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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休假管理制度五篇(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1-03 15:20:05 浏览数:

年休假管理制度1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休假管理制度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休假管理制度五篇(全文完整)

年休假管理制度1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第五、休假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所请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6、离职再入职员工按照新入职员工标准享受年休假。

  第六、员工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

  1、员工年休假必须有年休假条,员工年休假的必须提前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申请,经行政部审核及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

  2、超过2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假。员工请年休假需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附表)

  3、在同一时间段每个部门请年休假不能超过1人(市场部以各店面为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应提前向行政部报备,经审核通过方可按照年休假计算。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累计到次年前三个月内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第八、年休假考勤报告制度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九、其他规定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在下一年离职的,将按照员工离职当年事假处理。

  第十、本制度不详尽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释和补充;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年休假管理制度2

  一、年休假

  (一)干部职工累积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二)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积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积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积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请假审批程序

  1.请假必须填写《申请休假呈报审批表》,经批准后方能休假。

  2.科长请假由办分管领导批准,其余人员请假由各科科长批准;

  3.《申请休假呈报审批表》交综合科备案。

  二、考勤制度

  建立考勤登记管理制度。由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本办人员考勤登记,考勤情况与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挂钩。未经请假批准,月累计迟到和早退达3次的进行通报批评;年迟到和早退5次以上的(含5次)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迟到和早退10次或无故不上班的,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能在限定期内改正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请事假累积达到两天的要从年度公休假中扣除。

年休假管理制度3

  一、享受年休假人员范围

  正式事业编在岗职工在医院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确定

  1.职工在医院工作累计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周年的,年休假15天。

  2.职工年休假天数,每年初由人事科公布。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当年调入本院的职工年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折算。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周年以上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的;

  (4)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5)当年产假90天的;

  (6)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

  如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职工请事假,应首先使用年休假。

  三、职工年休假安排

  1、年休假应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科室(病区)领导有计划地一次或分次安排,做到忙时少安排,闲时多安排,时间过半,休假过半。职工非计划要求休假的,原则上应在科室排班前报告本科室(病区)领导,并经同意后,方可休假。

  2、职工因病或因急事,要求临时休假,科室(病区)领导应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给予考虑,凡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者,要在报告中写明或口头明确告诉科室(病区)领导,以便及时考勤,但轮到夜班或法定节假日上班,原则上不得使用年休假。如果在此期间确实需请假,则应按病、事假处理。

  3、年休假时间以1天起算。在年休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则法定节假日天数不在年休假内。年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4、新享受年休假者和需调整休假天数的职工,上半年到达规定的`年限,当年享受;下半年达到规定的年限,则以次年度开始享受,由人事科每年初公布。

  5、医院中层干部休假,3天以上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并指定临时科室(病区)负责人。

  6、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就地安排,如要外出的,须向所在科室留下地址或联系人,以便有急事时及时联系。

  7、休假前必须先履行休假手续并报人事科备案,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8、职工休假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任务或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止休假。

年休假管理制度4

  一、年休假

  (一)干部职工累积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二)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积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积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积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请假审批程序

  1.请假必须填写《申请休假呈报审批表》,经批准后方能休假。

  2.科长请假由办分管领导批准,其余人员请假由各科科长批准;

  3.《申请休假呈报审批表》交综合科备案。

  二、考勤制度

  建立考勤登记管理制度。由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本办人员考勤登记,考勤情况与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挂钩。未经请假批准,月累计迟到和早退达3次的进行通报批评;年迟到和早退5次以上的(含5次)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迟到和早退10次或无故不上班的,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能在限定期内改正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请事假累积达到两天的要从年度公休假中扣除。

年休假管理制度5

  为落实和完善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二条 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三条 当年进入集团工作的员工假期标准

  (一)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二)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第四条 年休假安排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制订本部门(单位)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计划安排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二)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三)员工休假前,应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在休假期间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保证早九点至晚九点时间段内联络畅通,以确保休假期间紧急工作不被延误。

  (四)各部门(单位)要为员工休假提供方便。对确因工作关系不能按计划安排休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五)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单位)要进行年休假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履行手续。

  (六)要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用,在病事假发生当月,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获批准后予以抵扣相应休假天数;不抵用休假的病事假应严格按《茂华集团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经公司批准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第五条 年休假待遇

  要切实加强年休假的管理,通过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措施,以实现年休假的目的。

  (一)员工在批准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二)公司实行休假期间旅游补助制度。

  1、对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的员工,由公司发给旅游补助。旅游补助的计算方法为[3000元+(x-5)×300元],其中x为应享受的休假天数。

  2、已参加其它各类休闲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旅游补助;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3、凡应休年休假假期已经全部用于抵扣病事假的,仍享受旅游补助。

  4、对因工作本年度未能享受休假的员工,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相应的旅游补助和300%日工资的报酬(以月岗位工资为标准除以21.75天计算)。

  五、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执行。

  六、本管理办法自二oo八年一月起执行。20**年度《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七、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年休假管理制度5篇扩展阅读


年休假管理制度5篇(扩展1)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3篇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1

  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职工在本单位工作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9个月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8个月的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第五、休假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生产、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过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行政管理部劳资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经过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4、职工所请的事假、病假首先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第六、员工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职工年休假必须有年休假条,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到行政管理部备档方可年休。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员工当年加班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第八、年休假考勤报告制度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考勤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管理部(劳资)备案。

  第九、其他规定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3、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享受探亲假:

  (1)见习生在见习期内的。

  (2)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双休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父亲或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2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第五、休假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所请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6、离职再入职员工按照新入职员工标准享受年休假。

  第六、员工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

  1、员工年休假必须有年休假条,员工年休假的必须提前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申请,经行政部审核及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

  2、超过2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假。员工请年休假需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附表)

  3、在同一时间段每个部门请年休假不能超过1人(市场部以各店面为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应提前向行政部报备,经审核通过方可按照年休假计算。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累计到次年前三个月内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第八、年休假考勤报告制度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九、其他规定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在下一年离职的,将按照员工离职当年事假处理。

  第十、本制度不详尽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释和补充;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3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年休假管理制度5篇(扩展2)

——公司年休假管理规章制度3篇

公司年休假管理规章制度1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第五、休假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所请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6、离职再入职员工按照新入职员工标准享受年休假。

  第六、员工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

  1、员工年休假必须有年休假条,员工年休假的必须提前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申请,经行政部审核及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

  2、超过2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假。员工请年休假需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附表)

  3、在同一时间段每个部门请年休假不能超过1人(市场部以各店面为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应提前向行政部报备,经审核通过方可按照年休假计算。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累计到次年前三个月内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第八、年休假考勤报告制度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九、其他规定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在下一年离职的,将按照员工离职当年事假处理。

  第十、本制度不详尽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释和补充;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年休假管理制度5篇(扩展3)

——公司带薪年休假制度 (菁华1篇)

公司带薪年休假制度1

为了让广大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城镇职工、农民工,以及劳务输入人员。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和兼职员工。

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非因工作需要,职工当年自动放弃的年休假,不得转入下一年度,公司亦不发给休假工资。

5、年休假原则上应在相应休假周期内休完。企业和职工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退休)的,职工本人应申请休完本年度年休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假者,应优先请年休假,在年休假休完后,方可请休事假。

7、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带薪年休假申请、审批、备案程序:

1、公司劳动人事部定期统计出公司全体职工姓名、参加工作年月、工作年限、集团工龄,测算出每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休假周期等信息,并提供给各单位和部门;作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一般性依据,各单位应随时监控和掌握年休假的休假条件和否定条件事实,以便正确审批年休假。

2、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在计划休带薪年休假前,应提前7天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并将工作向职务代理人交接清楚,不得影响工作。

3、审批权限:工人岗位由班段长签属意见后,由所在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审批;一般管理岗位直接由所在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审批;中层副职由中层正职签属意见后,上报公司级副职主管领导审批;中层正职由公司级副职领导签属意见后,上报公司经理审批;公司级副职领导直接由公司经理审批。

4、《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人事部备案;《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交劳动人事部,并由劳动人事部转交政治工作部备案。

5、审批原则:个人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不能影响本岗位工作及所分管的工作,离岗后应有职务代理人。

6、各单位在职工考勤表中对带薪年休假应用专用符号予以注明。

7、凡由各单位集中安排的带薪年休假,向劳动人事部及时上报《带薪年休假备案表》及《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即可,不必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

六、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年休假管理制度5篇(扩展4)

——年休假通知10篇

年休假通知1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电话通知)的精神,现就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休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为党政群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四)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参加其它各类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五、实施年休假要有计划性。各单位要关心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工作人员的休假权利。各单位制订本单位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要根据机关推行“ab”岗的要求,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证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

  六、实行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正职和县机关部门正职的年休假要报县委*批准(其中*直属部门正职先报县*领导同意后报县委*),县机关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党群副*批准,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政法副*批准,乡镇党政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组织部部长批准。

  七、规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确贯彻年休假制度,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天数,各单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对年休假要及时掌握动态、提示信息,实施报告和检查,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要正确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严格按病事假的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八、县委、县*主要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本通知从**年起执行。我县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实好年休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单位、不同群体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

年休假通知2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电话通知)的精神,现就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休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为党政群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四)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参加其它各类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五、实施年休假要有计划性。各单位要关心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工作人员的休假权利。各单位制订本单位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要根据机关推行“ab”岗的要求,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证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

  六、实行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正职和县机关部门正职的年休假要报县委*批准(其中*直属部门正职先报县*领导同意后报县委*),县机关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党群副*批准,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政法副*批准,乡镇党政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组织部部长批准。

  七、规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确贯彻年休假制度,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天数,各单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对年休假要及时掌握动态、提示信息,实施报告和检查,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要正确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严格按病事假的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八、县委、县*主要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本通知从**年起执行。我县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实好年休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单位、不同群体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

年休假通知3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有序推动公司20**-20**年度年休假工作,根据各单位年度年休假执行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及20**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1、20**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20**年11月末,20**年度年休假剩余天数2528天,占总天数比例3.80%,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销售处剩余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钢厂剩余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一级主管剩余比例最高。

  2、20**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20**年11月末,20**年度年休假完成率77.43%,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设备处完成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铁厂完成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普通操作岗位完成比例最高、通用技术岗位完成比例其次。

  二、20**及20**年度年休假相关事宜

  1、20**年度年休假 公司20**年度年休假截止到20**年12月31日全部截止,各单位利用20**年度剩余时间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完20**年度年休假,到20**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因本人原因未休完20**年度年休假的,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见附件),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20**年度年休假

  (1)、到20**年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20**年度年休假,申请主动放弃人员可填写主动放弃《申请》(见附件),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到20**年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20**年度年休假且不申请主动放弃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评估,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即到20**年底全部完成。

  注:截止到20**年11月30日,各单位20**及20**年度年休假天数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单位,请注意查收。

  三、20**年度年休假工作要求

  1、休假期间

  公历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2、定期跟踪

  取消年度年休假计划,改为定期跟踪员工休假的方式,每季度初,人事行政处将上年度延期休假及当年度休假情况发给各单位,各单位确认各月份休假天数,尤其确保特殊作业方式人员年休假天数准确。

  3、合理安排

  原则上优先休年休假,再休补休,各级主管合理管控所辖机构年休假完成率。

  四、其它事项

  1、各单位组织做好员工本人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工作,避免其他员工代为申请现象。

  2、各单位主动放弃20**(20**)年度年休假《申请》文本版材料请于20**年1月10日17:00前报人事行政处。

  人事行政处

  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年休假通知4

各部门:

  按照市公司《XXX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试行)》要求,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积极、高效的工作氛围,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员工年休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是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员工,都应安排年休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本着员工本人意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二、各部门要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岗位安排年休假,不因休假而影响工作。

  三、年休假不能跨年使用,本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不给予未休假补贴。员工必须在休完加班补休的前提下方可请年休假。

  四、员工休年休假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并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在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完备后方可休假,未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的将视为旷工。员工年休假的审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的年休假审批由公司领导审批,经审批签字后年休假的请假条需上交至综合部。

  五、分公司提倡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应优先让员工休年休假,并尽可能的为员工进行代班。同时,建议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少休一周的年休假。

  六、各部门在审批和安排年休假时,尽量不要安排整周连休、以免影响工作。

  七、各部门在业务收入等指标未完成或公司当期工作紧张情况下,暂不安排年休假。

  特此通知

  XXX分公司

  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年休假通知5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局党委对全局员工的关怀,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严格带薪年休假制度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执行时间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在每年度的11月至次年3月期间统筹安排本单位人员当年度年休假。

  二、执行标准

  (一)在编在岗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累计工作年限按照足年足月计算。

  (三)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为一个计算年度(20**年度自1月1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计算年度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超过应享受年休假天数且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请事假的按照实际事假天数抵减当年年休假天数。请病假未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的,按照请事假计算。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关心干员生活、维护干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既要鼓励大家弘扬爱岗敬业的优良传统,勤 奋工作,甘于奉献,又要提倡劳逸结合,妥善处理工休关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认真贯彻落实好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合理安排、统筹计划。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制定本单位人员的年休假计划。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计划,合理安排本单位人员年休假,确保正常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每月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20﹪,单位班子成员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10﹪。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和人员较少的局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休假人员要做好工作交接,严格落实《AB岗零缺位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坚决杜绝工作空档。

  (三)严格审批、及时备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应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人员年休假计划报局人事科审批,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批同意后,应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年休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由变动人员所在单位提出休假调整意见,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人事科备案。

  (四)遵守纪律、文明休假。年休假期间要严格执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使用公车出行,禁止着制服出入各种旅游娱乐休闲场所;要保持通讯畅通,离开本市的需提前告知所在单位;如确有工作需要须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可另安排时间补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确保渡过一个文明、轻松、愉快的假期。

 

 **x

  日期:

年休假通知6

各科室、中心、支队、分局、站: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休假,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就干部年休假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1、年休假按照“休假为一般,不休假为特例”的原则落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月原则上按照不少于20%,不多于50%的人员比例安排人员休年假,无特殊情况每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分批次休完假期。

  2、除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外,干部因事请假1天以上的,一律从年休假期中抵扣。

  3、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年休假的,须由所在单位说明情况,报市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局人事科汇总后报市局局长审定。

  4、市局班子成员休年假需报局长批准,党组*、局长休年假按市委、市*有关规定执行。

  5、局人事科建立局机关干部请休假台帐,局机关干部请休假须经局人事科核定请假性质和天数,领取定制表格,再按程序报批,假期得到批准后,需报人事科备案。休假不备案的按违纪论处,中心、支队、各分局由其办公室(人事科)参照执行。

  6、其他未尽事宜按《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执行。

  **x

  日期:

年休假通知7

各部门:

  时至年末,根据单位《关于实行职工年休假及安排国定节假日加班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各部门务必做好所在部门员工的年休假工作,并注意以下方面:

  一、员工的.年休假严格按照《规定》中的条款执行。

  二、员工在今年应享有的年休假,必须在X年12月31日之前安排完毕,可以分阶段安排,但不得增加或减少年休假天数。安排完X年的年休假后,应及时将年休假记录本交由办公室保管。

  三、年休假的安排,继续执行审批手续;部门领导在安排年休假时,应注意不影响单位的正常经营。

  四、安排年休假过程中,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室反映,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部门领导未妥善安排好员工的年休假,产生劳动纠纷或给单位正常经营带来影响的,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x

  日期:

年休假通知8

公司各部门: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公司《关于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经研究, 现将我公司2015年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假的有关规定

  1、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⑴请事假累计20天及以上的。

  ⑵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⑶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⑷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的;

  ⑸员工发生旷勤累计超过10天的;

  ⑹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

  ⑺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⑻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二、时间安排

  各部门在岗人员休假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至8月期间休完。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人员,须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流休假。职工休假期间,各部门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凡外出休假人员一定要注意安全,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有情况及时报告,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注意防盗、防暑等,特别是不要到汛期和地质灾害多发地旅游,自驾车旅行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度过一个*安愉快的假期,

  3、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于7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休假名单报综合部。

  特此通知。

  **x

  日期:

年休假通知9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局党委对全局员工的关怀,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严格带薪年休假制度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执行时间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在每年度的11月至次年3月期间统筹安排本单位人员当年度年休假。

  二、执行标准

  (一)在编在岗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累计工作年限按照足年足月计算。

  (三)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为一个计算年度(20**年度自1月1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计算年度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超过应享受年休假天数且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请事假的按照实际事假天数抵减当年年休假天数。请病假未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的,按照请事假计算。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关心干员生活、维护干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既要鼓励大家弘扬爱岗敬业的优良传统,勤 奋工作,甘于奉献,又要提倡劳逸结合,妥善处理工休关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认真贯彻落实好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合理安排、统筹计划。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制定本单位人员的年休假计划。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计划,合理安排本单位人员年休假,确保正常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每月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20﹪,单位班子成员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10﹪。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和人员较少的局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休假人员要做好工作交接,严格落实《AB岗零缺位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坚决杜绝工作空档。

  (三)严格审批、及时备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应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人员年休假计划报局人事科审批,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批同意后,应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年休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由变动人员所在单位提出休假调整意见,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人事科备案。

  (四)遵守纪律、文明休假。年休假期间要严格执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使用公车出行,禁止着制服出入各种旅游娱乐休闲场所;要保持通讯畅通,离开本市的需提前告知所在单位;如确有工作需要须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可另安排时间补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确保渡过一个文明、轻松、愉快的假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年9月27日

年休假通知10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天祝县人民*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工作的管理,解决好干部职工不能休、不敢休、应休不休等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休假相关规定

  按照《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其中,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假期(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核定干部职工休假天数(略)

  二、结合需求制定休假计划

  干部职工根据自己的休假需求提出休假申请,由局办公室汇总后制定干部职工休假计划,统筹分批安排干部职工休假时间,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休假应按相关规定报组织部审批,包**、罗**2名同志的休假由打柴沟镇、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巡查大队负责审批。休假计划制定后,原则上必须按照计划进行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不能按照休假的,工作结束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申请补休。干部职工应主动按照单位制定的年休假计划及时向单位请销假,休假时填写审批表,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保证年休假制度规范运行。

  三、休假期间严守相关纪律

  所有干部职工休假都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个人处理,严禁转嫁。休假人员在休假时,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外出要提前报告,并确保联系畅通。因工作需要单位召回,本人确实在县内的.,必须服从,但可以补休。对休假期间通讯不畅,造成工作延误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XXXXX

  20**年XX月XX日


年休假管理制度5篇(扩展5)

——员工年休假的请假条3篇

员工年休假的请假条1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已在公司工作 年,今年尚未安排带薪休假,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20zz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休假 天。

  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请给于批准为感!员工年休假请假条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休假管理制度5篇(扩展6)

——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年休假国家规定 (菁选3篇)

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年休假国家规定1

  含义: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相关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年<累计工作时间<10年 5天

  10年<累计工作时间<20年 10天

  累计工作时间>20年 15天

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年休假国家规定2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年休假国家规定3

  1、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超过4个月;

  6、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2、3、4、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7、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管理制度5篇(扩展7)

——年休假请假事由 (菁选2篇)

年休假请假事由1

公司领导:

  根据公司规定,本人符合休年假条件,现提出休年假。

  假期为:2月**日至2月**日,请公司批准为盼!

  申请人:**x

  ****年**月**日

年休假请假事由2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休假 天。请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

  ****年**月**日


年休假管理制度5篇(扩展8)

——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报告

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报告1

  为进一步推动机关领导干部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根据**办字《***县委办公室**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镇机关组织开展了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有关规定,建立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镇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带薪年休假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科学、合理、灵活安排干部职工休假,确保休假与工作两不误。

  严格考勤管理,执行好干部带薪年休假备案。规范干部休假销假制度,实施考勤签到制。干部休假情况由专人统计负责,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及时将领导干部和职工休假情况报办公室进行备案。

  二、排查情况

  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共有在职在编人员52名,其中包括5名退居二线人员;经自查,截止今年7月20日,我镇机关事业单位20**上半年度已休假人数37名,其中15人已休假但暂未修满,未休假人数10名,所有人员都安排了具体休假时间。

  我镇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工作在县人事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培训,切实维护干部职工权益,有效开展社会保险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劳动保障工作成效明显。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20**年,我镇在干部劳动保障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对干部开展劳动普法宣传教育不够,信息报送不够及时。

  20**年,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高劳动保障工作水*。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劳动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意识和自身素质。二是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提升干部业务水*和工作效能。三是关心干部身体健康,在年内对全体干部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四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劳动保障体系,促进单位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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