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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的现状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2-11-07 09:40:04 浏览数:

摘要通过对湖南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现状分析,指出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健全、监测手段落后、实施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应从思想认识、农业标准体系、农业标准监测体系、法制建设、实施体系及资金投入等方面,进一步搞好湖南农业标准化建设。

关键词农业标准化;现状;对策;湖南省

农业标准化是根据统一、简化、协调、优选的原则,把农业实践中积累和总结出的经验通过内外先进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综合组装,纳入农、林、牧、渔各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以准则、规程的形式来指导、规范人们的生产、加工、经营、销售等活动,进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数量、增加效益的预期目的。

1湖南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现状

1.1建立了农业标准体系

近几年,湖南省把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应对入世后国际市场化挑战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标准化意识,加快农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步伐,使农业标准化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迄今为止,已制(修)订地方标准600多项,包括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和农产品加工的产品标准,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农业标准的技术水平,为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农产品出口打好基础。2004年,全省就制定了32个地方标准。近3年来,湖南省共申报了6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确定了29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04年湖南省又确立了2004~2006年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47项,有5个项目列入了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计划。

1.2加强农业标准监测体系建设

我省建立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畜禽水产品质检中心等检测机构建设;抓好2个市州和30个县级农产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建设;完善配套4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检测设备。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三项管理制度。一是通过国家和地方农业立法建立授权认可和计量认证双认证制度。市州、县市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必须通过法定考核合格后才具备法定检测资格,才能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二是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检测技术人员必须通过省级培训通过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三是工作管理制度。要按照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岗位管理制度,规范检测程序,实行责任追究。

1.3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是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推进措施。湖南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相当重视,切实将其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在人力、财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这项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地开展。目前湖南省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平稳起步,已初步形成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的认证格局。已初步建立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管理及名牌农产品评审制度。截至2005年初,湖南省产地认定面积已达到220万公顷以上,无公害生猪产地认定规模3 900万头,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品已达800多个,是前3年的10倍,其中无公害农产品570个,绿色食品157个,有机食品20个。

2湖南省农业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2.1农业标准化宣传和思想认识不到位

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农业标准和他们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由于对标准化的宣传不够,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标准化知识还不了解,实施标准还不能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如农民习惯传统的操作模式,而不习惯标准化的操作规程;绝大多数基层干部对农业质量标准体系的内涵和功效缺乏了解;相当一部分企业负责人、管理者标准意识、质量意识薄弱。由于标准化意识淡薄,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真正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有些领导对农业标准化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没有真正认识到农业标准化对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在实施过程中口号多,具体行动少;还有许多农民误认为农业标准化会加大农业生产的成本,难以真正增加收益,因而不愿参与到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工作中。以上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发展。

2.2农业标准体系不健全

湖南省农业标准体系虽已建立,但仍不健全。一是湖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起步比较晚,基础薄弱,许多标准还没有制定。我省农业标准体系在不断地完善过程中。二是标准的结构不够合理。在已制定颁布的标准中,产中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检验标准多,产后标准和系列标准少,初级加工产品标准少,体现农产品优质、安全及市场准入方面的标准更少。三是农业标准不完善。我省的农业标准中,标准的重点不突出,有的标准不全,缺少配套和完整性,还有的标准的技术内容老化滞后,难以适应国内市场需求变化和国际市场竞争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迫切需要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和更新。因此,建立一套既符合省情又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2.3农业质量监测手段落后

目前,湖南省农业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尚不健全,除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外,市县和县以下面向农村基层、面向市场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缓慢,检验检测手段落后,技术力量薄弱。而同为农业大省的山东省2004年初已建立部级农业质量检测中心达到17个,全省17个地级市、135个县(市、区)有一半以上已经建立了不同规模和水平的农业质量检测中心,初步形成了“以省部级检测中心为龙头,省级区域性检测中心为补充,市县级检测机构为骨干,基地、企业、市场监测点为基础”的全省农业质量检测体系。

2.4农业标准化执法工作亟待加强

首先,农业标准化工作缺乏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环境。现有的《产品质量法》《标准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很少涉及到农、畜、渔业等初级产品,特别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方面,缺乏相应的规定。因此,制定和完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是非常必要的。其次,质量技术监督队伍建设难以适应农业标准化的要求。全省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力量较为薄弱,绝大多数县至今没有这方面的专职人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标准的实施。因此,加强农业质量技术监督队伍建设,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2.5农业标准化实施体系不健全

农业标准的实施是整个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它只有在实践中实施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效果。我省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但由于政府投入资金有限、标准宣传、示范推广力度不够、生产者素质较低等原因,已制定的农业标准一直都没有能够得到很好地贯彻实施,政府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多侧重于政治目标,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贯彻实施标准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贯彻实施标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它需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不断地去完善和发展。

2.6农业标准体系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农业标准示范基地建设以及农业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应该体现政府的强制行为。在资金投入上,适度的财政支持是非常必要的。但据有关部门反映,目前省级财政每年用于标准化示范项目经费很少,难以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宣传、带头作用;标准的制修订经费几乎没有。而市、县财政用于农业标准化的投入则更少。这种资金严重匮乏的状况,严重地影响了我省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3加快湖南省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建议

3.1强化宣传与培训

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选择有关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以便借鉴推广。要重点抓好对乡镇农村人员为骨干,农技人员、示范大户和农业企业科技人员为主体的农业标准化宣传队伍。要采用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宣传,增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农业标准化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氛围。建议按照省培训市、市培训县、县培训乡、乡培训村的原则,层层开展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拿出专门力量,通过印发小册子、组织讲座、办培训班等形式,让广大干部群众熟悉农业标准化,重视农业标准化。

3.2健全农业标准体系

健全各类农业标准。国家、行业协会和省各级有关部门,应以质量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完整、接轨、配套、简便”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制定各类农业标准。这些农业标准应当包括农业产前生产资料的质量标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和产后的质量分级标准与包装加工标准等。国家、省和各行业协会及地方应当根据不同的分工制定不同级别的标准。国家主要制定强制性标准;省和各行业协会主要应当根据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制定相应标准和标准生产规范等非强制性标准;省级以下的各地方应当根据省级以上部门制定的各类农业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健全标准同时完善各类农业标准。各有关部门应对已制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检查,参照国际标准,根据有关情况,对不完善的农业标准及技术规程进行修正、补充、完善。

3.3完善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

健全并完善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监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及各类农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测。按照与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对接的要求,立足本地优势和特色产业,加强国际、国内标准的收集和研究,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要根据《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实验室、有财政预算”的要求,整合资源,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实施。

3.4完善配套相关的法规政策

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标准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尽快分类完善出台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名牌农产品管理、无超标农药残留放心农产品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特别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方面,制定相应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其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制定完善《湖南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方案》《湖南省农产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和示范区建设管理方案》,对标准的制定和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和示范区建设实行规范管理。当前,重点要搞好《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标准的推广,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能,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行为,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3.5加快建立农业标准化投入保障机制

资金严重不足是目前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障碍。没有经费的支持或经费的使用得不到监控都严重影响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完善资金的投入机制势在必行。首先坚持以农产品标准化与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加快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其次,要坚持以财政投入和信贷投入为导向,充分发挥财政、金融部门的职能作用,要利用好WTO的“绿箱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各级财政每年要投入一定规模的资金,作为基地专用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第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扩大利用外资开发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范围和数量。利用国际组织或政府提供双边或多边优惠、援助贷款,吸收更多的外商到绿色食品领域直接投资。

3.6抓好农业标准化推广体系建设

农业标准推广和实施,才能变为现实的效益和成果,健全农业标准化推广体系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针对目前存在的重标准制定、轻推广实施的倾向,着力抓好农业标准的实施。首先重点抓好“龙头”企业标准化工作,以此带动更多的农户,推进各类农业标准的实施。在农业标准宣传方面,通过宣传农业标准化,增强农业科技部门和企业实施标准化的积极性,加大政府对农业标准化的经费投入,调动农民实施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其次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度。农业标准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为了积极稳妥地抓实、抓出成效,可采取轻重分次进行,逐步推开的方法。农业标准化的组织实施应从“菜篮子”产品、名特优产品、出口创汇产品和优质专用农产品抓起,逐步向大宗产品扩展。从放心产品抓起,解决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走向无公害、绿色食品。在市场流通上推行市场准入制,从而全面走向农业标准化生产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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