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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慰问标准4篇

发布时间:2022-09-29 12:50:0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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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慰问标准4篇

篇一:离退休干部慰问标准

 春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实施方案和春节慰问资金请示大全汇编

 春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实施方案

 春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实施方案

  20**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对象

 1、老红军;曾任市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干部;离休干部;正在市级以上医院住院的老干部;曾任市级正职的老干部遗孀;无生活来源的离休干部遗属。

 2、生活困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下岗失业及子女教育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居民。

 3、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各级劳动模范,建国前老工人,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

 4、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家庭,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生活困难的军烈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

 二、任务分工

 1、慰问老红军、老干部、老党员及遗属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实施。

 2、慰问企业离退休人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3、慰问劳动模范、困难职工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4、慰问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困难户、优抚对象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等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2

 1、20**年“两节”慰问和送温暖活动,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性。要把“两节”期间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满腔热情地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确保困难群众与全市人民一起度过欢乐、祥和的“两节”。

 2、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生活困难户制度的意见》要求,做好各级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生活困难户工作,市级领导及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在春节期间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结对”困难户活动,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做好帮扶工作。

 3、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于春节前走访慰问各类困难家庭。各县要安排足够的专项资金,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切实的救助。

 4、继续开通送温暖热线。送温暖热线既是困难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的窗口,也是领导及时了解群众工作和生活状况的重要渠道。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分别设立送温暖热线电话,并于 20**年1月1日开通。

 5、组织、工会、经贸、民政、劳动、财政、残联、扶贫、红十字会、老干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慰问和送温暖资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关心困难群众行为及社会人士义举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关心困难群众,人人关爱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温暖。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3

 春节慰问资金请示大全

 春节慰问资金请示大全

  篇一)**局:

 **年春节将至,为了确保我馆退休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春节,拟在春节前夕对我单位退休干部职工进行走访慰问活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每人200.00 元,退休人员人,共需资金元。特此请示.请示当否,请示复。附:

 退休人员名单***单位年*月*日篇二)县政府:

 春节将临,根据上级的指示和以往的惯例,春节期间,对县内“三老”、重点优抚对象、驻县部队、敬老院、五保户、重灾户、城乡低保户等给予慰问救济,使他们能欢度春节。现将所需经费预算如下:

 一、走访驻县部队 1.1 万元。

 二、走访各乡镇农村低保户、重灾户、困难居民共 240 户,每户 300 元,计 7.2 万元。

 三、走访各乡镇重点优抚对象 40 户,每户 300 元,计 1.2 万元。

 四、走访县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共 250 人,每人 300 元,计 7.5 万元。

 五、其它因突发性灾害需要救助对象 3 万元。以上总需经费 20 万元,请县政府给予核准拨付。**年*月*日篇三)镇政府:

  4

 为支持部队建设,帮助当地驻军改善训练生产、生活设施,搞好军地“双拥”共建工作。我部计划于春节到来之前,组织对市人武部等驻军进行慰问活动,具体慰问单位及金额如下:

 1、市人武部:

 5000 元; 2、**团部:

 3000 元; 3、**边防派出所:

 5000 元; 4、**支队第二大队:

 3000 元; 5、**营部:

 20**元; 6、**三连:

 20**元; 7、**海防哨所:

 3000 元。以上计需金额大写贰万柒仟元整(¥23000.00 元),妥否请领导批示!**镇人民武装部**年*月*日篇四)关于请求解决春节慰问环卫工人经费的请示区人民政府:

  5

 根据工作职责,我局负责**城区、**市**城区(**)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随着城区框架的不断拉大,环卫清扫保洁工作量的不断增加。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和历年的传统习惯,区分管领导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每年的正月初一对上顿渡环卫所、文昌环卫所的环卫工人和区城管大队节日上岗人员进行走访慰问。由于我局无任何收费项目,经费十分紧张。为使走访慰问工作沿续下去,体现区委、区政府对环卫工人的关怀。恳请区人民政府解决走访环卫工人慰问金人民币肆万元(40000 元)整。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区城市管理局**年*月*日篇五)区管委会:

 **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开展“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主题活动,确保我区特困职工、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以下简称特困人员)在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欢度新春佳节。最近,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我区企业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统计,人均月收入低于 195 元和患重病(主要是癌症、心脏病、肾衰竭、精神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人员有 197 户,涉及人员数 543 人。按每户 500 元慰问金的标准计算,需要 98500 元;召开座谈会及领导慰问需要购买的慰问品及其它相关费用 5000 元,以上 2 项共计 103500 元,现申请财政核拨。妥否,请批示。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开发区特困职工调查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篇六)**区人民政府:按照我部年初的工作部署,**年春节期间,我部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统战、宗教、台属等工作对象进行慰问。慰问对象共计 46 人,按照每人 500 元的标准,所需经费为贰万叁仟元整,请予拨付。妥否,请批示。附:**春节统战部慰问人员名单**区委统战部(

篇二:离退休干部慰问标准

国庆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工人老党员活动经费的请示 关于国庆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工人老党员活动经费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组织部、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0 周年之际开展走访慰问老工人老党员活动的通知》(桂组通字[2009]112 号)中按照“慰问金标准不低于 1000 元,由各级财政负责”的精神,结合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慰问方案,慰问金情况具体如下:

 一、

 建国前退休企业老同志 25 人。

 慰问金:2 5 5 人×1000=250 0 00 元; 二、建国后至 1 1949 年 12 月 11 日 前 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 员 员 23 人。

 慰问金:2 3 3 人×1000=230 0 00 元; 三、市领导组 成 成 12 个慰问组,计划慰 问 问 24 名离退休人员,每 人 人 200 元,共计 24 人 × ×200=4800 元;

  以上三项合计共需慰问 金 金 52800 元人民币。

 特 特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妥 否 否?

  附件(请自行 搜搜 搜索下载):

 一、市委 组 组织部《关于在中华人民 共 共和国成立 60 周年之际 下 下开展走访慰问离休干部 、 、老工人、老党员活动的 方 方案》; 二、市财政局 《 《关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 局请求拨付国庆期间开展 走 走访慰问老工人老党员活 动 动经费处理意见的函》;

  三、建国前和建国后至 广 广西解放参加革命工作的 企 企业退休人员名册。

 市 劳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九月九日

篇三:离退休干部慰问标准

4 页

 潮州市发电 发电单位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签批盖章 林伟鹏 等级 特急 ·明电 潮人社〔2012〕5号 潮机发 12号

 关于发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离退休人员 春节慰问金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2006〕22 号、粤纪发〔2007〕10 号、粤人发〔2001〕95号、粤人发〔2001〕2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直的实际情况, 经潮州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就发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1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离退休人员 2012年度春节慰问金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工作人员一、在职工作人员 2011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

 2

 1..2011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以本人 2011年 12月工资应发数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

  2.2. 在 2011年 12月份见习期已满的新参加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已满的有工作经历(指新招录前已通过正式办理招工手续、退伍军人或政府部门正式分配安排的)新招录人员,以本人转正定级工资的月工资应发数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

  3..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休产假的人员和因公负伤治疗的人员,以本人 2011年 12月工资应发数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

  4..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人员,2011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以本人 2011年 12月工资应发数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由调入单位负责全额发放。

  5..2011年从非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调进的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及进入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以本人 2011 年 12 月工资应发数为基数,按 2011 年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月数计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6.6.2011 年调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2011 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以本人调出本单位前月工资应发数为基数,按 2011 年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月数计发年终一次性奖金,由调出单位负责补发。

  7..2011 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不称职

 3(不合格)和因受处分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不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

  8.. 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暂不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待结案后按规定补定 2011 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以本人 2011年 12月工资应发数补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应扣回二、应扣回 2011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人员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人员 已领取 2011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人员, 如 2011年度考核不符合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条件,其所领取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由单位负责扣回。

  三、因病、事假三、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不进行 2011 年度考核的人员,每人按 1500元发给 2012年度春节慰问金。

 四、离退休、退职人员四、离退休、退职人员 2012年度春节慰问金年度春节慰问金

  1. 离退休人员1. 离退休人员每人按 2000元发给 2012年度春节慰问金。

 2.2. 2011年退休人员,年退休人员, 以本人退休当月工资应发数为基数,按 2011年在职的实际工作月数计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以 2000元为基数, 按 2011年退休实际月数计发 2012年度春节慰问金。

 3.3. 2011年退职人员,年退职人员, 以本人退职当月工资应发数为基数,按 2011年在职的实际工作月数计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以 1000元为基数, 按 2011年退职实际月数计发 2012年度春节慰问金。

 4.退职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按 1000元发给 2012年度春节慰问金。

 五、五、2011年死亡人员慰问金年死亡人员慰问金

 41.1.2011年在职人员死亡的,年在职人员死亡的,以本人在生最后 1个月工资应发数为基数,按 2011 年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月数补发慰问金。

  2.2. 2011年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年离退休人员死亡的, 以 2000元为基数, 按 2011年在生实际月数补发慰问金。

 3.3.2011年退职人员死亡的,年退职人员死亡的,以 1000元为基数,按 2011年在生实际月数补发慰问金。

  4.4.2011 年退休人员后死亡的人员,年退休人员后死亡的人员,以本人退休当月工资应发数为基数,按 2011 年在职的实际工作月数补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以 2000元为基数,按 2011年退休在生实际月数补发慰问金。

 5..2011 年退职后死亡的人员,年退职后死亡的人员,以本人退职当月工资应发数为基数,按 2011 年在职的实际工作月数补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以 1000元为基数,按 2011年退职在生实际月数补发慰问金。

 以上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来源渠道解决。

 潮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潮 州 市 财 政 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机关主题词:机关

  事业事业

  奖金奖金

  通知通知

篇四:离退休干部慰问标准

慰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履行公司工会职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让广大职工感受到公司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爱岗敬业的热情、增强公司凝聚力,根据工会工作职能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工会会员。

 第二章

 慰问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慰问内容主要包括:职工生病住院、女职工分娩、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职工结婚(初婚)、职工过生日、职工退休及节日慰问。

 第四条

 对患病住院职工的慰问 (一)职工患病住院(以工会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要求说明所住医院、科室、床号、联系方式等),由所在部门人员前往探访,对住院职工进行慰问,给予每人每次 1000 元慰问品或慰问金。同一会员同一病种当年多次住院,慰问一次为限。

 (二)在市外医院住院的职工又不能前往看望的,待康复回公司后补发慰问金。

 第五条

 对女职工分娩的慰问 女职工分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由工会女工代表前往慰问(以工会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给予每人每次 500 元的

 -

 2 -

 慰问金。在异地医院分娩的职工又不能前往看望的,待休完产假回公司后补发慰问金。

 第六条

 丧事慰问 (一)公司职工去世的,职工所在部门在第一时间将该职工去世时间、吊唁地点、出殡时间、挂礼联系人等情况报告工会。在曹妃甸区内的,由公司工会组织参加追悼会,给予 2000 元的慰问金。若因故(如距离较远、交通不便、有重大活动等)不能派人派车前往吊唁的,由所在部门代表公司工会送慰问金 2000元(慰问金由职工所在部门人员从公司领取)。

 (二)公司职工的直系亲属(职工的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的,职工所在部门在第一时间将该职工的亲属吊唁地点、出殡时间、挂礼联系人等情况报告工会。在曹妃甸区内的,由公司工会组织职工参加追悼会,送慰问金 1000 元。若因故(如距离较远、交通不便、有重大活动等)不能派人派车前往吊唁的,由所在部门代表公司工会送慰问金 1000 元(慰问金由职工所在部门人员从公司领取)。

 第七条

 结婚慰问

  职工结婚(初婚,以结婚登记证日期为准)工会送祝福金500 元。由所在部门从公司工会领取并送达。

 第八条

 职工生日慰问 工会对会员生日慰问,发放每人每年不超过 300 元的蛋糕券。

 第九条

 职工退休慰问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一次性发放不超过 800 元的纪念品。

 第十条

 节日慰问 (一)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等传统节日,工会代表公司对工会会员进行慰问,具体视情况而定。

 (二)春节期间,工会对困难职工家庭、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孀、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期间仍需住院治疗的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等慰问,具体视情况而定。

 第三章

 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

 以上慰问经费由公司工会支出。

 第十二条

 慰问金发放由职工所在部门填写慰问登记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公司工会,经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签字审查,工会**审批后,参加慰问人员可领取慰问金及购买慰问品经费。

 第十三条

 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符合财务报销要求。

 第十四条

 参加慰问的人员由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安排。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工会慰问管理办法》(工会 〔2015〕1 号 )作废。

 -

 4 -

 附件:

  9 2019 年“关爱在行动”职工慰问登记表

 职工姓名

 部门

 慰问事由

 参加慰问人员

 慰问时间

 慰问地点

 慰问金额

 其他

 经手人

 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经费审查委员会 主任签字:

 工会** 签字:

 备注

 慰问情况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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