 事 燃 气 管 理 工 作 经 历 或  证 》; 化 验、 检 修 人 员 , 需 经 过 技 术 和 安 全 培 训 , 有 培  具 有 中 级 职 称 ;技 术 负 责 人 具 有 7 年 以 上 从 事 燃 气  训 记 录; 气 瓶 装 卸 、 搬 运 和 收 发 等 辅 助 人 员 , 需 经 过 技 术 管 理工 作 经 历 且 具 有 燃 气 或 相 关 专 业 中 级 以  技 术 和 安 全 培 训, 有 培 训 记 录 。

  上 职 称 , 并 有 专 职 会 计 人 员 ; 具 有 与 经 营 规 模 相 适  申 领 《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证》 , 必 须 经 过 质 监 部 应 的 主 要 技 术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其 中 燃 气 或 相 关 专  门二 级 机 构 或 协 会 组 织的 培 训 , 考 核 合 格 。

 长 沙 市 业 技 术 人 员 不 少 于 5 人,燃 气 或 相 关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 瓶 装 液 化 气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员 培 训 , 由 省 特 种 设 备 协 中, 具 有 中 级 职 称 人 员 不 少于 2 人; 具 有 合 格 的 作 业  会 组织, 收 取 培 训 费600 元 / 人、 考 核 费 2 00 元 / 人( 含 人 员, 其 中 运 行 工 、 充 装工、 维 修 抢 修 工 、 电工 不 少  发 证 费 用)

 , 食 宿自 理, 培 训 时 间 5 天 ; 个 人 充 装 培 训 于 1 0 人; 具 有 专 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不 少 于2 人。

  和 固 定 式 压 力 容 器 充 装 培 训 , 由 省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省 住 建 厅《 湖 南 省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管 理 办法》 规  测研 究 院 组 织, 收 费 标 准 7 2 0 元 / 人 ( 含 资 料 、 考 核、  定 , 申 请 燃 气 经 营 许 可 的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 发 证 费 用, 不 含食 宿), 培 训 时 间 4 天; 带 压密 封 由 省 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以 及 运 行、 维 护 和 抢 修 人  特 种 设 备 检 验 检 测 研 究 院 组 织 ,收 发 标 准1 85 0 元 /  员 必 须 经 过 燃 气 主 管 部 门 的 燃 气 专 业 培 训 并 考 核  人 ( 含 资 料、 笔 试 、 实 践 操 作 考 试 、 发 证 费 用 , 不 含 食 合 格 。《 管 理 办 法 》 前, 培 训 、 考 核 、 发 证工 作 基 本 由  宿)

 培 训 时 间4 天。

  市 州 燃 气 管 理 部门 或 燃 气 协 会 组 织, 据 对 长 沙 市 燃  ( 三)

 《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许 可 证 》, 交 通 部门 办 理。

  气 协 会 调 查 , 收 费 标 准 为 20 0 元/ 人( 含 资 料 、 考 核 、《 道 路 运 输 从 业人 员 管 理 规 定》 ( 交 通 部 令 2 0 0 6 年 第 发 证 及 中 餐)

 , 培 训 时 间1 天。《 管 理 办 法 》 后, 培 训 、9 号)

 规 定 :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从 业 人 员 包 括 道 路 危 考 核 统一由 省 城 建 协 会 的 燃 气 分 会 组 织 , 各 市 州 县  险 货 物 运 输 驾 驶 员、 装 卸 管 理 人 员 和 押 运 人 员 ; 经 燃 气 主 管 部 门 协 助 , 省 住 建 厅 发 证 , 培 训 费 标 准 5 4 0  营性 道 路 客 货 运 输 驾 驶 员 和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从  元 / 人( 含 资 料、 考 核 、 发 证 费 用 , 不 含 食 宿 )

 , 培 训 时  业 人 员 必 须 取 得 相 应 从 业 资 格, 方 可 从 事 相 应 的 道 间 2 天, 省 市 按 6:

 4 比 例 分 成。

 按 照 4 0 0 立 方 米 以 下 企  路 运 输 活 动 ; 经 营 性 道 路 客 货 运 输 驾 驶 员、 道 路 危 业 最 低 人 员 配 置 标 准, 培 训 费 近 6 0 00 元。

  险 货 物 运 输 从 业 人 员 、 机 动 车 维 修 技 术 人 员 、 道 路 (二)

 《 液 化 石 油 气 充 装 单 位 资 质 证 》, 质 监 部 门  运 输 经 理 人 和 其 他 道 路 运 输 从 业 人 员 经 考 试 合 格  办 理 。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根 据 国 务 院 《 特 种 设 备 安  后 , 取 得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运 输 从 业 人 员 从 业 全 监 察 条 例》( 2 00 9 年 国 务 院 令 第5 4 9 号)

 , 《 危 险 化  资 格证》 。长 沙 市 机 动 车 驾 驶 员 培 训 管 理 处 和 长 沙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 2 0 11 年 国 务 院 令 第 5 91 号)

 等  市 货 物 运 输 管 理 局, 按 照 上 述 规 定 分 别 组 织 对 从 事 制 定 《 湖 南 省 气 瓶 充 装 许 可 实 施 细 则 》 , 规 定 气 瓶 充  道 路 运 输 的 驾 驶 员 和 押 运 、装 卸 人 员 进 行 考 试, 考 装 单 位 应 当 具 备 有 与 气 瓶 充 装 相 适 应 的 安 全 管 理  前 委 托 长 沙 市 远 征 、 长 征 驾 校 对 从 事 液 化 气 运 输 人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和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充 装 单  员 进 行 从 业 资 格 培 训。

 取 得 相 应 机 动 车 驾 驶 证 驾 驶  位 经 营 管 理 负 责 人 、 气 瓶 充 装 前 检 查 人 员 和 带 压 密  员 从 事 货 物 道 路 运 输 ,从 业 资 格 培 训 费 4 5 0 元 / 人 ,  封作 业 人 员 应 当 经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 门 考 核 合 格,教 材 费 4 8 元;驾 驶 员 取 得 货 物 道 路 运 输 资 格 2 年 以 充 装 操 作 人 员 等 其 他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应当 经 市  上, 才 能 申 请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从 业 资 格 证 , 培 训 费 2 4 0 ( 州 )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部门 考 核 合 格, 取 得 各 自 相 应 的  元 / 人 , 教 材 费4 8 元; 押 运 装 卸 人 员 从 业 资 格 培 训 费 证 书 后 方 可 上 岗 。

 要 求 工 作 人 员:

 负 责 人 ( 站 长), 应  51 5 元 / 人, 教 材 费 4 8 元。

  取 得《 特 种 设 备 作 业人 员 证》 ; 技 术 负 责 人 , 应 取 得  ( 四 )

 《 危 险 化 学 品 载 货 车 辆 禁 区 通 行 证 》, 公 安  相 应 技 术 职 称 任 职 资 格; 专 ( 兼 )

 职 安 全 员 ; 检 查 人  部 门 办 理 。《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 2 0 11 年 国  《 中 国 价 格 监 管 与 反 垄 断 》 2 0 1 6 年 第 3 期 

 —  调查 与 思 考  % —  务 院 令 第 5 9 1 号)

 规 定 :

 公 安 机 关 负 责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 格 意 义 上 说 属 于 无 证 经 营 。

 其 主 要 原 因 ,一是 原 准 公 共 安 全 管 理, 核 发 剧 毒 化 学 品 购 买 许 可 证 、 剧 毒  入 门 槛 较 低, 而 新 标 准 要 求 高 , 要 达 到 新 的 标 准 , 需 化 学 品 道 路 运 输 通 行 证, 并 负 责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 投 入 大 量 资 金 , 有 的 甚 至 要 重 新 选 址;二 是 部 分 家 辆 的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

 长 沙 市 液 化 气 运 输 企 业 凭  庭 式 企 业 或 者 夫 妻 店, 受 多 种 条 件 制 约 , 根 本 不 可 燃 气 行 业 的 介 绍 信、 危 险 化 学 品 载 货 车 辆 禁 区 通 行  能 达 到 新 标 准 的 要 求, 如 果 强 制 关 停 , 将 引 起 社 会 证 登 记 表、 危 险 化 学 品 载 货 车 辆 禁 区 通 行 证 指 标  矛 盾 。

  单、 企 业 法 人 营业 执 照、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 组  ( 四 )

 行 业 协 会 与 行 业 行 政主 管 部 门 不 脱 钩 和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驾 驶 证 、 驾 驶 人 危 货 资 格 证、 行 驶  指 定 服 务。

 省 建 设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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