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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协议书10篇

发布时间:2022-09-22 19:40:04 浏览数:

垃圾清运协议书10篇垃圾清运协议书 垃圾清运合同甲方乙方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垃圾清运协议书10篇,供大家参考。

垃圾清运协议书10篇

篇一:垃圾清运协议书

清运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 2、清运频次 3、清运时间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元/月大写币

  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武汉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 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二:垃圾清运协议书

省XX单位垃圾分类 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服务质量,甲方委托乙方开 展机关单位垃圾分类服务工作,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一、项目内容:

 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实施服务的地点、时间 1.服务地点:

 2.服务时间:该项目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项目总价及付款方式 1.经协商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 具体费用明细详见附件 元(大写:

 )

 2.服务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本项目下的资金由甲方支付,共分两次支付,且在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按以下约定支付。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合同价的50%; 第二次付款: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按结算价支付完所有服务费。

 每次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7天内支付服务费。

 四、质量保证及服务要求 1.对甲方垃圾集中投放的指导及二次分拣。

 第1页共5页

 2.对甲方产生的可回收物和有毒有害垃圾的清运工作 3.设置四分类回收装置,引导乙方单位人员开展回收。

 4.按甲方要求,提供示范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成效等相关信息。

 5.根据甲方办公区域实际情况进行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改造及广告氛围营造。

 五、业务关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为甲方供应产品,产品价格已含在项目总 价款中。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无国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确定。

 3.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广告部分半年内非人为损坏免费换新。超过半年则按 市价进行有偿更换;智能设备按说明书标注的质保期限为准。广告、智能设备价格已含在项 目总价款中。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以保护货物完整,不受损伤。包装物不回收。

 5.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实施方案所制清单供货并进行安装,安装费已含在项目总价 款中。所有经济责任均执行本协议规定,不在每次重新签订协议。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 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乙方收件地址及收件人:

 3.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甲方解除合同除外)。甲方 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4.乙方虚假承诺,或经甲方委托的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 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 金。

 七、其他 第2页共5页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 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附件见后页 甲方(公章)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3页共5页

 附件:

 (一)物料制作及补投设施清单 元 垃圾分类制作及安装报价 序列 名称 规格 材质 数量 单价 总价(元)

 效果图 1 2 3 4 5 总计 7318 (二)人员成本预算 元 人员成本预算 序号 岗位 人数 薪资 工资成本预算(元)

 总计 1 第4页共5页

  (三)车辆成本预算 元 车辆成本预算 序号 物资 类型 说明 数量 成本预算 总计 备注 6 (四)汇总预算报价 汇总预算(元)

 备注:

 1:此费用含材料费、管理费; 2:发票开具税点为6%的增值税点。

 第5页共5页

篇三:垃圾清运协议书

清运服务协议书

  第一篇: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书

 某某街道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书

 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

 某某村(居)、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某某街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促进全街道各企业、村(居)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街道早日进入文明卫生城市的行列,彻底改变过去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某计价〔2014〕15 号文件《关于核定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特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要求,定点进行清运垃圾。

 二、乙方必须落实交通方便、不影响周边群众、本单位员工及他人日常生活的地方为垃圾收集点,收集点设施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自行安排人员把本辖区范围的生活和工、副业的垃圾及废物清理到收集点由甲方转运(辖区内清理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负)。

 四、甲方必须每天及时到乙方垃圾收集点清运垃圾,确保全天候清洁,建筑垃圾要另收费。

 五、乙方缴纳甲方垃圾清运费 65000 元⁄年,垃圾清运费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支付 15000 元⁄季,第四季度支付 20140 元,均在季度末或下季度初时按时支付。如乙方不按时缴纳垃圾清运费,甲方有权单方

 终止协议,不予转运乙方垃圾,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以上各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不得违反。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八、服务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止。

 甲方: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签名盖章)

 乙方:某某有限公司(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2014 年 1 月 9 日

 第二篇:关于清运垃圾承包的协议书

 关于清运垃圾承包的协议书

 甲方:新南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清运者倪金马(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巩固新南村的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脏、乱、差的现象,使村民生活环境美化、卫生洁化的环境之中。现经村三委会讨论决定,将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清运及时、彻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条款。

 一、垃圾清运范围:全村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包括路边、桥边、河边、渠边、垃圾箱内、垃圾箱外以及新建垃圾箱的所有垃圾,包括村内排水沟、渠道清理出的杂草,所有垃圾必须一天清运一次,保证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有记录。村进行不定时检查,如有未做到日产日清、发现未清运干净,甲方将作每天 100 元的扣罚款处理。

 二、加强清运责任管理。如区、街道在检查时发现一处抄告单,罚款 150 元/处;如下次还出现类似问题抄告单,将加倍处罚,即罚款

 300 元/处。

 三、垃圾堆放地点:垃圾拖运至街道垃圾中转站及六工段街道垃圾填埋场,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倒,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必须确保垃圾清运及运输的安全,甲方不负各种事故责任。

 五、垃圾清运承包时间:从 2014 年 4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日止。

 六、在区、街道每月检查或暗访中对我村的考核必须达到 98 分以上。如未达到此分值甲方扣罚乙方每月 100 元,如在 96 分以下则每月扣罚 200 元。此项罚款与第二条分别计算,并取消该月考核奖。

 七、本期垃圾清运工资为月 1700 元,计 14110 元。达到 98 分以上每月考核奖金为 300 元。根据垃圾中转站的车数每车 25 元的补贴给乙方(包括街道补贴的 10 元)。

 八、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经双方验收按考得分在次月底前付上季度款项。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不得强调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时间清运。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并拒付事先所清运垃圾工资。

 十、乙方如遇个别农户的特殊垃圾时,由乙方自行与对方协商落实,甲方协助配合。

 十一、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必须按各条款执行,保证本村垃圾清运顺利进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新南村经济合作社代表:

 乙方:(签字)

  2014 年 4 月 20 日

 第三篇:垃圾清运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公司

 乙方:

 为了创建整洁优美的景区环境,提高驻景区单位办公整体环境和卫生质量,减少二次污染,现太阳岛风景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保障部(以下简称甲方)与驻景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就代运生活垃圾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为其代运生活垃圾。甲方依据哈价非发[1988]22 号《关于实行垃圾粪便有偿清运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文件条款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乙方收取代运费。

 二、乙方每日按规定时间将生活垃圾袋装后在保证不泄露、不破损、不开口的情况下放置在转运间或指定地点,待甲方运出。

 三、乙方不准将基建垃圾和其他无关的废弃物堆放在垃圾转运间或其周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运,因此给正常生活垃圾清运带来不便及对景区的整个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每日或每隔一日(最迟不超过两天)将乙方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出。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时清运,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根据以往乙方所产生的垃圾量进行综合认定,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交付甲方全年垃圾代运费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不准拖欠。乙方如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生活

  垃圾代运费,甲方有权拒绝代运,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代运生活垃圾时,须做到按期消杀,保持周边清洁,不滞留。按着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如有滞留垃圾(袋),乙方可按当日的代运费标准全额扣除(须双方现场人员认定记录签字)。

 七、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 1 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二○一○年月日

 第四篇:垃圾清运协议书(上传)

 垃圾清运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单位非餐厨垃圾清运管理,在甲方与北京市 ** 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 ** 清洁车辆场(以下简称 ** 环卫 ** 清)达成垃圾清运合作前提下,就乙方通过甲方委托 ** 环卫 ** 清进行垃圾清运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 委托内容:乙方通过甲方委托 ** 环卫 ** 清负责垃圾清运工作。

 1.2 委托期限:自 201 年月日起至 201 年月日止。

  1.3 备注:

 本协议委托期限不超过甲方与 ** 环卫 ** 清垃圾清运合同期限。

 第二条协议金额和付款方式

 2.1 201x 年度 ** 环卫 ** 清的垃圾清运费用标准为元/桶/月,乙方在协议期内应根据垃圾桶用量支付甲方垫付的垃圾清运费用,协议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整)。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应以支票或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付清当年度清运费。

 2.3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清运费后,应向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2.4 备注:

 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垃圾清运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垃圾桶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清运场所,并按

 照标准码放,确保垃圾堆放场地道路畅通,以便 ** 环卫 ** 清的清洁车辆顺利通行及工作人员正常作业。

 3.2 乙方应将垃圾收集到容器内,保持容器的干净、整洁,并负责垃圾容器的设置、更换和维修,为清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3 乙方不准在垃圾站焚烧垃圾,不准往垃圾站倒渣土、非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乙方设垃圾桶时必选先打好站底,垃圾不许地面存放。

 3.4 乙方保证不将建筑垃圾和有危害垃圾导入桶内。

 3.5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全额支付垃圾清运费。

 3.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购置标准型号垃圾桶,乙方可在甲方设置垃

 圾场内放置个垃圾桶,乙方垃圾不得超量堆放。如乙方垃圾量变化需要增设垃圾桶,需在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再与** 环卫 ** 清协商变更。如乙方急需增加用量,须提前书面与甲方协商。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甲方负责落实垃圾清运合作单位,并落实合作标准。

 4.2 甲方负责安(更多内容请访问好范 文网)排规范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

 4.3 甲方根据垃圾总量确定垃圾运量,确保垃圾正常清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就争议向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于期满后自动终止,如甲乙双方有意向继续合作,应重

 新协商并签订《垃圾清运协议》。

 7.3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

 第五篇:装修垃圾清运协议书

 装修土头清运协议书

 甲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x 实业有限公司车队(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 花园的业主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土头、垃圾等及时清运和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创造整洁、舒适的良好环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管理的 ** 花园业主在二次装修的土头及装修所产生的垃圾(不含生活垃圾)交由乙方负责清运。

 二、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所使用的车辆为大型运货车(载重量为 3.5立方左右)。

 三、依据双方协商,甲方付给乙方的清运费用以售楼面积为单位计算,费用标准 **x 元/平方米(售楼面积);此价格一经签署确定无论市场价格的起伏都不影响甲、乙双方的协议价格。

  四、乙方向甲方的费用结算方式以甲方统计的已装修完的面积为准,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的装修完的面积在规定的结算时间内到甲方公司总部财务部以转账结算。

 五、乙方须向甲方告之准确及时的联系方式,在接到甲方的清运通知时必须前往清运(6 个小时内),同时注意在清运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并在当天清运结束时清扫地面的垃圾灰尘。

 六、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甲方及厦门市有关规章制度。

 七、乙方清运过程中的人员及人员工资和车辆安排由乙方自行控制。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终止时间将依照楼盘的装修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在清运土头及装修垃圾时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意外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有规定,若有违规,履约方可向违约方索取甲、乙双方所发生费用总额的 10%作为违约金。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四:垃圾清运协议书

垃圾清运承包合同书

 甲方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厂区区域内垃圾清运服务。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管理事项

  1、项目名称XXXXXX 垃圾清运

  2、项目性质厂区范围内垃圾清运

  3、项目地址XXXXXX

  第二条、合同规定服务事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其在合同期内就整个厂区范围内产生的各种垃圾交由乙方进行有偿清运。

 2、乙方将垃圾运往 XX 市固体处理中心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①甲方在协议期内将厂区内产生的生活和办公垃圾按照有毒有害、无毒无害、及可回收利用进行分类并装箱存放在厂区十四包含港区内防腐项目部个垃圾箱内以方便乙方清运。

  ②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确认乙方每日清运垃圾车次乙方须确保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

  ③甲方如开展活动或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需要临时增加车辆 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时间和车辆。

  2、乙方权利和责任。

 ①乙方负责定期清理甲方已经收集集中在垃圾箱的全部垃圾 并做到车走场清。

  ②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 厂区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由乙方承担。

  2

  ③乙方每周固定清运时间冬春季为每周一、三、六上午 800-900夏秋季为每周一、三、六上午 700-800 或下午 1400-1500。如遇特殊情况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

  ④乙方自行安排负责清运车辆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

 ⑤乙方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⑥乙方工作行为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涉和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⑦每月若对甲方顾客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甲方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并责令其及时正确处理、解决。并在当月清运服务费当月度总计服务费=每日清运费用的总和以下类同中扣除 5%—30%的服务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 而被有关部门 爱卫会、 环卫、 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⑧乙方派往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 须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整齐着装、佩带工作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厂区内逗留。

  ⑨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甲方厂区内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每个垃圾箱 260 元人民币每半年结算一次计 21840 元 分别在 6 月 30 日和 12 月 30日前结算费用逾期不交乙方停止服务。

  第五条、 协议起止时间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0 日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合作情况选择是否续签。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在协议期内要遵循协议规定按时交纳服务费如延迟超过一月乙方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加收 5%的滞纳金。

  2、乙方如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单方中止清运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尾款同时乙方每拖延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300 元整作为违约金。

  3、乙方清运垃圾过程中出现服务不及时或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

  3 方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乙方并督促乙方在当日内处理逾期未能妥当处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扣减乙方当月垃圾清运服务费用 5%-10%。

  4、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经甲方确认乙方产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

  代表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五:垃圾清运协议书

涵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协议书  甲    方:

   漾濞怡和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涵苑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业主(住户)

 营造一个洁净、 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互利、 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涵苑小区区域内生活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清运地点、 频次和时间 

    1、 清运地点:漾濞县苍山西镇苍山中路涵苑小区;    

    2、 清运频次:每天清运生活垃圾两次;  

    3、 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 8: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 15:00 —16:00完成。

  

    二、 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从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止。

  

    三、 费用及付款方式 

    1、 费用:费用收取按照乙方到物价局核定城镇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核定标准为准, 按        元/ 户收取。

  

    2、 结算方式:业主(住户)

 到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业主入住登记的同时缴纳一年的生活垃圾清运费, 由甲方代乙方向业主(住户)

 收取, 每月 月 底甲方向乙方提交入住登记情况表和生活垃圾清运费用。

  四、 甲、 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桶内,并保障道路畅通, 方便运输。

  2、 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3、 乙方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 、 乙方每次清运完成后需将垃圾桶归位至指定位置。

  5、 乙方清运过程中出现“落渣、 漏渣”   现象时,将现场进行处理。

   6、 乙方在清运过程中爱护垃圾桶及其他公用设施。

   7 、 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 有序,在垃圾清运过程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违约责任 

   乙方如没能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甲方多次提醒, 处理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若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 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七、 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 ,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

 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

 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 7 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 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 附则 

    1、 本协议经甲、 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 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六:垃圾清运协议书

装修垃圾清运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做好厂区垃圾清运工作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接甲方管理的“”住宅小区装修垃圾清运任务并承诺按甲方要求即时清运、不堆积日产日清。

 二、协议履行期限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

 三、垃圾清运费单价为每户人民币元总额为包死价共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四、垃圾清运费按月结算每月结算的垃圾清运费为当月装修入住实际业主户数×垃圾清运费单价如当月入住业主少于 20 户垃圾清运费滚到下月结算。

 五、付款方式从协议生效第二月起甲方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垃圾清运费。

 甲方每月给乙方结算垃圾清运费时扣留当月应结算款项的 10%作为信誉抵押金。

 六、包括信誉抵押金在内的剩余垃圾清运费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无违约情形时一次性结清。

 七、乙方负责办理渣土清运等相关报批手续并承担因此、或清运过程中的全部行政处罚责任承担办证、处置等一应相关费用。

 八、乙方清运车辆的载重量不低于 吨含 吨并具有市内通行手续。乙方保证白天至少停放 2 辆清运车辆在园区内。

 九、乙方保证协议履行期间随叫随到听从甲方指挥。

 十、 因垃圾未及时清运而造成堆积或乙方未随叫随到 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未结款项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

 十一、结算费用时乙方须提交正式发票。

 十二、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单方面终止清运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业已发生的清运费用。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四、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篇七:垃圾清运协议书

大酒店

 拆除和清运 合同

  2 2022 年

 月

 合同协议书

 甲方 (全称):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海钢大酒店拆除和清运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钢大酒店拆除和清运。

 2.工程地点:海南海口。

 3.工程规模、特征:拆除海钢大酒店及其附属建筑,总建筑面积7856.7m2,其中:(1)主楼海钢大酒店,9 层,建筑面积 7169.7m2,框架结构;(2)副楼,2 层,建筑面积约 587m2,框架结构;(3)库房及临时住房,1 层,建筑面积约 100m2,砖混结构和简易结构。

  二 、 工期 及要求

 从签订本协议书后以甲方通知进场之日算起 30 日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的拆除及清运所有建筑垃圾的任务。

 三 、费用及结算方式

 1.合同方式:总价包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行业主管部门建筑拆除报备、设备进出场费、施工措施费(施工防护、街道围挡(双创、环境防尘和清运的其他要求)、解决噪音扰民等等)、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施工费、风险、保险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2.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

 3.费用支付:进场施工后 7 天内支付合同价的 20%,完成全部建筑拆除、清运垃圾以及双方结算后 7 天内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4.甲方将拆除和清运的标的物全部交给

 乙 方自行处理,拆除出来的回收残值物等物品全部归

  乙

 方所有和处理,作为甲方补贴拆除和清运的部分费用。

 5.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不提供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6.如乙方未能及时清运而由甲方清运的,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扣款冲抵清运费用。

 四 、拆除质量要求

 1.乙方应负责旧建筑海钢大酒店及其附属建筑进行拆除(含承台、地梁等建筑基础,不含桩基础,含室外水池结构),如有其它要求另行协商。

 2.按拆除规范的要求,将混凝土敲碎,将钢筋、废铁、铁皮等废品分类堆放,以便清运。

 3.负责将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全部垃圾收集、装载清运。垃圾清运要保证不掉泥渣,要安排专门人员清扫区内道路,保证道路的畅通和清洁。

 五 、安全责任及城管环卫要求

 1.在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现场按施工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要求设置安全保护网,为施工人员配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具,并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关的保险,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责任

 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费用。

 2.乙方应负责做好拆除现场的围挡,涉及道路的要做好进出大门的清洁及安全防范工作。

 3.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的规定,要采取措施减少粉尘污染,脏泥污、噪音污染。

 4.在签订本协议书后

 5

 日内,乙方应将全体施工人员的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的保险费用缴费单据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如特种施工人员需具备相关资格证书的,乙方还应将该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场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如因此延误开工日期达到 7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费用。

 5.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6.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甲方应根据乙方书面通知安排专业人员配合。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如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人员违规违章操作,给施工现场带来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工改正,并对乙方罚款 1000 元,停工所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如甲方发现在施工现场有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施工人员名单不符的人员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该人员清退出施工现场,并对乙方罚款

 2000 元。

 8.乙方须安排指定现场负责人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对接,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甲方的指挥与监督。

 9.乙方在拆除施工过程中要满足城市环卫建设及“双创”工作的要

 求。

 六、其他事项说明:

 (1)乙方如果无法按时履行渣土清运工作,甲方有权罚扣乙方本合同约定金额的 30%,并追缴因延误工期给甲方所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

  (2)乙方承诺义务帮助简单平整片区土表工作

 。

 七、其他条款及违约责任 1.如拆除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返工整改,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拆除工程经返工后仍无法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2.为使拆除工程顺利完成,甲方派专人负责清退拆除现场的一切闲杂无关人员(但乙方应协助并配合),负责施工现场所需拆除的建筑物的断水断电工作,协调好拆除现场不受外界的干扰。

 3.如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和解除,乙方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3 日内退场,并将已完工程完好移交甲方,乙方逾期未退场的,视为乙方放弃其在施工现场一切乙方所有财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施工时,造成本工程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或管线的破坏,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维修、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如造成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如乙方怠于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5.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双方按乙方

 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已完工程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 30%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负责协调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如发生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协调好与周边各单位之间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拆除的顺利进行。

 8.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和条款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外泄,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其他公司透露。

 9.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和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10.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11.拆除工程施工完工后,乙方应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清理、退场工作,必须做到整个工程项目人清、场清,并达到合格标准。

 九、本协议一式肆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八:垃圾清运协议书

垃圾清运及保洁服务协议书 甲方:

 淄博众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清理、 运输甲方位于凯瑞园社区内的生活垃圾, 并按符合环保、 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同意并遵守:

  一、 协议期限 1、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二、 甲方的权利责任 1、 甲方负责生活垃圾池的设置、 更换, 为清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 并有对乙方在清运垃圾过程中不合适的行为进行指正。

 4、 甲方可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无毒无害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 清运费用另行协商。

  三、 乙方的权利责任

 1、 乙方清运人员及保洁人员保证做到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及保洁工作服, 做到热情服务、 礼貌待人、 文明操作、 爱护容器。

 2、 乙方拥有清理、 运输生活垃圾所必须的知识和工具; 乙方必须要将生活垃圾运送到政府部门制定的生活垃圾场; 由于垃圾处置不当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和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拥有保洁服务所必须的知识和工具; 乙方保洁人员必须保持规定的办公区内及厂区道路的卫生整洁, 若有不符合标准的地方, 应及时清理。

 4、 乙方为甲方提供除蚊除虫所必须的工具及药水。

 5、 如遇到特殊情况, 乙方应提前 1-2 天通知甲方, 并有乙方自主安排好后续工作。

 6、 乙方提供一个垃圾桶及每星期清运生活垃圾一次。

  四、 甲乙双方的工作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联系人:

  五、 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 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

 元/年标准收取。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 仅指生活垃圾从甲方场地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的清运费用和保洁服务费用, 不包含政府将要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2、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按照双方协商的委托清运费及保洁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 由乙方开具发票, 甲方在收到发票十日内支付清运及保洁费用。

  六、 任何一方均可提前结束或终止本协议, 但必须提前 10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终止通知中应明确注明协议终止日期;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性调整, 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九:垃圾清运协议书

清运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清徐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精神,经清徐县环卫局同意,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垃圾处置费的收缴达成如下协议:

 第 一 条、合同规定服务事项 :

 1、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其在合同期内就整个学校范围内生活所产生的各种垃圾交由乙方进行清运。

 2、乙方将垃圾运往政府所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如违规乱倒产生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 二 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在协议期内,将学校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在辖区垃圾箱内,以方便乙方清运。确认或知晓乙方每日清运垃圾情況,乙方须确保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在校园内存放垃圾的垃圾桶需甲方自行准备。

 (3)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的要求如开展活动或迎接上级检查时,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时间和车辆及时进行清运。

 2、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负责每日清理甲方辖区内全部生活垃圾并做到车走场清。

 (2)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辖区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劳保福利、车辆维修维护以及车辆保险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日清运时间为日产日清,如遇特殊情况,须配合甲方按照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满载。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4)乙方工作行为以及运输车辆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未及时清运垃圾,甲方有权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并责令其及时处理、解決。乙方应积极配合整改。

 (6)乙方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政府交管部门的要求并按时、满足购买车辆相关保险。运输时要遵章守纪,若因乙方车辆清运过程中引发的各种事故造成他人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均由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与甲方无关。

 第 三 条 、 清运 费用及支付方式

  生活垃圾清运费用

  元/年,甲方需按

  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合同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一月内,双方根据合作情況和服务效果协商是否续签。如单方不同意续签,须在合同期满前一月内通知对方。

 第 五 条、其它事项 1、甲方在合同期内,要遵循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垃圾清运费,如未经乙方同意延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每天加收当月服务费 1%的的滞纳金。

 2、乙方如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单方停止清运,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所有余款。乙方清运垃圾过程中出现清运不及时或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乙方并督促乙方在当日内处理。

 3、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不可抗拒的因素需终止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十:垃圾清运协议书

活垃圾收集清运合同

 甲方:

 乙方:

 杭州 XXX 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所辖 XX 生活垃圾清运事宜, 双方签定以下条款, 共同遵守。

 一、 服务内容 XX 生活垃圾(不含建筑、 装修垃圾)

 进行清运。

 二、 服务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指 XX 红线范围内住户及商铺的生活垃圾清运。

 三、 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暂定为半年,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1

 日止。

 四、 费用结算 1、 全年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XXXX (大写:

  XXXX; 每两月结算的清运费为 XXXXX(大写:

 XXXX )。

 2、 生活垃圾清运费的结算方式:

 自本合同生效后按季度结算清运费, 甲方根据乙方每季度的工作情况,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评估, 提供的季度总评表结算本季度的垃圾清运费。

 每季度的清运费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 10 日之前支付, 由甲方结算出相关费用并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 乙方凭正式发票收取相关款项。

 五、 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如乙方未达到合同要求的,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生活垃圾清运费。

 3、 甲方有权依据合同要求, 对乙方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清运质量问题时提出整改意见, 如在规定的期限内乙方整改不到位, 同一情况两次以上, 扣每次承包费 100 元。

 4、 甲方应积极采纳乙方在清运方法上的合理化建议。

 5、 甲方每年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 如环境卫生满意度低于 95﹪, 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6、 遇节假日(按照国家的法定假日), 乙方将安排增加清运的次数, 其他非合同约定时间临时加班, 甲方应提前 2 小时通知乙方。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 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为业主创造一个清洁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2、 乙方保证生活垃圾(不含建筑、 装修垃圾)

 清运达到日产日清的标准。

 每天下午 5: 00 对当天产生的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3、 乙方应教育员工爱护小区内外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设备, 做好员工节水、 节电的管理, 发现浪费一次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给予 100 元的处罚。

 4、 乙方在生活垃圾运输和处理过程中, 根据杭州市市容管理办法派出有运输、 处理资质的车辆及人员来完成, 生活垃圾一律送至杭州规定的垃圾中运站或填埋场处理, 如未按规定处理生活垃圾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全部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

  担, 因用工不当, 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工作人员上岗应统一着装、 仪表整洁、 佩带甲方公司提供的工作牌, 在小区内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7、 乙方在承包的清运生活垃圾工作范围内, 如因清运工作未达到标准,被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环卫、 城管等)

 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 罚款由乙方承担。

 8、 因乙方在清运生活垃圾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设备、 材料、 物品造成损失, 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 乙方工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承担,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派出的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

 10、 乙方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清运的, 甲方通知乙方后 30 分钟内, 乙方仍未清理的, 甲方可自行清理, 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在工作中如受到客户投诉, 经甲、 乙双方确认, 为乙方责任的,乙方责任人、 管理人员应上门致歉, 涉及赔偿的, 乙方应承担其全部责任。

 12、 乙方负责提供生活垃圾清运所需的各种设备、 工具、 药剂、 清洁用品等。

 六、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在合同生效后, 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需经另一方同意。

 2、 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应向另一方按合同金额 10%支付违约金。

 3、 合同期内, 一方如需解除合同的, 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

 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 如协商不成, 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

  七、 其他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后, 作为补充规定, 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 乙双方及亲亲家园三期管理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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