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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综治考评奖金4篇

发布时间:2022-10-07 14:10:04 浏览数:

湖南省综治考评奖金4篇湖南省综治考评奖金 1政法委工作 【概述】 2004年黄埔区刑事比上年下同下降3.5%。其中立“双抢”下降9.2%入屋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南省综治考评奖金4篇,供大家参考。

湖南省综治考评奖金4篇

篇一:湖南省综治考评奖金

政法委工作

 【概述】

 2004 年黄埔区刑事比上年下同下降 3.5% 。其中立“双抢”下降 9.2%入屋盗窃案件下降 1.6% 盗窃机动车案件下降 12.2% 。破案率 29.7% 。查处治安案件 1189宗 2234 人。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捕案件 383 宗 570 人审结 382 宗 574 人含上年积存 。其中批准逮捕371宗557人 批捕率96.7%。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数和人数分别增长5.3%和7.9%。审结 384 宗 580 人 其中决定起诉 382 宗 578 人(含上年积存)。

 审判机关共收审各类案件 2884 宗结案 2920 宗含存案 结案率 98.77 %。其中审结刑事案件 356 宗、民事案件 1307宗、行政案件 14 宗。依法判处罪犯 545 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 100 人重刑率 18.35% 。

 • 维护稳定•

  全年区委常委会议 14 次、区政府常务会议 2 次研究维稳工作。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建立党委政府统一指挥、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处置群体事件预警系统。成立处理劳资纠纷、突发性群体事件等 6 个专项工作小组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稳定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11 次组织大排查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较大 22 宗调解各类民间纠纷663 宗其中成功 650 宗成功率 98%。南岗街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司法部授予“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 。做好全区“***”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实现“三无”目标。

 • 落实维稳及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年初黄埔区委书记、区长与 9 个街和 15个区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签订 2004 年度黄埔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年末区落实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考评成员单位优秀 8 个、良好 16 个。在市落实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中黄埔区被评为优秀。区委政法委、文冲街维稳及综治委等 9 个单位被评为市维稳及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谢宝怀等 18 人被评为市维稳及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 基层基础工作•

  是年黄埔区政法部门完善追、堵、截网络重点打击“抢劫” 、 “抢夺” “盗抢机动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管理和控制社会面的治安对全区主干道和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加大巡逻密度保证对社会治安的全方位防控。设立 43 个社区警务室由警长兼任社区领导职务。推行封闭半封闭式治安管理和车辆保管站建设。建设出租屋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出租标准和工作人员制度。组建治安联防支队。春节和“两会”召开期间组织近3000 人的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搞好社会面的治安防控。推进技术防范进社区提高基层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队伍建设•

  是年黄埔区政法部门重点建设基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抓政治和组织建设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基层政法干警的文化、学历水平和工作技能探索和推进司法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单独设立区禁毒办、街道

  2 综治办。

 【 “严打”整治斗争】

 2004 年黄埔区开展以“打双抢、清街面、查隐患、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雷霆 100 行动”和“严厉打击街头犯罪百日行动”等2 次“严打”专项行动破获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遏制刑事案件特别是“双抢” 、 “两盗”等多发性案件发生。

 【治安重点地区整治】

 2004 年初黄埔区委政法委对全区治安形势和治安防范情况分析调研排查出 33 个治安重点地区、地段和部位进行重点整治并根椐情况变化做到滚动排查、滚动整治。对被列为市重点整治地区的黄埔街区公安分局和街道分别成立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采取集中整治、突击清查和经常清理等形式打击和整治该地区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全年刑事案件比上年下同下降 7.1% “双抢”案件下降 15.8%盗窃机动车案下降 3.4%,入屋盗窃案下降 5.1%。

 【整治摩托车专项行动】

 2004 年黄埔区多次召开摩托车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研究整治对策和措施。区、各街道分别成立整治摩托车专项行动小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从 3 月开始至年终全区查扣违章摩托车 13486 辆破获刑事案件一批有效压减街面“双抢”案件。

 【组建治安联防支队】

 2004 年黄埔区委政法委按照“统一招收、统一培训、统一着装、统一使用、统一管理”要求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全区统一招聘 404 名出租屋管理员6 月重新招聘 803 名社区治保员同原有 270 人治安员和 1700 多人保安队伍组建整合为 3000 多名队员的黄埔区治安联防支队。制定下发《广州市黄埔区治安联防支队管理暂行办法》 、 《广州市黄埔区治安员管理暂行办法》 、 《广州市黄埔区出租管理员管理办法》 、 《广州市黄埔区保安员管理办法试行 》等文件规定该支队工作任务、职权、执勤、日常管理、奖惩办法。8 月 13 日区举行治安联防支队成立暨严打百日行动誓师巡游大会市委副书记张桂芳出席并向支队授旗。整合后的治安联防队伍基本做到“三个明确” 即明确组织领导理顺职责关系明确经费来源保障正常运行明确工作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发挥较好作用。黄埔区整合群防群治力量工作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出租屋管理】

 2004 年黄埔区拨出专款 160 万元建立黄埔区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单独设立出租屋管理办公室。按每 100120 套出租屋配 1 名管理员的标准统一招聘 404 名出租屋管理员。全年征收“两费一税”663.8 万元,比上年增长 21.2%。登记非本市户籍人员97401 人,出租屋 14128 栋 42594 套出租屋登记率 100%其中符合出租条件的 24939 套合格率 58.6%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 2004 年要有 40%出租屋符合出租条件的任务。规范和量化出租屋标准实行“双百分”准入和淘汰制度。全年公示不合格出租屋 4335 间停租

  3 处理 11 间处理 27 名违反出租屋管理规定的屋主。黄埔区的出租屋管理经验在市出租屋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推广。

 【封闭半封闭管理】

 2004 年黄埔区政法委在转制社区推行封闭、半封闭式治安管理即封闭小出入口稍大出入口白天放行夜晚上锁大出入口派人看守。社区实行封闭、半封闭后刑事案件特别是“两盗”案件明显下降。针对社区内车辆乱停放、盗窃机动车案件较多问题筹备资金 78 万元改建 145 个保管站新建 23 个保管站有效遏制盗窃机动车案件的高发势头。全年盗窃案件比上年下降 12.2% 【禁毒工作】

 从 2003 年 3 月至 2004 年 3 月黄埔区开展“禁毒 03 工程”工作。2004 年 3月 24 日区“禁毒 03 工程”考核检查组对区属 18 个签约单位“禁毒 03 工程”工作检查验收。5 月区“禁毒 03 工程”工作先后通过省、市的考核验收。区公安分局、大沙街等 6 个单位被评为区“禁毒 03 工程”先进单位区禁毒办、区公安分局、南岗街被评为市“禁毒03 工程”先进单位。期间全区破获涉毒案件 34 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22 人批准逮捕12 人提起公诉判决 9 人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 1.8 倍、13%、57%、80%超额完成省、市提出的破案数、逮捕数、起诉判决数大幅度增长的目标。是年黄埔区将设在区公安分局的区禁毒办改设在区委政法委拨出专款 10 万元作为区禁毒工作专项经费并拨出 30 万作为区禁毒教育基地第一期建设经费。对吸毒人员重新普查登记全面建立吸毒人员基础台账。开展禁毒宣传。2 月 4 日区邀请戒毒成功人员到区强制戒毒所、市八十七中学及黄埔高级职业中学举行以身说法现场会举行学生宣誓和签名活动。

 “6.26”国际禁毒日区组织 3000名干部群众、学生参加市禁毒委组织的禁毒基金募捐万人行游行活动。

 12 月底区重新组建一支 15 人的毒品犯罪侦查大队。全年全区侦破贩毒案件 63 宗 24 人非法持有毒品案件 1宗 1 人缴获毒品 198.3 克缴获毒资 32465 元送强制戒毒 237 人转送劳教 56 人其他51 人。

 【创建安全社区活动】

 2004 年黄埔区委政法委在抓基层创安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创建形式扩展创建内容将创建“安全社区” 、 “无毒社区”和“无案小区”结合起来,效果明显。全区 53 个社区全部开展了创建安全社区活动有 34 个被评为区级“安全社区” 33 个被评为区级“无毒社区” 。该委提出创建“无案小区”目标并制定严格创建标准要求“无案小区”做到“四有六无” 从根本上改善小区的治安环境。全区有 51 个小区正开展“无案小区”活动。通过创安活动完善治安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力量。

 【街道设置维稳及综治办】

 2004 年黄埔区委政法委针对 2001 年机构改革后街道维稳及综治办与街道社会事务科合署办公难以承担基层繁重综治工作问题组织专人调研并

  4 提出完善街道综治机构建设意见。9 月根椐中央综治委、中央编办《关于加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综治委、省编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市编委同意各街道单独设立街道维稳及综治办行政编制 2 人为街道正科级内设机构。该办工作职责是负责街辖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做好治安防范、帮教、民事调解、维护本地区稳定负责街辖内安全社区创建和巩固提高工作对街辖内单位的综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由街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综治工作解决街道综治工作领导分工和机构设置问题。

 【中央综治委检查综治工作】

 2004 年 9 月 24 日由中央综治委、中央编办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到黄埔区实地检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认为黄埔区单独设置街道综治办是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的好措施基层综治组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全区综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10 月 21 日中央综治委检查组由国家司法部基层司副司长带队到黄埔区南岗街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和沙步社区服务站、技防监控室等地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该检查组认为黄埔区维稳及综治工作是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寓服务于管理中做到“三个扎实、一个创新” 基础群防群治网络建设扎实治安防范工作扎实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扎实工作思路创新。尤其是在加强基层治安防范群防群治、建立治安长效机制等方面思路创新成效显著 【区禁毒办成立】

 2004 年 3 月根据市编委穗编字[2004]6 号文精神经区编委批准同意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从区公安分局划归区委政法委管理 为区委政法委内设机构使用区公安专项编制 5 名其中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为副处级单位。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掌握综合全区禁毒工作情况和吸贩毒活动情况并进行调查、分析、研究、提出对策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社区力量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对易制毒化学品及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加强管理以及对吸毒人员戒毒出所后的社会帮教等工作负责区见义勇为经费即原区维护社会治安基金的管理。

 【区委政法委基本情况】

 机关行政编制 3 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1 人区维稳及综治办行政编制 6 人从政法各部门抽调编制其中区公安分局 4 个区检察院 1 个区法院 1 个 区委 610 办公室行政编制 5 人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 5 人。2004 年末在职 19 人其中研究生 1 人、本科 9 人、大专 8 人、高中 1 人。

 【区委政法委领导名录】

 书

 记袁顺珍兼 2003.2

  副书记麦志强兼 1999.11

 

  齐小平兼 2003.6

 

  5

  江儒水1999.9

   区委政法委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

 任:陈建安1999.9

  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

 任李 超2004.8

  副主任: 叶海珍2004.11

  区维稳及综治委领导名录 主

 任谢宝怀2003.1

  第一副主任袁顺珍(2003.3

 ) 副

 主

 任麦志强1999.11

 

  曹小约2003.6

 

  夏培德1998.5

  齐小平2003.6

  刘柳波2003.3

  江儒水1999.9

  区维稳及综治委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

 任李

 超2002.22004.8

  顾晓斌2004.8

  副主任陈春燕2002.12004.11

  李小玲2004.11

  区委 610 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

 任: 江儒水兼 2001.2

  副主任王友成2001.2

 

 廖景青

 依 法 治 区 【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

 2004 年 2 月 23 日黄埔区在区机关大院召开“三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总结 2003 年依法治区工作和部署下一年工作。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夏培德主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黄仕祯作了 2003 年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并提出了 2004 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与会同志对

  6 工作总...

篇二:湖南省综治考评奖金

镇关于实施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 “以奖代补”考核配套奖励办法 XX 镇关于实施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 “以奖代补”考核配套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维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增强基层调解干部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真正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根据 XX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和谐 XX 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 XX 市司法局关于实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奖代补”考核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如下考核奖励配套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全镇各人民调解委会的人民调解工作人员。

  二、奖励类型及标准

  1、各调委会每调处成功一件民间纠纷且案卷齐全,必须做到主要事实清楚,调解程序合法,调解文书制作规范,调解成功,履行协议,案卷装订规范有序、归档及时的,配套奖励 100 元/件,化解一起信访件信访人息访的奖励 100 元/件,化解市交办的信访积案并信访人息访的奖励 500 元/件,协议书及化解信访案件资料齐全规范,经镇司法所、镇信访办核实后由镇财政给予奖励发放。

  三、考核兑奖

  XX 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奖代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由镇财政统一支付。XX 镇将成立考核组,对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调解的案件、信访积案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抽查、分析、评定。

  1、考核方法。考核组对各调解委员会报送材料按奖励的条件和标准进行书面审查,并结合走访当事人、走访有关单位等形式进行抽查。

  2、奖励认定。各调解委员会调处成功,有书面调解申请、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书面调解协议,各种调解文书制作规范、相关证据材料齐全、案卷装订规范有序、履行完毕的民间纠纷给予配套奖励,化解信访积案的有相关台帐资料报结核实后给予奖励。

  3、凡遇下列情况的,则分别给予扣罚:

  (1)凡弄虚作假,虚报调解成功案件的,每发现一件则扣除该调委会三个案件的奖金,以此类推,扣完当年奖金为止,并取消当年评先进资格。

  (2)辖区内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未达到 95%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除奖金总数的 10%(以年终考核为准)。

  (3)辖区内每发生一起重大伤亡事故或民转刑案件的,因处置不力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所在村奖励总数的 30%。

  (4)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或防范、疏导、化解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除所在村调委会奖金总数的20%。

  4、奖励的申报与奖金发放。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于 11 月

 底,将辖区内各调委会调解成功的案卷材料列出清单,向镇司法所、信访办报送申请,经综合考评符合条件后的件数确定奖励,按各村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奖励金额发放。

  五、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开展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以奖代补”政策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从源头上减少不安定因素,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行政村(居委)、政属各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完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初步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做到小事不出网格,一般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各行政村(居委)、政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配套办法的宣传工作,通过不同形式进行传达、贯彻和落实,使广大基层调解员全面了解和掌握考核的具体要求、内容和办法,并通过本办法的实施,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机制,提高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民间纠纷调处申报工作,坚决杜绝虚报、假报。

  3、严格考核,狠抓落实。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要严格把好

 考核评定关,对申报的调处案件,要按照标准要求逐件进行审核,只有完全符合奖励条件的才能给予奖励,使奖励办法切实发挥应有的效能作用。

  本办法由 XX 镇社会事业办(综治办)负责解释,自 2017 年1 月 1 日开始实施。

篇三:湖南省综治考评奖金

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厅直单位)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一、 和 谐 平 安 状 况 (24 分)

 (一)

 和谐状况 (3 分) 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和谐状况满意率达 98%以上(3 分)

 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50 人以下的单位,按实际人数测评;51-200 人的单位,测评 40 人;201-500 人的单位,测评 80 人;501-1000 人的单位,测评 100 人;1001 人以上的单位,测评 120 人)。

 现场测评

  (二)

 国家安全 (4 分)

 1.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问题(2 分)

 按照《江西省卫生系统 2013 年度国家安全小组工作综治考评办法》 由 厅 办 公室、外事办考评

  2.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问题(2 分)

 有差距的视情扣 1-3 分;发生问题的不计分。

  (三)

 1、领导重视信访工作(1 分)

 信访组织机构健全;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卫生信访 (7 分)

 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由 厅 信 访办、医管处考评 2.建立信访工作预案(1 分)

 制定《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预案》、《防范进京赴省到厅非正常上访预案》。

  3.信访工作做到“四无”(2 分)

 无非正常进京上访;无非正常赴省集体上访;无未按规定期限办结的信访事项;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重大案件。

  4、落实领导接访工作,对上级部门交办件及领导包案件处理率达 100%。(2 分)

 领导接访有工作方案、接访记录和处理结果;对上级部门交办件和包案件处理到位并按时报送结果。

 5.信访诉求渠道畅通(1 分)

 每月按时报送信访数据统计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开展重点排查并有详细记录。

 一、 和 (四)

 安全生产(医疗质量安全)1.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坚持每月排查重点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到位。(2 分)

 建立排查台账和工作责任台账;台账清楚并整改落实到位。

 由 厅 综 治办 、 医 管处、医政处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谐 平 安 状 况 (24 分)

 (10 分)

 2.积极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平安单位”创建等活动,并落实各项核心制度。(4 分)

 压力容器有年检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上墙;毒麻药品交接有登记、有记录;菌毒种、放射源、血液、消毒隔离、放射卫生等安全;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一项有差距,扣 0.5 分。

 考评

  3.安全形势良好,未发生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安全生产事故。(2 分)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每起扣 1 分;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不计分;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力的每项扣 0.5分。

  按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通过医疗质量安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和进展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2 分)

 全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网上直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及时、现场处置得当、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有力,未发生严重后果的,不扣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现场处置、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等环节存在不足,没有严重后果的,每起扣 1 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出现严重后果的,不得分。

  (一)

  1.未发生内部人员(含聘用人员)犯罪(8分)

 发生了犯罪的,200 人以下的单位每人次扣 8 分,201-500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6 分,501-10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4分,1001-50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3 分,5001-100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2 分。

 由 当 地 法院 出 具 证明

 有被治安处罚的,200 人以下的单位每人次扣 4 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二、 重 点 工 作 状 况 (50 分)

 预防违法犯 罪(12 分)

  2.内部人员(含聘用人员)没有被治安处罚(4 分)

 201-5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3 分,501-10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2.5 分,1001-50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2 分,5001-10000 人的单位每人次扣 1.5 分。

 由 当 地 公安 部 门 出具证明

  (二)

 内部治安防控(26 分)

 1.人防建设(4 分)

 办公区、宿舍区有保卫人员值班、保卫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的,计 4 分;无保卫人员值班的扣 4 分;保卫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各扣 2 分。

 实地查看

  2.物防建设(4 分)

  单位办公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宿舍区楼栋有防盗门且运行正常的计 4 分;单位办公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扣 2 分;宿舍区楼栋无防盗门的扣2 分,有防盗门但运行不正常的扣 1 分。

  实地查看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3.技防建设(6 分)

  单位办公区大门入口、各楼层、重点要害部位及宿舍区有视频监控探头且运行正常的计 6 分;有一处未安装视频监控探头或运行不正常的扣 2 分。

 实地查看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 评分

  二、 重 点

  (二)

 内部治安防

  4、消防建设(4 分)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消防条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措施有力,整改到位,计 4 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差距的,扣 2 分;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未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化解措施的,每起扣 1 分;引发重大问题的,每起扣 4 分。

 实地查看 和 日 常 检查 情 况 相结合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 评分 工 作 状 况 (50 分)

 控(26 分)

 5、未发生可防性刑事案件(8 分)

 发生可防性案件的,200 人以下的单位每起扣 8 分,201—500 人的单位每起扣 6 分,501-1000 人的单位每起扣4 分,1001-5000 人的单位每起扣 3 分,5001—10000人的单位每起扣 2 分。

 由 当 地 公安 部 门 出具证明 (三)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场所、部位)、排查整治治安隐患、安全隐患(12 分)

 1.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健全 (1 分)

 本单位无排调组织,发现一处扣 1 分。

 查阅文件

 2. 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有力 (4 分)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差距的,扣 2 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化解措施的,每起扣 0.5分;引发集体上访、民转刑案件或造成其它重大影响的,每起扣 1 分。

 查阅资料

 3. 治安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措施有力,整改到位(4 分)

 治安隐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差距的,扣 2 分;排查出来的治安隐患、安全隐患,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化解措施的,每起扣 0.5 分;引发重大问题的,每起扣 1 分。

 查阅资料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 评分

 4. 按时、有效解决上级部门抄告、督办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3 分)

 对抄告督办件,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解决措施,每起扣 1.5 分;成效不明显的,每起扣 1 分;未按时向厅综治办报送化解情况的,每起扣 0.5 分。

 查阅资料

  三、 组 织 领 导 状 况 (26 分)

 1.及时调整综治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综治干部。(4分)

 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治办;综治办配备专(兼)职主任、副主任,其级别等同其他科室正、副职;配备 2 名以上专(兼)职干部,计4 分,一项有差距扣 1 分。

 以 报 厅 综治 办 备 案为准

  2.明确领导综治责任,建立政绩档案(3 分)

 依据赣发[2004]24 号文件精神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综治责任;上述三类综治责任人认真履行综治责任并作述职报告;建立下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政绩档案的,计 3 分,一项有差距的扣 1 分。

 以 报 厅 综治 办 备 案为准

  3.开展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工作(3 分)

 对单位各科室(部门)逐级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 查 阅 资 料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 评分

 理,签订责任书;对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依据考核评比情况实行奖励和处罚的,计 3 分,一项有差距的扣 1 分。

 财 务 奖 惩凭证 4.领导重视,把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5 分)

 将综治工作纳入单位中心工作统一部署,专题研究,采取具体措施切实解决综治工作问题,在人、财、物方面保障到位的,计 5 分。有差距的酌情扣 1-5 分。

 查 阅 会 议记录,经费预算、开支凭证

 5. 综治工作培训情况(3 分)

 按要求参加省卫生厅举办的综治干部培训并对本单位综治维稳干部职工进行培训的,计 3 分;未参加培训的扣 3 分;中途缺席的扣 1 分。

 查 阅 文 件培 训 计 划及材料

  6.综治宣传情况(2 分)

 积极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计 1 分;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活动,计 1 分;有差距的酌情扣 1-2 分。

 查阅资料

  7. 提拨任用、评先评优评模事先征求综治领导小组意见 (3按照赣发[2004]24 号文件规定,下属单位及机关科室综治责任人提拨任用,以及干部职工评先评优评模事先征求本查阅资料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 评分 分) 单位综治领导小组意见的计 3 分;未事先征求意见的,发现一个扣 1 分。

 三、 组 织 领 导 状 况 (26 分)

 8.参与属地综治工作开展情况(3 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计 3 分,有差距的酌情扣 1-3 分。

 查 与 属 地签 订 的 责任书

  四、加分项目(上限不超过 3 分)

 综治工作创新情况 本单位创新综治工作经验被中央、省综治委(办)和厅综治办推广的分别加 3 分、2 分、1 分。

 各 单 位 先列 清 单 汇总申报(附原件),厅综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 评分 治 办 核 实后计分 五、 扣 分 项 目 1、综治工作整改情况 被省综治委或厅综治办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整改措施不力,面貌未改变,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扣 2 分;整改中又发生新问题的扣 3 分。

 以省综治委或厅综治办抄告为准

  2、综治工作报送情况 未按照赣卫办综字[2011]17 号文件规定报送有关情况,有漏报或迟报的,发现一次扣 1 分;有意瞒报的,发现一次扣 2 分。

 以报厅综治办报表为准

  3、综治工作落实情况 厅综治办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扣 1—3 分。

 以厅综治办掌握日常工作情况为准

 备注:1.本考评标准中所列加分项目,限加完小项分为止;同一情况加分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加分上限为不超过 4 分。

 2.本考评标准中所列扣分项目,限扣完小项分为止;涉及同一案(事)件扣分的按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3.考评得分 96 分以上为本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85 分以上为本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达标单位(以上分值均含本数),低于 85 分为不达标单位。

 4.在考评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发生其他有影响的重大问题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附件 2

 2013 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设区市卫生局)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一、 和 谐 平 安 状 况 (24 分)

 (一)

 和谐状况 (3 分) 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和谐状况满意率达 98%以上(3 分)

 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50 人以下的单位,按实际人数测评;51-200 人的单位,测评 40 人;201-500 人的单位,测评 80 人;501-1000 人的单位,测评 100 人;1001 人以上的单位,测评 120 人)。

 现场测评

  (二)

 国家安全 (4 分)

 1.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问题(2 分)

 按照《江西省卫生系统 2013 年度国家安全小组工作综治考评办法》 由 厅 办 公室、外事办考评

  2.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问题(2 分)

 有差距的视情扣 1-3 分;发生问题的不计分。

  (三)

 卫生信访 (7 分)

 1、领导重视信访工作(1 分)

 信访组织机构健全;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2.建立信访工作预案(1 分)

 制定《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预案》、《防范进京赴省到厅非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正常上访预案》。

 由 厅 信 访办、医管处考评 3.信访工作做到“四无”(2 分)

 无非正常进京上访;无非正常赴省集体上访;无未按规定期限办结的信访事项;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重大案件。

  4、落实领导接访工作,对上级部门交办件及领导包案件处理率达 100%。(2 分)

 领导接访有工作方案、接访记录和处理结果;对上级部门交办件和包案件处理到位并按时报送结果。

 5.信访诉求渠道畅通(1 分)

 每月按时报送信访数据统计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开展重点排查并有详细记录。

  一、 和 谐 平 安 状 (四)

 安全生产(医疗质量安全)(10 分)

 1.建立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坚持每月排查重点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到位。(2 分)

 建立排查台账和工作责任台账;台账清楚并整改落实到位。

 由 厅 综 治办 、 医 管处、医政处考评

 2.积极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平安单位”创建等活动,并落实各项核心制度。(4 分)

 压力容器有年检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上墙;毒麻药品交接有登记、有记录;菌毒种、放射源、血液、消毒隔离、放射卫生等安全;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况 (24 分)

 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一项有差距,扣 0.5 分。

  3.安全形势良好,未发生非医疗质量安全...

篇四:湖南省综治考评奖金

员绩效考评奖金发放方案 公务员绩效考评奖金发放方案(一):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旨在将重点工作任务与公务员岗位职责相结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通过施行公务员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状况及工作实绩,激励和引导公务员积极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督促公务员增强工作责任感,尽职尽责,努力工作。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依法考核、科学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

 (二)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紧紧依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绩效计划,以岗位工作任务完成的实绩和效果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主要标准。

 (三)坚持领导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公务员主管领导的考核主体作用和管理职责,重视省局机关各部门干部群众的评议,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四)坚持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年度考核以

 平时考核为基础,强化公务员日常管理,培育其良好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状态。

 (五)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考核公务员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省局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考核在省局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局长是省局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的总负责人,同时指定一位副局长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按照局领导工作分工,各位局领导为各自分管处室(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的负责人,各处室(部门)负

 责人为本处室(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具体负责人。各层次负责人对责任范围的公务员负有日常监督管理及公务员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鉴的责任。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考核的范围

 在编公务员。

 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此方案执行。

 五、考核的内容、指标及权重

 以各处室公务员岗位职责为依据,以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计划

 为重点,对每个公务员岗位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在涵盖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的同时,所有考核项目能够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直接量化的,采取领导评价和民主测评相结合,将考核结果转化为分值计入得分。

 (一)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

 1.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其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绩效计划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进度等方面情况);

 2.工作效率和效果(其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绩效计划工作任务的效率、效果等方面情况)。

 3.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其中,综合素质的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策水平、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协调管理能力等方面;敬业精神的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

 4.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其中,思想品德的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诚信、法制观念、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方面;廉洁自律的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奉公守法、清正廉洁、遵守纪律、艰苦奋斗等方面)。

 (二)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的分值权重

 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总分分值为 100 分。

 1.平时考核。平时绩效考核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绩效考核。平时绩效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的 80 分。其中,绩效计划完

 成情况占 40 分;工作效率和效果占 20 分;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占 10 分;思想品德和

 廉洁自律占 10 分。

 2.年终考核。组织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占年度考核总分的 20 分,其中省局领导评议占 30%权重。

 六、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制定年度岗位绩效计划指标,确认公务员个人绩效任务

 将年度工作分解量化到本处室的每一名公务员,并对每一项工作任务指标赋予合理的分值,形成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分人员类别的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计划。每名公务员要制定 3 项以上绩效工作任务,其中要达到 1 项以上是可量化的绩效指标。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计划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各处室公务员的岗位绩效计划由处长审核;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的绩效计划由主管局领导审核),报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公务员绩效考评奖金发放方案】

 (二)平时考核

 各处要建立公务员个人绩效考核档案,注意公务员平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证明材料的归集,整理。每季度形成一份工作完成情况的小结。今年 7 月和明年 1 月,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完成工作任务写实、专项工作检查、日常考勤等方式,由主管领导对所负责管理的公务员的绩效计划落实情况及工作效率、效果,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以及交办

 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按照 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四个等次,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等次意见。由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务员主管领导的评价意见进行汇总,折算成分值后,报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下半年的平时考核一般结合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三)年终考核

 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由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1.个人总结。公务员本人进行工作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如实向主管领导提供有关工作成绩与效果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评议。由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公务员民主测评,对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办事效率和效果、依法行政、思想品德、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按照 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四个等次,给出评价意见。公务员民主测评画票时,得 a(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 20%。

 3.分值折算。由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平时考核、民主评议)结果中的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等次,分别按 95%、85%、75%和 55%的权重

 进行折算。

 4.岗位绩效考核加减分。对岗位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上级表

 公务员绩效考评奖金发放方案(二):2012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2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 **[2012]** 号文《关于 2012 年度公务员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以及《** 市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试行)》(** 文[2012]13 号转发)要求,为做好 2012 年全区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核范围

 考核的范围包括:全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二、关于评优比例与时间安排

 1、评优比例的核定

 各单位优秀等次所占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含工勤人员)为基数,评优比例按照青组文[2012]13 号文件要求核定,其中:优秀等次比例拟定为 20%和 18%的单位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时间安排与要求

 (1)考核准备:2012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31 日。

 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分别确定应考核、实际考核、不定等次的对象及人数。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进行考核动员和准备,制定报送考核实施方案,经区人事局核定评优指标,领取各类表格和资料。

 (2)考核实施与备案:2013 年 1 月 4 日至 1 月 23 日。

 考核实施:1 月 4 日至 19 日,各单位按照青组文[2012]13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考核。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未定等次;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

 格和未定等次。

 考核备案:1 月 20 日至 1 月 23 日,各单位报送备案材料,包括:①《** 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备案统计表》(一式两份);②《** 市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 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等次备案表》(一式两份);③《** 市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外各类人员情况备案表》、《** 市青山区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外各类人员情况备案表》(一式两份),以及此

 类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④考核工作总结。区人事局将对各单位年度考核、第三季度平时考核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3)有关要求

 《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用 16k 纸张正反面印制,且左侧留 2-2.5cm 装订线,便于归档。考核工作相关表格可在 ** 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下载。网址:**。

 三、需要说明的几点问题

 (1)从今年起,对当年度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以及其中连续第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由区委区政府发文,分别给予嘉奖或记三等功,并分别发给 ** 元或 **元奖金(不重复奖励)。

 (2)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奖励的公务员,由各单位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批表》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存入个人档案。其中”审核机关”根据管理权限分别为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批机关” 为区委或区政府。

 (3)因连续第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而记三等功的公务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制作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章。

 (4)关于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参加离岗培训问题。年度考核结束后,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名单,将由区人事局统一上报市人事局培训处,以便组织集中培训。

 (5)关于当年内退休人员的考核及是否享受年终奖金问题。当年内退休人员一律不进行考核,按称职等次标准,根据本人实际工作月份按比例发给年度考核奖金。年度考核奖金包括第十三个月工资即年终一次性奖金、年度绩效奖金和年度岗位目标奖金等。

 公务员绩效考评奖金发放方案(三):2015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深纪发【20**】33 号及深人社发【20**】23 号的文件精神,深化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学校分配秩序,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以岗计酬、以量计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学校充分考虑各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体现公平、科学、合理的分配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领导班子形成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力资源保障(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实行总额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以各单位每年 1 月份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基础核定,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的,可申请重新核定。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范围

 1、分配范围: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

 根据深纪发【20**】33 号及深人社发【20**】23 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则:

 1、定编、定岗、定责、定量原则。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科学合理原则。

 5、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重点工作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了稳健实施工资改革,学校特成立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勤津贴(30%)

 岗位津贴(50%)

 奖教奖学(20%)

 1、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 30%):

 每人每月考勤津贴 700 元。每月全勤的全额发放。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考勤津贴:时间在 1 小时内的,扣除 30 元;超过 1 小时的,扣除 60元。

 (2)严格实行事假审批制度。教职工请事假,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当月请事假在 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 1 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 60 元。

 (3)严格实行病假报批制度。教职工请病假,应按规定报批(出示病历本或医生证明)。

 当月请病假在 1 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 1 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 30 元。

 (4)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全部考勤津贴。

 以上病假、事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2、岗位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 50%)

 岗位津贴=课时工作量与社会工作量(约 60%)

 职位责任津贴(约 30%)

 安全责任津贴(约 10%)

 骨干教师补贴(1500 元)

 (1)课时工作量

 ①课时工作量=周工时数 x4x 岗位责任津贴基数 代课加班等补贴

 ②周工时数=周课时数 x 科目权重系数 x 职称系数

 ③课时工作量基数=岗位责任津贴总额(即奖励性绩效工资 50%)-职位责任津贴-骨干教师补贴-安全绩效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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