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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24 10:30:05 浏览数:

摘要: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应从国有企业的财务问题处理与会计问题处理方面进行研究,以不断提高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质量,满足国有企业的发展需求,进而实现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制;财务会计

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通常依照国家政府部门提出的相关要求开展改制工作。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改制过程中企业的财务部门担任众多工作的同时担负着重要职责。当前,国有企业改制时主要有两种改制形式,无形增加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人员负担。与股份制财务会计工作不同的是,国有企业所制定的财务改革方式对财务会计工作有着较大的影响。

一、国有企业改制中财务问题处理

(一)企业资产评估前实施清产核资

许多国有企业在改制时没有进行清产核资,就找当地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使得企业对拥有的资产数额不清楚。有的企业在过于注重利益,导致在评估资产时出现瞒报现象;有的企业因为财务不专业经常出现错误申报。另外,各类资产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方法也各有不同,促使企业资产在评估价值上拥有较大的弹性空间。为此,国有企业在进行改制时应对自家企业资产评估情况实施清产核算。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企业改制清产核算多数都是由资产机构同企业一同完成,这种做法可以对改制企业所进行的改制内容进行调节,为后续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改制企业在实施清产核算时应根据国家相关条例予以实施,做好财务清理工作。

(二)企业改制实施资产评估

国有企业在实施改制时,许多企业直接用资金进行重新注册,以便省去资产评估等相关程序。通常新企业只需要用资金注册即可,而国有企业改制则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经批准后,同时获得控股公司同意以后才能进行改制。国有企业对原资产进行处理时,还需要通过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资产处置。这种过于烦冗的程序促使许多企业为了加快改制速度,就利用新公司名义实施国有企业改制。待新公司成立以后,再对原有企业资产等财务内容进行清算购买。这种不规范的改制交易背后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国有资产在改制中大量流失。为了有效防止这种类似事情发生,国有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实施改制,并对企业所有资产进行精准评估,约束中介机构的执业道德。

(三)财务处理企业改制中的呆坏账与不良资产

国有资产中的呆账坏账,财务人员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但有些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报批时没有进行账销案存。独立法人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需要将原有的呆账收账权力转交给控股公司。企业整体实施改制时,原有的呆账要有改制以后的企业继续承担。而在非法人企业实施改制时,原国有企业需要把收账权交给一级企业法人,借助总部帮助原有企业催讨欠款工作。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包括:虚资产以及不良存货,其中不良存货通常是指短缺、损坏、过期、发霉等。在对这些存货进行清理时,财务人员不但要考虑这些货物的账面价值,还要考虑这些货物的进项税额等。然而,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许多企业并没有对这些因素进行考虑。依照我国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的存货核销应当对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处理。另外,税务部门并不会因为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以后,就对其放弃追溯原来企业的进项税。虚资产则是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等相关形式产生的,以及应付的工资,透支国有企业福利等虚资产内容。当前国家相关部门已对不良存货引起重视,却常常忽视虚资产,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国有企业想要逃税;二是为了凸显企业业绩。针对这种做法,相关部门应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对于虚资产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另外,还要对当前企业考核制度予以改变完善,强化企业财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

二、国有企业改制中会计问题处理

(一)会计处理职工经济补偿

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在实行改制过程中需要对原有企业职工的身份予以置换,并按照职工的工龄予以相关数额的经济补偿。国有企业在实施经济补偿时,应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倘若经济补偿没有发放给职工,而是在改制以后的股份中当作股本,就需要以兑换成现金的形式支付给职工。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有的国有企业改制后对补偿金赔偿概念较为模糊,通常先将补偿资金的所有数额转到往来科目,然后再从往来科目转入到股本科目当中。倘若这期间有职工提出离职申请,公司就要依照原价将其股份进行收回,这种情况常常导致公司注册资金减少,从而造成虚假出资的情况。股份有限公司在制定相关决策时,需要通过董事会决议以后才能通过,这样就会导致企业会计人员不能依照国家相关要求实施操作,使其国有企业虽然表面上进行改制,但任何实际情况都未发生改变,也就是行业中常说的翻牌公司。为了避免国有企业改制出现这种现象,改制后股份有限公司应对全体股东成员开展法律培训学习,了解各项相关法律,明确自身职权,抵制任何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各项提案,公司董事会成员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利益不受到任何伤害。

(二)会计报表编制基础问题

在国有企业实施改制时,需要建立一个以三年前为基准日的会计报表。通常国有企业在改制以前的财务报表都是依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制定的。改制新公司成立后,就只能将其当作原有会计报表,不再是股份制公司的会计报表。股份制有限公司应以三年为期限,对会计报表进行模拟编制。为此,股份制有限公司可以依照国有企业会计报表原型进行架构评估,确保这三年会计报表不会使公司的框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股份制有限公司还要在此基础上,依照公司改制方案确定公司今后经营项目,并将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公司还要聘请专业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改制过程予以剥离,审阅分账标准,明确配比原则。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许多公司不能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会计处理,因为大多数国有企业在实施改制以后不能立刻上市,所以公司领导人员没有对报表编制情况予以重视,中介机构不能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这种情况,并且改制企业只注重结果,并没有对具体业务提出相关事项,导致企业会计人员不能进行账务处理。而上市公司则必须严格执行该项规定,政府指派的中介机构也要对披露会计事项予以严格处理,只有这样股份制有限公司才能实施规范操作。

(三)资产减值计提政策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成为股份制有限公司以后,应以过去三年的财务会计数据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会计数据,依照国家相关的财务规定进行追溯凋整。对国有企业改制而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对其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倘若国有企业中某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过于低下,就会导致国有企业许多详细披露也较低,反之同理。一旦资产减值准备与详细披露不符,就会有资产减值准备在提取过程中产生不够谨慎的嫌疑。由于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大多都是在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后对资产减值实施执行,这样就需要付计提政策予以斟酌建立健全该项机制内容。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没有上市的公司只能对坏账准备进行计提,其他项目都不能实施计提,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有效解决税务处理差异和会计处理差异。也就是说企业在实施会计处理时,需要对纳税因素进行充分考虑,这种行之有效的处理结果,既不会影响公司经济利益,还能确保公司财务人员遵守相关规则。

三、结语

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财务问题有: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以及呆坏账与不良资产等问题都属于财务问题。而职工经济补偿、会计报表编制基础以及资产减值计提政策等问题则属于会计问题。由于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为此相关部门应注重国有企业改革,减少国有企业在改制时出现的财务会计问题,促使国家财产得到应有保护。

参考文献:

[1]陈雪燕.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J].财会学习,2019(20):28,30.

[2]单好好.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5(31):131-132.

[3]金莉.國有企业改制中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J].科技咨询导报,2007(10):110-111.

作者简介:

杨秀红,郑州欧丽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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