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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10篇

发布时间:2022-10-06 14:00:05 浏览数:

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10篇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社会科学 2017年8月 107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浅谈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裴春良盘锦市长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10篇,供大家参考。

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10篇

篇一: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社会科学

 2017 年 8 月

 107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浅谈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裴春良 盘锦市长途客运公司,辽宁 盘锦 124000

 摘要:通过研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追溯事故发生原因、查找从业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和企业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失职行为,对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行业治理能力有着非常重要意义。

 关键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监管职责 中图分类号:D92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76X(2017)08-0107-01

 1 基本事 故情况

 蒙 AK1475 大客车(卧铺,实载 38 人)于 2012 年 8 月25 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长途汽车站出发前往陕西省西安市。22 时 50 分,该车在包茂高速与榆神高速互通式立交桥处,搭载另外一名转乘乘客,此时卧铺大客车实载 39人,期间车辆由陈强、高金良轮换驾驶。8 月 25 日 19 时 3分,豫 HD6962 重型半挂货车(核载 33.5 吨)在兖州矿业陕西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装载 35.22 吨甲醇后,前往陕西省韩城市昌顺化工厂。2 时 29 分,闪文全驾驶重型半挂货车从安塞服务区出发,违法越过出口匝道导流线驶入包茂高速公路第二车道。2 时 31 分许,卧铺大客车正面追尾碰撞重型半挂货车。碰撞致使卧铺大客车前部与重型半挂货车罐体尾部铰合,造成大货车大量甲醇泄漏。碰撞也造成卧铺大客车发生爆燃起火,大火迅速引燃重型半挂货车后部和卧铺大客车,事故共造成大客车内 36 人死亡、3 人受伤,大客车报废,直接经济损失 3160.6 万元。

 2 事故原因分析

 2.1 事故原因

 (1)卧铺大客车驾驶人陈强遇重型半挂货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时,本应能够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但因疲劳驾驶而未采取安全措施,其违法行为在事故发生中起重要作用,是导致卧铺大客车追尾碰撞重型半挂货车的主要原因。

 (2)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闪文全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其违法行为也在事故发生中起一定作用,是导致卧铺大客车追尾碰撞重型半挂货车的次要原因。

 2.2 事故暴露的问题

 (1)大客车驾驶员操作不当;(2)大客车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3)重型半挂货车超载运输;(4)大客车为落实凌晨 2 时至 5 时的落地休息制度;(5)大客车所属企业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6)大客车及重型半挂货车所属企业安全教育不到位。

 3 相关单位存在的监管漏洞

 3.1 涉事车辆所属企业存在的监管漏洞

 (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执行《内蒙古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落地休息制度》,未认真督促事故大客车在凌晨 2 点至 5 点期间停车休息;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大客车驾驶人夜间疲劳驾驶的问题失察。

 (2)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认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动态监控工作,对事故重型半挂货车未按规定配备两名合格驾驶人和超量装载危险货物等问题失察。

 3.2 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存在的失职行为

 (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道路客运安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工作不力,对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对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

 (2)河南省焦作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指导孟州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工作不力,对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检查不到位。焦作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对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

 (3)陕西省延安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驾驶人排查建档、安全教育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

 4 相关的防范措施

 针对此事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几方面工作建议:

 (1)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 号,以下简称《意见》)和《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安委办〔2011〕50 号)等统领性安全文件纲要。提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安全监管手段和方法。

 (2)进一步加强长途卧铺客车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长途卧铺客车安全管理措施,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 1000 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

 (3)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车辆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条件下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要建立驾驶人驾驶资质、从业资质、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的共享联动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动态监管。

 (4)加大道路路面秩序巡查力度。有关部门要继续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 7 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实行“六必查”,坚决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参考文献

 [1]杜秀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致因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6. 作者简介:裴春良,工作单位:盘锦市长途客运公司,职务:党委书记、经理,研究生学历,汽车工程师职称,毕业院校: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身份证号:210113196810270576。

篇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工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经济发展局 1、 、 支持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责任:把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在产业发展规划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

 2、 、 指导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协助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电力行业、船舶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参与开展监督检查。

 3、 、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协助扬州市质监部门对园区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4、 、 督促落实“ 三同时” 责任:将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5、 、 工业安全发展统筹规划责任:实施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从源头治理上指导相关行业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6、 、 油气管线 安全 监管责任:协助扬州市发改委做好园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7、 、 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责任: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

  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负责监督指导园区创新创业中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8、 、 相关 单位 安全监管责任:协助安监部门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园区孵化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南大研究院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规划建设局 1、 、:

 编制和实施园区规划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管道发展规划,并与安全生产规划相衔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环节的安全把关;依法将管道建设选线方案纳入规划管理;指导镇、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 、 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园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园区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及附属设施等的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3、 、 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协助仪征市有关部门依法对园区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加强园区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配合仪征有关部门对房屋建筑工地和公用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及仪征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4、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指导区内企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5、 、 燃气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园区内燃气管道规划建设的审查,协助仪征市燃气办加强对城镇燃气管道运行的安全管理。

 6、 、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安监局(安委办)

 1、 、 园区 安委会和安委办工作责任:承担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分析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园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上级和园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园区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和专项督查。

 2、 、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园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执行情况。

 3、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 :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等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检查;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4: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协助上级安监部门做好危化品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组织专家对涉及“两重点

  一重大”的危化品生产经营新、改、扩建项目的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组织对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危化品经营许可(仓储经营或剧毒品经营)申请进行预核准;督促危化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企业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对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5、 、 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协助上级安监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工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6、 、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协助上级安监部门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职业病危害违法违规行为。

 7、 、 “三同时”监督检查责任: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做好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督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责任: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用人单

  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9、 、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0、 、 事故调查处理与监督责任:协助上级安监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工作以及相关单位、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矿商贸行业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 、 指导监督园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责任:指导监督园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开展委托行政执法工作。

 12、 、接受扬州市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环境保护局 1、 、: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责任:负责环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及仪征市环保部门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

 2、 、 辐射安 全监管责任:负责对放射源安全实行监管,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置工作。

 3、 、 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责任:牵头协调相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环境监测机构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环境监测;开展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五)社会事业局 1:

 、搬迁安置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园区搬迁安置、控违拆违

  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青山镇做好安置小区、危房改造、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 社会事业安全监管责任:协助仪征市有关部门指导青山镇做好农业、农机、森林防火、社会保障、防汛抗旱等社会事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3、 、 水利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协助仪征市有关部门指导青山镇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电站大坝、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督管理;协助仪征市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4、 、 道路交通安全 监管 责任:协助仪征市交通部门组织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5、 、 应急救援保障责任:负责应急救援时人员的医疗救护保障,指导青山镇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工作。

 6、 、 指导监督园区城管中队责任:指导监督园区城管中队开展焚烧垃圾、化工企业周边违章搭建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

 (六)投资公司 1、:

 督促下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监督管理下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

 2、 下属:

 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园区投资建设的华煦公司、管廊公司、华泰公司、华昇公司、华滋公司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负责所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应急响应中心 1、 、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责任: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接报,并按园区应急机构指令组织调度应急救援工作。

 2、 、 应 急救援能力建设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并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园区应急救援体系;负责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园区区域性综合应急演练。

 3、 、 应急管理督查责任:做好园区部门、青山镇及园区企业应急管理的督查工作。

 (八)消防队 1、: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配合扬州、仪征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园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检查。

 2、:

 消防安全及应急救援培训责任:指导企业开展消防培训、火灾扑救和火灾事故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篇三: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发展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相关职责规定。

 第一条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党委每年不少于 2 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季不少于 1 次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责任“全覆盖”。

 第二条 党政主要领导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要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 各分局、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对本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规定明确责任人,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检查和监督,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各分局负有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

 2、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事项的个体户注册登记。

 3、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按计划组织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按上级部署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者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5、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6、依法对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分局办公场所的安全。

 第六条 相关科室履行以下具体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办公场所、后勤服务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2、市场主体科: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市场主体的吊、注销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全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分局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设计、制造安装、维修、使用、包装、检验、培训等工作;牵头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行政审批科: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工商登记。

 5、市场信用监管科: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6、质量监督与管理科:依法对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7、标准计量科: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的修制订工作。

 8、食品安全监管科: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和大型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9、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10、稽查大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特种设备事故。

 11、市检验检测中心: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12、效能办(组织人事科):负责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七条 各分局、检验检测中心要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 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组织、参与、配合安全生

 产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做好各类次生、衍生事故的防范工作。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七进”等活动。

 第十条 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任务。

篇四: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部门内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 版)

 (以应急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为例,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应急管理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定)

 应急管理部门内部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一、局长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2.分析研判本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向本地党政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3.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重要议事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统筹部署危险化学品领域年度工作重点,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管执法计划〔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4 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

 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 号)要求编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落实经费装备保障,强化监管执法工作。

 6.指导督促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工作。

 …... 完成本地党委、政府、安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分管副局长职责 1.认真执行局党组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牵头分析研判本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具体组织编制危险化学品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室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4.牵头组织编制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专项预案,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

 5.组织开展本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等工作。

 6.依法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 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危化品监管科科长职责 1.负责分析研判本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组织参与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4.依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举报情况调查处理。

 6.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及进出口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7.参与本地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

 8.参与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9.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危化品监管科副科长职责 1.负责分析研判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风险。

 2.负责参与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组织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4.依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6.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7.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专家管理工作。

 8.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危化品监管科科员(生产)职责 1.参与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管控工作。

 2.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3.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5.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6.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7.参与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危化品监管科科员(经营)职责 1.参与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管控工作。

 2.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3.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举报情况开展调查处理。

 5.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6.参与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备注: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参照执行。

篇五: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内部 监管责任清单 一、XX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主要职责 1.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级主管部门关于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

 2.分析研判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领导提出工作建议。

 3.将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全年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不少于 4 次,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推动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班子成员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发展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5.依法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加强本部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6.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并认真组织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7.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的主要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级主管部门关于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安全工作述职的内容。定期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年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不少于 4 次,听取工作

 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4 次。

 3.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相关工作条件;足额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预算,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投入。

 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支持、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5.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奖惩。

 6.发生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指挥或协调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职责 1.协助部门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

 2.牵头组织分析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领导工作,承担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职责。协调、支持、配合其他分管负责人做好其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执行落实。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4 次;在重要节假日、重要农时带队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5.按有关规定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6.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分管行业工作领导职责 1.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分管行业领域和单位的贯彻落实。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督促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源头准入、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问题整改。

 3.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4 次;在重要节假日、重要农时带队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4.支持分管科室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

 5.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6.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内部监管责任 ( 一) 局办公室主任职责 1.组织制定和落实机关消防领域及办公室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布置年度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

 2.强化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重要时节机关消防安全管理,配合集中办公区物业开展机关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治理隐患。

 3.安排布置应急值守工作,配合集中办公区物业开展机关消防应急演练。

 4.加强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二) 乡村振兴股股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植保植检站站长职责 1.督促指导全市农药、肥料、农田建设、农业园区、休闲农业、特色产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2.组织制定和落实科室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部署年度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

 3.督促指导农药企业、肥料企业、农田建设、农业园区、休闲农业、特色产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分析研判农药、肥料、农田建设、农业园区、休闲农业、特色产业安全生产风险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制定安全防

 范措施,督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演练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单位)督促农药企业、肥料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生产、仓储、运输、质检等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

 6.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善后处理工作。

 7.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协助乡村振兴股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三) 渔政管理站站长、畜牧发展中心主任职责 1.负责全县畜禽屠宰行业、饲料、兽药(渔药)以及渔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和落实科室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部署年度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

 3.依法督导畜禽屠宰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兽药(渔药)生产企业、渔业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分析研判畜禽屠宰行业、饲料生产、兽药(渔药)生产、渔业生产、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导全县畜禽屠宰、饲料、兽药(渔药)、渔业生产、渔业船舶领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演练工作。

 5.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善后处理工作。

 6.渔政管理站、畜牧发展中心结合各自职责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四) 农机监理站站长职责 1.组织制定和落实科室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部署年度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

 2.督促指导县农机领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分析研判全县农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农机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演练工作。

 4.指导开展农机合作社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制定工作。

 5.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6.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善后处理工作。

 7.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五) 农村能源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1.负责全市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和落实科室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部署年度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

 3.督促指导全县农村能源领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分析研判全县农村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农村能源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演练工作。

 5.指导开展农村沼气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制定工作。

 6.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善后处理工作。

 7.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协助科技教育科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六) 计划财务股股长职责 1.指导全县国有农场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定和落实科室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部署年度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

 3.分析研判国有农场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国有农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演练工作。

 4.参与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善后处理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七) 局安办负责人职责 局安办承担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协助领导开展全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衔接协调等日常工作。

 2.汇总掌握和分析全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全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建议意见和工作措施。

 3.安排布置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

 4.按规定参与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5.协调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六: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全面负责。

 二、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把安全生产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上。

 三、负责搞好职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员工作,组织检查安全生产。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方针,及时落实整改。

 五、发生工作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部门。

 六、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三、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四、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

 五、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六、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二、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

 三、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

 四、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

 五、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

 六、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管理。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同时安排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二、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作为施工员本身的应尽职责,在施工中同时检查各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和科学性,发现不符规范要求和科学性的,及时调整,并汇报项目经理。

 三、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现象或冒险作业,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工作,阻止和纠正,必要时暂停施工,汇报项目经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在施工过程中,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暂停施工,待安全整改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准再施工。

 五、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诉安全员和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协同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二、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不佳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

 三、悬空结构的支撑,应考虑安全系数,不准由于支撑质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四、在施工中,结构安装的预制构件的质量应严格控制与验收,避免因构件不合格造成断裂坍塌,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防火消防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防火法令、法规、宣传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

 二、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宿舍、食堂、仓库等地的安全、防火工作,发现火险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三、对于各类防火器械的配备布置要求,及时提出合格意见,并按期更换药物和维修保养。

 四、发现火灾隐患,通知立即整改,同时有权暂停施工,待消除火灾隐患,再行施工。

 五、发生火灾。立即会同工地负责人组织指挥灭火,并即报火警 “119”,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位。

 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料的编制要求。

 二、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实完整。

 三、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安全生产,做好记录,使安全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四、如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空虚不切实际。

 五、坚持原则,杜绝作假,并可以报告上级处理。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保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在采购安全设施、材料物品,劳动保护用品,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疵充好和伪劣产品采购入库。

 三、购买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

 四、对于上门销售的安全设施和劳保防护物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外一律不准采购,以防疵品与伪劣产品危害安全。

 五、应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与物品的质量,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并报告上级处理。

 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三、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四、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五、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六、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八、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九、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来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捉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二、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三、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四、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五、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六、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措经费的落实。

 四、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三、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四、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五、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六、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四、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五、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六、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七、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二、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

 三、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篇七: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320·

 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管部门责任落实

 郭银峰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安监局,河南 洛阳 471500

  摘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为保证员工、设施设备以及社会环境等利益而采取措施时应尽责任的总称,其对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监管部门的责任则是为保证企业各项责任措施落实而采取的必要,两者都是保证人们根本利益的必要手段。文章主要分析了目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及监管部门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效的改善对策,供相关工作者参考。

 关键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 中图分类号:X6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691(2017)10-0320-01

 引言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随着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现阶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及监管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仍然是企业安全生产重点关注的问题,强化两者责任落实力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

 1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1.1 利润最大化的惯性思维严重

 首先,在实际生产中,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在企业层面上已形成共识,但思想深处仍过多把企业的生存发展利润第一摆在主导地位,甚至是唯一目标;其次,在实践中重生产轻安全不同程度存在。比如,为完成生产指标任务,抢时间超能力生产比较普遍,这些问题的存在本质上都是利润最大化的惯性思维的表现。

 1.2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

 目前,还有很多企业并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在日常的企业生产管理中系统管理理念、人本管理理念以及效益管理理念较为薄弱。管理主要以经验型为主,管理的目的是为应付监管部门检查。一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未建立,有的虽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检查,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验收等未实现闭环管理,对存在的隐患熟视无睹,导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

 1.3 人员素质与安全生产岗位要求不匹配

 一是企业员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生产环节岗位风险及后果认识不足;二是观念相对固执。主观上存在经验主义思想,不习惯于规范性管理和受规则约束;三是因为文化素质低,很难参与企业管理并结合生产实际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造成管理与现场的不对接;四是在科技兴安的背景下,大量高科技的生产监控设备运用于生产,而专业性技术人才、专业性管理人才相对缺乏。

 1.4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完善

 在实际生产中,责任体系的设计与安全主体责任的实施不匹配导致责任追究的可变通性强。政府与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的边界不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权责不清,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体系不完善。

 2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与监管部门责任落实的对策

 2.1 加强立法保障工 作

 法律是治安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安全生产立法应该突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认识深度的瓶颈,突破立法过程中部门利益的顽疾,进一步解决综合性法律的法律地位问题。安全生产法是综合性的法律,应当涵盖和规范安全生产所有的领域,其综合协调和基干法律作用应明确,应增加衔接性的条款,界定清淅安全生产法与管道法、矿山法、消防法等涉及安全生产专项法律的关系,为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提供法律依据。理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权责关系,阐释清楚综合监管、分工负责、一岗双责的区别与联系。

 2.2 推动企业责任落实

 强化企业自律

 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利用系统管理原理、人本管理原理、效益管理原理来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克服自身管理水平低下短板,解决不会管的问题,通过安全管理等积极措施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构建企业安全责任文化氛围,培育安全责任核心价值理念,打造企业安全责任文化,在高度的企业安全责任文化氛围影响下,激发企业法人规则和责任意识来提高主体责任的内驱力。此外,要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与管理,企业员工保护自身安全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可以有效监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履行。安全监管部门当前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引导职工正确行使法律给予他们的保障权利。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执行力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并制定对应的评估奖惩机制可以保证责任的落实。

 2.3 转变政府执政理念

 强化监管服务

 政府部门一方面通过对企业的安全监管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另一方面,政府还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安全生产形势主动出台一系列安全生产政策,引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监管部门要建立法规政策执行及监管实效定期评估机制。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客观科学评估和反思法规政策执行及监管实际效果,判断某一政策法规存在的价值,从而决定政策的延续和终结。通过工作反思和科学有效评估,指导监管部门的工作,促使监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和回应社会需求,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定位,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回应机制。

 2.4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加强行业管理

 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承担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相关权利,并逐步承接政府有关职能的转移,为企业提供市场评价等服务,法律在明确评价机构从事安全生产评价权利的同时,也明确了其违法违规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法律规定执行,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有效监督,机构要强化自律和责任担当,认清安全技术支撑机构肩负推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转的使命,对法规要有敬畏之心,抛弃不出大事故,就不会追究评价等机构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另外,建立与市场机制配套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对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

 结束语 总之,目前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及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方面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需要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政府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对于企业来说,必须要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加以重视,安全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保障。监管部门也应该担负起自身的责任,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这样才能真正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桂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难——看我省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如何找“病症”、说对策[J].湖南安全与防灾,2017,(01):12-13.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2011]104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2011。

篇八: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监管职责的通知 (讨论稿)

  为进一步厘清行业部门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我县部分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如下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安委〔2020〕10 号)、《中共 XX 县委 XX 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 党发〔2019〕9 号)《中共 XX 县委办公室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X 党办发〔2019〕

 2 90 号)等有关规定,在《XX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X安字〔2020〕5 号)明确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定”职责和重要指导性文件等依据,除法律法规明确的以外,负有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时行使其安全监管职责。

 (二)“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投资、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任务分工。

 (三)业务相近原则。对新行业、新业态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按照监管职能相同或相近以及具有专业人员与技术仪器设备的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任务分工。

 (四)“四个监管”协同原则。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监

 3 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直接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和下一级政府属地监管的协同配合,形成一家牵头、多家协助、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体系。

 (五)分级负责原则。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规模、风险大小等标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负主责的监管层级,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做到纵向到底、无缝对接。

 三、责任分工

 (一)涉旅行业(领域)安全 1.非 非 A A 。

 级景区。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非 A 级景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体验观光农业)、林地、湿地区域内非 A 级景区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绿地、公园等区域内非 A 级景区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2. 游乐场所、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县 市场监管局负责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牵头指导全县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 A 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酒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等区域以及体育场馆管理范围内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4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区域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地、湿地区域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绿地、公园等区域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商场、大型城市综合体卖场内设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校内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住宅小区范围内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码头区域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3. 农家乐(乡村酒店)。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农家乐(乡村酒店)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4.。

 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酒店)和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等区域内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地、湿地等区域内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绿地、公园等区域内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县住房和城

 5 乡建设局负责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工程质量安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5. 景区内观光车。县 市场监管局负责景区景点内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安全监管工作。

 ( ( 二) ) 交通领域安全

 6. 非企业场所内吊车。县 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指导非企业场所内吊车作业安全监管工作。

 7. 在建高速公路、铁路项目。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在建高速、铁路项目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8. 顺风车、外卖送 餐行业、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县 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做好顺风车、网约车、货拉拉、滴滴打车等网络平台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安全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递(跑腿)、顺风车、网约车、外卖送餐车等机动车注册登记,对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注册登记,对道路内停车秩序管理,查处影响交通安全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新经济、新业态领域安全

 9. 民宿。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监管工作。

 6 10. 高空外墙清洗作业。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1. 医养结合机构。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安全监管工作。

 (四)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安全

 12. 寄递物流。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3. 通讯行业建设项目。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监管工作。

 14. 住改商、住改仓。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住改商、住改仓等违法行为认定工作,负责依法查处住改商、住改仓等违法行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机构对物管小区内发现的住改商、住改仓行为履行发现、劝阻、制止、报告责任,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住改商、住改仓整治工作。

 15. 货摊、无店铺及其 他零售企业。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无固定经营场所企业。

  16. 大型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安全监管工作 。

 17. 教育培训。

 县教育科技局牵头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7 安全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青少年夏令营(游学、研学、拓展)等活动安全监管。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体育培训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负责指导大型户外运动安全生产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

 18. 火电厂及其附属设施。

 县能源局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监管工作 。

 上述职责之外,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没有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暂由属地政府负责安全监管,待相关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等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后,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及时调整。

 上述职责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落实,严格履职尽责到位。各行业管理部门“三定”职责及《XX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X 安字〔2020〕5 号)已经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的继续执行,如本次任务分工发生变化的,以本次任务分工为准。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要重点围绕突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

 8 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严肃督查,强化失职追责问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将以强化责任、严格执法为重点,适时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执法疲软等突出问题,实施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篇九: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 201 3 - 彳 反

 · 文件刊发 · 政府采 取 的政 策措施 .在 强化群众 防灾避 险意识 和 防御 内涝灾害 能力 的同时 。动 员社会各方 面积 极支持 参与 防涝 减灾建设 。要及 时将城市 排涝T

 作标 准 、排涝设施 建设标 准和应急 预案等 向社会 公布 , 主动接受监督 。

 努力为排涝设施建设管理创 造 良好条件 。

 要 进一步加强社 区 防洪组织 建设 , 提 高社 区 、 街 道 、 企事业单位 的 自保 自救 能 力。

 山西省人 民政 府办公厅 2013 年 7 月 19 日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 晋政 办发 [2013183 号 各市、 县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委 、 办 、 厅 、 局 :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 明确监管责任, 做 到安全监管全覆盖 , 依据 国家有关规定 , 结合我省 实际 。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对 目前监管责任不明 晰的 l6 个 行业 领域 的安全 监管职 责予 以明确 。

 一、基本原 则 (一 )分级 属地管理 的原则 。

 (二 )谁 主管 、 谁 审批 、 谁 负责 的原则 。

 ( )管生产、 管建设 、 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 则 二 、 主要 内容 ( 一 ) 电力行业 。

 山西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负责全省电力企 业 、 非 电力生 产企 业 的 自备 电厂 ( 简称 涉 电单 元 ) 的安全监 管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省 电力企业 、

 涉电单元的属地安全监管。协助做好全省电力企 业 、 涉 电单元 的安全生产 _ T 作 。

 ( 二 )铁 路 行 业 。

 原铁 道部 下 设 的太原 、 北京 、 郑州 、 呼和 浩特 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我省境内各 自

 管辖范围内铁路线运营 、既有线建设施l T 的安全 监管 。

 原铁 道部_ T 程 质量安全监督 总站太原 、 郑 州 、

 北京 、呼和浩特质量安全监督站分别负责我省境 内各 自管辖范围内的铁路新建、改建T 程的安全 监管 。

 省住 房和城 乡建设厅 负责全 省铁路 建设 l T 程 施 _ T 的属地 安全监管 。协 助做好铁路 建设 工程施 T 的安全生产T 作。国家和省铁路安全监管职责 变更后 , 由对 口部 门负责 。

 省经济 和信息化委 员会负责全省铁 路无人看 守道 口的监 护管理和改造 的属地安 全监管 。

 ( 三 ) 民航 行 业 。

 中国民用航空山西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 民用航空公司运营、 民用航空机场运营 、 民航专业 工程 (含机场场道T 程 、 民航空管工程 、 机场 目视 助航T 程、 航站楼 、 货运站的工艺流程及民航专业 弱 电系统工程 ) 建设项 目的安全监管 。

 省民航机场管理局负责全省民用航空机场运 营 、 民航专业 _ T 程建设项 目的属地安 全监管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民航非专业T

 程建设项 目( 含航 站楼 、 机务维修设施 、 货 运系统 、

 油库 、 航空食品厂等1二 程的土建和水 、 暖 、 电气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规定了政报(公报)的法律地位, 在《 山西政报) 上刊登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本为标准文本。

 · 1 卜

 ·文件刊发 · 1 5/ 2013 - 赧 设备安装丁程 , 不含民航专业弱电系统 )的属地安 全监管 。

 ( 四 )通 信 行 业 。

 省通信管理 局负责全省通信运 营企业 的安全 监管,负责公用通信网建设工程项 目施丁的安全 监 管 。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中央驻晋 、省属 通信运营企业的属地安全监管。协助做好全省通 信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 五 ) 邮政行 业。

 省 邮政管理局 负责全省 邮政行 业 ( 含 邮政企 业 、 快递 企业 ) 的安 全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邮政行业 (含邮政企 业 、 快递企业 ) 的属 地安全监管 。

 ( 六 ) 选 矿 行 业 。

 省煤炭工业厅 负责全省煤矿企 业附属洗 ( 选 ) 煤 厂的安全监管 ;省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负责全 省非煤矿山选矿厂的安全监管 :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员会负责全省其他洗(选)煤厂的安全监管。

 (七 ) 军工行 业。

 省国防科工办负责全省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安 全监管 。

 (八 ) 新 能源和可再 生能源行 业。

 省发展 和改革 委员会负责全省 新能源和可再 生 能源行业 的安全 监管 。

 ( 九 ) 文 化 娱 乐 行 业 。

 省文化厅负责 全省文艺演 出团体 、 网吧 、 娱乐 业 、 图书馆 、 文化馆 (站) 、 剧院(场)等公共文化娱 乐场所的安全监管。

 ( 十) 人 防工程 。

 省人防办负责全省人防工程的安全监管 . 负 责 对城市地下 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 民 防空 _ T 程 功 能 场所 、 设施 的安全监管 。

 ( 十一 )农 业工程 。

 省农业 厅 负责全 省农 业工 程及 配套 工程 、 附 属T 程 、农业设施的建设和农业生产环节中的安 全监管 。

 ( 十二 )城 市轨 道 交通领域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城市轨道交通 建设 工程施工 的安 全监管 。

 省交通运输厅 负责全省城市轨道 交通运 营的 安全监管。

 ( 十三 )建 筑施 工领域 。

 省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厅负责全省 除煤 矿矿井工 程以外的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项 目施工的安全 监管 。

 省 住房和城 乡建设 厅 、 省 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 局按 照原建设部 、 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 关 于加强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 【作的紧急通知》 ( 建质[2005] 135 号)的具体规定细化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省煤 炭工业厅负责全省煤矿矿井工程项 目施工的安全 监管。

 ( 十四 )危 险化 学品使 用领域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化工 、医药 、

 冶金 、 有色 、 建材 、 机械、 轻工、 纺织、 烟草 、 非煤矿山

 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军工 、煤炭 、 电 力 、 商 贸 、 建筑 、 交通物流 、 铁路 、 民航 、 农 业 、 水利 、

 教育、 科研 、 文化 、 体育 、 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 负责本行业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 十五) 矿 山、 尾矿库 、 荒 山荒坡 治理领域 。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 各类 采矿活动 的查 处 .负责 已取得采矿 许可证 的 矿山企业超层越 界开采 的查处 。

 省煤炭工业厅 、省 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分 别 负责 全 省 已取 得 采矿 许 可 证矿 山企业 的安 全监 管。

 省 国土 资 源 厅 负责 全 省 未 取得 土 地 使 用 手 续 . 非法 建设尾矿库 的违 法 占地行为 的查 处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已取得土地 使用手续尾矿库建设 、 生产的安全监管。

 省 国土 资源厅 负责全省 以荒 山荒坡治理 为名 非法违法采矿行 为的查处 。

 (十六)国有资产管理领域。

 ·12 · 《 山西政报} 1949 年创刊, 所登各类法规政策文本与正式文件享有同等效力。

 具有政策性、 权威性、 指导性和永久保存性。

 1 5/ 201 3 - 赧

 · 文件刊发 ·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履行 出资人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 、 相 关要求 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明确的职责落 实好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监管责任 已经明确的各 行业领 域按原规 定执行 。未涉及 的行业领 域安全 监管职责仍按原规定执行 。

 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 和行业领域实际 , 细化各行业 、 各领域的安全监管 职责, 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 导。

 及时研究 、 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山西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 2013 年 7 月 25 日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 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3 384 号 各 市、 县人 民政府 , 省人 民政府各委 、 办、 厅 、 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已经省人民政府 同意, 现印发 给你们 , 请认 真组 织实施。

  山 西 省人 民政 府 办公 厅 2013 年 8 月 2 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 质量安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按照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 门关 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 的通知》 ( 国办发[2013 J 57 号 )要求 , 紧密结合我 省实 际 .就进一 步加强婴 幼儿配 方乳粉质 量安全 工作 , 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 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障婴幼儿配方乳 粉质量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 食品安全属地责任 。

 坚持治标与治本并举 、 整治规 范与促进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 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 ,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 制 。

 严厉 打击违 法违规行 为。

 严 格落实企业食 品安 全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乳品质量规范和标准 , 加强 源头治理和生产过程管理.全面实现生产经营者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承担首负责任。积极 调 动社会各 方力量 , 充分发挥 社会监督作 用 , 构建 婴 幼儿配方乳 粉社会共 管共治格 局 。通过强 化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了政报(公报)的法律地位, 在《 山西政报》 上刊登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本为标准文本。

 · 13 ·

篇十: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党委、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松审改办法〔20**〕16 号)的关规定,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我局全局干部职工。

  第三条

 “一岗双责”监管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开展监管工作,形成党政同责、齐抓共管”。

  第四条

 按职能负责以下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工作

  (一)负责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源的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生产、储存、转让、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二)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

  (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现场应急监管、应急监测和相关处置工作。

  (四)负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集中式饮水、污水处理等设施的安全监测监管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办公楼、车辆后勤等安全工作。

  第五条

 局长是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

 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重大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制度,并保障工作实施;

  (三)每季度召开 1 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必要时召开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贯彻上级要求,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六)落实全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奖励机制。

  第六条

 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时统计上报有关报表;按时完成时上下达的重大安全隐患督办任务,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措施的落实;

  (五)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

 及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工作。

  第七条

 局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于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三)督促分管科(室)、站、队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同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

 局各股(室)、站、队主要负责人是本股(室)、站、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股(室)、站、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第八条

 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全体领导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真正落实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列入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条

 局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现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

 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上级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本方案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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