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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环境卫生问题原因分析及治理对策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2-11-08 11:30:06 浏览数:

摘要:“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城中村”治理,社会、政府和学界多有综合研究和论述,然就“城中村”环境卫生进行单一研究的尚不够深入,本文试图以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为例,用解剖麻雀的方法,剖析“城中村”环境卫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治理对策和建议,以期推动“城中村”环境卫生的不断改善。

关键词:城中村;环境卫生;治理;对策

“城中村”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事关城市化进程、“城中村”村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由于“城中村”自身的特殊性及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聚集,其环境卫生问题越来越严重,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及政府部门的关注。由于“城中村”环境卫生问题以及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污水、垃圾、虫害及鼠患泛滥等危害的发生,不仅对城市形象产生了影响,也对“城中村”居民的生活造成直接危害。本文试图以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为例通过分析“城中村”环境卫生所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性建议,为“城中村”的环境卫生治理提供参考性意见,以期改善“城中村”的环境,促进城市整体环境管理体制的完善。

一、大源村基本情况

大源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东南面,与同和街相接,是太和镇最接近市区的一个村,全村占地面积2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500人,外来人口12万人,有23个经济社,村年经济收入300万元/年。现有的环卫设备:5台垃圾运输车、80个大的垃圾斗,果皮箱40个、垃圾胶桶150个。保洁人员:村环卫站15人,每个经济社有3名保洁员共69名,大源市场5人、黄庄市场5名,共计94名保洁员。自2012年广州市开展“农村清洁百日行动”以来,由太和镇出钱聘请40名保洁员支持沙太路、大源南路、老年公寓路等主干道及黄庄市场周边的保洁工作。目前,大源村共有保洁人员134名。①

二、大源村环境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我们发现大源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比较突出,卫生死角比较多,与城区的环卫水平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大源村入村道路两旁、内街小巷多垃圾、多乱张贴、多乱涂写,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垃圾主要有4类:一是最常见的生活垃圾,如餐厨垃圾、烟头、果皮及一次性的饮料杯和饭盒等;二是建筑垃圾,主要有废弃的砖头、水泥渣、砂石及建筑材料等;三是工商业垃圾,主要有工业废料、手工作坊废料、商业广告小宣传单等;四是绿化垃圾,包括枯枝树叶和杂草等。同时,地面上还存在大量的积水,并且水沟都表露在外面。积水来源主要有雨天后留下的雨水,而更多的是当地村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尤其沙坑涌大源村13社段铺满了生活垃圾,变成臭水沟。沙坑涌大源村13社段七八米宽的河床密密麻麻“填”满了生活垃圾,废弃的棉被、五颜六色的塑料袋、腐烂的餐厨垃圾,一条条排水管从河岸两边的居民楼接进河道,正哗啦啦淌出黑色的生活污水,河涌两旁的居民房子上也粘附散落的生活垃圾,不时从河两旁居民楼飞出一袋垃圾。

二是大源村环境卫生治理不到位。调查发现,“城中村”环境卫生治理的主要措施是环卫工人清扫,从卫生效果看投入的人力是明显不够的。多数经济社垃圾清扫收运不及时,乱丢乱倒、长期露天堆放,甚至就地焚烧,尤其是出租屋和闲置工地等,乱搭乱建窝棚、乱摆卖、随地丢弃垃圾、乱堆乱放杂物、乱张贴、乱涂画等“六乱”现象比较严重。在黄庄农贸市场附近,村民建房子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随意乱堆放,甚至占道堆放,给村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三是大源村活动主体环境卫生意识差。大源村内的活动主体包括当地的常住居民、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出入“城中村”的各类行人。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的当地村民都会把每天产出的垃圾自觉倒入垃圾桶中,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但仍有一些村民思想观念没有跟上城市化的节奏,旧习俗和旧习惯不同程度的存在,对有关环卫法规知之甚少,乱丢乱吐,乱扔乱倒垃圾的现象比较严重。在黄庄农贸市场旁边有一栋房子在装修,白石灰水流出房子,整个街巷都被灰白的石灰水浸泡,行人无从下脚。

三、大源村环境卫生问题原因分析

大源村环境卫生脏乱差是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真实反映,尤其处于城乡结合部的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中村”,握手楼、乱搭建,各种各样的“牛皮癣”、乱摆卖、营业摊点和作坊充斥村社周围,加上管理不到位,出现“村外现代化、村里脏乱差”的窘境。

(一)客观条件限制

一是人口快速增加,尤其是外来人口数量庞大增加了村社管理的难度。大源村户籍人口7500人,外来人口12万多人。由于外来人口多,多数是社会底下层的工人、农民及打工一族,素质普遍差,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外来人口比原居民人口多出15倍多,管理难度较大。

三是城市建设规划不完善,特别是私人住宅,排污、排水等基础设施不足,生活用水很多是直排,直接影响了周边河涌水环境的恶化。

(二)经费投入不足和环卫体系建设滞后

一是环卫经费严重不足。大源村村一级财政收入为300万元/年,垃圾费收入200万/年。环卫经费投入200万元/年,日常垃圾运输费缺90万,保洁人员经费缺1944万元/年,所需经费超出大源村每年的经济收入。

二是环卫硬件不足。环卫设施不配套,布局不合理,有的环卫设施多年失修,破旧不堪。大源村东源街只有竹篓垃圾收集容器,其他内街巷大抵如此;现有5台运输车、80个垃圾收集大斗、40个果皮箱、150个胶桶。按照全村正常保洁日清110吨垃圾计算,需增加3台垃圾车、30个垃圾收集大斗、1000个果皮箱、3000个胶桶。

三是保洁力量不足。按大源村应保洁的面积有2.5平方公里算,250万平方米,每人每天(8小时)4000平方米算,需要保洁员625名,目前大源村共有94个保洁人员,保洁人员严重不足,缺491名。②保洁人员大多50岁以上,年龄偏大,基本未经过系统的环卫作业业务培训和学习,在环卫作业过程中容易粗线条,工作标准偏低。

(三)思想认识和管理不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太和镇党委、镇政府以及大源村“两委”对大源村的环卫重视程度还不够,未能针对问题进行彻底有效的整改。白云区创建办③针对存在的问题多次巡查督导,同类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

二是镇村管理不到位。长期以来大源村存在环卫力量、基础设施及经费不足等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太和镇党委、镇政府及大源村“两委”对大源村的环境卫生问题未狠下大手笔,未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推动大源村落实整改,改善村容村貌。环卫管理体制上由村社自行管理;在环卫收费上,由村社各自收取;在营运机制上,由村社各自聘请临时工人清扫保洁。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导致大源村卫生保洁水平低下。在监管机制上,对于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第六章法律责任,第57—62条共计33款均明确规定相应惩罚措施,但长期未得到真正执行。一是在现行的白云区城市管理架构中环卫部门没有执法权,造成保洁、管理难度大;二是有执法权的太和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忙于查控“两违”建设,根本无暇顾及环境卫生的执法问题。

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不够。大源村存在的私人医院、门疹部医疗广告乱张贴,黑枪、黑车等乱涂写,河涌的垃圾遍地,主干道的废品收购站占道经营,“六乱”现象较多,经村主干道公路保洁不及时、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白云区卫生、公安、水务、供销社、城管、城管执法、交警等部门未能及时有效地参与整治并给予支持。

四、大源村环境卫生问题治理对策及建议

(一)短期治理对策(三个月为限)

白云区创建办现场巡查督办太和镇抓紧整改,协调白云区城管、交通、水务等责任单位配合整改,确保3个月内初见成效。

1、太和镇负责督促大源村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整改整治力度,特别是要集中整治内街内巷、农贸市场、入村道路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乱堆放以及占道经营及“六乱”问题,促村容村貌改善。

2、对于大源村13社沙坑涌铺满生活垃圾的问题,由白云区城管局牵头,太和镇、白云区水务局配合落实整改,相关单位须在1个月内彻底清扫完河床上面所有的垃圾,太和镇加强对河涌两岸居民的管理和教育,勿向河涌乱丢乱扔垃圾。

3、对于大源村主干道两旁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乱粘贴、乱竖广告招牌等问题,白云区创建办统筹协调白云区城管、城管执法、交通、交警、供销社、工商等单位,集中整治。

4、白云区创建办继续加大对大源村环境卫生的巡查督导,尤其是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长期工作建议

1、规划先行,综合治理。要把大源村的村社建设以及环卫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管理范畴和总体规划:楼宇的间隔要达到国家房屋建设规划的有关要求;村内道路规划必须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要求进行总体规划和布局,必须保证消防车的进入,满足日常清洁车通行的要求或相关清洁工作的开展;供电供水及市政排水排污等管线必须提早统一规划,避免日后产生乱拉乱搭的现象,确保村内的整体美观;预留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宣传专栏的建设、清洁用房的设置等都必须提早给予考虑;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三旧”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契机,推动大源村启动城中村改造。

2、增加环卫经费的投入。大源村的村民已逐渐转为城市居民,在经费预算安排时,要按照城区现行标准和办法执行,尤其在环卫设施配套和垃圾运输经费上加大力度。大源村的村居民应按照城市居民的标准交纳清洁费,不足部分由镇环卫经费补贴,以解决大源村的垃圾出路问题。

3、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管理。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大源村按城区的作业标准进行清扫保洁,由镇负责环卫配套设施和垃圾运输,村负责收取居民和外来人口的清洁费和垃圾处理费;在2年内如果村民和外来人口的收费不足,则由原村集体经济补贴。二是理顺营运机制,实行管干分离。大源村可实行环卫作业社会招标,统一由专业环卫实体负责保洁清运,镇统一检查考核。三是理顺监督机制。镇、村建立专司监督的管理机构,对“城中村”的环境卫生实行经常性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渠道和制度,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四是环境卫生管理必须加强法制建设,抓好建章建制,严格依章依法管理。党政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强化政府、村环卫绩效考核,尤其要把环境卫生治理纳入对镇、村干部考核升迁体系。一方面要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教育、规范和引导村民的生活和生产行为;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的力度,对违法违章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罚,充分运用行政、教育、经济、纪律的手段促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4、逐步完善环卫配套设施和环卫队伍建设。根据村社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标准,逐步完善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站)建设,配齐垃圾压缩车、配足环卫工具;按城区标准,适量建造设置环卫工具房,避免露天当街存放。要不断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待遇;通过培训提高环卫工人素质,用政策和激励引进年轻环卫工人和环卫志愿者,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环卫队伍,并通过完善的检查评比制度对环卫工人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5、加大市容环卫宣传力度。大源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首要的问题是农村居民缺乏环境卫生意识。因此,要加强对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的管理,要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村民及流动人员的环卫意识,改变生活陋习,普及环卫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的环境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引导农村居民抛弃小农经济意识和落后的传统习俗,培养他们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形成人人自觉关心和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风气。通过法律、法规、规章的教育,让他们懂得每个人都有义务、有责任搞好环境卫生,提高村民自治自管的能力。区属媒体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促使农村居民养成讲文明、讲秩序、讲卫生的好习惯,树立现代农民文明新形象。

6、镇村及区直有关单位大力支持和联动监管。白云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支持配合,在政策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和扶持。白云区要继续深入推进“镇村清洁绿化工程”④,对镇村实施考核,以评促建,推动镇村不断强化环境卫生治理。镇村及区直有关单位要联动,白云区创建办、白云区城管局、白云区城管执法分局、白云区水务局等单位要定期参与大源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7、大源村成立街道办事处。按照目前正在推进的大部制“简政放权”改革要求,结合大源村的实际,可将大源村独立成一个街道办事处,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管理功能上的新突破,推动大源村跟上新型城市化发展之路。

8、鉴于太和镇大源村环卫现状及其深层次的原因,同时,大源村的问题不是个案问题,在白云区还有很多类似的“城中村”同样存在。为此,拟提请白云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并重点解决太和镇大源村的环境卫生问题,以点带面,以解剖麻雀的办法,以推动白云区更多“城中村”的环境卫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加快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着眼于人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必须更加注重人居环境改善,加大对环境卫生治理的投入,加强“城中村”环卫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中村”环卫保洁长效管理体系,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不断改善“城中村”环境面貌,提升人居生存质量和改善投资环境。

[注释]

①大源村以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由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政府提供。

②大源村以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由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政府提供。

③白云区创建办,全称广州市白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代表白云区委、区政府统筹、协调、指导、督办白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12年,白云区又启动“白云区镇村清洁绿化工程”,为期5年,将城区的文明城市创建向农村延伸,旨在通过这一工程的实施,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④白云区镇村清洁绿化工程,由白云区创建办牵头,对镇村环境卫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以实地考察为主,考核成绩主要由“日常巡查(明访)+月度测评(暗检)+重点工作及投诉整改情况”组成,每季度将测评情况进行通报,每年进行年度总考核。

[参考文献]

[1]《广州市“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调查》,环卫科技网http://,2008年1月;

[2]罗增样:《广州市“城中村”环境卫生治理研究》,武汉华中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1月;

[3]江丽丽:《城中村环境问题研究》,《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7月;

[4]姚伟:《建立治理“城中村”的长效管理机制》,《人民政协报》,2014年1月8日第003版;

[5]朱焕芝:《中小城镇环境治理不到位的原因及对策分析》,《全国商情(理论研究)》 2014年01期;

[6]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6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2年5月。

(作者单位: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党校,广东 广州 51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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