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福范文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论新时期大学体育的基本属性

发布时间:2022-10-21 17:20:03 浏览数:

摘 要: 受传统相关管理体制的影响,以往的大学体育理论大都认为:大学体育的基本属性也 与普通学校体育一样,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和国民体育的基础";而在新的社会条件下 正 在不断拓展自己功能的新时期大学体育实践,使我们意识到大学体育作为大学全部职能行为 的践行者和维护者,其基本属性应该被重新确定为:“不仅是大学教育的组成部分,也是国 家体育的直接参与者。"

关键词:大学体育;基本属性;现代大学职能;新时期

中图分类号:G80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3612(2009)05-0071-05

On the Basic Property about College Sport in the New Period

——On the View of Function of Modern University

PENG Qing-wen

(Huaihua College, Huaihua418008, Hunan China)

Abstract: Influenced by the traditional system of management, the former theorie s about college sport almost denoted that as the physical education in ordinaryschools, the basic property about college sport is concluded as the ingredient o f pedagogy at school and the foundation of civic sport. But in the new period, u nder the new circumstance of society, the progressing college sport, as the impl ement and support of the organizing behavior of university whose practices havebeen totally out of traditional framework, have been exploring a new basic prope rty: not only just a part of college education, but also a direct participant ofnational sport.

Key words: college sport; basic property; function of modern university;new period

清华大学有4名学生运动员参加了2008年北京第29届奥运会,这是中国大学生运动员在新中 国建立以 后第一次出现在最高水平的综合性国际竞技赛场上。它既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大学试办 高水平运动队以来的一次质的飞跃,也是多年来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改革的一次新的突破 。它可以标志性地说明中国大学竞技体育开始真正意义上跻身于以“奥运争光”为鹄的国家 竞技体育,成为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有益补充!

学校体育是教育与体育的结合,大学体育是高等教育与体育的结合。长期以来,大学体育作 为学校体育的一部分,其基本属性在学校体育理论中与中小学体育一样,被概括为“学校教 育的组成部分,国民体育的基础”。如果把学校体育之外的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视为“国家 体育”的话,按照以往学校体育理论的基本逻辑,大学体育是大学教育的组成部分,同时只 是作为“基础”来参与国家体育,而且大学体育的这种“基础性”,在长期的实际工作中, 特别是对国家竞技体育,事实上并没有实现,大学体育的基本属性在实践中往往只表现为“ 大学教育的组成部分”,即我们常常说的大学体育教育。现在已经有大学生运动员直接参加 奥运会,这就促使我们不得不在理论上对大学体育的基本属性作一番深刻反思。

1 现代大学职能是大学体育发展的内在动力

大学是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之一,大学职能是大学作为一种社会机构所应承担的职责和相应 发挥的作用。简而言之,它是关于“大学应该且能够做什么”的问题。践行现代大学职能是 大学组织社会存在合法性的基本条件,也是其组织所有行为的内在动力。一般而言,现代大 学存在三种因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传统职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直接为社会服务。也正因 为这种组织职能上的特殊性,使大学组织行为(包括体育行为)与中小学有着很大的区别, 不能混为一谈。

从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来看,大学职能其实一直处在争论之中。特别是二战以后,各种 哲学思想流派,如结构主义、工具主义、存在主义、新保守主义和国家主义等异彩纷呈,以 至于出现大学理念流派“丛林”现象,关于大学职能的纷争也越来越多。

伴随这种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学者坚持大学的“多职能说”,他们在传统的三大职能之外 ,进一步提出了更多的大学职能。

比如,在美国当代最负盛名的高等教育思想家克拉克•克尔(Clark Kerr)看来,大学并不 固守某些职能,大学职能是随着时间和地点的变化而变化的。科尔认为:“传统上认为大学 有三种职能:教学、科研和服务,实际上,……职能模式要复杂的多。要理解这个问题,就必须理解其中的复杂性。无论是对大学职能的实际批评,还是可能 的解决方案,都不能用这种简单化的三维分类体系予以评价”。[1]日本学者喜多 村和之在三大职能之外提出了大学 的选拔职能,美国学者托普森在三大职能之外提出了大学的批判职能。我国也有很多学者对 大学的职能提出了新的看法,如邓耀彩、徐辉、罗永钟等学者都谈到了大学的社会批判职能 ;韩骅在三大职能之外提出了大学的文化职能和人道职能;王伟廉在大学的三大职能之外还 提出了大学的文化创造与导向职能、个人社会升迁职能等,此外,还有国际化、引领社会等 职能之说。

尽管学者们的观点各异,所提出的大学职能也各不相同,但是,学者们的观点却有某些共同 之处,即都一改过去较长时间里只强调大学的功利性职能的做法,而越来越重视大学在文化 认知和价值建构方面的职能。这些新的观点,对大学职能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

可以把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的、已经获得了人们的广泛认同的三大传统职能归结为大学的本体 性职能,与大学的本体性职能相比,新涌现的这些职能对于大学的属性、本质等基本问题影 响较小。换句话说,没有这些职能,大学依然能够保持其自身的独立性和存在的“合法性” ,因此,我们把这些新的职能归结为大学的非本体性职能或者外延性职能。那么,是否能够 说这些新的职能对于大学就可有可无呢?如何评价大学这些新的职能呢?虽然大学的这些新 职能对于大学存在的合法性问题影响较小,但大学作为人类社会的智力源和知识精英汇聚之 所,无疑凝聚了人们太多的厚望和期待,在人们的想象中,大学是无所不能、全知全能的, 因此,大学能够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深刻而复杂的问题。基于此,人们要求大学对社 会发展中的问题和不公正现象提出批判,要求大学要成为社会的良心和道德的楷模;要求大 学对全球化过程中出现的矛盾进行协调并寻求全球和谐相处之道;要求大学引领人类社会的 发展方向等等。只要人类社会还需要发展,这种趋势就不可能停止。因此,大学的非本体 性职能仍还处于继续分化发展过程中,将来必定还会涌现出更多的大学职能。

总体而言,尽管对大学职能的研究在不断深入和丰富,观点很多。实践中,不同层次的大学 由于其肩负的社会责任和自身能力的差异,在社会职能的表现上往往出现不同的特点,甚至 于具体到一所大学的学科、专业,也因为发展的阶段和承担的任务上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 的职能特点,但是,对于大学具有培养人才、发展科学、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却是已经根深蒂 固地成为现代大学发展整体上的基本共识,成为一所大学办学的基本指导思想。我国著名高 等教育学家潘懋元曾总结:“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是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发展科学是高等学 校重要的职能,各种形式的直接为社会服务,也是高等学校的职能之一”。对这三个职能的 重要性也作了明晰的阐述,认为:“高等学校三个社会职能的历史发展顺序,也是他们的重 要性顺序;培养人才的社会职能是基本的,否则就不成为学校;发展科学的社会职能是重要 的,否则现代高等学校质量与水平就不可能提高;直接为社会服务在高等学校的发展也是必 要的,否则高等学校就会脱离社会实际。办学必须以培养高级人才为中心,处理好三者关系 ”。[3]

由此可知,从组织职能上讲,大学尽管是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它在现代社会所实施的多种 多样的职能行为尽管以培养人才为本质,但却并不一定都直接从属于大学里所进行的高等性 、专业性的教育范畴。正如克拉克•克尔在《大学的功用》所述,大学是以培养人才为圆心 的同心圆形式不断发展着,纽曼的“大学观”是“一个僧侣居住的村庄”,弗莱克斯纳的“ 现代大学观”是“一座由知识分子垄断的工业城镇”,“多元化巨型大学观”是“一座充满 无穷变化的城市”,“当校园的边界演变为我们国家的边界时,将内部同外部分开的界限就 变得相当模糊了,把校园带进国家也就是把国家带进了校园。”[4]

据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大学是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之一,但大学教育并不是大学职能行 为的全部。如果大学组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在践行其所有职能的实践中对体育这个具有多 功能、广泛社会关系、重要价值的社会事业都可以甚至已经有所作为的话,就不应该把大学 体育仅仅理解为大学教育的一部分,理论上缩小大学体育的作用范围,从而在实践中限制大 学体育功能的发挥,降低大学体育的社会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大学体育——大学组织实施 的体育及其相关活动,不仅可能不只是面向普通大学生的体育教育行为,而且还可能不只是 教育行为!大学体育在践行大学职能的过程中可以具有“跨教育性”。于是,从理论上说, 大学体育与大学教育的关系不能仅从从属关系来认识,大学体育应从属于包括大学教育在内 的、更高一层的大学组织行为系统;大学体育理论则完全应该跳出大学普通体育教育的传统 视阈,从大学践行其全部职能的组织行为视角,去进行研究和讨论。

所以,大学体育作为大学践行大学职能的组织行为的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在践行现代大学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基本职能方面和更多职能上,围绕国家所赋予高等教 育的“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等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 规定的标准”[5]的任务展开工作。也正因为如此,在新的时期,有条件的大学及 时适应体 育发展的社会需要,突破传统理论和思维囿限,拓展自己在体育方面的功能,主动承担国家 体育的改革与发展任务,体现大学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感,就更容易让人理解了。

2 大学体育践行大学全部职能的约束已经松动

众所周知,教育要受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所制约,并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的 发展起作用,这是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高等教育也不例外。体育的发展要适应社会的 发展,这也是体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

从以上高等教育与体育发展的两个规律推测,作为高等教育与体育的结合,大学体育所蕴含 的高等教育系统与体育系统的关系应该体现一种以体育文化教育活动(包括体育文化知识的 交流与融合、传播与传承、创造与创新、研究与应用等活动)为纽带的双向互动关系,大学 体育可以通过这些活动来完成践行大学职能的组织行为(而不是只有教育行为)(图1)。

但在传统管理体制下,高等教育与体育的关系基本上是单向的[6]。长期以来,在 中国体育 三大体系中,大学体育属于学校体育类别,基本上不直接参与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教职工 体育除外),只是仅仅作为学校体育之外国家体育的基础,主要只践行了大学的部分职能。 新的时期,随着体育管理体制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大学体育践行大学全部职能受到 的管理体制上的约束已经松动。

从竞技体育来讲,在中国大学体育发展历程中,在1965年第二届全运会以前,大学高水平竞 技体育也一直作为大学体育重要的一部分,直接参与国家竞技体育。之后之所以淡出,这与 上世纪50年代—80年代我国竞技体育实行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由政府包办体育的 “举国体制”,以及当时同样相对封闭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大学基本没有办学自主权)有 着密切的关系。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各自相对封闭的人才培养体制,使大学体育在很长一段 时间内关上了直接参与国家竞技体育的大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传统竞技体育举国体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的时候, 体制改革已是势在必行。1986年4月15日,原国家体委颁布了《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草案)》,为中国体育体制的改革拉开了序幕。这次体制改革的中心是由国家包办体育过渡 到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转变国家体委等行政机构的职能,理顺体委与各方面的关系,恢 复、发展行业体协和基层体协,放手发动全社会办体育,并对竞赛体制、训练体制、科研体 制等分别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1993年国家体委下达《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确立了 90年代体育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即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体育体制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相适应的体育体制转变,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体育运动发展规律、国家调控、依托社会 、自我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政府机关职能由过去的办 体育转变为间接的管体育,由过去的事无大小一手包办转换为以制订政策法规、实行监督协 调为主要职责的宏观调控;2000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 纲要》、2002年7月22日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 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新时期体育改革发展的核心目标。

几乎在同一时期,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入。1985年5月,中央发布《中共中央 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根据其精神进行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主要是解决政府与高等学校、中央与地方、国家 教委与中央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在 政府与学校关系上,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通过立法,明确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使高等 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办学的法人实体,在招生、专业调整、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经费使 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分别不同情况,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办 学自主权。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 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

于是,在体育体制改革向社会化方向发展、逐步落实举国体制下多种实现形式、大学办学自 主权得以扩大、办学条件也有很大改善的时候,在中国竞技体坛上沉寂多年的大学竞技体育 自1986年山东掖县会议后,开始了逐渐渗入中国竞技体育系统,直接参与竞技体育的艰难历 程,重新尝试承担培养国家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任务(表1),至今已近20余年。

市场经济体制下,源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体育社会结构进行分化和重新整合是一种必然,在这 种大体制下,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应该是开放、多元的体制,具有多种实现形式。计划 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制在长期实践中被发现在全面育人上存在着许多难以 在原有体制内进行弥补或愈合的缺憾,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过早的专业化训练,致使运动 员在文化、知识的积累上远远达不到退役以后二次就业的基本文化素质要求,严重影响了中 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改革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制,解决运动员文化教育问题的呼 声越来越高。在这种社会需要,体制又可能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这样认为:时隔多年,部分 大学陆续重新直接参与国家竞技体育,既是对过去大学竞技体育的一种继承,也是对国外大 学竞技体育的一种借鉴;既是对提高自身竞技水平的要求(比如要代表国家参加世界大学生 运动会),更是通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运动员(包括学生运动员和运动员学 生),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多种实现形式的其中一种,有益补充“举 国体制”的一次国家视野层面上的有益尝试。这是大学适应社会需求规律在体育方面的一种 体现,也体现出大学对国家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责任和使命,表达对体育回归教育的 一种期待。

从大学体育与国家竞技体育关系的实际发展来看,体制约束的逐渐松动,使得目前的实践已 经突破了以往长期存在的单向关系,已经逐渐表现出大学体育理论上所应具备的高等教育系 统与体育系统双向互动关系。

3 践行大学职能的大学体育应更多地表现为国家体育的现实性服务

大学体育应该主动为国家体育服务,这既是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和现代大学职能所致,也是 国家体育发展的现实需要。但这种服务,不是基础间接性服务,而是通过直接参与而实现的 现实性服务。

从运动员培养角度讲,高水平竞技运动员可以是普通大学生!这个现象在国外竞技体育中已 经屡见不鲜,在中国却不多见。

用中国奥运冠军代表中国竞技运动员的最佳成绩(截至2004年),统计其夺冠时的年龄分布 [7](图2)。中国奥运冠军的平均夺冠年龄是22.89,标准差为3.55(其中男23.5 ±4 .15;女:22.54±3.1),149个冠军年龄中132个,占88.6%的冠军年龄都正处在正常的大学 本科、研究生学习阶段(18~28岁);从夺冠项目来讲(表2),22个夺冠项目(分男女) 中有17个项目的运动员全部在这个年龄段。这说明,在中国,从年龄上讲,运动员大多也可 以直接是大学生!反过来,大学生也可以是运动员。

从目前中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来看,长期游离于教育系统之外,缺乏文化教育是制约竞 技体育发展的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不仅造成运动员退役后二次就业困难,并且,在日益强 调科学训练、运动员智能影响力越来越重要的现代竞技运动训练中,也严重制约了训练质量 。另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看,运动员也迫切需要文化教育,以求个人全面而持续的发展。 遵循科学发展观,“体与教”必须结合,培养更多地“学生运动员或运动员学生”将是今后 中国竞技运动人才培养的一个走向,这其中,“学生运动员”由于其文化教育上的优势,更 显得具有长远意义,尤其是“大众化”发展的中国高等教育将使得“学生运动员”对中国竞 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时下,世人关注的焦点问题已不是大学体育 应不应该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问题,而是大学体育能不能培养和如何培养出高水平竞 技体育人才的问题,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大学体育能否真正实现培养“体育优秀人才”,直接 参与国家高水平竞技体育的美好愿望。随着北京奥运会上中国大学生运动员的初次登台,可 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深入,大学生运动员将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国家层面的高水平竞技舞台 上。

再从群众体育来看,计划经济下的体育管理体制把群众体育与学校体育并列,于是,在传统 学校体育理论中,学校体育就是面向学生的体育教育,不包括群众体育,是群众体育的基础 。

大学体育与群众体育是什么关系呢?从大学体育应该为国家体育服务的角度看,大学体育的 服务对象应该不只是大学生,而是全体在校人员,甚至周边社区群众。当然,主要还是包括 学生和教职工。从这一点上讲,大学体育就不是大学体育教育的概念了。

以往大学里的学生普遍以普通本科学生为主,绝大部分来自中学正常时间内的毕业生,年龄 在18~22岁,学校规模不大(1990年我国高校平均1 919人)[8],教职工人数也不 是很多(数百人),相关学校体育制度上规定体育课只针对1~2年级学生,属于成年人的群 众体育在大 学体育的比重不大,加上体制上职责划分的限制,大学体育中的这一属于群众体育的小部分 常常划归单位职工体育范畴,不被认为是学校体育的组成部分,而在其理论中基本不予考虑 (更重要的是,以往学校体育理论是以中小学体育为主,中小学校的教职工数量不多,可以 忽略不计,所以,以往学校体育理论中的大学体育也如是予以忽略。——笔者注),于是, 只针对这些青少年学生的大学体育就被认为是群众体育的基础,大学体育也就与大学体育教 育混为一谈了。

但是,目前大学里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表现出与中小学明显的不同:

伴随1997年后高校扩招的潮流,中国高等教育突击进入了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中包括专科 、本科、双学位、研究生(硕士、博士、博士后)等人才培养的层次结构,学历教育、非学 历教育的形式结构,以及招生管理制度均出现了重大变化,“万人大学”已不在少数(据了 解,至2007年,中国高校各类在校人数已达2300万,高校数量接近1 800所——笔者注。) 这 样就造成在一所高校内,学生类型以及年龄层次都呈现多样化的特征,比如研究生数量急剧 扩大,截至2006年底,全国有52所高校设有研究生院,少部分研究型大学的研究生数量已经 与本科生相当(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本科生入学年龄不再有限制;大学生这种类型 和层次多样化的特征直接导致大学体育的主要对象群体——全体学生的平均年龄上升,特别 是在一些研究型大学,成年人比例显著增加。

同时高校教师数量也激剧增长,按教育部2004年下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方 案》生师比要求(一般为18:1),每所万人计的大学,就应有近千人计的教职工队伍,还 有大批离退休人员,并且,这些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大多住校。

大学在校人员规模大,人员成分日益复杂、成年人比例显著增长,并且集中居住等群体特点 ,显然给大学体育工作提出了新的变化要求。

首先是体育教育的“基础性”受到了冲击。以往大学体育的对象主要是处于青春期后期的在 校本科生,其活动主要集中在对1~2年级学生的体育课程教学和全体学生的群体活动方面, 特别是教学计划中的“体育课”更是作为体育教育的核心成为大学体育教师最重要的活动。 在新的时期,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在终身体育思想影响下,把大学体育课程对象继续 集中在1~2年级学生,从学生人员构成比例上讲,已经不合时宜;另一方面,随着学生构成 成分的日渐丰富,体育对象(学生)平均年龄的提高,大学生体育活动中“自主性、娱乐性 ”等特征表现日渐突现,即越来越多地表现为成年人的群众体育特性。在大学体育重心向群 众体育偏移的情况下,总体来看,把大学体育教育仍然作为中小学体育教育模式的延续显然 与时代发展不符。至少可以认为,把已然具有成年人群众体育性质的大学体育仍然作为未来 群众体育的基础性教育(现在培养,以后应用)是不确切的。其二,在现代化进程中,人们已经意识到体育在继续作为代偿、教育、调节工具存在的同时 已经开始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价值取向上,从体育的工具理性开始走向 价值理性;就体育“physical education”的词源意思来说,它偏指向对儿童或青少年在自 然生长发育过程的“身体养育”。[9]那么,可以这么理解,当人的自然生长发育 结束以后 ,就自然不存在身体养育了,而是身体维持与保养!这时候的“体育”就不应再是“physic al education",而是偏向“recreation, health"等含义了 。这样就更容易理解在大学组 织内部,已成年或接近成年的大学生和教职工的体育活动内容以及活动方式,应更具有社会 体育“康乐性、生活化”的特点。大学体育虽然仍可视为学校体育教育(physical educati on)的最高级阶段(特别是对于1~2年级的本科生),但因总体结构与形式上越来越多地表 现为成年人的社会体育特性,其很多部分更应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体育形态——大学社区体 育,直接参与到整个群众体育的建设之中。

其三,显然大学体育也不能再只视为针对大学生的体育教育了,大学体育与大学体育教育的 概念不能再合二为一。

在现实中,以各类学生、教职工以及大学周边居民构成的以大学校园为依托的、群众性的大 学社区体育已经成为大学体育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

这样看来,以往关于大学体育也是群众体育的基础的认识,与发展现实也是不相符合的。大 学体育其中的一部分已经很大程度上成为群众体育的直接参与者。

4 现代大学职能视角下新时期大学体育的基本属性

综上所述,本研究认为,现代大学职能和相关体育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确立大学体育基本 属性认识的核心依据。大学体育是大学关于体育的行为系统,作为大学组织行为的组成部分 ,应和大学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完成的社会职能一样可以具有一定程度的“跨教育性”;历 史上曾经,以后更应该是以践行现代大学职能为基本内容,体现“体育—高等教育”双向互 动基本理念的大学组织行为,而不仅仅是大学组织面向普通学生的体育教育行为。特别是对 有能力的综合性重点大学而言。

行为最原始的含义是指有生命有机体的运动和活动。从组织的意义讨论行为的含义是把组织 也看成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有机体。关于组织行为,有学者界定为:“在组织内部 ,个人和群体所产生的行为,以及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其中也包括组织自身的 运行状态”。[10]

据此,作为大学组织行为一部分的大学体育可描述为:在大学组织内部,围绕其职能,由个 体、群体所产生的体育行为,以及大学组织与外部环境在体育方面的交互作用,包括用体育 来维护组织自身良好的运行状态。

从践行大学全部职能的现代大学组织行为视角来理解新时期的大学体育:大学体育是大学组 织践行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职能的行为(也包括维系大学组织自身运行状态 )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组织行为在体育方面的具体体现;大学体育通过现代大学全部职能的 实践活动与高等教育和体育事业发生关系,其内容既包括有对大学生实施德、智、体全面教 育的体育教育部分,也包括除体育教育之外,属于国家体育组成部分的群众体育、竞技体育 ,以及高水平体育科研等活动。其基本属性,概言之就是:大学体育从整体而言,是大学组 织行为中关于体育(广义)的部分,是大学组织践行其全部职能行为的践行者与维护者,不 仅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体育的直接参与者。其社会关系既隶属于高等教育 系统,同时也以现实形态而非基础形态隶属于学校体育之外的国民体育系统。相比传统认识 ,新旧属性的区别在于新属性主要的社会关系已由高等教育转向高等教育与国家体育两个方 面。

5 结 语

高等教育与国家体育体制与运行机制不断的改革与发展,以及人们对大学精神、大学理念、 大学职能等有关大学组织内涵、价值等不断的挖掘和体育社会结构的分化与整合,使人们越 来越意识到新时期我国大学体育正面临着一次结构和功能性的大变革。传统大学体育理论认 识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下体育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制约,采取了与普通体育教育一样的视 角,这种视角就目前形势看来,对大学体育基本属性的界定存在着缺陷,也导致以往大学体 育的内容、目的、任务等只表现出现代大学职能中的一部分和造成以往学校体育理论中关于 大 学体育的部分并没有充分表现出大学体育的特殊性(特别是与中小学体育在组织上的差异性 ),这已经不适应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已经扩大到包括体育教育在内的、更广阔的大学组织行 为范畴的大学体育实践需要了[11]。新形势下,大学体育不再只是大学体育教育了 ,在理论上转换观察视角是很有必要的,从现代大学全部职能的大学组织行为视角观察大学 体育的基本属性,它不仅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体育的直接参与者。

笔者进一步认为,随着新时期大学体育的发展,其基本理论应在长期以中小学体育为主要研 究对象的学校体育理论体系中相对独立,应在新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下,大学体育实践蓬勃发 展之际,从大学的职能视角,适时进行重新审视和系统建构。

参考文献:

[1] 刘保存.大学理念的传统与变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74.

[2] 朱国仁.高等学校职能论[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9:46-47.

[3] 潘懋源.新编高等教育学[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38-43.

[4] [美]克拉克•克尔,陈学飞等译:大学的功用[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3:17;26;6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一条.

[6] 陈希.变革时期我国大学体育的组织与管理[J].体育科学,2002,22(4):2.

[7] [2007-09-10]http://2008.sohu.com/china/champions/.

[8] 母国光,翁史烈.高等教育管理[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110.

[9] [英]赫•斯宾塞.教育论:智育、德育和体育[M].//胡毅,王承绪.斯宾塞教育论 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14-149.

[10] 王玉莲.组织行为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2.

[11] 彭庆文.当代中国大学体育实践发展的新动向与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的视角转移[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8,(5):653.

推荐访问:新时期 属性 体育 大学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