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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3篇

发布时间:2022-10-10 19:20:02 浏览数:

司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3篇司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改革和完善纪律监察体制,构建我国特色的党内监督机制,是现阶段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3篇,供大家参考。

司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3篇

篇一:司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改革和完善纪律监察体制,构建我国特色的党内监督机制,是现阶段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也是目前所面临的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当前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1 1 、队伍不强,业务不精 。一是人员少。县司法局虽设纪检组和政工监察室,纪检组只有 1 名组长,没有配备纪检

 干事,政工监察室也只有一名主任,都兼任很多工作。

 二是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纪检监察队伍系统培训少,造成业务水平低,专业素质不强的问题,难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

 2 2 、干部职工认识不到位 。干部职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对象,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正确、不支持配合,严重制约纪检监察效果。比如,一些同志认为党徽的佩戴、着装是否规范、暗地里收点服务费等问题是无关大局的小事,也不会影响什么,基层业务工作已很辛苦了,何必多管闲事、自我刁难。还有一种是抵触情绪。少数干部职工存在“我行我素”的现象,你说你的,我做我的,沿袭老一套,置一些新规定于不顾;当出了违纪、纪检干部谈话帮助时,只是口头上虚以应付,明里表明改正,暗中进行抵触。

 3 3 、纪检监察干部有畏难思想。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畏难情绪,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部分领导或科(股)长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年终考核。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

 二、当前司法行政纪系统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形成原因 一是“三转”工作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从分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但驻在部门仍把派驻机构视同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承担了大量的该由驻在部门承担的工作事项。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能未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相对于驻在部门的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党组成员的纪检组长、享受副科的政工监察室主任,都处于弱势。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监督缺乏过硬的措施作“尚方宝剑”,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需尽快出台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对派驻机构领导和管理的具体办法,干部考核、后勤保障等配套制度。

 三是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派驻机构说起来是双重领导,业务上受上级纪委领导,但年度考核、福利待遇、人员编制却都在驻在部门,派驻机构往往被驻在部门及其领导视为‘内设机构’,纪检组长也与所在单位存在着多种联系,遇到情况向驻在部门领导请示汇报多,主动向本级纪委、监察局报告请示工作不够,导致派驻机构独立性不强、权威性不够,容易出现监督职能虚化、纪律审查弱化的现象。”当部

 门工作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发生冲突时,难免出现重部门工作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倾向。

 三、如何运用好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司法干警的教育管理 一是注重日常教育。组织司法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关于“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书记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内涵,切实做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用纪律和规矩强化司法干警的教育管理。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警、以严的标准规范干警。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把干警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同时、用好“四种形态”,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提醒警示,使被监督对象能经常红红脸、出出汗,不断唤醒其纪律意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是强化约谈提醒教育 。局党组和纪检组把开展批评教育作为基础性经常工作贯穿监督执纪中,通过信访核查、作风督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严监督,抓早抓小。紧抓干警遵守日常工作纪律,常加“硬”约束。严管就是厚爱,决不因问题小、程度轻就不闻不问,不责不纠,帮助干警守住关键“节点”。对不遵守上班考勤签到、职业纪律和工作纪律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上班脱岗,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不良影响的要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并将所谈内容记录在案、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对群众反映司法作风意见较多的个别干部果断予以组织调整,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每逢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局党组和纪检组都要对党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廉政提醒约谈,达到教育、提醒和警示的目的。

 四、如何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自身建设,勇于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一是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必须严格监督自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

 二是勤抓教育,强化纪检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守住纪律规矩底线,筑牢纪律规矩篱笆,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尺、确保言行不越线、不出轨。

 三是强化管理,带头接受监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作风建设上,纪检干部带头老老实实正自己,努力做忠诚、

 干净、担当的标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升能力,切实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

 五、如何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努力将派驻机构建设成“常驻不走的巡视组”。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派驻纪检组就是“常驻不走的巡视组”,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起来。

 一要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加强监督的配套制度,落实相关监督权力。

 。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权力。通过参与驻在部门重要工作和专项检查等,履行对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要按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违纪直接查处。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直接向纪委报告。

 二要合理划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各类责任主体。派驻统管后,对哪些工作应由驻在部门完成,哪些工作应由派驻机构协助完成,哪些工作应当由派驻机构单独完成,都要进一步明确规范。

 三要正确处理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派驻机构加强监督和协助都是手段,而目的是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得到加强。这是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合作共事的政治基础,也是共同的目标,所以,派驻机构各项工作都要从这一目标出发,努力将派驻机构建设成“常驻不走的巡视组”。

篇二:司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两大矛盾:

 1.一方面随着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以及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法律服务需求市场日益扩大,另一方面法律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县司法局每年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200 多件,且呈增长趋势,2014 年法律援助诉讼案件代理相比去年同期增长83.3%;每年为群众办理各类民商事公证服务1000多项,相比 2011 年 600 余项增长较多;司法行政还要参与全县各地人民调解矛盾纠纷调处,每年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2000 多人次,选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县委、县政府调处界埠征地拆迁、刘某仔进京上访、沂江重大交通事故等县内有影响案 10余件。相比迅猛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我局法律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我局在职在岗公务员 22 人中,第一学历为法律专业的仅有 3 人,第二学历为法律专业的有 9 人;事业编 8 人中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 2 人。全局具有法律专业学历的人员共有 14 人,有法律援助办案资质的人员 7 人,其中 2 人年龄偏大,2-3 年后退居二线,将出现法律服务人才严重断层现象,无法适应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形势发展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2.一方面是社区**、刑满释放两类特殊人员多、责任重、压力大,另一方面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少。截止 10月份,县司法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324 人,今年接收 67人,累计解矫 216 人,在矫 108 人,其中管制 20 人、**80 人、假释 6 人、暂予监外执行 2 人,今年开展审前社会调查 42 例。我县五年内刑释人员共有 551 人,仅今年到监所无缝对接必接必送刑满释放人员 76 人,协查了 174 名新干籍在监**人员信息,我们按户籍所在地分类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走访,宣传了远程帮教视频会见工作,今年已免费开展远程视频探监 84 例,把安臵帮教工作延伸到了高墙内。相比监管帮教 100 多名社区**和 500 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所工作力量显得十分薄弱。13 个乡镇司法所一共只有11 人,界埠、荷浦、城上 3 个无人所、9 个 1 人所、1 个 2人所,仅配有 5 名科级司法所长,基层司法所无法全面履行好社区**、刑满释放两类特殊人群监管帮扶等司法行政九大职能。

 全局现共有 50 个编(其中政法专项编 38 个,机关工勤编 4 个,事业编 8 个),实有干部职工 36 人(其中在编在岗公务员 22 人、机关工勤人员 2 人、事业干部 2 人、事业工人 6 人、退居二线 2 人、离岗创业 2 人),共空编 14 个,政法专项编空缺 12 人,请求县委、县政府按编招录或调入具有法律专长的政法干部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利用好现有

 空编,为县司法局解决社区矫正执法公务员 12 人。加紧基层司法所建设,尽快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缓解我县社区**和刑满释放两类特殊人员监管严重缺人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压力。

 二、2015 年工作打算 (一)突出一个重点:普法宣传与教育 1.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围绕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是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弘扬法治的理念,引领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敬法畏法;二是要让依法办事成为全社会的根本遵循,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一切社会事务,为全社会树立示范和标杆;三是要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件司法个案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公正。要着重加强青少年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内容列入教材内容;加强对外出农民工法制教育,在农民工技能培训时列入相应法制教育内容;要将干部的法制教育列入干部考核内容,使干部法制教育成为常态工作。

 2.加强法治文化场所建设。在充分利用普法长廊、宣传栏等传统普法宣传教育文化阵地的同时,可适当在各地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或广场,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

 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传媒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好县电视台、县电台、县报、县政府网站,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015 年我局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重点对信访、禁毒、交通安全、拆迁征地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全方位、多形式宣传,继承传统优良做法、创新普法形式、开辟普法新载体,加大干部、学生、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法制教育,推进“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法律素质、创建法治新干”。

 (二)把握一个难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 提高安臵帮教和矫正教育质量。高度重视并做好刑释人员无缝对接和矫正对象移交工作,坚持“矫正为本”,依法规范管理和教育矫正对象,建立建齐日常矫正监管档案和执法档案,依规录入个人信息,精心组织******、参加公益劳动,创新教育管理模式,探索有效育点,搞好“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教育”,引导社区**人员认罪服法,不断提高矫正教育的实效性。尊重和维护矫正对象法定权益,强化对社区**人员的分类管理,严格执行社区**人员报到、请销假、外出经商务工等管控措施和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做好社区矫正安臵帮教常规工作,加强安臵基地建设,加强就业培训与指导,使刑解和矫正人员能安心生产生活,甚至走上创业致富之路。

 建设社区矫正安臵帮教工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同公安、法院、检察院的配合,无缝对接,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二是组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队伍和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大队伍业务培训。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安臵帮教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

 (三)凸显一个亮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2015 年继续打造法律援助新干品牌,构建新干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公证与法律服务,提升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配合政府部门参与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难点、热点问题的引导化解。重点开展法律援助“进信访、进医院、进家庭、进企业、进交通”等“五进”活动,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和谐医患关系、家庭婚姻关系服务,为企业规范用工关系、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为交警有效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防范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四)健全一个网点:人民调解 建设各级调解组织。在全县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社区)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人民调解

 工作全覆盖。实现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在哪里,哪里有纠纷,调解员就出现在哪里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真正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主动介入个案、调解工作前移,积极化解纠纷。

 加大乡镇和村级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人民调解工作要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衔牌、印章、调解庭(室)徽标,以及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六统一”,树立人民调解良好形象。

 (五)抓好一个根本点:队伍建设 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司法行政服务大局、真心为民、廉洁公正、履职守规的要求,狠抓干部职工思想文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勇于“自我革命”、创优发展环境,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创新干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政法队伍建设三大任务中建功立业。

 新干县司法局 2014 年 11 月 21 日

篇三:司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局依法行政及整改方案

  一、 存在的问题、 薄弱环节及原因

 (一)

 行政投诉工作方面。

 2013 年 9 月 9 日, 《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行政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后, 有关律师、 公证、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的投诉、 反映纳入了行政投诉的范围。

 我局在此项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程序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受理环节, 无相关受理登记、 无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无送达通知书回证; 二是调查环节, 调查人员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少于 2 人、 无询问笔录或相关调查材料; 三是处理环节, 存在以口头答复代替书面告知的情况。

  2.相关执法文书存在问题。

 主要表现为各程序相关执法文书不规范, 如文书编号不规范、文书内容不全等。

  (二)

 行政许可工作方面。

 2012 年 1 月 30 日,《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定》 正式施行。

 为认真贯彻执行该《规定》,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 印发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明确工作职责, 予以进一步规范。

 从运行情况看, 我局在此项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

 主要表现为执行“统一备案”工作制度中存在问题, 不及时备案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

  以上依法行政突出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提升;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 存在以老经验老办法执法的情况; 三是缺乏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

  二、 整改方案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 我局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工作目标: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理解和运用能力, 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基层科、 律公科、 鉴定科、 法制科

 具体责任人:

  完成时限:

 2014 年 9 月

 (二)

 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

  工作目标:

 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合理性和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性等进行评查, 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或整改。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基层科、 律公科、 鉴定科、 法制科、 市法律援助中心

 具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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